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的实施意见

更新时间:2024-11-05 19:33:13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31日发
(作者:安康车祸)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的实

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1.13

•【字号】阿府发〔2015〕1号

•【施行日期】2015.01.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的实施意见

阿府发〔2015〕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州人民政府坚持开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活动,一些县人民政府和

州直部门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法活动,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有所增强,依法行政

能力有所提高。但从总体上看,与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州和加快建设法

治政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州

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促进全州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学

法、知法、用法,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州、加快建设

法治政府提供有力保障,现就深化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学法制度,大力推进学法活动常态化

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明确时间安排、学习重点、学习形式、组织

保障等事项。在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时,要通过会前学法、专题学法等方式,学习有

关法律、法规,每次不少于20分钟;开展专题学法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

于1.5小时。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领导干部在参加集中学法的同时,还要

结合分管工作职能职责,加强相关专业专项法律法规学习。

二、丰富学法内容,全面把握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牢牢把握宪法确定的国

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原则。要

深入学习与政府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注重学习有关组织法、民族区域自

治法、立法法、选举法、监督法、预算法、土地管理法等反映国家根本政治制度、

经济制度的基本法律;注重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

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综合性法律;注重学习行

政监察法、审计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范约束行政权力的法律法规;注重学习

安全生产法、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

规,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法律法规;注

重学习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刑法等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民事、刑事法

律,以及对外开放方面的法律法规;注重学习国家和省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若干规

定、自治州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与我州

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议题由政府法

制机构向相关部门征集的基础上提出,并形成年度学法计划。

三、坚持学以致用,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学法活动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习效果,力戒形式主义。要把学习法治

理论与学习法律规定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法治理论,深刻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

本质属性、目标任务、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通过学习法律原文,掌握法律的基本

原则、主要制度和具体规定,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把学法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

引入典型案例教学,通过以案说法,从法律视角剖析政府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人民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维护稳定和可持

续发展面临的重点问题、应对和处置重大自然灾害亟需解决的问题,提高领导干部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坚

持学用结合,领导干部要带头遵法守法,带头依法办事,用实际行动推动形成办事

依法、遇事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四、强化措施保障,确保学法活动取得实效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要把学习宪法法律作为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

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任务,摆在突出位置。要保证师资力量,政府法律顾问、政府

法制机构负责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承担政府常务会议讲法任务,也可邀请

法制宣讲团成员、法律教学工作者和法治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

法人员等实际工作者到会讲法。每年的学法资料要汇编成册,分送政府系统领导干

部和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继续学习。

州政府法制办会同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州目标办)把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开

展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州县法制、司法等部门具体负责本级政府常务会议

学法活动的组织实施,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学法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州、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要求,开展

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

阿坝州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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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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