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大本科《法律文书》历年期末考试写作主题题库

更新时间:2024-11-15 09:49:59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4日发
(作者:结婚证丢了一本)

中央电大本科《法律文书》历年期末考试写作主题题库

说明:试卷号:1073

课程代码:00371

适用专业及学历层次:法学;本科

考试:形考(纸考、比例30%);终考:(纸考、比例70%)

2018年7月试题及答案

三、写作主题

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起诉书。

李东平,男,1970年8月2日生,身份证号码:××××××19700802××××,汉族,

文盲,农民,住××市××村。2016年9月7日上午,李东平路经××市郊区时,见被害人

吴晓红(女,24岁)一人在草滩上牧羊,便上前搭话。交谈中李东平产生了邪念,强行

将吴晓红拉人附近沟内按倒在地,并撕扯吴晓红的裤子欲行。吴晓红极力反抗,大声呼

救。李东平怕罪行暴露,遂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吴晓红的腹部猛刺一刀。吴晓红继续呼救,

李东平一手卡住吴晓红的脖子,另一只手向吴晓红的腹部猛刺数刀,致吴晓红当场死亡。李

东平随后取下吴晓红身上带的手表和衣服兜里的80元钱,并将吴晓红的尸体移到附近掩埋。

随后,李东平将被害人吴晓红放牧的125只绵羊赶到临近的高家店村,准备销赃时被发现。

李东平畏罪潜逃,后被抓获归案。李东平因涉嫌罪(未遂)、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于

2016年×月×日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6年×月×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

市公安局逮捕。李东平现羁押于××看守所。

本案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李东平涉嫌罪(未遂)、故意杀人罪、盗窃罪,

于2016年×月×日向××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于

2016年×月×日告知李东平有权委托辩护人,2016年×月×日告知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委托

诉讼代理人,并依法讯问了李东平,听取了被害人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武义和李东平辩护

人张畅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

××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李东平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欲与被害人吴晓红发生性

关系,但因被害人吴晓红的极力反抗并未得逞,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罪(未遂)追究其刑事

责任。李东平在未遂后怕自己罪行暴露,用匕首将被害人吴晓红杀害,其行为已经触犯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

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东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被害人吴晓红放牧的125只绵羊以

及被害人的手表、80元钱窃为已有,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

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

1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李东平的供述;(2)证人郭明、葛立等人的证言;(3)物证;

(4)×××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等。2016年×月×日,检察院承办检察员吴维制作了案

号为×检刑诉C2016J××号起诉书。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

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

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

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

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评分要点:

(一)首部

(1)标题。应当分两行写为:××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2)编号。应当写为:×检刑诉(2016J××号。

(3)被告人基本情况。应当写为:

被告人李东平,男,1970年8月2日生,身份证号码:××××××19700802××××,

汉族,文盲,农民,住××市××村。

(4)案由和案件审查过程。应当写为:本案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李东平涉嫌强

奸罪(未遂)、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于2016年×月×日向××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于2016年×月×日已告知李东平有权委托辩护人,2016年

×月×日已告知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并依法讯问了李东平,听取了被害人

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武义和李东平辩护人张畅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

(二)正文)

(1)案件事实。叙述案件事实应当客观、准确,要素完整,层次分明,并说明证据情况。

(2)起诉的理由和根据。主要应当写明以下内容:一是概括阐明被告人行为的犯罪性质和

构成罪名;二是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触犯的刑事法律条款;三是写明认定被告人具有从重处

罚的情节和法律依据,依法提出量刑的倾向性意见;四是写明作出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

2

(三)尾部

(1)致送法院名称。应写明:此致、×××人民法院。

(2)检察员署名、写明年月日。应首先写明检察员的姓名和职务;然后另起一行写明制作

文书的年月日。

(3)附项。写明被告人现在羁押的处所;证据目录、证人名单等。

2018年1月试题及答案

三、写作主题

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起诉书。

林佳、陈晓涉嫌抢劫一案,由×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16年×月×日移送×县人民检

察院审查,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于2016年×月××日报

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星、王正承办此案,并根据以下

所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于2016年×月××日制作了2016年的第××号起诉书,以林佳、陈晓

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省××市×县××镇,邓杰与妻子李萍共同经营了一家五金加工场,夫妻二人常

年居住在加工场院内的宿舍里。林佳和陈晓是同学,二人与孔严(另案处理)、吴军(已判刑)

商议后决定抢劫该加工场,并事先到加工场进行了踩点。2015年12月13日23时许,林佳、

陈晓、孔严、吴军四人身穿保安制服,携带对讲机、约束带、胶带、手电筒、辣椒水等作案

工具,开着一辆小型货车来到五金加工场,谎称有人举报厂内有,喝令门卫张二不许动,

将张二捆绑双手、蒙上头、封住口,抢得张的手机1部、人民币1200元。后又到被害人邓杰

夫妇的住处i将李萍的双手双脚捆绑、蒙上眼睛、封住口,在李萍的身上、挎包内和卧室的

柜子等处翻,抢得黄金戒指、吊坠手链、白金钻戒、照相机、现金等财物。零时30分许,

被害人邓杰开车回到加工场,林佳等人采用同样的方法,将邓杰的双手、双脚绑住、蒙住眼

睛、封住口部、罩住头部,将其带至办公室,抢得其身上的手机及放在办公桌上的手机各1

部。其后,林佳、陈晓等人又将邓杰的南方雅马哈牌助力车1辆和仓库内的10235公斤铜线

搬上货车,随即驾车逃离现场。

2015年12月16日和18日,陈晓先后两次到××市××区××物资回收公司,将抢得

的铜线进行销赃。第一次销赃得款人民币184900元,转账到自己中国农业银行的账户内;第

二次销赃得款人民币149898元,陈晓收取现金人民币5万元,余款人民币99898元转账到孔

严提供的农业银行账户内。2015年12月17日,陈晓将赃物运至××市××物资回收公司,

销赃得款人民币176352元,转账到孔严的农业银行账户内。

陈晓几次销赃,共得赃款人民币511150元,其中林佳分得赃款人民币105000元,吴军

3

分得赃款人民币75000元,余下赃款33万余元由陈晓和孔严瓜分。

案件破获后,×县公安局于2016年×月×日对林佳、陈晓执行逮捕,关押在×县公安局

看守所,并缴获赃物黑iphone4手机1台、步步高牌手机1台(均已返还被害人),扣押林

佳人民币5370元、扣押陈晓人民币2400元、扣押吴军人民币5000元、扣押孔严的中国农业

银行账户的存款57230元、扣押陈晓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的存款42262.59元。

证明上述案件事实的证据有;(1)扣押及发还物品清单,证实扣押及发还赃物与作案工具

的情况;(2)称重单、出仓单、收购单等单据,证实销赃的情况;(3)存、汇款查询清单;(4)

物证照片,证实扣押及发还相关物品的情况;(5)证人证言;(6)被害人的陈述及辨认笔录;

(7)鉴定结论;(8)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照片,证实案发现场的情况I(9)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及

辨认笔录。

当事人基本情况:

林佳,男,26岁,×年×月×日生,身份证号:×××……,×族,小学文化程度,×

×省××市人,住××省××市××路××号。

陈晓,男,27岁,×年×月×日生,身份证号:×××……,×族,初中文化程度,××

省××市人,住××省××市××路××号。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

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人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

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

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评分要点:

4

(一)首部

(1)标题。应当分两行居中书写:“××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2)编号。应当写为:“×检刑诉[2016]××号”。

(3)被告人基本情况。应当写为:

“被告人林佳,男,26岁,×年×月×日生,身份证号;×××……,×族,小学文化

程度,××省××市人,住××省××市××路××号。因涉嫌抢劫于2016年×月×日被逮

捕,现押于×县公安局看守所。

被告人陈晓,男,27岁,×年×月×日生,身份证号:×××……,×族,初中文化程

度,×x省××市人,住××省××市××路××号。因涉嫌抢劫于2016年×月×日被逮捕,

现押于×县公安局看守所。”

(4)案由和案件审查过程。应当写为:“被告人林佳、陈晓涉嫌抢劫一案,由×县公安局

侦查终结,于2016年×月×日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讼法》第×条之规定,于2016年×月××日报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6年×

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2016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

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二)正文

(1)案件事实。叙述应当客观、准确,要素完整,层次分明,并说明证据情况。

(2)起诉的理由和根据。主要需要写明以下内容:一是概况阐明被告人行为的犯罪性质和

构成罪名;二是被告人犯罪行为触犯的刑事法律条款;三是认定被告人是否具有从重、从轻、

减轻处罚的情节和法律依据,依法提出量刑的倾向性意见;四是写明作出起诉决定的法律依

据,即写明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2条的规定,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三)尾部

(1)致送用语。分两行写明:“此致”、“××市人民法院”。

(2)署名。首先写明起诉案件的检察人员的姓名和职务(检察员李星、王正);然后另起

一行写明制作文书的年月日(2016年×月××日)。

(3)附项。写明被告人被羁押处所(×县公安局看守所)、证据目录、证人名单等。

2017年7月试题及答案

三、写作主题

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

20××年××月×日晚,文天酗酒后到其大哥文云家闹事,被文云等斥责并撵出,文天

5

恼羞成怒,从其三哥文刚家拿走返回到文云家门前,扬言要打文云。其堂兄文铁闻

讯赶来劝阻,遭到文天的辱骂,文铁欲弯腰捡石块打文天,被文天开击中,散弹射入文铁

头部,致文铁颅脑损伤死亡。作案后,文天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被告人:文天,男,××县人,19××年×月×日生,农民,×族,住××县××乡××

村,20××年××月××日被刑事拘留,同年××月××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县看守

所。

被告人的辩护人:代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案证据:(1)现场见证人张进、张茂、徐朵、张训的证言证实;(2)文云对犯罪事实亦

供认不讳;(3)文云当晚酗酒闹事的情况,有证人张增、张站、张信的证言证实;(4)证人张

永、路粉的证言证明,当晚文云从其三哥文刚家中拿走一支装有火药的;(5)××县

公安局对发案现场进行了勘查,现场提取的血迹经检验与死者文铁的血型一致;(6)××县公

安局对文铁的尸体进行了检验,并作出文铁系被散弹击中颅脑致颅脑损伤而死亡的鉴定结论;

(7)作案凶器土制长猎一支。

20××年××月××日,××省××市人民检察院以×检刑起字(20××)第19号起诉

书,指控被告人文天于20××年××月×日晚,因酗酒闹事在其大哥文云家门前用

将本村村民文铁打死,文天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天对起诉书指控的基本事实供认不讳,辩解其当时并不知内有药,开的目的只是

想吓唬人,没有想打伤或打死人的故意。文天的辩护人认为,文天的行为属于间接故意杀人,

其罪行当比直接故意杀人轻,文天作案后能投案自首,认罪,悔罪,应予从轻处罚。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由王峰、宋东、田丽组成合议庭,公开开

庭审理了本案。李梅担任书记员。××省××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齐放出庭支持公诉,

文天及其辩护人代立到庭参加诉讼。法院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进行了讨论,认为文天

酗酒闹事,不计后果,开打死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

××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名成立,应予认定。文天以“当时并

不知内有药”及“开是想吓唬人”而否认故意杀人的辩解不能成立,故不予采纳。文天

的辩护人关于文天的行为虽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属于间接故意杀人,以及文天作案后能主动

投案自首,可从轻处罚的辩护理由成立,予以采纳,据此,制作案号为(20××)×刑初字第

29号的判决书,依法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文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

6

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评分要点:

(一)首都

(1)标题。应当分两行书写:第一行写为:××省××市中级人民法院;(r分)第二行写

为:刑事判决书。

(2)案号。应当写为:(20××)×刑初字第29号。

(3)公诉机关。应当写为:公诉机关××省××市人民检察院。

(4)被告人。应写为:被告人文天,男,19××年×月×日生,×族,××县人,农民,

住××县××乡××村,20××年××月××日被刑事拘留,同年××月××日被依法逮捕,

现押于××县看守所。

(5)辩护人。应写为:辩护人代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6)案由和审判经过。应当写为:××省××市人民检察院于20××年××月X×日以被

告人文天犯故意杀人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

本案。××省××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齐放出庭支持公诉,文天及其辩护人代立到庭参

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正文

(1)事实和证据。包括两大部分:一是控辩主张,包括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方的辩解和

辩护;二是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和采纳的证据。叙述事实时应条理清晰,层次清楚。

对证据的论述应写明其来源及证明内容。

(2)判决理由。应写明以下内容:确定罪名、明确情节、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表态、对被告

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表态、判决的法律依据。

(3)判决主文。应当写明:被告人文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

治权利终身。

(三)尾部

(1)上诉事项。应当写明: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

或直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2)审判员署名、书记员署名、注明年月日。

2017年1月试题及答案

三、写作主题

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刑事自诉状。

张丽与徐强都是××市××工厂第三车间的工人,由于在一个车间工作,二人工作上有

7

一些联系,但是关系一般。2014年4月1日上午11时许,徐强在××市××工厂食堂门口

醒目之处张贴了一张侮辱张丽人格的小字报。在小字报中,徐强捏造事实,无中生有,污蔑

张丽道德败坏,无情断绝了与自己的恋爱关系。同时,宣称张丽与李×平恋爱是为了骗取李

×平的钱财,并造摇称张丽与李×平刚认识几天,就在××公园乱搞男女关系,当场被公园

保安人员抓住,受到处理。该小字报张贴后,引起大量众围观,造成全厂轰动,影响

恶劣。

当天下午,厂保卫科人员对小字报事件进行了调查了解,查明从2012年2月开始,徐强

多次给张丽写情书,要求与张丽建立恋爱关系,张丽感觉与徐强性格差异较大断然拒绝。此

后,徐强又连续多次当面向张丽求爱,均被张丽拒绝。后来,张丽告知徐强自己已经有男朋

友了。徐强对此事怀恨在心,蓄意寻机报复,企图给张丽造成难堪的局面,小字报为徐强所

写。厂保卫科人员对徐强进行严厉的批评,徐强当时表示愿意接受批评,愿意在车间大会上

向张丽赔礼道歉。但是,同日下午5时,徐强在全车间大会上做检查时,当众继续造谣生事,

胡说小字报所说的都是事实,绝对可靠,还对张丽破口大骂,再次公然侮辱诽谤张丽。

张丽认为,自己有恋爱的自由,徐强在追求自己不成的情况下,公开张贴小字报侮辱诽

谤自己,犯罪动机卑鄙,手段恶劣,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的规定,构成了侮辱

罪、诽谤罪,于2014年4月6日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追究徐强

的刑事责任。

张丽提出的诉讼请求如下:(1)判决徐强犯侮辱罪、诽谤罪;(2)判决徐强赔偿自己精神

损害费××元人民币;(3)判决徐强向自己赔礼道歉;(4)徐强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

张丽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如下:(1)张贴的小字报影印件;(2)××厂保卫科的调查材

料;(3)证人高×华、张×铁、王×青等人的证人证言。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张丽,女,住××市××区××街××号,××市人,汉族,23岁,××市×X工厂工

人。

徐强,男,××市××工厂工人,汉族,25岁,××市人,住××市××区××街××

号。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

8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评分要点:

(一)首部

(1)标题。应当居中写明“刑事自诉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写明;

自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等。

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等。

(二)正文

(1)案由和诉讼请求。

案由应当写明;侮辱、诽谤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判决徐强犯侮辱罪、诽谤罪;判决徐强赔偿自己精神损害费××元

人民币;判决徐强向自己赔礼道歉;徐强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这一部分应高度概括。

(2)事实与理由。应当抓住案情重点,概括叙述案件事实与起诉理由。

(3)证据。应当写明:张贴的小字报影印件;××厂保卫科的调查材料;证人高×华、张

×铁、王×青等人的证人证言。

(三)尾部

(1)结尾。包括致送受诉人民法院名称“此致××市××区人民法院”;自诉人签名

或者盖章;注明年月日。

(2)附项。应写明起诉状的副本×份,附送证据的名称及件数等。

2016年7月试题及答案

三、写作主题

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民事上诉状。

乾元公司与李耳公司于2013年8月9日签订《借款合同》一份。合同主要约定:李耳公

司向乾元公司借款500万元用于购买原材料;借款期限自2013年8月9日至2013年11月6

日;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二十六;借款人选择一次还本、分次付息法即按月结息,结息日

为每月的20日,若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还息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借款人

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

费等;借款人未履行所列任何一项义务的属于违约等。2013年8月9日,金日公司与乾元公

司签订《保证担保合同》一份,主要约定金日公司为李耳公司的上述500万元借款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保证范围包含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乾元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款费用、

诉讼费用、保全费、律师代理费等其它费用等。乾元公司认可李耳公司陆续归还过部分利息,

9

双方确认截止2014年6月30日,李耳公司未归还乾元公司的借款本金为500万元,未支付

利息为95万元。

乾元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李耳公司立即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支付利息95

万元(利息计算至2014年6月30日),判决其按照约定利率承担利息至还款日;2.金日公

司对以上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连带清偿借款本息;3.李耳公司、金日公司共同承担本案

诉讼费、律师代理费。

一审法院认为:当事人一方享有对对方当事人的主张进行答辩并对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证

据进行质证的权利。本案中,金日公司经该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应视为

放弃了答辩与质证的权利。2013年8月9日,乾元公司与李耳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李耳

公司收到了乾元公司的500万元借款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乾元公司归还借款本金和相应

的利息。现李耳公司未依约归还借款本金和支付利息已经构成违约,故乾元公司诉求李耳公

司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该院予以支持。庭审中,乾元公司和李耳公司均认可截止2014年6

月30日,李耳公司尚未归还的借款本金为500万元,利息为95万元,该院对此予以确认。

对乾元公司诉求的2014年6月30日以后的利息,因双方约定的利率过高,依照相关法律规

定,对乾元公司诉求超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部分,该院依法不予支持。

金日公司自愿对乾元公司和李耳公司之间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李耳公司未能履

行借款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保证责任。乾元公司诉求李耳公司

支付律师代理费,庭审中没有提出明确的诉求数额和相关依据,亦未向法庭提交相应证据,

故对乾元公司的此项诉求,该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作出××省××市××人民法院(2014)×民二初字第1424

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一、李耳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乾元公司本金500万

元,利息95万元,以及自2014年7月1日起至借款本金500万元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500

万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同类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进行计算)。二、金日公司对李耳公

司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乾元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

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

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3520元,减半收取26760元,乾元

公司负担760元,由李耳公司和金日公司负担26000元。

宣判后,金日公司不服原审判决,欲提起上诉,其认为:一、原审程序违法。本案一审

违背级别管辖的规定,××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的通知》

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800万元以上1亿以下的第一审

10

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元以上且当事人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

件。”本案的诉讼标的额高达595万元,应当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同时,原审法院

适用简易程序也是违法的。二、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乾元公司提交的担保合同虽有金日

公司的公章但未经法定代表人朱杰本人亲笔签字,原审法院也没有对是否存在真实的借款关

系进行审查。综上,请求撤销原审判决,裁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同时判决

金日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

当事人信息:原审原告:乾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屈××,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乔

×。原审被告:金日公司。法定代表人朱×,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李×。委托代理人

蒋××,××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李耳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该公司董事长。

请代金日公司拟写一份民事上诉状,案件中未给出的信息,如答题需要,考生可用××

的模糊方式指代。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

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

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

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

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

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评分要点:

(1)首部

①标题。应当居中写明“民事上诉状”。

②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分别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

名和职务。

③案由。应当写为:上诉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

月××日×法×初字第××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2)正文

11

①上诉请求。应当明确、具体、详尽。应当写明上诉人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

变更原审裁判,或者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改变原审裁判,以及如何解决案件权益

争议的具体要求。

②上诉理由。针对原审认定事实的错误进行论证,针对原审适用法律的错误进行论证,

或针对原审违法法定程序进行论证等。

(3)尾部

①写明:此致××××人民法院。

②上诉人签署及注明年月日。

③附项应当写明上诉状副本的份数、有关证据的情况。

2016年1月试题及答案

三、写作主题

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徐某,女,1985年6月1日出生,汉族,××市××区人;许某某,男,1984年5月

2日出生,汉族,×X市××区人。原告徐某与被告许某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3年5

月28日协议离婚。原、被告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1)

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市××区的房产所有权归男方所有。男方应于2014年3月1

日前一次性补偿给女方人民币70000.00元(柒万元)。(2)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

计人民币80000.00元(捌万元),存款归女方所有。(3)汽车:双方现有2012年购买的起亚

K2汽车一辆,汽车所有权归女方所有”。离婚后,被告将以自己名义在中国建设银行办理的

车贷卡交付给了原告。2014年1月26日,被告向车贷卡中汇款15000元。此后被告没有将

70000元的补偿款项支付给原告。2014年5月21日,原告在催要房屋补偿款未果的情况下向

××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房屋补偿款70000元,并且支付从2014年3

月1日起至付清补偿款之时止按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诉讼费用由被

告负担。

被告许某某在庭审时辩称,原、被告离婚后,原告通过各种方式对被告及其家人进行骚

扰,给被告的工作和家庭生活造成非常大的影响,故而在向车贷卡中?[款给原告15000元后

即未再给其汇款。被告同意剩余的55000元补偿款从每月工资中分期支付给原告。

上述事实,有庭审中当事人的陈述、原告徐某提供的《离婚协议书》、被告许某某提供的

中国建设银行的交易明细等证据材料加以证明,而且这些证明材料已经经过开庭质证和法院

审查,可以予以确认。

××区法院认为,双方关于房屋补偿款的约定以及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补偿款并支付相应

12

利息的主张不违背法律规定,予以支持;被告在约定付款期限内已付15000元的事实成立。

据此,××区法院判决,被告应于20××年6月1日前向原告支付补偿款55000元及其相应

的利息××元;决定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请根据上述案情材料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如答题需要,案情材料中未给出的信

息,可用××的模糊方式指代。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

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

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

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

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评分要点:

(1)首都

①标题、案号。包括制作机关的名称、文书名称和编号。

②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写明原告、被告基本情况。

③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包括案由、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开庭审理经过等。

(2)正文

①事实。

②理由。

③判决结果。

(3)尾部

①诉讼费用的承担。

②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的名称。

③右下角为合议庭的签名,写明判决日期,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和书记员署名等。

2015年7月试题及答案

三、写作主题

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13

20××年11月29日,××省××市人民检察院向××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以

×检刑诉(20××)61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升犯贩卖罪。××省××市人民法院受理

案件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由刘甲法官担任审判员,张莹莹担任书记员,

公开开庭审理了案件。

20××年12月24日,××省××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的编号为该院

20××年刑事一审判决书第682号。判决结果如下:被告人王升犯贩卖罪,判处有期徒

刑二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

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年8月25日起至20××年12月24日止。罚

金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具体案情如下:20××年8月初,王升以贩卖为目的,购买了,并存放于××市××

路西巷5号=楼其租房处。20××年8月24日19时许,王升在××市筘墨KTV楼后孙五的住

处,将塑料袋包装的2包以400元的价格卖给孙五,之后该2包被公安民警从孙五

处查获。经××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其中1包含有成分0.22克,另

1包含有成分0.23克。20××年8月25日,王升被民警抓获后,在其租房处当场查

获未售出的7包。经鉴定,其中5包含有成分1.54克,另2包含有成分

2.23克。

经查,王升曾因犯抢劫罪、奸淫幼女罪于19××年12月2日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

期徒刑二十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四年,19××年10日16日刑满释放;后又因犯盗窃罪、

销售赃物罪于20××年4月28日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2000元,

20××年1月1日刑满释放。

20××年8月25日,王升因涉嫌贩卖罪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8日

被×X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被羁押于××市看守所。王升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省××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如下量刑建议:被告人王升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I其主

动坦白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并处罚金。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向法庭提交了相应的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物证书证等证

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指控的事实、证据及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没有提出异议。法庭

审理认为本案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被告人基本情况:王升,男,40岁,汉族,X×省××市××县人,小学毕业,现无业。

辩护人基本情况:李律,××律师事务所律师。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第4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不满二

14

百克、或者甲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

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第3款规定:犯罪嫌疑人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

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

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

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险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

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评分要点:

(一)首部

①标题。应当分两行书写:第一行写为:“××省××市人民法院”;第二行写为:“刑

事判决书”。

②案号。应当写为:“(20××)×刑初字第682号”。

③公诉机关。应当写为:“公诉机关××省×X市人民检察院”。

④被告人。应当写为:“被告人王升,男,40岁,汉族,××省××市××县人,小学

毕业,无业。19××年12月2日,因犯抢劫罪、奸淫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附加剥

夺政治权利四年,19××年10日16日刑满释放;20××年4月28日,因犯盗窃罪、销售赃

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2000元,20××年1月1日刑满释放。因涉嫌贩卖毒

品于20××年8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8日被逮捕。现押于××市看守所。”

⑤辩护人。应写为:“辩护人李律,××律师事务所律师”。

⑥案由、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应当写为:“××省××市人民检察院以×检刑诉

(20××)61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升犯贩卖罪,于20××年11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

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王升到

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二)正文

①事实和证据。包括两大部分:一是控辩主张,包括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方的辩护;

二是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和采纳的证据。叙述事实时应条理清晰,层次清楚。对证据

15

的论述应写明其来源及证明内容。

②判决理由。应写明以下内容:确定罪名、明确情节、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意见、对被告

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的意见、判决的法律依据。

判决结果。应当写明:“被告人王升犯贩卖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并处

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

刑期一日。即从20××年8月25日起至20××年12月24日止。罚金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

日内缴纳。)”

(三)尾部

①上诉事项。应当写明:“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

院或直接向××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

五份。”

②审判员署名、书记员署名、注明年月日。

2015年1月试题及答案

三、写作主题

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20××年×月×日,××省××市××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张×弘担任审判

长、李×丽、武×鸣担任人民陪审员,吴×依担任书记员,公开开庭审理了郑X宇、郑×军

诉姚×平、郑×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开庭审理时,姚×平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

拒不到庭,依法可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

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

于20××年×月××日作出包括以下内容的判决:一、限姚×平、郑×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返还郑×宇、郑×军借款47万元;二、前述借款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

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支付(自20××年11月25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

三、驳回郑×宇、郑×军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姚×平、郑×业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

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

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202元,公告费300元,合计诉讼费9502元,由郑×

宇、郑×军共同负担475元,姚×平、郑×业共同负担9027元。在该院20××年度的民事

一审判决中,本案判决书的案号编为第×号。

具体案情如下:姚×平与郑×业系夫妻关系,20××年9月29日,姚×平、郑×业向郑

×宇、郑×军借款50万元,并出具了借款借据。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从20××年9月29日

至20××年10月28日,借款利息为月息3%,如未按期归还,支付逾期日起至清偿日的利息,

16

利率仍按月息3%计算。同日,郑×宇、郑×军分别通过转帐方式、支付现金方式出借给姚×

平人民币47万元、3万元。20××年2月17日,姚×平、郑×业偿还郑×宇、郑×军3万

元,其余款项未还。20××年10月26日,郑×宇、郑×军以姚×平、郑×业未归还借款为

由向××省××市××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郑×宇、郑×军在起诉时提出的诉讼请求如下:一、判令姚×平、郑×业立即归还郑×

宇、郑×军借款人民币47万元;二、按双方约定的月息3%偿付借款利息(计算至20××年

10月24日止);三、本案诉讼费用由姚×平、郑×业承担。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姚×平未作答辩。郑×业答辩称:当时借款均由丈夫姚×平操作,

其作为姚×平的妻子只是签了个字;借款虽为50万元,但郑×宇、郑×军在扣除3万元利息

后实际只出借47万元。请求人民法院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协商解决本案纠纷。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郑×宇、郑×军与姚×平、郑

×业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除双方关于借款利率的约定超过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

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外,其余条款约定,未违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确

认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现郑×宇、郑×军以姚×平、郑×业作为借款

人向法院起诉,属当事人自行处分民事诉讼权利,依法应予准许。姚×平、郑×业在借款后

未能按约返还借款,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对郑×业提出的抗辩意见,因其未能提供相应的

证据予以佐证,故该院不予采信。郑×宇、郑×军的诉讼请求中,除对借款利息的计算超过

法律规定的标准部分不予支持外,对其余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郑×宇,42岁,男,汉族,××省××市××区人,住××省X×市××区栖霞路160

号。

郑×军,44岁,男,汉族,××省××市××区人,住××省××市××区栖霞路161

号。

姚×平,40岁,男,汉族,××省××市××区人,住××省××市××区光明路125

号。

郑×业,38岁,女,汉族,××省××市××区人,住××省××市××区光明路125

号。

郑×宇、郑×军委托的诉讼代理人是:谢×安,40岁,男,汉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姚×平、郑×业委托的诉讼代理人是:王×丽,35岁,女,汉族,××律师事务所律师。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17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

律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

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

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

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

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

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评分要点:

(一)首部

①标题。应当分两行居中书写:第一行写为:“××省××市××区人民法院”;第二

行写为:“民事判决书”。

②案号。应当写为:“(20××)×民初字第×号”。

③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写为:

“原告郑×宇,男,42岁,汉族,××省××市××区人,住××省××市××区栖霞

路160号。

原告郑×军,男,44岁,汉族,××省××市××区人,住××省××市××区栖霞路

161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姚×平,男,40岁,汉族,××省××市××区人,住××省××市××区光明路

125号。

被告郑×业,女,38岁,汉族,××省××市××区人,住××省××市××区光明路

125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丽,××律师事务所律师。”

④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应当写为:

“原告郑×宇、郑×军与被告姚×平、郑×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年×月

×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姚×平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

18

由拒不到庭,依法可缺席判决。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正文

①事实。首先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争议的事实与理由,然后另起一行写明法院认定

的事实和证据。

②理由。写明判决的理由和判决所依据的法律。

③判决结果。根据案件事实,依照法律,对寨件实体问题作出处理决定。

(三)尾部

①诉讼费用的负担。应当写明:“案件受理费9202元,公告费300元,合计诉讼费9502

元,由郑×字、郑×军共同负担475元,姚×平、郑×业共同负担9027元。”

②写明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和法院的名称。应当写为:“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收

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市中级人民法院。”

③合议庭署名、注明年月日、书记员署名。

④在判决日期和书记员署名的空行左上方注明:“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2014年1月试题及答案

三、写作主题

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刑事自诉状。

杨三英是牛珍珠的婆婆,牛珍珠是杨三英的儿媳妇。2006年2月16日,杨三英到XX县

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控告牛珍珠犯有虐待罪,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惩处。杨三英控告牛珍

珠犯罪的主要事实是:被告人牛珍珠自嫁到朱家与自诉人杨三英的儿子朱大明结婚以来,一

直对杨三英不孝顺,近年来对杨三英的态度日趋恶劣,并发展到以种种手段虐待杨三英。2006

年2月6日这一天,杨三英的儿子朱大明早上刚离家出差去上海,是与同事XXX一起去上海

的,去上海是为村办工厂购买原材料的,就是买做皮鞋的牛皮和麻绳等原材料。朱大明走后,

牛珍珠即命令杨三英打扫室内外卫生,而她自己却去别人家打麻将。因手气不好,打牌输了

钱,牛珍珠中午回家便拿杨三英出气,借口打扫得不干净,对杨三英破口大骂。杨三英批评

牛珍珠说:“你骂人不对。”牛珍珠说:“你还敢顶嘴,看我怎么收拾你个老东西!”于是,牛

珍珠便顺手操起扫把乱打了杨三英七八下,接着又捡起一根约3尺长的小木棍,使劲打杨三

英的头部,结果将杨三英打得头破血流,幸亏这时村长王XX、治保主任赵XX路过当事人家

门口,上前制止了牛珍珠的暴力伤人行为,才使杨三英免遭更重的虐待。村长派人送杨三英

到镇医院。杨三英头部的伤口约4厘米,缝了8针。

牛珍珠打杨三英并非这一次,头年(即2005年)就动手打了杨三英3次,其中较严重的

19

是2005年11月11日这一次。这一天,朱大明外出有事,中午吃饭时牛珍珠命令杨三英吃剩

饭,杨三英说剩饭是冷的,晚上热一下再吃,于是盛了一碗新煮的米饭吃。牛珍珠见杨三英

不服从自己摆布,大为恼火,上前就打了杨三英两个耳光,还揪住杨三英的头发,把杨三英

的头往墙上撞了两下,正巧邻居张XX大婶来借东西,见此情景,上前劝解,把牛珍珠拉开,

才制止住了牛珍珠继续行凶。

杨三英诉称,牛珍珠好吃懒做,爱好打麻将,杨三英批评她,于是就怀恨在心,虐待杨

三英。近年来先是辱骂杨三英,在精神上折磨杨三英;后来在生活上虐待杨三英,让杨三英

吃剩饭剩菜,甚至不让吃饱,鱼肉等菜藏起来不让杨三英吃;现在发展到用凶器殴打杨三英。

杨三英认为,牛珍珠不仅从生活上、精神上虐待自己,而且连续数次动手殴打自己,其

虐待行为情节恶劣,触犯了《刑法》第260条第1款的规定,已经构成了虐待罪,而且其手

段凶狠,后果比较严重,应依法从严惩处。

证据材料:

(1)村长王XX、治保主任赵XX书写证明材料各一份,证明牛珍珠打破杨三英头部属实;

(2)镇医院诊断书一份,证明杨三英头部被木棍打伤;

(3)张XX大婶证明材料一份,证明2005年11月11日牛珍珠殴打杨三英。

杨三英,女,73岁,XX市XX县XX镇XX村村民,汉族。文盲。

牛珍珠,女,37岁,XX市XX县XX镇XX村村民,汉族。小学四年文化。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评分要求:

(一)首部

(1)标题。

(2)自诉人杨三英基本情况:要求事项齐全。

(3)被告人牛珍珠基本情况:要求事项齐全。

(二)正文

(1)案由和诉讼请求:要求案由明确,诉讼请求明确具体。

(2)事实与理由:

①事实:要求对原材料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裁剪,按时间顺序把事实记叙清楚,舍弃无用

的材料,文字通顺,言语简洁。

②理由(14分):援引刑法条款,认定罪名;论说从严惩处理由并写明结束语。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按提供的材料写明证据情况。

20

(三)尾部

(1)致送法院;格式正确,法院名称按材料提供的书写。

(2)自诉人署名:根据材料按规定的要求书写。

(3)起诉日期:要求按材料提供的日期书写。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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