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咨询资料全

更新时间:2024-11-05 11:24:47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30日发
(作者:两干部救孕妇遭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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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

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那么,对“上下班途中”应如

何理解呢?

这个概念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

的上下班途中。另外,还有这样两层含义:从时间上看,职工发生交

通事故受到伤害,应发生在上下班时往返于住址与单位之间的这段时

间;从道路上看,该事故应发生在职工上下班时往返于住址与单位所

可能经过的路径。

职工的上下班行为与其时间、路线和目的地之间联系紧密,舍其

一上下班行为即不能成立。举例来说,如果职工上下班时间、路线、

目的地不合理,出现了从单位到住址时间超长,或者所走路线南辕北

辙,即可否定职工的行为不是上下班行为,一旦此时发生交通事故就

无法认定为工伤。不过,对“上下班途中”情形的把握,也应综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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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天气、道路通畅、行走路线、交通费用等因素,把握好时长、线路

和目的地之间的“度”。只有这个“度”把握得合理,才能对职工的

行为做出合理的判断。

关于这个“度”的把握,也有一些现成的经验可遵循。譬如有的

部门即主,要从行程路线、上下班时间和行程耗时三方面理解“上下

班途中”的概念。这里的行程路线是指工作地点与住址间相对合理的

路线,上下班时间应严格控制在正常工作或加班加点的起始围之,行

程耗时特指职工本人选择的路线和交通工具从住址到单位或从单位

到住址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2、职工或蓄意违章造成伤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但按照《工伤保

险条例》第16条的规定,“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

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因此,目前凡是属于一般过失性违章行为造

成的工伤,只要不属于特大责任事故,司机没有酗酒或受到治安或刑

事处罚的,按工伤无过错原则,都应该认定工伤。...

负事故全部责任能否认定为工伤?

某系某单位货运驾驶员。2008年8月9日,在出车途中,因违

章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被撞成重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某负事故全部责

任。事故发生后,某所在单位与时将他送到医院抢救,花去医疗费

20多万元。后经鉴定,某为2级伤残,某要求单位给予补偿。但单

位认为,事故是由某本人违章造成,且他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故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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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承担工伤补偿责任。某于2009年6月13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受理认定过程中,劳动部门也存在两种不同

意见,后经调解,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协议,某

所在单位除支付医疗费用外,一次性补偿其23万元,此案了结。

评析:这是一起司机违章驾驶致残后,因负事故全部责任而引起

的工伤争议案件。关于这方面的容,经历了几个阶段:劳动部办公厅

《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28号)第7条

规定:司机在执行正常工作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亡,属无责任或少

部分责任的,一般应认定为工伤。《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

部发[1996]266号)第9条则规定:职工或蓄意违章造成伤亡的,不

应认定为工伤。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的规定,“因犯罪

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因此,目前

凡是属于一般过失性违章行为造成的工伤,只要不属于特大责任事

故,司机没有酗酒或受到治安或刑事处罚的,按工伤无过错原则,都

应该认定工伤。本案中,尽管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并没有造成严重

后果而受到治安拘留等处罚,也未构成交通事故肇事罪,按《工伤保

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应认定为工伤。

3、师傅说,他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没有为他

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他在搬运站干了近两年,工资按月结算,搬运站

有15个像他这样的搬运工。他只知道搬运站老板的名字,但搬运站

有没有办理工商登记,具体名称叫什么,他一概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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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工作受伤是工伤吗

市区师傅在一家搬运站上班。11月30日上午干活时,他的左手

中指和无名指不慎被轧伤,虽经手术,但医生说无名指有可能丧

失功能。师傅住院10多天,花去10000多元医疗费,老板垫付了8000

元钱。由于无力继续,师傅只得提前出院。师傅的打工收入是家

里的主要经济来源,师傅受伤无法工作,一家人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近日,师傅在市民援助中心本报网上投诉系统上发帖询问,上班

时受伤,可否认定为工伤?可否申请工伤赔偿?

28日,记者到师傅。师傅的左手缠着绷带,露出的手指肿得

十分厉害。

师傅说,他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没有为他

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他在搬运站干了近两年,工资按月结算,搬运站

有15个像他这样的搬运工。他只知道搬运站老板的名字,但搬运站

有没有办理工商登记,具体名称叫什么,他一概不知。

为了拿到后续医疗费用和相应补偿,师傅妻子多次搬运站老

板。老板说等师傅伤好了再说,还说,师傅自己不小心受了伤,也要

负相应责任。

担心记者介入后老板拒绝赔偿,师傅未透露这家搬运站的地址和

老板的联系,并一再央求记者不要去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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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傅能不能申请工伤认定?记者就此咨询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仲裁法规处。一名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有确定了与用人单位的劳

动关系后,劳动者才能申请工伤赔偿。用人单位必须是办理工商和税

务登记的合法用工主体。如果这家搬运站没有办营业执照,与师傅只

是存在雇佣关系,师傅可向法院起诉,就人身损害申请民事赔偿。

这名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师傅有书面劳动合同,维权进度会快一

些。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存在事实劳动

关系的,劳动者在上班时间发生意外伤害,也应认定为工伤。如果搬

运站具备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师傅可请工友们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他是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的,这样就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

请。因此,劳动者要注意保留工卡、工资条、求职登记表等能够证明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缺乏相关证据,不懂工伤处理程序,甚至

连真正的用人单位也不清楚,这种情况在劳动者中具有一定的代表

性。”市浙中律师事务所律师蓝林茂提醒,劳动者受工伤千万不要私

了,要与时咨询有关部门,确定有效的维权方案。要注意不要超过法

定的时效规定,如工伤认定申请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之提出,申

请劳动仲裁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提出等。

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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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

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

填写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与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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