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协议
代理机构(简称甲方):某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委托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
商,就人力资源相关事务咨询代理服务,订立协议如下:
一、根据乙方委托,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人力资源相关事务代理服务。
二、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内容;
1、代缴工伤保险
三、甲方有如下义务和责任:
1、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力资源相关事务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
务工作;
2、甲方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
人力资源事务代理项目的具体业务。
3、在合同期内,如果乙方的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甲方负责为乙方办
理工伤的后续理赔事务,包括工伤认定程序的申请、职工劳动能力的鉴
定、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包括统计、上报、申报理赔事宜)三项。如
有问题双方须及时沟通,双方须密切配合解决好工伤职工善后事宜。
4、甲方应该及时移交涉及的一切相关资料文件并在工伤认定后的60
天内给予乙方工伤认定书。
5、甲方应该在工伤赔偿款下发后3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赔偿款汇入乙
方指定账户。
四、乙方有如下义务和责任:
1、应安排专人负责与甲方的联系,办理有关代理事宜;应在每月25
日前将本月投保增减人员名单书面告知甲方;
2、负责对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人员的日常管理、聘任考核,及时提供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人员的有关材料,以便归档;
3、乙方如工商登记变化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4、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5、乙方在每月20日之前将次月应缴工伤保险费和服务费以银行转账
的方式汇入甲方账户,逾期视作为自动终止,造成乙方无法参保责任由
乙方自行承担。
6、在合同期间内,乙方员工如发生工伤,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将
相关的理赔所需要的材料准备完整和齐全交给甲方。
五、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力资源代理协议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乙方与委托人员或第三方发生与委托事项无关的一切法律和其他责任,与
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所代理人员的其它经济和劳动方面的纠纷,包括不
限于所代理人员的工资、人身意外伤害险、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等。
六、如人力资源事务代理人员在协议期内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乙方
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2020年3月6日,至2021年
3月5日。协议期满,如甲乙双方无提出异议的则本协议自行顺延。
八、乙方按委托代理项目和人员,费用标准:每人每月元向甲方
支付服务费(包括工伤保险费用、工伤代缴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双
方另行协商。
九、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协
议的附件。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双方因本协议之订立效力或履行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
商未果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发布于:2022-07-30 20:08:3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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