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赔偿金额
如何确定商标侵权赔偿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关于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
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
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
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法律规定了确定商标侵权人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和使用法定计算方法难以确定赔偿数
额由人民法院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但是法律并没有把侵权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
的主动权赋予受害人。《关于审理商标侵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弥补了这一缺憾。《解释》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
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选择的计算方法计算赔偿数额。”
被侵权人在计算侵权赔偿数额时,不仅要计算商标被侵权的损失,而且还要计算被侵
权人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调查、取证、协商、调解、诉讼等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诉
讼而支付的聘请律师的费用。
当然,被侵权人依法律规定作出赔偿计算方法并计算出赔偿数额后,人民法院还应考
虑具体的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信誉、许可使用费等综合因素后最后作出
判决。
怎样处罚侵犯商标的行为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
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
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
处以1万元以下。
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
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
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主要标准有两点:
1、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
2、两商标相同或近似;
3、一般情况下,要求“被侵权商标”系注册商标。
何为“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请参见商标局译制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
何为“商标相同或近似”概括说来从4方面判断:音、形、义、整体结构。细说的话,
就太繁杂,比如图形近似标准、文字近似标准、字母近似标准、组合商标近似标准,都不
尽相同。真正掌握,需要翻阅、理解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还要有一定的实践,
费这些功夫还不如委托商标律师去办。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
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近似商标侵权的形式有哪些,在生活中,近似商标侵权的种类有:
一是利用企业名称侵犯他人商标权。
商标和企业名称同属知识产权,分别受不同法律的调整。由于商标的注册与企业名称
的注册不在同一部门,且商标注册针对全国,企业名称仅针对县级辖区,因此,注册商标
与企业名称撞车无法避免。一些不法分子为了傍名牌,往往在香港或国外注册一家企业字
号和他人著名、驰名商标相同的名称,然后在其产品上、标签装潢上、票据上、广告上单
独突出地使用自己企业的字号,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企业产品和注册商标企业是一家。如
“金利来”商标世界闻名,市场上又冒出意大利金利来、东方金利来、香港金利来。对于
这种用他人注册商标为企业字号的情况,我们认为只要你在产品标签、说明书、广告装潢、
字号上单独突出地使用企业名称,尽管其字体与他人注册商标有差异,我们均以商标与侵
权查处,其理由很简单,企业名称由四段式,即地区、字号、行业、组成形式组成,你为
什么单独、突出使用字号?这显然是主观恶意傍名牌。
二是以专利权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这类违法当事人比前者更为狡诈,其手法是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作为产品包装
装潢的外观设计申请专利,一旦获得专利证书,就冠冕堂皇地在产品包装上使用,从而达
到傍名牌的目的。你要说他侵权,他就拿专利证书作挡箭牌。我们认为,尽管商标专用权
和外观设计专用权都是知识产权,分别受《商标法》、《专利法》的调整,但都应该遵守
《民法通则》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侵害他人的在先权。可待商标所有人向专利局申请
撤销侵权专利后,再按商标近似侵权查处。
三是用他人组合商标中的汉字为商品名称的商标近似侵权。
有些注册商标是由中文、图形、英文或汉语拼音组合而成的商标,如广东万家乐集团
的“万家乐”组合商标,有的企业在其同类产品的包装和标签上、商品名称上使用“万家
乐牌热水器”,我们指出他近似侵权时,他们狡称,我们的商标是由汉字、拼音、图形组
合而成,而我们只不过给热水器起了个商品名,又没有用他们商标上的拼音和图形,怎么
能说侵权呢?我们认为,中国人对组合商标一般只记汉字,对拼音、英文、图形不在意,
在产品上打上他人组合商标的汉字,使公众误认为就是商标所有人的产品,构成商标近似
侵权。
四是用于商品名称的汉字与他人商标近似构成侵权。
这类现象较多,违法当事人往往在他人注册商标里的汉字上做文章。其中个别字与他
人注册商标的音不同,但字形相似。如“五粮春”是全国名酒,市场上发现了“玉粮春”
酒,且“玉”字草写近似于“五”,使公众误认为是“五粮春”酒。化妆品“沙宣”很畅
销,市场上出现化妆品“沙宜”,你有“娃哈哈”,我就来“哈哈娃”,你用“乐百氏”,
我就用“乐石氏”……这类案件,我们把握的尺度是倘若商标有两个汉字,他人只要使用
一个字相同另一个字近似,我们就认定他近似侵权;如果商标里有三个汉字,只要有人在
同类产品上使用一个不同的字,其余两个字相同,我们也认定近似侵权。
五是英文或汉语拼音排列不同或个别字母不同构成近似侵权。
这类案件被侵权方的注册商标往往是英文或汉语拼音。如意大利的名牌服装华伦天奴
的注册商标是“vaIentine”,而市场上华伦天奴服饰香港有限公司生产的服装打出的商
标是“valuninno”,尽管两者之间字母有差异,后者比前者多了一个“n”字,且有一个
字母不同,但消费者不仔细看很难分辨,后者对前者构成近似侵权。再如市场上有些摩托
车打上“honpa”商标,与日本本田摩托车的注册商标“Honda”仅“p",与“d”一字母
之差,我们认为,这种摩托车的商标构成对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的注册商标的近似
侵权。
六是用两个以上注册商标组合使用构成近似侵权。
如有家服装企业先后向国家商标局申请“雅”和“戈尔”两个注册商标,然后再把两
个商标组合起来使用,变成了“雅戈尔”。尽管字体上有差异,但还是构成了对驰名商标
“雅戈尔”的近似侵权。还有家生产家电的厂家,先后申请注册了“长尔”、“海虹”商
标,在具体使用时他们故意把这两个商标拼凑在一起,变成“长虹海尔”,使消费者误认
为是海尔、长虹这两个集团联合生产的产品。尽管《商标法》没有明确一个产品只准用一
个商标,且这些商标都经过注册,但在具体使用上,他们有目的地把两个商标拼凑组合使
用,对消费者进行误导,主观恶意地构成了对驰名商标的侵权。
七是商标图形的近似侵权。
有些违法当事人一般都是傍世界比较著名的图形商标。最严重的要数法国拉科斯特的
“鳄鱼”图形商标。该商标特征是头朝右,嘴张开,尾巴稍微上翘的鳄鱼。而国内发现近
30条不同的鳄鱼,我们认为除香港的鳄鱼恤新加坡鳄鱼国际公司的两条头朝左的鳄鱼商标
在异议期外,其余不管是鳄鱼头戴皇冠的,或者尾巴向下勾的,也不管鳄鱼上骑人,或者
既象鳄鱼又象蜥蜴的,或者既有点鳄鱼又有点象壁虎的图形商标,均构成对法国拉科斯特
鳄鱼商标的近似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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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7-28 19:21:1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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