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道德与法律规范

更新时间:2024-12-13 04:46:30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6日发
(作者:闯)

广告道德与法律规范

广告道德与法律规范复习资料

1.出现广告失范、违法的原因:

社会环境方面(历史转型期);广告人员素质

(诚、信、实、公);行业内部运行机制。

(一)社会环境方面

中国社会正处于变革的历史转型期,社会机制

运行过程中,某些层面可能会呈现短暂失序状

态,原有的与自然经济或产品经济相适应的道德

秩序受到冲击,而新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

秩序尚未形成,此环境回个人们的社会意识造成

某些失衡和扭曲。如民众心理暂时形成了某种

“失真”的价值尺度。

(二)广告人素质方面。

众所周知,广告业的兴起是改革开放后的事。

在这30多年中,来势凶猛的商品经济大潮,使

尚未做好充分准备的广告人匆忙上阵,难免出现

一些不适症状。

(三)行业内部运行机制方面:

改革开放30年,我国的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

进步,广告事业也走上了法制轨道,形成了以宪

法为基本打法、广告法为核心、以各类管理规定

和自律条例为框架的广告法规体系。但我们也应

清醒的认识到还存在着不少漏洞和不足。近些年

广告市场出现的一些怪现象,无不是披着合法的

外衣践踏着制度的尊严。

2.广告道德法律规范的对象有哪些:

广告活动主体及其从事的广告活动。广告活动

主体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广告活动参与机构;从事的广告活动:广告信

息传播的全部过程,包括广告内容、表现方式、

运作行为等。

3.法律上所称的广告的构成要素是:

明确的广告主,广告费,特定的信息内容,广

告媒介或形式

4.广告的一般道德原则的内容是:

一:守法原则1、真实性2、合法性3、

思想性

二:公平原则1、平等自愿2、等价有偿3、

公平竞争

三:诚实信用

四: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5.广告道德含义的本质特征是:

它既是一般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在广告活

动中的发挥,也是广告行业特有的道德规范,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1、广告道德同普

遍道德现象一样,是一种由社会存在决定社会

意识形态,是由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而

它的内容和形式,最终都取决于社会存在,取

决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2、广告道德同普

遍道德体系一样,往往会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

变化而体现出不同的道德价值取向和道德价

值追求。3、广告道德是对广告活动的一种特

殊的调节规范体系。总体而言,广告道德的本

质特征在于,它是广告行为的一种社会道德现

象。

6.广告行为道德含义的特征:

广告活动是一项具有广泛社会性的行为,渗透

着道德意义并可以从善恶角度加以分析和评

价的广告行为,是社会道德行为在广告领域的

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不仅对社会具有较强的影

响力,而且其导向功能也是十分强的。作为人

类社会活动的广告行为,其中的很大一部分常

常具有多元的意义,即可能有社会道德的价值

因素,同时又有政治的、经济的、乃至于纯娱

乐的价值因素,具有多元性。

7.跨国或跨文化广告活动的形式和应注意的问

题:

跨国公司或者国际性广告公司在进行跨文化

广告活动中采取“创意标准化,表现当地化”

的做法,主要有1、翻译式广告2、模板(样

品)式广告3、指导式广告

注意问题:1、应符合广告国社会道德规范2、

应适应广告国文化艺术特点

8.广告行为道德评价的客观标准:

对广告活动中的各种行为作出正确的道德评

价,其客观标准只能是实践。社会的整体利益、

广大人民的利益应该而且必须高于个人或者

所属小集团的利益。人民是历史的主体,一切

道德评价,包括对广告行为的道德评价,都必

须以是否符合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尺

度和唯一标准。

9.广告道德失衡与错位的主要表现形式:?

1、忽视或损害消费者利益2、虚假(不

真实)广告

3、不正当交易或行为4广告的

格调与品位问题。

10.虚假广告的主要表现:

1、广告所介绍的商品和服务本身就是虚假带

有欺诈性的。

2、在广告中以不实之词夸大产品功能、疗效

等,把质量低劣的商品说成是优质产品,隐瞒

商品的重大缺陷,特别是隐瞒会给消费者生理

或者心理造成严重伤害的缺陷,或者故意夸大

商品的优点和用途。

3、在广告中使用不当的夸张手法,意在对消

费者产生误导。

4、在广告中产品的性能、质量是真实的,但

在广告中的某些承诺去是虚假的带有欺骗性

11.价格欺骗的十种表现形式:

1、虚假标价2、两套价格3、模糊标价4、

误导消费者

5、虚假折价6、模糊赠售隐蔽价格附加条件

8、虚构原价

9、不履行价格承诺10、质量与价格、数量

与价格不符

12.广告格调与品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语言空泛,污损语言2、卑琐浅

薄的作品

3、情、挑逗的倾向不容忽视4、故弄玄

虚。

13.广告与新闻的区别:

1、经营性质不同

广告最终是为付出的广告主服务。新闻传播主

要是以实现社会效益,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受

众也会从不同的出发点来认识和接收广告和新

闻信息。

2、内容不同

新闻报道的是人们关心和感兴趣的客观事实。

新闻的党性、阶级性、指导性表现的特别鲜明。

而广告是广告客户利用新闻媒介对自己的商品

和服务进行信息传播

3、目的不同

新闻报道主要是为了满足受众对新闻的获知

欲望,并通过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达到社会舆

论的引导。广告则是为了实现产品或劳务的推销

与推广,目的是赚钱。

4、受众不同。

新闻面向的是整个社会,以全社会的公众为服

务对象。广告是针对目标消费者的。

5、业务性质不同

新闻传播是一种社会职责,报道对象无须向新

闻单位缴纳任何费用,新闻媒介还要向提供稿件

的的作者支付稿酬;广告则是一种经济活动,是

一种收费的信息传播活动。另外刊播位置和时间

也不同。

此外,在传播过程中,广告和新闻的发布频率

也是不一样的。

补充:相同点:媒介、传播信息、方式、真实

14.矫正广告道德错位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1、规范明星代言广告(类型:推荐型和示范

型):明星代言不仅要与产品广告概念上高关

联度,而且要真实;产品广告内容不应夸大、

虚假,以免消费者上当受骗。

2、电视直销的道德约束问题:审查不严、质

检不严、服务缺失

3、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4、建立良好的形象:企业文化观,广告职业

观,专业技术观,客户服务观,品牌效益观

15.广告自律的特点:

1、自发性自发成立,自律规则共同商议、自

行制定的,体现其共同愿望

2、自愿性完全自愿的行为,不具强制力,依

靠自身信念及行业同仁舆论监督实现

3、广泛性涉及面广,不仅在法律规范范围内,

在其之外也发挥约束作用

4、灵活性在各方同意基础上,根据客观情况

的变化和现实需要,随时制定自律规则

16.广告的社会监督包括的层次:

广告的社会监督,是指人民众通过某些社会

组织和社会团体舆论机关、各种众自治组织

或者公民自行对广告活动各个方面进行的监

督,包括消费者监督、广大众的监督、新闻

舆论监督等。

其中分三个层次:1、广告受众对广告的全方

位监督,构成了广告社会监督的第一层次,它

是广告社会监督的基础;2、广告社会监督组

织的中枢保障作用;3、新闻传媒、政府广告

管理机关、人民法院对虚假或违法广告及其责

任人的曝光、查禁和惩处。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主要特点有:

根本上是部门行政法,行政法是调节行政关系

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

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内容上:1具有一定的超前性;2、具有很强

的针对性;3、操作性较强。

所体现的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1、广告监督

管理机关行政权利的行为是行政法律关系发

生的必要条件。2、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及其

权利和义务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预

先确定的,当事人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3、

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

法》的权利和义务是重和的,监督时是权利主

体,对国家是义务主体。4《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告法》中的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内容上有一定的局

限性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与其他法律法规

关系:

在法理上讲,在发生法律上的竞合时,凡法律

明确规定适用某一法的,依规定优先适用,无明

确规定的,选择其中之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广告法】相对于其他法规来说,存在着“优先

适用”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施

行前制定的其他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的内容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不符的,以【中华人

民共和国广告法】为准;其他广告管理法规中的

规定只要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冲突,

仍继续有效;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广

告管理条例】外,目前也有其他一些法律、法规

从不同角度和侧面,涉及广告管理;所有商业广

告的规定如果有矛盾冲突或者不同,均应以【中

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为准,其他法律、法规对

广告的规定均失去效力;因此,所有涉及广告管

理的,均应首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9.广告管理法规体系的特点:

1、从结构形态上看,多层次广告规范已形成

2、从内容上看,广告规范涵盖面广且具体

3、从性质上看,广告规范中程序性规定、限

制性规定、政策性规定齐全。

20.广告的一般准则的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7条的规定

1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

歌。

2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的名义。

3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4不得妨害社会公共安全和危害人身财产

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不得妨害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

风尚。

6不得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

的内容。

7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

内容。

8不得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9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

形。(禁止将人民币变相作为奖券的广告;

严格控制评比类广告;禁止发布移民广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8条至第

12条对广告内容的规定,以及第13条对广告

发布形式的规定。

1广告不得有损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

康。

2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

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者对服务

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有表示的,

应当清楚明白;广告中表明推销商品、提供

服务附带赠送礼品的,应当表明赠送的礼品

和数量。(附赠式有奖销售,抽奖式有奖销

售)

3广告使用数、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

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4广告中涉及专利的规定

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和专利方法的,应标明

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

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禁止使用未授予

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

的专利做广告

5广告不得贬低他人商品或服务。

6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的规定。

21.对医疗广告的限制性规定:

1、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

证。

2、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3、不得与其他药品、医疗机械的功效和安全

性比较。

4、不得利用医药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

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

证明。

5、不得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

内容。

22.对烟草广告的限制性规定:

在国家禁止范围以外的媒介或者场所发布烟

草广告,必须经省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或者

其授权的省辖市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批准;

烟草经营者或者其被委托人直接向商业服务

业的销售点和居民住所发送广告的,须经所在地

县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批准;

经批准发布的烟草广告中不得有吸烟形象、未

成年人形象,鼓励、怂恿吸烟的,表现吸烟有利

于人体健康,解除疲劳、缓解精神紧张的;

经批准的烟草广告中必须标明“吸烟有害健

康”的忠告语。

其次,忠告语必须与该广告内容同时传达给广

告受众,应当清晰、易于辨认,所占面积不得少

于全部广告面积的10%。不标明忠告语或者不按

规定标明忠告语的,属于违法烟草广告。(禁

止性规定1、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

期刊发布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2、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

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

(补充:烟草广告包括:烟草制品广告,烟草企

业形象广告,烟草赞助广告三种)

23.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准则:

保健食品不得出现下列情形和内容:1、含有

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2、含有使用

该产品能获得健康的表述3、渲染夸大,描述

导致的身体危害的,使公众产生担忧恐惧的4、

用公众难以理解的专业化术语、神秘化语言5

利用名义和形象的6含有无法证实的数据的7

夸大功效和适应人的8含有与药品相混淆

的用于9进行比较贬低其他产品的10利用封

建迷信11宣传为祖传秘方的12含有无效退

款、保险公司保险等内容的13含有安全无毒

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的14含有最新科技最高

科学最先进制法等绝对化词语的15声明或暗

示为必需品的16含有综合评价内容的17直接

或者间接怂恿的

不得以新闻报道等形式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保

健食品广告必须标明保健食品产品名称、批准

文号、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一年)、保健食

品标志、不宜人。必须说明或者标明“本品

不得替代药品”的忠告语。电视广告中保健食

品标志和忠告语必须始终出现。

24.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准则:

一: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卫

生许可的事项

1、食品广告证明文件2、酒类广告证明文件

3、化妆品广告证明文件

二: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不得使用医疗用

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

25.订立广告合同须遵循的原则:

1、广告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

同意的有关修改广告合同的文书、电报和图表,

也是广告合同的组成部分;

2、订立广告和他能够,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

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广告合同进行违

法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牟

取非法收入;

3、订立广告合同那个,应当遵循平等互利、

协商一致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

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4、广告合同依法成立,即有法律约束力,当

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

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5、代订广告合同,必须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委

托证明,并根据授权范围的委托人的名义签订,

才对委托人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

6、所订立的广告合同,必须具备【经济合同

法】第12条所规定主要条款:标明数量和质量、

价款和酬金、履行的期限、地方和方式、违约责

任。

26.广告代理制的含义:

广告代理制是指在广告活动中,广告主委托广

告公司实施广告宣传计划,广告媒介通过广告公

司承揽广告业务的一种机制和经营体制。

27.对户外广告活动的限制性规定:

1、不得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进行户

外广告活动

2、不得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

交通标志的使用

3、不得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有损市容市

貌。(安全性要求;满足城市美化的需求)

4、不得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

点的建筑控制点设置户外广告

5、不得在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

置户外广告的的区域从事广告活动。

28.我国广告审查机关部门:

广告审查机关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必须进

行行政性审查的广告进行审查的有关行政主管

部门。我国目前实行的广告行政审查分为中央和

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计划单列市)两级。

1、药品广告审查机关为国务院和省级卫生行

政部门,即卫生部和各省级卫生厅(局);

2、医疗机械广告审查机关为国家医药管理局

和各省级医疗机械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一般是

省医药管理局或医药总公司);

3、农药广告审查机关为国务院和省级农业行

政主管部门,即农业部和省级农业厅、局;

4、兽药广告审查机关为国务院和省级农牧行

政管理部门,即农业部和各省级农业厅局或畜

牧厅。

29.广告行政性审查的程序:

一、申请广告审查1、由广告主向广告审查

机关提出申请2、广告主提出申请时应当同

时向广告审查机关提交与其申请审查的商品

广告内容有关的证明文件

二、广告内容的审查

三、广告审查机关作出审查决定(初审和终审)

30.药品广告应审查的内容:

凡是申请发布药品广告的,必须向卫生行政部

门办理《药品广告审批表》。广告主申请办理《药

品广告审批表》,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证

件和材料:1、《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

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2、《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或《营业执照》(副本);3、该药品的生产

批准文件,质量符合标准的说明、说明书、包装;

4、商标注册证;5、卫生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其

他有关材料。广告主填写《药品广告审批表》一

式五份,送往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经核准

后发给药品批准文号,卫生行政部门在十五日内

进行批准决定。批准发布的签发《药品广告审批

表》。广告主在别处发表广告的,应该在发布前

十五日将《药品广告审批表》在播放地盖章,有

效期两年。

31.广告法律责任的种类:

一、行政责任1、经济处罚没收广告费用、

没收违法所得、2、行政处罚停止发布

广告、责令公开更正、通报批评、停业整顿、吊

销营业执照或者广告经营许可证

二、民事法律责任1、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和侵权的民事责任)

2、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方式

3、取得民事赔偿的途径向人民法院起诉,请

求赔偿。

三、刑事法律责任1、构成犯罪的四个条件

犯罪主体,犯罪主观要件(故意和过失),犯罪

客体,犯罪客观要件2、刑事处罚广告行为人

违反广告管理法规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给与刑事

处罚;广告行为人违反《刑法》的也要受到处罚。

3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基本准则应

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第

2款规定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39条明确的规定:“发布广告违反第七条第2

款规定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

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

5倍以下的;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

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9条至

第12条和第13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

共和国广告法》第40条规定,“发布广告违反本

法第9条至第12条规定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

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

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可以

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发布广

告违反本法第13条规定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

关责令广告发布者改正,并处以1千元以上1万

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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