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下我国发行CDR的相关法律措施研
究
作者:薛海静章宇文
来源:《法制博览》2019年第01期
摘要:2018年3月,国务院批准了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
试点的若干意见》,这一顶层文件的颁布,意味着千呼万唤的CDR离正式落地再进一步。本
文在对存托凭证进行基本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深入解读,分析了当
前我国资本市场发行CDR存在的法律问题并结合国际成功经验和我国自身特点,提出了我国
发行CDR制度保障的措施建议,并认为推行CDR从长远方向来看将对我国资本市场带来深刻
的变革。
关键词:存托凭证;CDR;中国资本市场;法律制度构建
中图分类号:D922.28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2-0124-02
一、关于我国CDR新政策解读
2018年3月22日,国务院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
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终于迎来重大制度创新——CDR
终于将正式登陆中国资本市场。
总体来说,《若干意见》对支持创新企业在境内发行上市做了顶层架构和相关配套制度的
搭建:第一,明确了红筹企业可以在境内发行股票,并且在初期将采取个股审批的方式;第
二,明确了存托凭证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证券的一种,并对发行存托凭证的基础制度作了安排;
第三,进一步优化证券发行条件,对于尚未盈利或未弥补亏损的创新企业将采取相关安排;第
四,充分考虑部分创新企业存在的VIE架构、投票权差异等特殊的公司治理问题,作出有针对
性的安排;①第五,在日常监管、持续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配套制度方面明确了指导性原
则。
《若干意见》发布之后,2018年5月4日,证监会发布《管理办法》;2018年5月11日,
证监会就配合创新试点企业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相应修订《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部分条
款,并就修订内容公开征求意见。
二、我国发行CDR的法律障碍及解决对策
《若干意见》、《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继发布,将作为国内资本市场发行CDR的指导
性原则和操作规范,为CDR落地及后续相关监管部门制订配套制度和规范奠定基础。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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