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韩国“号房”事件看中国网络情犯罪
作者:杨婷怡
来源:《大经贸·创业圈》2020年第04期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一些低俗的情信息在互联网中肆意传播,网络环境受到
了一定程度的污染。韩国“号房”事件引起了民众对于网络情犯罪的广泛关注,由于网络犯
罪的经济收益巨大,使得与之密切相关的犯罪如网络赌博、网络等犯罪率加速上升。中国
网络情犯罪的现状十分猖獗,对其预防和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充分发挥社会
各界的作用来推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种力量来开展。
【关键词】网络络直播网络犯罪
一、何为网络情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各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可以概括出我国对于网络
情犯罪的概念界定主要为:利用网络实施的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
情信息;或者虽不以牟利为直接目的传播淫秽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引诱、介绍等犯
罪的行为。具体结合刑法以及司法解释中有关于此罪的一些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在互联网中
以上行为的点击数超过1万次的应当予以处罚。在刑法理论中一般情况下只要具有实施制作、
复制、出版、贩卖或传播淫秽物品之一的行为(均需以牟利为目的)即可构成犯罪,由此可知
此罪属于行为犯。值得注意的是,结合刑法与司法解释,我国真正的网络情犯罪并不仅限于
在互联网中传播情信息,其与网络招嫖、网络、网络赌博密切联系,在司法实践往往能
发现它们处于相互交织的关系。
二、网络情犯罪的危害
许多站对淫秽情进行露骨宣扬并直白描绘性行为,对读者尤其是广大青少年性观
念造成一定不良影响。各种在线情视频或图片内容形式各异,分类众多,且具有强烈的视觉
和听觉刺激性,内容许多具有、、、、怪癖、暴力、变态等特点,在一定程
度上妨碍社会公德、低俗不堪,在一定程度上暗示或变相鼓励且容易诱发相关犯罪。
网络情日益泛滥,对正常健康的网络环境造成了危害,对社会的性观念和性道德产生着
负面影响。诱发其他犯罪并产生许多社会问题,对精神文明建设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危害。
对于情低龄化且网络世界发达却缺少规则很难说不是一种趋势,号房事件可以说是搭上信
息时代的快车,只需下载一个软件就能到情信息,无法控制情信息的流动使得情信息
传播广泛,间接降低寻情信息的成本,使得低龄人也能广泛接触情信息,并从中牟取
暴利,对于社会的稳定、家庭的和睦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振荡和冲击。
本文发布于:2022-07-30 23:29:1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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