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12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公布
清华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有关规定
一、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根据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成绩统计结果和我校各学科招生计划,经学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入围复试的考生初试分数基本要求如下。各院
系在达到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
和招生计划数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本院系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并以此确定
入围复试考生名单。
1.统考生、联考生:见附表。
2.单考生: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业务课满分150分的科目单科成绩
不低于80分,业务课满分300分的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180分;且总分不低于300分。
3.“强军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240分,单科不限。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290分,单科不限。
二、复试办法
1.院系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办法
各院系根据学校复试分数要求于3月11日前确定本单位学科(专业)入围复试的考
生初试分数要求,3月11至21日安排考生复试。
2.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入围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缴纳100元复试费,由考生通过网上缴费平台()在复试前完成缴
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
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
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内容
复试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①笔试或实践(实验)能力测试
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笔试内容组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
分。条件许可的院系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②面试
面试可采取口试、笔试或两者兼而有之的方式。面试时将核查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
证件,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状况、外语听说能
力等。
③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
学[2003]3号)执行。
4.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入围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与报
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笔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
满分为100分。
三、录取
1.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各院系自行决定考生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计算
办法,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对有特殊才能和突出贡献的考生,如在各项国际或国家级大赛中获奖,或在相
关领域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录取时予以优先考虑。
3.复试中,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
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4.单考生总成绩原则上也按照上述办法进行排序,择优选拔。单考生不得调剂录
取。
5.校内调剂录取的考生,必须由录取院系进行复试。考生必须达到原报考专业的
清华大学学科门类复试基本要求,方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校内调剂。相互调剂
的专业统考科目必须一致,且业务课考试科目须相同或相近。报考工学硕士研究生的考
生调剂到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达到我校工学门类分数线。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会计硕士的考生不得调
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四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
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四、向校外招生单位调剂
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对达到教育部复试要求而我校不予录取的
考生,可按我校网上通知办理调剂手续。
未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统考、联考考生和报考我校的单考考生均不得调
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五、工作日程
3月11日以前各院系确定复试方案、复试学生名单。3月11-21日各院系组织
考生复试。复试期间考生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3月下旬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
线后向外单位进行调剂、转材料。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3月2日
附表:
清华大学2012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新浪编辑注:箭头表示与2011年该校分数线对比变化↑表示上升↓表示下降)
类型
学术
型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哲学[01]
经济学[02]
法学[03]
教育学[04]
文学[05]
历史学[06]
总分
330↑
370↑
360
330
345↓
320↑
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50
50
50
50
50
50
90
90
90
180
90
180
90
90
90
90
备注
各院系可根据本
学科、专业特点及
生源和计划数制
定不低于学校基
本要求的本院系
学科、专业复试基
理学[07](不含科学技术史
[0712])
科学技术史[0712]
工学[08]
医学[10]
管理学[12]
艺术学[13]
专业
学位
金融硕士[0251]
应用统计硕士[0252]
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
艺术硕士[1351]
新闻与传播硕士[0552]
建筑学硕士[0851]
工程硕士[0852]
城市规划硕士[0853]
风景园林硕士[0953]
公共卫生硕士[1053]
315↑
330↑
335
300↓
350↓
305
340
315↑
350
300↓
300
370↑
325↑
365
370↑
300
50
50
50
50
50
40
50
50
50
40
50
55↑
50
55
55↑
50
80
90
80
180
90
80
90
80
90
75↓
80
90↑
80
90
90↑
180
80
90
80
90
90
90
80
90
100↓
80
90↑
80
90
90
本要求。
工商管理硕士(MBA)[1251]
同教育部A类考生线(复试及录取要求参见相关
公共管理硕士(MPA)[1252]
院系规定)
工程管理硕士[1256]
会计硕士[1253]220↓60↑140↑
附注:
①享受少数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
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
职人员统考考生)总分在所报考院系(专业)最低控制线下降20分,单科下降5分。
②西部及东北地区考生(目前在重庆、四川、陕西、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
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黑龙江、吉林、辽宁省(市、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
养回原单位的统考考生)总分在所报考院系(专业)最低控制线下降10分,单科下降5分。
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服务
期满后三年内的考生,总分在所报考院系(专业)最低控制线下降10分。考生须提前向
报考院系提出申请,复试时须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
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
明。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9日前向报考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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