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保障各类物权
学﹒核心知识点
知识点一定分止争一一所有权
1.财产权制度的意义与财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
(1)财产权制度的意义: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
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
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
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2)法律规定:我国宪法和民事法律均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
私有财产。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
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
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2.财产权与物权:
(1)财产权: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2)物权:
①含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②分类:所有权、他物权。
③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3.所有权:
(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
利。
(2)分类:我国的所有权按主体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重点提示】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
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特别提醒】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3)取得方式:因动产与不动产而有所不同。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
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
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③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
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特别提醒】不动产所有权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的几种特殊情形:
①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②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③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知识拓展】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
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价格合理),原所
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要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4)共有关系: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例如:
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
【相关链接】
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的物、享受其权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权利。
债与债权: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请求为特定行为的特定的
权利与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为债务人。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不动产:指性质上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是指土地以及房
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动产:指除不动产以外的物。
知识点二物尽其用一一他物权
1.他物权含义: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2.他物权分类: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
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1)用益物权
①用益物权含义: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
权利
②用益物权的分类:
主要包括主体权利内涵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
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制度
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宅基地使用权人依
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
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
属设施
法律保护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的长期稳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
宅基地使用权农民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
用宅基地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
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
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
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
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
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人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特别提示】
①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但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
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②依据法律规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县级人
民政府批准,有权收回宅基地,终止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原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有
权获得相应的损失补偿。
(2)担保物权
①含义: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②分类: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a.抵押权、质权: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
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b.留置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
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相关链接】
担保债权: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抵押:债务人或者笫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
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债务人或者笫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
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另外,
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权利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留置: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扣留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以该
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思﹒要点突破
易错点财产权、所有权和物权的关系
在民法上,财产权是与人身权相对应的。广义的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
但在传统意义上,财产权往往就是指物权。在我国法律中,物权又可分为多种:所有权、土
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采矿权、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国有企业经营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所有权是物权的核心内容。
【例题1】狭义的财产权通常指物权,它包括()
①债权
②所有权
③用益物权
④担保物权
A.①②④
B.①②③
C.①③④
D.②③④
【错解】①
【错因分析】狭义的财产权通常指物权,①属于广义的财产权范畴,故选C。
【正解】C
用﹒高分探究
难点剖析三种担保物权之间的差别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我国存在着三种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它们之间的区
别如下。
第一,抵押权与质权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留置权是基于法律规定而自动产生
的。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以某种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时,就达成了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
留置权则是在特定合同当事人之间自动存在的,无须约定,例如,加工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在
定作人未付清加工费之前,就可以直接扣留该加工物作为支付加工费的担保。第二,抵押权
与质权的区别在于,抵押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该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质权
人则必须占有质物,否则并不发生质权的效力。因此,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者价值较
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船舶),而质权的对象通常就是动产。而且,抵押权的生效通常需办
理登记,而动产质权是从交付占有时起生效的。
【例题2】甲向乙借款,并将其财产一件交给乙作为担保,一旦甲未按期还款,乙可以
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所得优先受偿。,这种担保方式是()
A.抵押
B.质押
C.留置
D.定金
【解析】本题考查三种担保物权之间的差别,根据甲将其财产一件交给乙作为担保,可以判
断这种担保方式是质押,A、C、D均不符合背景材料。
【答案】B
本文发布于:2022-07-31 09:09:5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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