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合同到期
你所咨询的问题属于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依据《劳动合
同法》的规定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原因分析: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支付经济
补偿金是《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
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只有符合如下几种情况,用人单位才需要向
劳动者支付补偿金: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
的;2、用人单位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
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合同的;3、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回绝续签劳
动合同的;4、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改变原劳动合同内容,降低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回绝签订的。
本案应该属于上述第4种情况,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并不回绝
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却降低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条件,使劳动者的
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等方面都有所降低,这属于一种变相回绝签订
劳动合同的行为,因此劳动者回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该依法获得
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仍然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或者提高条
件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回绝续签的,劳动者无权主张
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的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
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
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
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以
《劳动合同法》的生效日期国界分别计算。xx年1月1日以前的工
作年限,按以往的规定计算补偿金;以后的工作年限依据《劳动合
同法》计算补偿金。就本案而言,xx年1月1日以前,没有合同到
期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的规定,故此只能对xx年1月1日以后的工
作期限依据《劳动合同法》计算补偿金。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如果
是非全日制用工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本文发布于:2022-07-30 19:57: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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