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维列
出版物刊名:法学杂志
页码:47-47页
主题词:法律制裁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行政处罚具体实现国家机关一般性失职行为
违法者国家强制力
摘要:<正>目前法学界比较一致地把行政处分的性质归结为法律制裁,即把它与行政处罚
并列起来,看作行政法律制裁。笔者认为行政处分不是法律制裁,而是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和职工的
违法失职行为的警告措施。首先行政处分不具备法律制裁对象的一般性。行政处分的对象限定
在国家工作人员和全民、集体企业职工的范围之内从而不具有一般性。而法律制裁的对象比这
个要广泛得多。其次,行政处分不具备法律制裁主体的权威性。法律必须依靠国家的强制力来保
证它的实施,针对违法者的法律制裁正是这种国家强制力的具体实现,享有法律制裁权的只能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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