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含川卷)-2012历年司考劳动法真题

更新时间:2024-11-03 05:39:56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30日发
(作者:一个人死亡)

2012年

多选

70.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B.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比例记入个人账户

C.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D.

解析:

《社保法》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

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

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

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

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

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A、B错。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

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C、D项正确。

71.李某因追索工资与所在公司发生争议,遂向律师咨询。该律师提供的下列

哪些意见是合法的,

A.解决该争议既可与公司协商,也可申请调解,还可直接申请仲裁

B.应向劳动者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请求

C.如追索工资的金额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则仲裁裁决为

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得再起诉

D.即使追索工资的金额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只要李某对

仲裁裁决不服,仍可向法院起诉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

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

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

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

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项正确。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

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

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

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B项错误。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

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

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

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

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D项正确。

任选

(三)

甲房地产公司与乙国有工业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乙公司原有的仓库用地

上开发商品房。双方约定,共同成立“玫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玫园公

司”)。甲公司投入开发资金,乙公司负责将该土地上原有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变

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然后将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玫园公司。

玫园公司与丙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由其派遣王某到玫园公司担任保洁员。

不久,甲、乙产生纠纷,经营停顿。玫园公司以签订派遣协议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

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将王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遂以此为由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

95.根据《劳动合同法》,王某的用人单位是:

A.甲公司

B.乙企业

C.丙公司

D.玫园公司

解析: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

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

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

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

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C项正确。

96.关于王某劳动关系解除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玫园公司有权将王某退回丙公司

B.丙公司有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

C.王某有权要求丙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D.王某如不愿回到丙公司,有权要求其支付赔偿金

解析:

A项正确。玫园公司非《劳合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而是用工单位,故不具

有对王某的法定解除权。

B项错误,C项正确。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

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D项正确。依题干,丙公司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属违法解除情形。王某不愿回

丙公司的可依本法第四十八条主张赔偿金。

2011年

单选

43.某私营企业下列所为哪个不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A、招收3名15周岁的工人

B、以女性为由拒绝招收4名女工

C、不同意职工组建工会

名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怀孕女工D、辞退1

44.甲、乙两人在机械厂的同一车间工作,某日上班时,甲因疏忽大意,操作

不当,致乙右臂伤残。有关该事件的下列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假设乙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由机械厂另行安排工作,则机械厂仍

不得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B、乙所受损失应向甲要求赔偿

C、机械厂工会对该厂解除与甲或乙的劳动合同无权提出意见

D、机械厂在对乙作出相应经济赔偿的前提下可以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多选

68.某公司从事出口加工,有职工500人。因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订单锐减陷

入困境,拟裁减职工25人。公司决定公布后,职工提出异议。下列哪些说法缺乏

法律依据,

A.职工甲:公司裁减决定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批准,无效

职工乙:公司没有进入破产程序,不能裁员B.

C.职工丙:我一家4口,有70岁老母10岁女儿,全家就我有工作,公司不能

裁减我

D.职工丁:我在公司销售部门曾连续3年评为优秀,对公司贡献大,公司不能

裁减我

解析:司法部答案ABD,个人认为应为BD。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

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

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

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

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

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

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依据41条第一款,没有“批准”一说。故本人认为A项不当选。

69.关于社会保险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是为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

等情况下

获得帮助和补偿

B.国家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实行社会统筹

C.用人单位和职工都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D.劳动者死亡后,其社会保险待遇由遗属继承

解析:《社保法》A、B、C三项是社保原则。D项错在继承的不是社保待遇,该

待遇属于被继承人的,具有身份性的待遇,无法继承;只能继承其财产性部分–账

户余额。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

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

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

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任选

(三)

邓某系K制药公司技术主管。2008年2月,邓某私自接受Y制药公司聘请担任

其技术顾问。5月,K公司得知后质问邓某。邓某表示自愿退出K公司,并承诺5

年内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在任何一家制药公司任职或提供服务,否则将向K公

司支付50万元违约金。2009年,K公司发现邓某已担任Y公司的副总经理,并持

有Y公司20%股份,而且Y公司新产品已采用K公司研发的配方。K公司以Y公司

和邓某为被告提起侵犯商业秘密的诉讼。请

96题。回答第95—

96.案件审理期间邓某提出,本案纠纷起因于自己与K公司的劳动关系,应属

劳动争议案件,故K公司应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遂请求法院裁定驳

回起诉。关于该主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侵犯商业秘密本质上属于侵权,违反竞业禁止本质上属于违约

B.本案存在法律关系竞合,K公司有选择权

C.劳动关系优先于商事关系

D.邓某的主张应予支持

解析:依《侵权责任法》、《劳动合同法》第23条,AB正确。CD错误,无法

律依据。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

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

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

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

约金。

2010年

单选

27.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

定,()(2010年卷一单选第27题)

A.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后订立的合同

不得影响先订立合同的履行

B.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C.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D.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解析:

选项A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法》第69条第2款规定,从事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

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选项B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

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选项C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

选项D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法》第72条第2款,非全日制

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多选

73.下列哪些说法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A.我国公民未满十六岁的,用人单位一律不得招用

B.双方当事人不可以约定周六加班

C.劳动合同期限约定为二年的,试用期应在半年以上

D.双方当事人可就全部合同条款做出违约金约定

解析:

1、本题的考试基础为《劳动法》(旧法)。司法部答案:ACD。本人认为是

ABCD。

2、司法部题干不严谨,你应该明确你到底是基于新法考察还是旧法,给出的

答案的法

律依据新旧法都有。

选项A违反劳动法规定。《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

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

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可见,选项

A说法过于绝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当选。

选项B有争议。《劳合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

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

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

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

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不管依新法还是旧法,“安

排…”、“协商后”难道不是个协商、约定的过程,

选项C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口诀:311、132、36)。第19条第1款规定,劳动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

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

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可见,劳动合同期限约定为二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二个月。

选项D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

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

第22条规定了服务期条款,第23条规定了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条款。

74.关于工资保障制度,下列哪些表述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A.按照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标准

B.乡镇企业不适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C.加班工资不包括在最低工资之内

D.劳动者在婚丧假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解析:司法部题干不严谨,这个考点属于劳动法律及其配套法规。实务部分

彩浓厚,难度高了。

选项A正确。《劳动法》第48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

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

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个选项比较容易选择。

选项B错误。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对所有劳动者的保护。《最低工资规定》第

2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

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

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选项C正确。《最低工资规定》第12条第1款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

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

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

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等。

选项D正确。《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

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2009年

多选

70.关于劳动关系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劳动关系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B.劳动关系既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与劳动

者、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

C.劳动关系既包括财产关系也包括人身关系

D.劳动关系既具有平等关系的属性也具有从属关系的属性

解析:

选项A正确。劳动关系的当事人是特定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

位。

选项B错误。劳动行政部门与劳动者、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属于与劳动关系密

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选项C正确。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属性,用人单位有权依法管理和使用劳动者。

劳动关系具有财产关系的属性,劳动者有偿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

酬。

选项D正确。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变更劳动关系时,应依照平等自愿、合法原

则进行,因而劳动关系具有平等性。同时,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动关系一经确

立,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身份、组织和经济上的从属关

系,用人单位按照其劳动规章制度管理和适用劳动者,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支

配与被支配的关系。

71.2009年2月,下列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哪些人

具备法定条件,()

A.赵女士于1995年1月到某公司工作,1999年2月辞职,2002年1月回到该

公司工作

B.钱先生于1985年进入某国有企业工作。2006年3月,该企业改制成为私人

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年满50岁的钱先生与公司签定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

C.孙女士于2000年2月进入某公司担任技术开发工作,签定了为期三年、到

期自动续期三年且续期次数不限的劳动合同。2009年1月,公司将孙女士提升为

技术部副经理

D.李先生原为甲公司的资深业务员,于2008年2月被乙公司聘请担任市场开

发经理,约定:先签定一年期合同,如果李先生于期满时提出请求,可以与公司签

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解析:本题考核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本人认为答案应为BD。

“《劳动合同法》第14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

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

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

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选项A错误。不满足《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

选项B正确。根据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

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同

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第2项,该项符合题干要求。

司法部答案:“选项C正确。符合《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第3项的规

定。”

其实,仔细核算不符合。看其签订情况:第一次2000.2-2003.2;第二次

2003.2-2006.2;第三次跨新法实施日2006.2-2009.2;依题干孙女士1、不符合本企

业连续满10年情形;2、题干未提及其年龄和企业改制的情形;3、08年新法实施后

还未有“订立”事实,所以司法部的答题理由根本不存在。

唯一一个比较牵强的理由那也只能是:“到期自动续期三年且续期次数不限的

劳动合同…”这句话了。但对于将来(2009.1之后)的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双

方都不具有可预测情形。故C项是错误的,不当选。

选项D正确。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

72.东星公司新建的化工生产线在投入生产过程中,下列哪些行为违反《劳动

法》规定,()

A.安排女技术员参加公司技术攻关小组并到位于地下的设备室进行检测

B.在防止有毒气体泄漏的预警装置调试完成之前,开始生产线的试运行

C.试运行期间,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员已经接受了专门培训,但未取得相应的

资格证书

D.试运行开始前,未对生产线上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解析:本题考核职业安全卫生法的规定。这次司法部比较严谨了,在“劳动

法”前打了书名号说明是考旧法。

选项A不违反《劳动法》规定。《劳动法》第59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

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这里

有个很隐晦的考点:

“地下室”不等于“井下”。

选项B违反《劳动法》规定。《劳动法》第53条规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

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选项C违反《劳动法》规定。《劳动法》第55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

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选项D不违反《劳动法》规定。《劳动法》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

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

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73.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范围,()

A.张某自动离职一年后,回原单位要求复职被拒绝

B.郑某辞职后,不同意公司按存款本息购回其持有的职工股,要求做市场价评

C.秦某退休后,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及时发放社会保险金,要求公司协助解

D.刘某因工伤致残后,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的伤残等级不服,要求重新

鉴定

解析:本题考核《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范围。这题可以不看

了,该《条例》已被08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法》替代了。

《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

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2008年

多选

70.关于当事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A.赵某到某公司应聘,提议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王某在某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要求与该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李某在某国有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龄还有十二年,在该企业

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主张企业有义务与自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D.杨某在与某公司连续订立的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续订

时,杨某要求与该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解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个很重要的考点

1、ABC是死扣法条的;

2、D项,答题时一定要注意审题。考你是否看清题干,它强调的是“连续第

二次签订”。

即只续订了一次;这个和“连续订立二次”有区别,“连续订立二次”说明当

前正

在履行的是第三个周期的合同了。

任选

2008年5月,松园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松园公司”)与天利房地产开

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利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李某派遣到天利公司工

作。根据有关

法律规定,请回答第95-97题。

95.松园公司与天利公司协商劳务派遣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有:

A.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岗位,可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由天利公司根据

需要灵活决定

B.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期限,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为四个周期,每个

周期为半年,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

C.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劳动报酬,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

D.双方对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负保密义务,不得向包括李某在内的任何人披露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1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

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

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

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因此,A项说法错误。

第59条第2款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

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因此,B项

说法错误。

第59条第1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

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

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

任。因此,C项说法正确。

第60条第1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

动者。因此,D项说法错误。

96.松园公司和天利公司对李某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松园公司与李某签订到期可续签的一年期的劳动合同

B.松园公司从李某每月工资中提取5%作为员工集体福利费

C.天利公司要求李某缴纳5000元岗位责任保证金

D.天利公司告知李某无权参加本公司工会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

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因此,A项说法错误。

第60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

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因此,BC项说法错

误。

第64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

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D项说法错误。

97.天利公司将李某再派遣到自己的子公司,被李某拒绝。天利公司遂以李某

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将其退回松园公司。随后,松园公司以李某已无工作为由解除

劳动合同。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天利公司可以对李某进行再派遣,但不能因李某拒绝而将其退回

B.松园公司不得因李某已无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C.李某可以将天利公司或者松园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D.李某可以就其因劳动合同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请求天利公司和松园公司共同

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62条第2款规定,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

其他用人单位。因此,A项说法错误。

《劳动合同法》第65条第2款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

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本题中,“李某已无工作”

不属于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因此,松园公司不得因

李某已无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B项说法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2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

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

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因此,C项说法正

确。

《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

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

准处以,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D项说法正确。

2008年川卷

单选

26.张某在工作中因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公司设备受损,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

张某的月工资为9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700元。现公司决定从张某的月

工资中扣除设备损失赔偿金,直到公司损失收回。下列扣款方案中,哪一项符合劳

动法规定,

元A.按照本人月工资的20%计算,每月扣除180

B.按照扣除后的余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每月扣除200元

C.按照A、B方案平均计算,每月扣除190元

D.按照张某与公司的五年合同期平均计算,每月扣除500元

解析:《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

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其经济损失。经济

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金额不得超过劳动者月工

资的20%,若扣除后的余额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本案中张某月工资900元,每月扣除20%是180元,扣除后张某实得工资为720

元,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所以每月扣除180元即可。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

项。

(注:本题属于难度太高,实务类考题,不用深究。)

27.陈某大学毕业后被某网络公司聘用。工作期间,陈某与公司因社会保险问

题发生争议。关于该争议解决方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陈某可提请仲裁,但必须在此之前先申请调解

B.陈某可提请仲裁,但在此之后不能够提起诉讼

C.社会保险问题不适用劳动争议仲裁,陈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D.陈某可自己与公司协商,也可请工会或者第三人共同与公司协商

解析:

1、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仲裁前置,非调解前置。(原则:一裁二审)

2、协商、调解处理争议是可选途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

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

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AB项错误。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

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所以,C项错误。但这里请注意:不包括因

公积金的缴纳而产生的争议;但不代表公积金争议无救济,只是其不属于“劳动争

议仲裁范围”,仍可依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公积金管理条例》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

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所以,D项

正确。

多选

70.赵某于2008年4月2日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3个

月后的一天,赵某在工作中受伤,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并享受工伤待遇,公司以未

与赵某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予以拒绝。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

的,

A.赵某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无从确认

赵某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赵某开始工作之日起已建立B.

C.赵某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但无权享受工伤待遇

D.公司应当自2008年4月2日起向赵某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解析:司法部公布的答案BD。正确答案是只有B。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

动关系。本案中尽管公司与赵某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因为赵某已经在该公

司工作,他与公司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所以,A项表述错误,B项表述正

确。

赵某与公司之间有事实劳动关系,所以赵某享受法律赋予的劳动这应该享有的

权利,因此赵某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享受工伤待遇。所以,C项表述错误。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

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D项表

述错误的,因其中有一个月的免责期,应从2008年5月2日起向赵某每月支付二

倍的工资。

提示:《劳动合同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但是,2008

年9月3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明确规定了支付双

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第2款规

定,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

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根据该规定可知,本题的D

项也是错误的,应该从2008年5月2日起向赵某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77.2008年1月,王某应聘到甲公司工作。甲公司依据与王某签订的劳动合

同,向王某收取了2000元押金。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只要王某同意,收取押金就合法

B.无论王某是否同意,甲公司均无权要求交纳押金

C.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甲公司限期退还押金

D.劳动行政部门应对甲公司处以押金数额二倍的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

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

此,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

第8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

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

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C项说

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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