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劳动法常见的法律纠纷,在没有毕业和工作之前,你有什么想说

更新时间:2024-11-02 03:32:04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30日发
(作者:院长级别)

今天劳动法常见的法律纠纷,在没有毕业和工作之前,

你有什么想说

一、没毕业能签劳动合同吗

在你还保留学生身份之前,公司与之建立的都不是劳动关系,

只是,符合雇佣关系特征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关系。

还没拿到毕业证的仍然属于在校生,不具备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

体资格,因此还没拿到毕业证的应届生签订的是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学校及在校应届毕业生之间签订的,对

即将形成的劳动关系及劳动关系中双方基本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

议。就业协议形成的三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学校、学校应届毕业

生。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不同:

首先,就业协议由三方当事人签订,而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合

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方当事人签订;

其次,在校应届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尚未毕业,还仍然

是在校学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

第三,就业协议仅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即将形成劳动关系及形

成劳动关系后,双方应当履行的基本权利义务进行的约定和确认,

不具备劳动法要求劳动合同必须包括的合同条款;

第四,劳动合同形成后,如果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同于就业协议

的内容,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的内容履行,如果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包

括就业协议中的内容,在劳动过程中,就业协议的内容就变成了劳

动合同关系的当然条款,这与劳动合同也是不同的。

二、哪些劳动合同不能签

1、口头合同。这类合同一般由朋友、亲戚、熟人介绍到用人单

位,双方只有口头意向承诺,碍于情面觉得麻烦,没有正式的书面

合同文件,没有签字认可。一旦发生纠纷,空口无凭,无据可查。

2、简单合同。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

内容过于简单,基本要素残缺,没有必要的细节约束。

3、“暗箱”合同或者称为“一边倒”合同。这类合同的内容往

往明显偏向用人单位一方,多数是用人单位事先根据自身利益拟

定,只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务工者义务,对务工者利益涉及很

少,一笔带过,且不征求务工者意。这类合同往往内容模糊,滥用

所谓的解释权。

4、。少数用人单位要求务工者把自己的一些证件、财产抵押之

后才能上班。当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务工者时,就以种种理由不退还

抵押财物。

5、双面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保障部门检查,准备

了两份合同,一份是合法、规范的假合同,仅由用人单位保管,应

付检查,实际上并不执行。另一份不规范、不合法的真合同则双方

持有,实际执行。

6、“卖身”合同。少数用人单位合同中要求务工者必须遵守所

谓的“厂规厂纪”,并利用这些条款要求务工者加点,使强迫劳动

成为合法,连吃饭、上厕所都严格规定时间,剥夺了劳动者的休息

权、休假权、人身自由,甚至任意打骂、体罚、拘禁劳动者。

7、“生死”合同。个别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合同中要求

务工者“出现伤病自理,如有意外企业概不负责”等。这类用人单

位多出现在建筑、化工、采矿等高危行业。务工者切不可抱有侥幸

心理,或不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一旦发生事故将面临巨大的费用压

力。当然,即使签订了此类合同,只要是对方原因造成的工伤,务

工者仍可向劳动保障及法律部门提出仲裁或诉讼。

根据上文的介绍,应届毕业生在尚未拿到毕业证,没有正式毕

业之前,由于主体资格不符合要求,因此是不能与单位签订劳动合

同的,但此时可以根据双方情况签订一份就业协议或实习协议,这

样对彼此的利益也是一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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