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法律与生活课程回顾2011年12月18日
法律与生活课程回顾
课程回顾之一走进法制人物,感受法制力量(十年法制人物)
课程回顾之二高晓松被判刑:酒驾者能否放下酒杯
课程回顾之三电影《因父之名》——及电影后面的故事
课程回顾之四关于大学生犯罪——马加爵事件
课程回顾之五电影《被告山杠爷》思考:情与法法制与人治
课程回顾之六学习总结与感想
上课时间:周二下午7、8节
院系: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学号: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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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法律与生活课程回顾2011年12月18日
课程回顾之一走进法制人物,感受法制力量(十年法制人物)
12月4日晚,《法治的力量2010·12·4十年法治人物颁奖盛典》
根据“百人评审团"的投票结果,十位十年法治人物和四位十年法治
人物特别贡献奖得主最终揭晓.十年法治人物颁奖盛典由全国普法
办、司法部、中央电视台主办,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今日说法》栏
目承办,评选的口号是“共筑法治的力量”。
CCTV十年法治人物(10人):江西省上饶县诚信老人郑宜栋、“宝贝
回家寻子网”创办人张宝艳、法律援助工作者王林、河南省检察院检
察官蒋汉生、牺牲海地的中国维和警察(团体)、上海人民调解员柏
万青、讨薪的五百农民工体、揭露“问题奶粉”的医生冯东川、环
境法治推动者王灿发
蒋汉生,让我感受到了什么是责任:检察官蒋汉生,历时8年,纠正错
案,终使胥敬祥重获自由;12年努力,终将犯罪的公职人员绳之以法.
办案过程时间之长、难度之大,可想而知。蒋汉生办案得罪了很多政
法同行,但是,蒋汉生认为是错误就必须纠正,在他的内心始终有一
个坚定的信念——有罪的人必须受到追究,无罪的人不能被冤屈,每
一个公民都该享受公平正义的阳光.一名普普通通的检察官,用自己
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责任。
冯东川,让我感受到了什么是良知:随着医院不断收治到“结石宝
宝”,随着越来越多的病例被放到办公桌上,儿童医院泌尿外科医生
冯东川开始敏感地感觉到,宝宝们吃的奶粉是不是有问题?其先后在
网上发帖披露有关情况,并向权威专家咨询,对奶粉质量问题实名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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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监总局举报。无疑,他冒着很大的风险和压力,但正是他的一
系列举动,引发了一场国家行动,使得国家对奶粉质量问题空前的重
视,也换回了千千万万宝宝的健康。一个普普通通的医生,用自己的
执着对良知作出了最好的注解.
感受:“法治人物的评选,是从普通人当中发现我们一点一滴的进步,
把它积累起来是我们中国法治真正的进步,我们应该把我们的进步更
多转为能够让普通观众发现值得我们尊重的人,因为那个人就是我们
自己.”正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曲新久对法治人物所作的这个注解,
法治人物是平凡而又极不平凡的,要成为这样的人物说难也不难,我
们每个人身上都蕴藏着这样的力量,当我们都能善于发现这种力量,
并身体力行发挥这种力量,法治的明天就会更美好。
课程回顾之二高晓松被判刑:酒驾者能否放下酒杯?
2011年5月17日,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因醉酒驾驶导致车祸,被北京
市东城区法院一审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人民币。此前,
他已经因为醉驾而被北京警方依法吊销了驾驶证并规定5年内不得再
申领中国驾照。毫无疑问,这是一个让人欣慰的结果。
一方面,高晓松并没有因其名人身份而逃脱了法律的惩罚,而是
因违反中国行政法和刑法而面临双重处罚——既要受行政处罚又要
面临牢狱之惩,这表明司法机关对违法者一视同仁的公平态度;另一
方面,在刑法修正案(八)刚刚生效半个月时,高晓松以其名人身份
承担刑事责任,也是对社会一次有效的警示教育,因此可以说,这一
司法判决,不仅体现了刑法的特殊预防功能,更是体现了其一般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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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在酒驾屡禁不止的当前中国,该判决犹如一剂醒酒药,给了很多
无视法律和公共秩序的酒驾者一记棒喝。
从某个意义上说以高晓松为代表的醉驾者遭受处罚,成了推动全
国文明驾驶的一个反面典型,文明的驾驶习惯需要长期的引导和教育,
在这个过程中,严格的法律和严密的执法缺一不可。
据公安部交管局的数据显示,从5月1日至5月15日,全国查处醉驾
2038起,较去年同期下降35%,全国因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人
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7.8%和11。1%。这组数据,一方面显示
“醉驾入刑"所起到的积极效果,另一方面也说明,即使是有了“醉
驾入刑"这样的规定,绝对数值的居高不下,也再次提醒打击醉驾仍旧
不容松懈。
因为交通事故,中国每年有六七万人死亡,多年来高居世界第一,
其中有很多是酒驾导致的死亡.高晓松案说明,醉驾入刑的最终目的,
不是为了将醉驾者送进监狱,而是要以法律的形式,促进整个社会驾
驶文明的提高。在法庭上,高晓松忏悔说,“愿意终身做义工,愿意
拍摄(酒驾)宣传片”,这种忏悔得到人们的普遍赞同.而认罪服法
领获截至目前最重判决,本身就是最好的“拒绝酒驾宣传片",看完
这个“宣传片”,酒驾者能否放下酒杯呢?
课程回顾之三电影《因父之名》-—及电影后面的故事
英国电影《因父之名》讲述一个真实的故事.这个案子被称为英
国司法史上黑暗的一幕.从1974年爱尔兰四青年(著名的“Guildford
Four”)被捕并作为替罪羊判罪到1989年无罪释放,时隔十五年。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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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月9日布莱尔首相向受害家庭正式道歉,又在十六年之后。
《因父之名》中警方延时拘压,刑讯逼供,编造伪证,隐藏不利证
据;甚至当真凶坦白后仍坚持不还人清白。法官更表现出极端的仇恨,
只恨不能以叛国罪将他们施以绞刑。人性之恶不足以解释一切,人类
发明的法律制度显示了它的漏洞,给黑手以可乘之机.
司法不公的受害者,其遭遇却是可怕的,丧失青春的伤痛将伴随
他们终生。电影故事的主人公们在十五年后一无所有,正如帮他们重
获自由的GarethPierce所言,“他们出来以后没有钱,没有人帮助。
由于缺乏信用,他们甚至开银行户头都有困难,更别说购房贷款了。
他们没有归属。"
这样的遭遇最终换来的是五十万英磅的国家补偿。这是讨价还价
的结果,却没有选择。《因父之名》中的女律师GarethPierce是个
执着勇敢又十分细心的人权维护者。若不是她及同行们的不懈努力,
受害者或许永无见天之日。中国的佘祥林案、赵作海案也印证了这个
事实。司法人员滥用手中的权利很人民赋予他们的执法权,是司法机
关的形象和权威严重受。程序正义在判案过程中没有体现,没有公
平的对待控辩双方,法官在判案中带有自己的个人感情彩,这就是
司法体制的不完善,值得我们的深思.
人们常说:“真理是掌握在多数人手中.”真的是如此吗?
而在占着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东方国度,有谁在维护我们们的权
益?
课程回顾之四关于大学生犯罪—-马加爵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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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6幢317号宿舍发现
4具男性尸体,经查死者是该校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的4
名学生,唐学礼、杨开红、邵瑞杰和龚博。云南省公安厅和昆明市公
安局在之后的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后认定,4人的同学马加爵有重大
作案嫌疑.而此时马加爵已失踪数天。
马加爵1981年5月4日出生,今年不到23岁,杀人手段却极其
残忍。警方发现尸体死亡原因都为脑部钝器击打所致。2月24日,
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3月1日又向社会公开发布了通缉令,悬赏
20万,查缉马加爵。
最后,马加爵在海南落网,被依法判处死刑.顷刻间朝阳般年轻
的生命消逝了,马加爵本人最后受到了法律最严厉的制裁,但是留给
5个家庭的痛苦是时间和金钱都无法弥补的。
马加爵事件的反思:如何防止类似悲剧重演
本案虽已尘埃落定,但留给人们的是更深的思考。有关专家分析,
马家爵犯罪是因为穷困、歧视而心理畸变、人格分裂发展的结果,是
强烈、压抑的情绪和扭曲的人生观所致,是自以为是、惟我独尊、极
端自私心理的恶性发展。实质上,马加爵犯罪是他受到周围环境的歧
视和不公平对待的结果。而他自己又不会调整心态去适应并正确面对
现实、难以排解痛苦,终于有一天在一点小事的刺激下积郁爆发、心
理崩溃并挺而走险、报复杀人,铸下弥天大罪。马家爵也是这个充满
岐视的社会的直接受害者。处于像他这样境况和地位的人很多,采取
像他这样极端手段的人却极少,无疑是他个人的性格、品质和心理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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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起了重要作用。但我们的政府、社会、制度和我们的教育、学校的
老师,没有责任吗?为什么不给他们合理或平等的地位和待遇,让他
们享有平等的经济条件?为什么要让他们贫困?为什么不给他们正
常成长的环境和权利?谁制造了这种差别、不平等和歧视?谁伤害了
他们的心灵?再说,学生、社会上其他人,由于某些原因出现了心理
问题,以至于有不好行为的倾向时,我们关心帮助过他们、使之回归
正道、尽到社会责任了吗?马加爵事件发生后,国人不仅痛斥和声讨
马加爵,而且直到马加爵被决,他的父母也未能被允许见其一面.
这让一直想知道自己儿子为何如此没有人性如此残忍的父母伤心不
已,他们的儿子犯下的错,成了他们的一生的包袱,一辈子的痛苦和
悲伤。
更令人深思的是:本案包括马加爵在内的5个年轻人,他们都是
接受了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死者已逝,比制裁马加爵更为重要的是如
何有效地防止类似悲剧的重演。希望通过本案能够警示我们大学生树
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增强法制意识,做守法公民。同时,也希
望能够促进社会各方面认真思考如何更加关注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和
思想道德教育,特别是心理健康教育,坚持成人与成才并重,将大学
生学生培养成为具有社会责任感,有益于国家和人民的有用之才。
课程回顾之五电影《被告山杠爷》思考:情与法法制与人治
感受:山杠爷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村主任,他一心为公,敢说敢管,
但没想到,他用“游街”感受的办法教育村里一个不孝的儿媳,却
逼出了人命,使自己成了被告。山杠爷“好心”办了坏事,错就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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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法律与生活课程回顾2011年12月18日
他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在现代法治国家,小到治理一个村庄,大到治
理一个国家,都应该按照法律办事,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
必严、违法必究”,要依法治国。
情与法应具有三个层次的关系,即寓情于法,力求取得执法的最
佳效果,情指的是执法为民的真情;法不容情,捍卫法律的神圣与尊
严,情指的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法外情;正义之情,锤炼执法如山的
司法品性,情指的是具有廉洁从检的职业操守和品格.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有情有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在法
律面前,我们既要遵循法内之情的客观要求,更要自觉化解情法冲突
的矛盾现象,坚决杜绝和抵制有悖于法律的情感,不亵渎法律,就不
会玷污检察官的崇高形象和高尚人格.单纯的法治并不完美,中国历
史已经多次证明了这个结论。单纯的人治也不可能完美,中国的历史
同样对此做出了验证。中国古人的宝贵经验是,法治一定要与人治相
结合,才是更为合理、更为朝向完美的制度.
社会秩序需要法制,社会发展需要人治.
课程回顾之六学习总结与感想
本学期我选修了《法律与生活》这门课程,虽然以前在高中的思
想政治课让我对法律有所了解,但还只是很表面的,通过这学期的上
课,老师的讲解和自己上网所学,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理
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联系到自己生活的当
前的这个社会,我感觉在法制建设方面,我们当代大学生还有很多需
要学习,还有许多的问题需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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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法律与生活课程回顾2011年12月18日
在学习过程中,老师给我们讲解了一些比较典型的案例和放了有
关法律的电影,使我们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
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们做为新一代的大学生,通过学
习这门课程,加强了自我修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学习法律基础对大学生有重大意义和实际用途:第一,学法有利
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的大学生因为不懂法,不知道哪些行为可以
自由选择做与不做,哪些行为不能做,哪些行为必需做,遇上事情不
能正确处理,稀里糊涂就违了法,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第二,学法
律有利于大学生维护合法权益。大学生亦是公民,拥有公民的合法权
益,一旦遇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
权益。第三,学法有利于大学生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在学习工作过程
中,更能正确地遵守法律规定,使我们更能够在工作生活中免受困扰,
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
人生观、价值观。在生活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从这些我认为学习法律确实受益菲浅,虽然这门课结束了,但是我还
是会好好的学习其他的相关法律,为进入社会打好坚实的基础,使我
能更好的立足在未来竞争激烈的社会。最后感谢老师这一年的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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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7-30 08:53:3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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