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以法院网站信息公开为视角

更新时间:2024-11-07 06:38:23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30日发
(作者:个人房屋租赁发票)

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

以法院网站信息公开为视角

司法公开作为司法改革的突破口,其深入开展能够有效推动司法改革进程,同时,通过公开

也可以检验司法改革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为全面总结以及地方各级人民

法院2015年司法公开工作,用数据展示和衡量中国司法透明度,探究司法公开存在的深层

次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继续

以法院门户网站为视角对中国法院的司法公开情况进行年度评估。这是继2011年之后开展

的第五次司法透明度指数年度评估。

一评估对象与指标体系

(一)评估对象

2015年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的评估对象仍为81家法院,覆盖和31家省、自

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以及《立法法》修改前有地方立法权的49家较大的市(省、

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18家较大的市)的中

级人民法院三个层次。评估对象虽然不包括基层法院,但是项目组在评估过程中也关注基层

法院有关司法公开的新举措,将基层法院好的经验吸纳到指标体系中加以推广。

(二)指标体系

1.指标体系设定的“三原则”

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指标体系的设计秉承三项原则:一是依据法律和依据法理相结合的原

则,不仅要涵盖现行法律、司法解释等对司法透明的具体要求,也要符合促进司法透明、维

护司法公正、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基本原理;二是客观中立的原则,所有指标的设定及评估均

完全从是否符合法律与法理、是否有助于公众获取信息的角度考虑,所有指标细化为明确具

体且仅可作出“有”和“无”选择的题目,而不作主观价值判断及满意度评价,最大限度地

排除评估中的主观性;三是立足现状并有所前瞻的原则,不仅要体现中国法院在推进司法透

明方面的实际状况,更要通过评估,提出司法透明度未来的发展方向,为法院进一步提高司

法透明度提供对策建议。项目组充分研究了中国有关司法公开的现行法律、司法解释等文件

以及中国各地法院、法院的实际做法,并广泛征求了法官、律师、学者的意见,站在公

众以及当事人对司法信息需求的角度确定指标体系。

2.2015年指标体系的优化

指标体系每年都会根据中国司法的发展阶段进行优化、调整。2015年项目组对指标体系作

了较大幅度的调整。

首先,增加了两项一级指标。往年的指标体系由“审务公开”“立案庭审公开”“裁判文书

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四个一级指标构成。为适应大数据的时代背景和司法改革的要

求,2015年增加了“数据公开”和“司法改革信息公开”两个一级指标。

其次,对二级指标进行增删。①“审务公开”下辖“平台建设”“人员信息”“规范性文

件”三个二级指标,其中“规范性文件”为新设指标,主要评估法院公开其制度文件的情

况。②“立案庭审公开”下辖“诉讼指南”“开庭公告”“旁听规则”“庭审直播”“减

刑、假释”等五个二级指标,其中,对“减刑、假释”进行了简化。由于建有

“全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对全国法院的减刑、假释信息进行集中、标准

化公开,因此,2015年仅考察各法院网站与“全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的

链接情况。③进一步压缩“裁判文书公开”的二级指标。随着“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开通和

升级改版,各级各地法院的裁判文书公开日益标准化,因此2015年的指标体系在2014年的

基础上进一步简化“裁判文书公开”二级指标,对上网的裁判文书仅考察信息处理的规范性

和上网率。各法院对拟不上网的裁判文书实行审批制度,为防止审批流于形式,倒逼文书公

开,在2014年试行的基础上,2015年的“裁判文书公开”指标加大了对裁判文书不上网数

据的公开度评估,考察法院是否公开不上网裁判文书的数量、案号和理由。④“执行信息公

开”项下除了继续考察“执行指南”“执行曝光”“执行举报”之外,还增加了“执行惩

戒”的公开性考察。“执行难”困扰法院已久,提高司法执行的强制性是破解“执行难”的

必由之路,2015年指标体系增加了“执行惩戒”信息公开,目的是便于社会监督,倒逼法

院提升执行惩戒措施的适用力度,同时也能够在社会上营造“逃避执行必受惩戒”的氛围。

⑤“数据公开”下辖“财务信息”和“司法统计数据”两个二级指标。财务信息包括预决算

和“三公”经费,司法统计数据涵盖法院工作报告、年报、专题报告或白皮书、案件统计数

据等信息。⑥“司法改革信息公开”主要考察司法改革栏目设置以及司法改革方案、立案登

记制、法官员额制、律师权益保护、案外干预记录等事项的公开情况。推进和落实司法改革

是法院2015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司法改革关乎全社会的利益,法院应将司法改革的方案文

件以及立案登记制、法官员额制的落实和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另外案外干预记录的落实,

也只有靠公开方能推动。

最后,“司法改革信息公开”指标未设置权重,不计入分值。现阶段司法改革的部分措施还

仅限于试点法院,据报道,全国已有三批试点法院,但是具体是哪些法院,项目组未能从公

开渠道查到确切信息。因此,2015年评估仅对司法改革公开情况进行观察,该指标暂不计

算分值。

经过优化和调整,2015年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指标体系涵盖“审务公开”“立案庭审公

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数据公开”“司法改革信息公开”6个一级指标

和“平台建设”等22个二级指标(见表1)。

表1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标体系(2015)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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