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在我们身边》教学设计

更新时间:2024-11-01 09:24:58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30日发
(作者:中原油田待遇)

《法律在我们身边》教学设计

法制平安教育作为在校学生,平安问题与我们的生活、学习、

成长息息相关。下面是给大家共享的内容,供大家参考,阅读。期望

大家能够喜爱!

《法律在我们身边》教学设计1

教学课题:法制教育(自护、自救平安教育)

教学内容:学习一些家居平安、交通平安、消防平安等学问。

教学目标:

通过学习有关平安学问,使学生树立自护、自救观念,形成自护、

自救的意识,使学生平安、健康成长。

重点难点:学会如何实施自我爱护。

教学方法:例举法,探讨法。

教学过程:

一、谈话引入:

同学们生活在美好、暖和的家庭里,受到父母和家人的关怀、疼

惜,好像并不存在什么危急。但是,家庭生活中仍旧有很多事情需要

备加留意和当心对待,否则很简洁发生危急,酿成事故。下面就谈谈

家居平安要留意什么:

二、交通平安

案例|一、3月31日11时55分,河南省潢川县小学生杨明亮(男,

8岁),在丰台区富丰桥东韩庄子路口步行由北向南横穿机动车道时,

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李元元(女,24岁,北京市公交总公司603车队)

驾驶的大公共汽车当场轧死。

案例二、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新

开(女,7岁)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

司机杨建中(男,19岁)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

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1、分组探讨、行走时怎样留意交通平安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要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

动车辆争道抢行。

(4)穿越公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2、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未满十二岁的儿童

不准骑自行车在公路上行驶。

三、防溺水平安教育。下面给大家讲几个游泳所带了的惨剧。

(1)2016年4月23日下午,廉江市安铺镇3男孩结伴下河捞蚬

不幸溺水,导致2死1失踪。

(2)2016年1月8日,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郝家庄上郝村西塘处,

因开发商挖沙导致地面出现大坑,聚集河水后结冰,4名小学生和1

名幼儿在冰上溜冰时不慎落入坑中溺水死亡。

(3)2016年3月3日,海南乐东中学2名初三学生到河边钓鱼,

不慎落水身亡。

(4)2016年武汉一所中学6名初中生结伴到长江游泳,其中5人

被浪卷的远离岸边,3人被众所救,2人不幸失踪

(5)2016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

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

(6)2016年6月9日,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

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

(7)2016年1月1日下午两点左右,广东汕尾陆丰市湖东镇南四

坑水库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4名小学生死亡。

(8)2016年1月7日,河南信阳光山县南向店乡天灯小学发生一

起溺水事故,造成4名儿童溺亡。(9)2016年4月21日,广东珠海

中大珠海校区一名2016级本科生凌某,在校园内沕水湖意外溺水身

亡。

(10)2016年5月5日,北京市吉利高校一名大二学生在十三陵

水库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

以上仅仅是游泳所带来惨剧的冰山一角,但也并非是因为游泳可

能会溺水而就因噎废食,而不去游泳,只有清楚了原因,知道怎样预

防,在保证我们平安的条件下,就可以快乐的游

游泳时要留意平安

1、饱食或者饥饿时,猛烈运动和繁重劳动以后不要游泳。

2、发觉有人溺水,不要贸然下水救,应大声呼唤成年人相助。

3、水下状况不明时,不要跳水。

四、用电平安。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中用电的地方

越来越多了。因此,我们有必要掌握一些基本的用电常识。

(1)熟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状况下关断电源。

(2)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

(3)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

(4)使用中发觉电器有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的异味等状况,

应马上关掉电源开关,停止使用。

(5)发觉有人触电要设法准时关断电源;或者用干燥的木棍等物

将触电者与带电的电器分开,不要用手直接救人。

五、平安使用煤气

(1)燃气器具在工作时,人不能长时间离开,以防被风吹灭或被

锅中溢出的水浇灭,造成煤气大量泄露而发生火灾。

(2)使用燃气器具(如煤气炉、燃气热水器等),应充分保证室内

的通风,保持足够的氧气,防止煤气中毒。

六、食品平安教育。

主持人:喜爱零食是孩子的天性,但往往在吃得兴奋的同时却

遗忘要看看食品是否过期,是否变质,因此就存在一个很大的平安隐

患。请同学们在享受零食时记住要吃平安放心的食品。

1、预防食物中毒,首先要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洗衣

服、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床单和被盖(一月一次)。

2、保持教室、宿舍及环境的清洁卫生,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不

暴饮暴食的良好习惯。

3、做到六不吃,不吃生冷食物、不吃不洁瓜果、不吃腐败变质

食物、不吃未经高温处理的饭菜、不喝生水、不吃零食。

4、要从食品标签上留意识别食品质量,选择平安的食品是把装

病从口入”的第一关。

5、不吃三无产品食物,不吃发霉、变质的食物。

6、不乱吃野果,更不要捡路边的果吃,以免中毒。

七、防拐骗。

1、案例:某日晚10点,由山东省某县某村13岁女学生杨某从

叔父家吃过晚饭后徒步回家。天已黑,路途又远,她在途中遇到一

个骑摩托车的男青年,男青年用骑车

带她回家等甜言蜜语骗取了杨某对他的信任,上了他的摩托车。

半路上,他企图_污杨某,却被杨某狠狠地咬断一截舌头。歹徒惨叫

着逃走了,但他因落下伤残,很快就被公安机关捕获。

2.探讨案例:通过以上两个案例小组展开探讨。谈谈自己的感

受。前者不但英勇而且机灵,因为她不但爱护了自己,而且打击了歹

徒。而后者的胆孝恐惊不但助长了歹徒的气焰,还使自身受到了严重

的损害。因此,面对不法侵害,特殊是严重的不法侵害,首先要英勇。

因为勇气能给人以信念,给人以力量,信任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1)、不吃生疏人的东西。

(2)、不听生疏人的话。

(3)、不跟生疏人走。

(4)、不和生疏人讲话。

八、老师小结:只要我们处处当心,留意平安,掌握自救、自护

的学问,熬炼自己自护自救的能力,机灵英勇的处理遇到的各种异常

的状况或危急,就能健康

《法律在我们身边》教学设计2

一、主题高校平安法制教育

二、时间:20_年x月x日晚上7点30分

三、地点:

四、出席人员:辅导员和_X班全体学生

五、主持人:班平安委员

六、班会开展方式:PPT形式

七、班会议程简要:

1、主题班会背景

法制平安教育作为在校学生,平安问题与我们的生活、学习、成

长息息相关。掌握必备的平安学问,提高防范能力,是学生自身的重

要使命。

平安防范是一种意识,更是个人的生存技能。做好个人平安防范

是人生的一门“必修课”。每到一个生疏的地方,学生首先必需了解

自己所处的环境平安。

2、班会指导思想

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普及平安学问、营造关注

平安、关爱生命的氛围、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平安意识,提高防范各种

平安事故的能力,限度消退学校平安事故隐患,使学生懂得在校园中

要留意哪些方面的平安,并能做到时时处处留意平安。

3、班会活动预备

1、让同学们探讨对平安法制的熟识。

2、请同学举例身边的真实例子。

(1)你亲身经历的有哪些?

(2)你知道的类型有哪些?

(3)你认为学生违反法律法规时的心理是什么?

4、活动过程

A、首先播放查到的一些关于高校生平安法制教育的视频。

B、让学生自由探讨发言,谈谈自己的熟识,和今后应当做到哪

几点。

5、由PPT介绍学生应当留意的一些平安常识:

每位同学必需牢记如下行走平安常识:

①、学生必需具备的平安防范技能

(防范宿舍火灾;防范乘车平安等)

②、使用ATM机留意事项

(在输入密码时留意旁边是否有人在偷窥;取款凭条要放好,不能

顺手一丢泄漏卡号等)

③、的预防

(假冒高校生;谎称意外要求汇款等)

④、防火及平安逃命

(逃命预演,临危不乱,熟识环境,暗记出口等)

⑤、公交车上如何识别扒窃

⑥、防止掉进陷阱

⑦、谎称意外要求汇款

⑧、正确适用法律维护自己利益

6、就本次班会全体学生畅谈体会。(时间大约15分钟)

7、辅导员点评。

八、总结发言

通过今日的平安教育主题班会的开展,使大家深刻熟识到平安的

重要性,作为在校学生,平安问题与我们的生活、学习、成长息息相

关。掌握必备的平安学问,提高防范能力,是学生自身的重要使命。

改革开放后的高校校园,已从昔日遗世独立的“象牙塔”俨然变

成开放型的“小社会”。可相对于社会人,高校生体仍旧是一个特

殊的社会弱势体。接受平安法制教育,不仅是依法治校的需要,也

是适应日益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更是高校生自我完善和提高

综合素养的需要。每位在校生都必需坚固树立以“平安第一,生命至

上”为核心的校园平安文化观念,主动主动地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

提高自己的平安防范、防卫能力和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应变能力,

以及抵挡违法犯罪的能力,保证自己身心健康地完成学业,并能成功

地就业、创业。

《法律在我们身边》教学设计3

一、活动主题:

高校生知法、懂法、遵守法律教育

二、活动目的:

通过案例剖析使学生了解各种法律法规,教会学生懂得什么是犯

罪,什么是违法,曾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自觉遵遵守法律律法规

的习惯,

高校生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三、活动过程: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大家好!

今日很兴奋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沟通,我们的考试刚刚结束,我

首先在此祝愿各位同学取得好的成果。期望大家在新的学习任务开头

之前调整好的状态,迎接下一次的挑战。我们大家都知道,随着我国

经济的不断进展,我们的生活在一每天的发生着转变,我们身边也随

之出现了形形的不同体或个人,并且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侵害到

我们的权利,假如我们不懂法我们也可以能侵害到他们的权利,为了

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育遵纪遵守法律的能力,为此我为大家预备

了这次“高校生知法、懂法、遵守法律教育”的主题班会,期望通过

这次班会使同学们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我们自觉遵遵守法

律律法规。

案例一:(盗窃罪)

2009年10月14日18时许15号公寓楼238宿舍李某向派出所

报案称本宿舍俩台笔记本电脑被盗。现场没有发觉任何被撬痕迹。民

警经过细致询问后,得知该宿舍张某作案嫌疑,随即对张某的行踪进

行了调查。经过多方努力,民警在该学校东门城中村一招待所抓获。

据张某交代,其中一台笔记本电脑已经销售,另外一台藏在另一招待

所中。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张某犯有盗窃

罪,且两台笔记本电脑折合人民币八千余元,属数额较大,被判处有

期徒刑3年。

点评:据了解张某系该学校新闻专业学生,该生家庭条件很好,

其爷爷是一个高级干部,父亲自己开一个公司,产业也很大。应当说

经济条件很好的,但是张某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后据张某交

代,该生来校以后交了女好友,经济花销比较大,家里给的生活费不

够自己在女好友面前“显摆”。国庆节回家后父母给他买了一个价值

8000元的电脑,该生由于没有生活费在火车上以3400元将其处理。

收假后没有几天就把这些钱挥霍完了,为了在女好友面前能有“面子”,

一时冲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事后张某后悔莫及,但是法律神是圣不

行侵害的,法律面前人人公平,等待张某的只能牢狱之苦。可谓是一

失足成千古恨啊!

盗窃罪的量刑:

1、盗窃金额500-2000以上为较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

2、盗窃金额5000-2万以上的为巨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并惩罚金

3、盗窃金额3万-10万以上的为情节特殊严重十年以上或无期

徒刑罚金

案例二:(抢劫罪)

刘某、崔某、郑某、程某、陈某5人,是某高校02级法律专业

的二年级学生。2003年12月11日,5人在一起喝酒、吃饭后,于当

晚12时许携带菜刀、木棍等凶器,窜至西安市友情西路,拦路抢劫

西安仪表厂职工张某和其妹。其中一人勒住张某之妹的脖子,另3人

则围住张某,并用木棍将张左肋骨打骨折,抢走现金1780元。期间,

程某在一旁望风。作案次日,程某和陈某到校保卫处投案。另3人依

次被抓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之规定,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惩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惩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上5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点评:据了解几个学生家庭条件都可以,就是因为一种好奇心最

终酿成大祸。我们现在很多高校生进去高校以后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

要求。加之离开家庭,自认为走上了社会,便渐渐滋生了好逸恶劳、

学习松弛、自私自利、担忧艰苦、贪图享乐、喜爱虚荣等不良习性。

而一旦面对犯罪的诱因,在不能正确辩别是非的状况下,就以身试法。

最终酿成苦果。

案例三:(有意损害罪)

2009年圣诞节晚上9时某高校某班级圣诞节晚会结束,班上同

学张某与王某到商业街归还所租用音响设备,因器材有所损坏牵扯赔

偿问题发生口角,后双方情绪兴奋大打出手,张某给其辅导员打电话

告知此事,辅导员随带领班上10余名学生赶到现场,现场秩序一度

混乱,无法控制,其中一同学孙某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刺向租音响的

老板,店老板心脏左下方被刺伤,当即倒地不起,后经法医鉴定为重

伤。

此案件中,孙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店老板刺成重伤,构成有意

损害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家属也赔偿受害者医疗各项费用数十万元。

案例四:(有意损害罪)

某天夜里公寓楼内,同学舒某和同住一室的陈某在熄灯后还在大

声交谈,隔壁的同学王某等人就不满了,因此这些同学就争吵起来,

后来陈某与王某就约好,二人到学校操场上去“单挑”,陈某开头还

带上一把水果刀防身,但后来出门时因要换鞋,顺手又将刀递给与他

同寝室的舒某,之后,陈某和王某就按约定来到学校操场,当时那位

姓舒的同学就带着那把刀,也跟到了操场上,看到陈与王二人在对打,

当时他那把刀就抓在手上,陈某被打得在后退时,或许是出于“见义

勇为”这个成语的熏陶吧,舒某见陈某打不过对方,就顺手朝对方王

某腹部连刺数刀,刺破了对方的回肠,经法医鉴定,对方的伤势已经

构成重伤。舒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有意损害罪,虽然舒某只有14周岁,

但是依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

岁的人犯有意损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

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有意损害致人重伤判处有期徒刑

3年以上10年以下,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点评:友情是人生的美酒,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神奇,但是近朱者

赤近墨者黑。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时期,肯定要谨慎择友,择良友。

和好的好友在一起相互学习,相互促进,有利于共同进步,若是不不

良的好友在一起,反而简洁受到不良的影响,所以我在这里劝诫大家

交好友肯定要擦亮眼睛。关心他人助人为乐是做人的美德,但是为了

哥们义气两肋插刀,最周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面对他人或者好友的要

求,肯定要保持头脑清醒,以道德和法律的标尺进行衡量,三思而后

行,不行任意迁就,否则就会酿成大祸。我国《刑法》第17条第1

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

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

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状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

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进展,并有肯定社会学问,已具有分辩

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

责任。

案例五:(聚众斗殴罪)

还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

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冲突,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

发生过冲突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

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

起协商如何应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

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睬,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

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双方互相殴打,最终张某这方的一同学

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行整理的后果。

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

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

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

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依据刑法规定,以有意损害罪、有意杀人罪

定罪。有意损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

聚众斗殴中有意损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有意损害罪,刑

法规定对有意损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点评: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与他人之间的一点小冲突,双方假

如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

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

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开发生

很多,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

帮助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惩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

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案例六:(利用网络散布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

2009年9月21日,安康市汉滨区某校大二学生一时无聊竟然拿

“针扎”事件开玩笑,在互联网上一个“安康论坛”公布“安康发生

针扎事件”等信息,引来大量人员跟帖,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经

过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于9月23日在安康巴山路泓星网吧内将公

布虚假信息人周某抓获。据周某交待,出于对新疆发生的“针扎”事

件好奇,便在网上公布了听说安康发觉针扎事件的虚假信息。

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法》第二十五

条之规定,涉嫌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当周某知道因为自己一

时的好奇和无聊换来了10天拘留时后悔莫及。

2011年3月15日上午10点多,在自家电脑上敲下一段不到50

个字的消息,发在了几个上。超乎他想象的是,在此后的短短几个

小时之内,这条消息夹杂着人们对辐射的恐慌不胫而走。一天以后,

北京、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发生食盐抢购现象。据官方分析,造成

食盐抢购的原因一方面是日本地震海啸造成,民间盛传含碘物品可

以预防核辐射,造成部分民众盲目抢购囤积碘盐;另一方面,民众担

忧海水受到污染,以后买不到没有污染的食盐了,所以疯狂抢购囤积,

一些不法商家甚至趁机提价牟取暴利。

2011年3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公布消息称,已查到

“谣盐”信息源头,并对始作俑者“渔翁”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

500元的惩罚。

近日网上出现一条“陕西兴平将于6月13日发生剧烈地震,震

级为7-8级左右,此后还会有六百多次余震,震级均不等”的传言,

引发部分网友恐慌。经经过公安部门调查核实,该谣言出自陕西咸阳

两名学生之手,目前这两名学生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点评: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平安爱护管理方法》、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规定利用国际联网捏造或者

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赐予警告,有违

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

惩罚条例的规定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惩

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

法有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

以下;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爆炸威逼、生化威逼、放射威逼等信息,或者

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有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总结

通过以上的案例的教训,我们同学们应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

识。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

么事是不行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原来不行以做的事情。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经常只

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肯定要走好

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爱护,否则

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公平,就会造成“一失

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因此,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

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

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最近几年,我国青少年犯罪人数

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有意损害、抢劫、

、非法集会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都是对法律学

问的匮乏,遵守法律意识的淡薄和一时的年轻冲动所造成的。

同学们,你们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心理都不格外成熟,

加上社会阅历浅,所以是非观念较差,简洁去仿照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也简洁被人利用。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

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颖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

康的东西,我们是否能辨别得清楚?我们是否想过我们日常的一言一

行都必需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行侵害的,谁违犯

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处。信任我们的辅导员老师对同学们在日

常生活中的法纪平安教育已经讲过很多次。今日我和同学们共享以上

这几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现实存在的案例,期望同学们能从这

些案例里或多或少的受到一点点启示。

《法律在我们身边》教学设计4

一、教育目的:

通过本次活动,使学生了解一些法律学问,能用所学的法律学问

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加深学生对学法重要性的熟识。

二、活动过程:

主持人甲:国家法律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人人都在法律的

爱护下生活、学习和工作。

主持人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工厂、学校、商店要正常地进

行工作,就要有各种规章制度,我们的国家要顺当地进行社会主义建

设使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就要制定法律。

主持人合:今日我们团聚一堂,看一看同学们是否知法、懂法,

还要看看同学们会不会在实际状况中,运用法律爱护自己,我们的主

题是“法律在我们身边”。

主持人甲:今日的班会课,我们要检查每个同学对法律学问的掌

握状况。

主持人乙: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爱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主持人甲: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有意毁坏财

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相宜进入的营

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

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为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爱护法》和《预防未成年

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我们中小学生不应当违反这

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不弃学经

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相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

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乙:大家说我们班的法律小专家是谁?()等会儿,有些问

题我们还得向她请教。

小博士:同学们好!同学们,我也问你们一个最简洁的问题,我

们为什么要学法?

小队a:我们小学生学法、懂法,才能用法律爱护自己。

b:掌握了一些基本法律学问,才能依据法律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c:假如不学法,对法律学问一窍不通,就可能糊里糊涂的干违

法犯罪的事。

小博士:大家回答的很好,但你们知道吗?我们学法律,这也是

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了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神奇,我们应知法、学

法、用法。

主持人甲:大家回答了小博士的问题,看看大家是否能回答我们

主持人的几个问题。

1、我们法律规定父母和儿童的监护人有哪些义务?

小队a:爱护被监护人身体的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在被

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主持人甲:其他同学有无补充?

小队b:还有对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的义务,父母对儿童有抚

养的义务。

主持人乙:2、法律学问知多少

a、推断题

(1)爱护在学校中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只是学

校的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爱护法》的规定,表明我国用特

地法律爱护青少年的正当权益,约束青少年的行为。(√)

(3)社会爱护归根结底是要制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

学校和家庭环境。(×)

(4)国家特地制定未成年人爱护法,要求全社会共同努力爱护未

成年人健康成长。可见爱护未成年人是社会的责任,与我们未成年学

生无关。(×)

(5)未成年人除了家庭爱护和学校爱护外,还需要社会爱护。(√)

(6)有违法行为的我国未成年人,不属于我国未成年人爱护法爱

护的对象。(×)

b、单项选择题

(2)我国未成年人爱护法爱护的对象是(b)

a、未满16周岁的我国公民

b、未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

c、未满20周岁的我国公民

d、未满22周岁的我国公民

(3)有的家长规定,儿子可以上学,女儿不给读书,帮做家务。

这种做法违反了未成年人爱护法中的(a)

a、家庭爱护b、学校爱护c、社会爱护d、司法爱护

(4)未成年人要依法自律,是指(c)

a、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尝试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一般不

要去做

b、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尝试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

c、法律提倡做的事情主动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

d、自觉遵守未成年人爱护法的一些禁止性规定,不做违反法律

的事情

(5)未成年人自我爱护能力很弱,甚至缺乏自我爱护的能力,因

此,需要法律赐予(a)

a、特殊爱护b、特殊关注c、特殊照顾d、特殊帮助

主持人乙:学校进行升国旗仪式时,张涛给旁边的同学讲了个笑

话,结果引起大笑,请问张涛的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

小队a:是违法,五星红旗,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象征,是神圣

不行侵害。

小队b:是违法,向国旗致敬,既表达了我们对老一辈革命家的

仰慕,又凝聚着我们对伟大祖国的深厚情感。

小队c:是违法的,向国旗致敬,也是履行法律所赐予我们的光

荣义务。

主持人甲:请小博士评定一下

小博士:我国国旗法第13条中规定,进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

升起的过程中,参与者应当向国旗肃立致敬。

主持人甲:下面我们来听一则故事,看看这小偷是怎样成为大盗

走上犯罪道路的?

讲故事:内容:一青年,从小贪吃,从小偷小摸开头,对老师家

长的教导不听,渐渐成为大盗的过程。

主持人乙:同学们,听了这一故事你有什么感想吗?

队员a:我以后再也不贪吃零食,不乱花零用钱了。

b: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c:小偷小摸的行为是损人利己的可耻行为,进展下去定会走上

违法犯罪的道路,既害国家、害人民,也害自己,只有为人类的美好

而贡献自己力量的人,才能获得真正的美好和快乐。

主持人乙:未成年人应当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自我爱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爱护自己的合法

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主持人甲:案例一: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

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

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愿,坚持“要人不要

钱”。

假如你是小陈,该这怎样做?

(小陈为了爱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

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

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

爱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乙、案例二: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

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

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全都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

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

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

必需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

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

小周就这样算了吗?他会怎样做?

(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学问,打算

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需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最终依法维护

了自己的尊严。)

主持人甲:我们身边常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如1、发觉有人

跟踪怎么办?2、收到匿名信、匿名电话怎么办?3、当有人公然抢劫你

的物品时,应实行怎样的防卫措施?4、小伙伴溺水后怎么办分组探讨:

选其中的一题

(1、发觉有人跟踪怎么办?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最好与同学结伴

而行,遇意外时可以互相关心。不要单独到荒芜、偏僻、灯光阴暗的

地方。

当发觉有人始终跟着你时,你不用担忧,你可以尽快到繁华热闹

的街道,商场等地方,想方法解脱尾随者!

向路上大的机关单位求救,如去机关单位的值班室;向身边的大

人求救;假如是在校门口,就给家里打电话,让大人来接。关键是当

只有你一个人时,要有警惕性,多动脑筋!为此,生活中要多观看、

记住家庭、学校四周的环境特点,尤其应熟识派出所、治安岗亭、部

队营区、大机关单位的地点。在紧急状况下,可以在这些地方得到关

心。

2、收到匿名信、匿名电话怎么办?中小学生收到匿名信、。匿名

电话的事时有发生。所谓匿名信、匿名电话是指来信者来电话者未署

未讲真实姓名,或根本不署不讲姓名,不让收信人接电话人知道他的

姓名。其内容多是辱骂、恐吓、挑拔、攻击、骚扰或提出不正当的要

求。匿名信、匿名电话会扰乱收信人、接电话人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造成留意力分散,精神紧张,身心受到损害。遇到这种状况,实行的

态度和方法是:

1.保持冷静:既然来信来电话是匿名,说明对方不敢暴露其真实

身份,是做贼心虚的表现,否则何不大大方方,留下真实的姓名和身

份呢?所以收信(电)者,完全没有恐慌担忧的必要。否则,恰恰是上

了对方的当,中了对方的计。同时,对来信来电中提出的无理要求,

坚决加以拒绝,不能有丝毫的模糊和让步。

2.分析可能:你应当静下来思索,来信来电者可能是谁?原因到

底是什么?从来信者的笔迹特点,从来电者的音音调、口气口音、

语言特征等各方面去考虑。再想一想,从前和最近和谁有什么冲突,

谁对自己有什么要求遭到拒绝,或自己有意无意地触犯过谁。经过分

析,至少可以将来信来电者,判定在一个比较窄小的圈子里,心里略

微有点数。当自己分析这些事有困难时,应当准时告知家长、老师或

同学,大家共同来分析。千万不要一个人冥思苦想,铺张太多的时间

精力。

3.设法弄清:当确认又是某匿名人来电话时,你不要急于撂下电

话,而是用对话方式稳住对方。同时,示意身旁的人,用就近的电话

向电话局服务台查询,可以得到匿名电话的号码。在得知对方电话号

码后,就会知道他(她)所在的地区、单位或住宅,进一步追踪调查,

一般就可以真相大白。

4.准时报告:报告老师和家长,也可通过学校报告派出所民警,

司法部门会对那些经常地情节严重的匿名来信、电话事件加以追查和

处理的。

请同学们记住,即使查不出匿名人到底是谁,你仍旧要保持乐观

向上的情绪,不要心烦意乱。俗话说得好狗在狂吠,骆驼队照旧在前

进,只要你行为端正,就不怕歪门邪道。

3、当有人公然抢劫你的物品时,应实行怎样的防卫措施?中小学

生遇到抢劫时,应以爱护自身生命和平安为首要原则,不要过多地顾

及财物。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开造成更大的损失。关键时应

大声呼救,准时报警。

报警时,应确认对方是110报警台后再述说。尽量明确地告知出

事地点、坏人的人数,是否有武器和交通工具的种类等详情,还要留

下联系方法。假如你是处在和坏人周旋的危急中拨打110,应留意隐

藏和轻声!

5、班主任讲话:同学们通过这次活动,知道了不少的法律学问,

体会了学习法律的重要性。

作为祖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一是要学法、懂法、遵守法律、

宣扬法律学问,长大后,才能为祖国作贡献。

社会实践

结合相关内容,到当地派出所、法院少年法庭或少年犯管教所作

一次社会调查。调查内容:

近年来当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状况;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我们应当吸取什么教训。

司法机关在爱护未成年人(包括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方

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还存在哪些不足。

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中小学生有些什么期望,中小学生应怎样协作

司法爱护。

撰写调查报告,并在班上进行沟通。

《法律在我们身边》教学设计5

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里,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享有宪法和法律

确认的公民权利。法律的确认,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在众多的公民权

利中,有一类权利与我们的生命历程形影不离,不管我们是否知道它

的存在,不管我们是否实行了行动,它犹如空气般每时每刻都伴同着

我们。这就是人身权。它包括人身健康权、自由权、人格尊严权等。

在这些权利中,生命健康权尤为重要,因为,生命健康是人活动的根

本,行使任何权利的前提都必需有身体的健康做为根基。所以,我们

要主动行使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案例一:16岁的小晗与小博是高一同班同学。小晗静默寡言,

喜欢数学,心想做游戏软件工程师。小博活泼开朗,思维灵敏,擅长

言谈,立志当个律师。不过,一时的冲动转变了他们的命运。体育课

上,小晗和小博发生争吵,小晗先给小博一拳,两人厮打在一起。被

老师和同学劝阻后,小博自感委屈,在楼道里到小晗理论,再次发

生争吵。互欧中,小博掏出了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小晗的左肩、背部

和腰部被扎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法律审理认为,小博无视国家

法律,有意损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已构成有意损害罪,鉴于其为

未成年人且事后能主动自首,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小晗父

母经济损失,法律为受害人小晗讨回公道,加害人小博受到了法律的

惩罚。小博失去了人身自由,他当冷藏室的梦想成为泡影,因为我国

法律禁止因有意犯罪而受刑事惩罚者从事律师事业。

从以上案例中可以看出,由于小晗一时冲动逞能,最终不仅仅失

去了自己的梦想,更令人痛惜的是失去了正处青春年华的生命。而小

博因为争一口气,而造成终身遗憾,既失去了实现自己梦想的机会,

而且也给自己的人生点缀了一大污点,以及会对自己以后的人生道路

造成严重影响。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高。”一时冲动造成终身遗憾,

依据我国法律,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

命健康权的道德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也不得

有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不但是侵害了他人生命权及

生命健康权,同时也损害了自己,行事者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案例二:20_年4月6日,王某从自家田里赶回了几头牛,将其

圈了起来。由于忙季,也未及查失主。第二天下午,到村中几经打

听,才得知,失主是以前同村的马某,现今,他们搬到了村外。于是

托人通知了马某家,让他们去他家领牛。第三天,一大早,马某同几

个亲属到王某家。一走进院中就大喊王某,王某抓紧跑出来。王某刚

要说时,马某上前就是一拳。马某鼻孔出血,家人惊慌,大声叫喊起

来,此时马某同几个青年小伙已将王某压倒在地,拳打脚踢。当邻里

四舍赶来时,王某已经不能动弹了,抓紧送往医院。虽经医生努力抢

救,但还是由于头部遭严重殴打而会留下后遗症,而且对今后王某的

生活也会造成影响。王某留院观看期间。王某家人向人民法院上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马某无视国家法律,有意损害他人性命,致王某

头部严重受伤,而且又对王某今后生活造成影响。得出以下判决:依

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两年,赔偿王某一切医疗费及赔款给王某现金

10万人民币。法律为受害人王某讨回了公道,加害人马某受到了法

律的制裁。

从今案例中可以看出。马某冲动迹象,无视法律的存在,有意伤

其他人性命,不但造成他人人身健康严重受害,而且给自己造成了巨

大的经济损失,及让自己的人生也有了一大污点。

爱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当今公民的

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恳求国家爱护。因为侵害他

人生命和健康权为法律所不容,情节严重的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法律是我们生活的准绳。在我国,作为国家

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在生活中,法律是我们最

有效的权利保障。身体的健康是人生活的根本,同样我们也享有生命

健康权。若当自己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运用法律爱护我

们的生命健康权,因为法律是爱护我们权利的法宝。有了法律,我们

就有了维护的利剑。从某种意义来说,社会进步的重要标记在于人权

能够得到敬重和保障。生命之树常青,法律就是那普照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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