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文库()/公文写作/法律文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李连寿,男,汉族,————出生,住西安市莲湖
区——-号。
被申请人:西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余森宝
申请理由:
第一本案不具备拆迁裁决必备的前提条件——不是国有土
地上房屋拆迁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一条规定,“为了规
范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
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制定本工作规程。”这说明《城
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制定的依据即法源,是《城市房
屋拆迁管理条例》。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条规定,“按照《城
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因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
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
协议,当事人申请裁决的,适用本规程。”据此,裁决程序的适
用,其前提条件也必须是“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
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
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
用本条例。”申请人的房屋,是建在潘家村集体土地上的,因而,
其拆迁不能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其裁决,亦
不能适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二被申请人不具备裁决的主体资格——不是市、县人民政
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第三裁决缺少法定的依据——《评估报告》和《地房地产专
家评估委员会鉴定意见》,补偿标准不合理
没有《评估报告》,没有《地房地产专家评估委员会鉴定意
见》,所谓的补偿,就只能是被申请人杜撰的结果。
第四剥夺了申请人的补偿选择权
第五裁决的程序违法
1、被申请人在受理裁决申请前没有依职权组织听证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七条规定,“未达成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
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本案中,被申请人在受理裁
决申请前,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较多,而被申请人没
有依职权组织听证,程序违法,理应予以纠正。
本文发布于:2022-07-24 14:41:3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3/3369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