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才处理如何转公诉?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不能够转为公诉的,一般对于刑事案
件都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也是一些比较特殊的案件,
如果法律当中规定了只有当受害者告诉后才处理的案件那
么检察院是不会提起公诉的。
一、告诉才处理如何转公诉?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不能公诉,我们经常看到刑事案件都是由
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但实践中,对于一
些比较特殊的案件,法律中要求是受害人或当事人告诉了之后才
进行处理的,此类案件检察院是不会公诉的。
二、有证据证明的轻微案件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
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
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
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
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
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
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
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谁能够提起自诉,提起自诉的程序包括什么?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
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
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
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
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自诉人、被告
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
职业、工作单位、住址;(二)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
情节和危害后果等;(三)具体的诉讼请求;(四)致送的人民法院的
名称及具体时间;(五)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
等。如果被告人是3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
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综上所述,对于一些侮辱诽谤等的案件是属于告诉才处理
的,一般情况下只要没有损害到相关行政部门的情况下检察院都
不会提起公诉的,而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需要原告通过写相应
的起诉状,法院才会根据情况进行受理。
本文发布于:2022-07-30 09:53:0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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