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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监督法律法规
1、法:是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
件决定的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
共同利益和意志的体现,它是由
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
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体系与其
实施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和法律
秩序的总和,其目的在于维护和
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
系和社会秩序。
2、法的形式规化:就是指法律形
式的各个方面必须有统一的规
定和标准,使一国法律不仅在容
上而且在形式上都成为一个协
调的整体。
3、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在调整
人们行为过程申所形成的法律
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
是人们在社会中相互结成的各
种社会关系申的二种特殊的社
会关系。
4、法律适用的概念:是法律实施
的基本形式之一·有广义和狭义
两种理解。广义的适用是指国家
机关利用国家授权的单位其法
定职权围,依照法定程序,将法
律规应用到具体的人或组织的
一种专门活动,狭义的适用则是
专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活动。
5、计量法:调整计量法律关系的
法律规的总和。它以法定的形式
统一国家计量单位制,利用现代
科学技术所能达到的最高准确
度建立计量基准、标准,保证全
国量值的统一和准确可靠,实现
对测量业务的国家监督。
6、计量器具:是指能用来以直接
或间接泌出被泌对象量值的装
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二
量植的标准的物质·包括计量基
准、计量标准和工作计量器具。
7、计量检定:是指为评定计量器
具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合格
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8、计量认证:是指政府计量行政
部门对有关技术机构计量检定
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进行的考核
和证明。
9、计量监督体制:是指监督工作
的具体组织形式,它体现国家与
地方各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之
间,各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之间在计量监督申的关系。
10、计量;是指公民、法人与有
关组织在从事与社会相关的计
量活动申,违反计量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造成某种危害社会
和他人的有过错行为。
11、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是指无
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
期以与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
具。
12、计量法律责任:是指违反了
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
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13、标准化法律:从严格意义上
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
标准化法律是指调整涉与有关
标准化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的法律规的总和,它包括(标准
化法》以与与之相配套的各项法
规和规章;狭义的标准化法律,
即是指1988年12月29日全国
人大常务委员会颁布的(中华人
民国标准化法扒它是我国标准
化管理工作的根本法。
14、标准体制:即是与实现某一
特定的标准化目的有关的标准,
按其在联系,根据一些要求所形
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它是有关
标准分级和标准属性的总体,反
映了标准之间相互连接、相互依
存、相互制约的在联系。
15、制定标准,'标准是指制定
部门对需要制定标准的项目·编
制计划·组织草拟、审批、编号、
发布的活动,它是标准化工作的
任务之-·也是标准化活动的起
点。
16、标准备案:是指一项标准在
其发布后,负责制定标准的部门
或单位,将该项标准文本与有关
材料,送标准行政主管部门与有
关行政主管部门存案以备查考
的活动·
17、标准复审:是指使用一定时
期后的标准,由其制定部门根据
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
设的需要,对标准的技术容和指
标水平进行的重新审查,以确定
是否应再确认,更改或撤销。
18、标准的实施:是指有组织、
有计划、有措施地贯彻标准的活
动是标准制定部门,使用部门或
企业将标准规定的容贯彻到生
产、流通、使用等领域中去的过
程,"它是标准化工作的目的。
19、标准实施监督:是国家行政
机关对标准贯彻执行情况进行
督促、检查、处理的活动。它是
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
关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管理标准
活动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促进
标准的贯彻,监督标准贯彻执行
的效果,考核标准的先进性和合
理性。通过对标准实施的监督,
随时发现标准中存在的问题,为
进一步修订标准提供依据。
20、采用国际标准,包括采用国
外先进标准,是指把国际标准利
国外先进标准的容,经过分析和
研究,不同程度的转化为我国的
各级标准,并贯彻实施的活动。
21、国际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
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所
制定的标准,以与国际标准组织
已入列(国际标准题关键词索
引》申的27个国际组织制定的
标准。
22、国外先进标准:是指国际上
有影响的区域标准·世界主要经
济发达国家制定的国家标准和
其他国家某些具有世界先进水
平的国家标准,国际上通行的团
体标准以与先进的企业标准。
23、产品质量法申的产品:是指
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
品。
24、产品质量法中所称的产品质
量是指产品满足需要的适用性,
安全性、可用性、可靠住、维修
性、经济性和环境等所具有的特
征和特性的总和。
25、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是
调整产品的生产者;储运者、销
售者、消费者以与政府有关行政
主管部门等法律主体之间,关于
产品质量的权利、义务、责任关
系的法律规的总和。这些规包含
着国家制定的一系列关于产品
质量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以与地方性法规等。
26、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
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
法》的规定,·不履行法律规定的
义务,应当依法承担的法律后
果。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
刑事责任三种责任万式。
27、产品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
的缺陷,·给使用产品的用户、消
费者造成了人身伤害,·或者财
产损失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
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的法律后
果·产品责任即为产品侵权损害
赔偿责任。
28、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
与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
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
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的指不符合该标准。
29、产品鞍疵:是指产品不具各
应有便用性能,不符合明示的产
品标准,或者不符合以产品说
明,实物样品等表明的质量状
况。不合格产品,是指产品质量
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质量要求:或者不符合明示采
用的产品标准·产品说明、实物
样品或者以其它方式衰明的质
量状况的产品。
30、堪疵担保费任:是指在产品
买卖关系中·担保方违反了关于
产品质量的保证与承诺,如果产
品存在程疵时,担保方应承担由
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
二.单选
1.我国一些法学辞书把广义的
法律称为(法)。
2.宪法和选举法规定,年满18
周岁的公民有选举权就是体现
了法律(指引作用)。
3.一切国家机关,特别是执法
机关与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
须严格依法办事,遵守和执行法
律,不允许以权代法,以言代法
或徇私枉法,这体现了我国法制
(有法必依)的基本要求。
4.法律关系主体的多少因法律
关系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
不能少于(二个)。
5.“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
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
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
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样
品计量性能考试合格方可投入
生产”这句话法律规的逻辑结构
是(假定)。
6.没有(客体),权利和义务就
失去目标,成为无实际容的东
西。
7.调整国家在行政管理活动中
发生的各种关系法律规的总和
就构成(行政法部门)。
8.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主要应包括和涉与(五)个法律
部门的法律。
9.查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
的法定行政执法主体是(县级以
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10.我国的计量法、标准化法、
产品质量法立法原则是(从旧原
则)。
11.下列哪种计量器具不在计量
法调整围(教学示中使用计量器
具)。
12.在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
中,最主要的是运用(技术手段)
进行行政法,这是质量技术监督
行政执法与其他行政执法最显
著的区别。
13.(地域管辖)是对同级质量
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之间受理案
件的划分,它是根据行政区域来
确定办理案件的权限。
14.进口以销售为目的的计量器
具,订货单位在海关放行后,必
须向(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
门)申请检定。
15.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制
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由(与其它
主管部门同级的政府计量行政
部门)进行考核。
16.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个体
工商户,必须经(县级)人民政
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17.对社会开展经营性修理计量
器具的企事业单位,须向(当地
县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
核。
18.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
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须经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
19.外商在中国销售计量器具,
须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
请型式批准。
20.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
检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试合格)。
21.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
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
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
认证。
22.按照计量法规的规定,政府
计量行政部门的计量监督员在
现场处以的限额为(50元
以下)。
23.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制基本单
位的符号是(m、kg、s、A、K、
mol、od)。
24.计量立法的基本原则是(强
制管理)
25.国际单位制的国际简称是
(SI)
26.摄氏温度单位符号是(℃)。
27.法定计量单位是(国际法定
规定)使用的计量单位。
28.《中华人民国计量法实施细
则》是(行政法规)
29.计量基准由(国务院计量行
政部门)负责组织建立。
30.计量基准主要是用于(复现
和保存计量单位量值)
31.计量标准的考核是对其用于
开展计量检定,进行量值传递的
(资格)的计量认证。
32.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对社会上
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正)作用。
33.属于强制检定围的计量标准
是(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34.强制检定是由政府行政部门
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
对某些特殊领域里使用的计量
器具所实施的(定点定期)检定。
35.计量检定必须执行(检定规
程)。
36.使用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
后,发给(检定证书)。
37.计量器具的出场检定由(企
业自己)进行。
38.仲裁检定是一种(技术)活
动。
39.《标准化法》自(1989年4
月1日)起正式实施。
40.标准的废止由(原标准的审
批机关)批准、发布。
41.标准化法规定,强制性标准
(必须)执行。
42.企业标准应当由(企业)组
织制定。
43.根据我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的规定,每项标准的复审周期一
般不超过(五)年。
44.标准实施工作,一般来说,
大体可分为(计划、准备、实施、
检查、总结)步骤进行。
45.对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产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
处以该批产品(货值金额)20%
至50%。
46.标准实施监督是(国家行政
机关)对标准贯彻执行情况进行
督促、检查、处理的活动。
47.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
制性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
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
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
任。
48.在中华人民国(境)从事产
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产
品质量法》。
49.(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
危与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
危险。
50.(产品质量认证)合格的产
品,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
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
51.企业质量体系认证采用(自
愿)原则。
52“可能危与人体健康和人身、
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
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
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此项规定属于(义务性法律规)。
53《产品质量法》中规定的明
示担保条件,是指生产者、销售
者通过明示采用的标准,产品标
示,使用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
对(产品质量)做出的明示承诺
和保证。
54.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
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
认证制度)。
55.产品质量认证分为(安全)
认证和合格认证。
56.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产
品质量监督检查主要方式。
57.《产品质量法》中所称的产
品质量检验机构指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依法设置和(依法授权)的,未
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
检验机构。
58.产品质量行政责任,民事责
任和产品质量犯罪的刑事责任,
这三个方面的法律后果,形成了
(产品质量责任)的整体。
59.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的产品,企业必须取得生产
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
格)
60.生产者、销售者伪造产品产
地、伪造质量标志的责令公开更
正,没收所得(可以并处)。
61.一个量一个SI单位的原则
体现了国际单位制(合理性)。
62.从(1991年1月1日)起,
除个别特殊领域外,不得再使用
非法计量单位。
63.新印制的各种票证,从
(1986年)起,要改用法定计
量单位。
64.(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有
权决定废除并撤销原计量基准
证书。
65.计量标准的准确度一般应
比检定计量器具的准确度高(3
~10倍)。
66.企事业单位建立本单位使
用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须经
(与主管部门同级的政府计量
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后,才
能在本单位开展检定。
67.按照标准物质管理办法的
规定和准确度等级,我国标准物
质分为(2个)等级。
68.计量检定印证的规格、样式
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规定
并负责定点监制。省级计量行政
部门和专业计量站统一编号、发
放。
69.强制检定应贯彻“经济合
理,就地就近”的原则,由(政
府计量部门所属或授权的计量
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70.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
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
计量检定规程确定。
71.使用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的单位,可以(执行定期检定或
送检)。
72.地方计量检定规程由(省级
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73.部门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74.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签发的
计量检定证书,经检定、经验与
主管人员签字后,(必须)加盖
检定单位专用印章。
75.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未取
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
工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76.制造非销售的计量器具,
(不须)办理《制造计量器具许
可证》
77.制造在全国围从未生产过
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过
(定型鉴定)。
78.制造在全国围已经定型而
在单位从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
新产品,应当进行(样机试验)
79.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
由(国务院计量行政授权的技术
机构)进行。
80.计量器具新产品的样机试
验由(省级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
技术机构)进行。
81.工厂计量室要对其部使用
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
检定,必须经过(计量授权)。
82.对产品质量检定机构实施
计量认证制度,是确认其在认证
的围,具有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
的(资格)。
83.已经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
书)的作品质量检验机构,需新
增检验项目时,应申请单项计量
认证。
84.仲裁检定由(计量行政部门
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
85.当事人对仲裁检定结果不
服的,可以(向上一级计量行政
部门申诉)。
86.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调解计
量纠纷后所制作的调解书(不)
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87.计量法律法规的“法律责
任”中所规定的“责令改正”是
一种(行政处罚)。
88.对违反规定,在非出版物上
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应当
(责令其改正)。
89.不是计量检定规程的是(企
业计量检定规程)[{国家、部门、
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则是}]。
90.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包括
(定型鉴定和型式批准)。
91.1990年4月6日(《标准化
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
92.标准的本质特征是(统一)
93.国家标准是对全国经济技
术发展有重大意义,必须在全国
围统一的(技术要求)。
94.行业标准是对(国家标准)
的补充,是专业性、技术性较强
的标准。
95.地方标准主要是指对没有
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
区、直辖市围统一的(工业产品)
的安全、卫生要求。
96.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
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97.企业生产的产品与有国家
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
企业标准。
98.处理有关产品是否符合标
准的争议,以法定检验机构的
(检验数据)为准。
99.标准的废止由(原标准的审
批机关)批准、发布。
100..制定国家标准未组成标
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可以由(标
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负责草拟和
参加标准草案的技术审查工作。
101.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
必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
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
案。
102..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按
照标准组织生产、按标准进行检
验。经检验符合标准的产品,由
(企业质量检验部门)签发合格
证书。
103.企业标准应定期复审,复
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104.国际标准所规定的各项质
量技术指标(并非都是)世界最
先进水平。
105.对于国际标准中基础标
准、方法标准应尽量(等同)采
用。
106.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准制
度实质上是一个(企业自我认
证)制度。
107.企业使用采用国家标准标
志时,应当由下述部门受理其备
案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标
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108.标准化法规定停止销售的
产品应指(单位或个人违反标准
化法律的全部产品)。
109.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
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
权围责令限期改进,并未以通报
批评给与责任者行政处分的情
形是(企业产品未按规定附有标
识)。
110.对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的商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
以处以该商品货值金额
(10%~20%)的。
111.按照标准化法规定,销售不
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商品的,标准
化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
罚权可以是(没收所得)。
112..获得认证证书产品不符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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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认证标志而使用认证标志出
厂销售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
门责令其停止销售,并处以所得
(二倍以下)的。
113.我国产品质量认证所采用
的标准除国家标准外,还有(行
业标准)。
114.下列标准中属于标准实施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企业管理标
准)。
115.(产品未经认证或认证不合
格擅自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
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
其停止销售,处以所得三倍以下
。
116.为了明确企业使用标准的
产品围,将由(国际质量技术监
督局)分期、分批公布实施采集
标志的产品目录。
117.国外先进标准包括(国际
电工委员会IEC制定的标准)
[{无ISICEPASC}]
118.我国标准可以分为(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
业标准)四级。
119.下列标准属于非强制性标
准的是(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
{[人身、财产安全;食品卫生;
安全认证]}的是
120.下列国家标准中属于非强
制性标准的有(工业产品质量标
准){[工程建设;环保的污物;
环境质量]}
121.产品质量源于(1993年9
月1日)正式实施。
122..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
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
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
秩序,制定《产品质量法》。
123.下列哪些产品不属于《产
品质量法》调整围(水稻)
124..(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
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
质量法》的规定,不履行法律规
定的义务,应当承担法律后果。
125.产品质量认证的对象是
(产品)。
126.长城认证标志,用于获准
认证(电工)产品。
127.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
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
(WHAT)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
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
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质量
检验工作。
128.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
题,向(生产者或销售者)查询。
129.产品标识不具有(商标)
{[产品名称、厂名、厂址]}
130.《产品质量法》对销售者
规定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采用
了(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131.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
识,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第
(27)条的规定。
132.“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命
令淘汰的产品”,此项规定属于
(禁止性法律规)的。
133..“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
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
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
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此项规定属于(授权性法律规)
类。
134.《产品质量法》规的销售者
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
失责任的产品围是(《产品质量
法》调整的所有产品)。
135.下列哪种产品的包装必须
符合相应要求,有警示标志或者
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
项(鞭炮)。
136.限期使用的产品,因标明
生产日期的安全使用期限或者
标明(失效日期)。
137.《产品质量法》中所指的
安全使用期包括保质期(保存
期)等。
138.销售者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的产品围包括(《产品质量法》
所调整的所有产品)。
139.因产品存在的缺陷造成受
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
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140.产品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制
造缺陷和(指示)缺陷。
141.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部门是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
局)。
142.保护消费者的社会组织享
有(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产
品质量问题的权利。
143.《产品质量法》中规定的默
示担保条件,是指国家(法律、
法规)对产品质量规定的必须满
足的要求。
144.(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
危与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
危险。
145.《产品质量法》中规定的判
定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否合
格,以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和财
产安全的(国家标准)为依据。
146.国际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
管理标准,实行(企业质量体系
认证制度)。
147.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
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
质量认证制度。
148.实行(安全)认证的产品,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标准化
法》中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149.产品标识可以标注在产品
上,也可以标注在(产品包装)
上。
150..《产品质量法》中规定的
未按规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
或者赔偿损失责任的由(管理产
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责令更
正。
151..售出的产品(不具备产品
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以处理品
名义销售的),销售者不应当负
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给购
买者造成的损失。
152.销售者承担产品侵权赔偿
责任实行(过错责任)的归责原
则。
153..产品质量民事关系是指民
事平等主体之间,即生产者,销
售者,供货者和(消费者)之间
因产品质量而发生的财产关系
和人身关系。
154.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
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
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
以15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
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155.国家监督抽查所需经费来
源是(财政拨款)。
15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
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对违反生
产许可证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
查处。
157.企业生产已经取得生产许
可证的产品,必须在该产品的包
装或说明书上标明生产许可证
标记,编号,(批准日期)。
158..产品质量认证依据的标准
应当是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标
准或者行业标准。现行标准容不
能满足认证需要的,应当由认证
委员会组织制定补充(技术要
求)。
159..对已取得认证证书外国的
企业与其他外国申请人的产品
和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可以根
据双边协议,多边协议委托(国
外认证机构)代理。
160.在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
劣质产品,由(质量技术监督行
政部门)予以封存,并与时作出
处理。
161.《产品质量法》中规定,生
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
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
产品,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
任。
162.下列哪些产品销售者不得
销售(超过保存期的罐头)。
163.《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指的是依据(全
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生产、销
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
164.《产品质量法》规定行使
行政处罚的机关(质量技术监督
局)。
165.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对
明知有违反《产品质量法》构成
犯罪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故意
包庇使其不受追诉的,应按(徇
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66.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
定,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
罪行为规定的最高刑罚为(死
刑)。
167.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
依法行政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使
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
关)依法执行行罚。
168.下列(商品质量不符合强
制性标准而销售的)行为,技术
监督部门可依法查处。
169.《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
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的,诉
讼有效期间(2年)自当事人知
识或者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
时起计算。
170..(协商)是指当事人双方
在自愿、互谅、互让的基础上,
依照法律的规定,自行磋商,分
清责任,分担损失,以解决纠纷
的活动。
17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
行政职权给行政相对人员造成
损害的行政相对人可依法向(行
为人所在行政机关)提出赔偿请
求。
172..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
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构成犯罪的,最高可以判处(无
期),徒刑。
173.《产品质量法》中规定的
责令停止生产、责令调整销售、
吊销营业执照属于行政处罚中
的(行为处罚)。
174..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
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产品质量
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
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75.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时,
处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
下。
176..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
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并处货
值金额(三倍以下,等值以上)。
177..(产品瑕疵)原指产品不
具备应有使用性能不符合明示
的产品标准,或者不符合以产品
说明,实物样品等表明的质量状
况。
178.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
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围)负责
产品质量检定管理工作。
179.连续(二次)监督抽查合
格的产品,可以由省产品质量监
督部门确定为免检产品。
180.专门用于生产以假充真的
产品的(生产工具)应予以没收。
181.社会主义法制的核心是(有
法必依)
181.在所有行为当中,对社会危
害最大的一类是(刑事)
182.不是用于检定而是直接用
于确定呗测对象两只大小的计
量器具是(工作计量器具)
183.属于国际单位制基本单位
的是(m,kg,s,A,K,mol,cd)
184.有些计量基准由于某种原
因,需要废除或淘汰的,有权审
批并予以公布的是(国务院计量
行政部门)
185.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定型由
(省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决定)
186.当事人对一次仲裁鉴定不
服,向上一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申请二次仲裁鉴定的时间是:接
到仲裁鉴定
通知书之日起的(15日)
187.计量器具管理的关键是(对
制造环节的管理)
188.对销售计量器具按照行政
区实行监督检查是(县级以上政
府计量行政部门)
189.标准复审的目的主要是确
认标准的(有效性)
190.国家鼓励自愿采用的具有
指导作用而不用强制执行的标
准,被称为(推荐性标准)
191.根据我国标准化法实施条
例规定,每项标准的复审周期一
般不超过(5年)
192.在我国四级标准体系中,占
主体地位的是(国家标准)
193.标准复审的机构是(制定该
标准的主管部门或单位)
194.受理企业采标标志备案的
部门是(省级和省辖市两级化行
政主管部门)
195.对营利性行为人所实施的
一种经济财产处罚行为是(没收
所得)
196.企业对销售不符合强制性
标准的商品的,标准化行政主管
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销售,并可
以处以其罚
款,数额是该商品货值金额的
(10%—20%)
198.企业对获得认证证书产品
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了认证
标志销售的,由标准化行政部门
责令其停止销
售,并可以出以其所得的(2倍
以下的)
199.产品在规定条件下和规定
的时间,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称
为(可靠性)
200.判定产品是否存在缺陷的
依据主要是看产品(是否存在危
机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201.如果产品的瑕疵严重影响
了产品的使用效果,使产品失去
了原有的使用性能,销售者应该
对产品
进行(退货)
202.以下不属于《产品质量法》
中规定的,缺陷产品的生产者可
以免承担责任的情况是(能证明
产品缺陷
不能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
11对计量器具一发实施监督管
理,一般分为(制造)(修理)
(进口)(销售)(进口)
12、强制检定是指对社会公用计
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
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以与(贸易
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
(环境监测)四个方面。
13、计量检定规程有(国家计量
检定规程)(部门)(地方)计量
检定规程。
14、计量检定印。证包括(检定
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检定
合格证)(检定合格印:錾印。喷
印。钳印。漆封印)(注销印)。
15、我国允许个体户制造修理的
计量器具有(杆尺)(戥秤)(直
尺)(量提)(角尺)(平板)(折
尺)
16计量认证的容(计量检定、
测试设备的性能)(计量检定、
测试设备的工作环境)(计量检
定、测试的人
员的操作技能)(保证量值统一,
准确的措施)。(保证检测数据公
正可靠的管理制度)。
17、下列属于《计量行为处罚细
则》规定的行政处罚有(责令改
正)(封存)(停止检验)(停止
出厂)(停止进口)(吊销营业执
照)。
18进口临时型式批准可向国务
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展览会留
购的)(确属急需的)(销售极少
的)(国暂无定型鉴定能力的)
19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构成是:
(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国
际单位制具有专门名称的的导
出单位和辅助单位)(国家选定
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由以上
单位构成的组合形式的单位)
(由词头和以上单位所构成的
十进制倍数和分数单位)
20、计量标准考核的容和要求
(要求计量标准设备齐全配套,
技术状态良好,即计量性能、技
术指标和运行状态均符合技术
规的要求)(要有计量标准正常
工作所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
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
条件和工作场所)(保持、维护、
使用计量标准的人员必须称职,
经考核合格取得计量检定证件)
(必须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21法的规作用(指引作用)(评
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
(强制作用)
22适用法律的基本要求(正确)
(合法)(与时)(合理)(公正)
23关于法律规的逻辑结构三要
素(假定)(指示)(法律后果)
三.多选
24法的效力围(时间效力)(空
1计量监督管理最核心的容是
间效力)(对人的效力)
(保障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全
25法律解释分为(法定解释)(非
国量值的准确可靠)
法定解释)法定解释分为(国
2、(教学示使用的计量器具)(家
家最高权力机关常设机构的解
庭自用的计量器具)就不必立法
释)(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解释)
调整。
(国家最高司法机关的解释)
3.计量认证的程序(申请)(组
(国家地方政权机关的解释)非
织评审员现场评审)(审批发证)
法定解释分为(学理解释)(任
4、计量器具按照计量学用途分
意解释)
类(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
26按照标准的适用围,我国标
器具)(工作计量器具)
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5、按照管理性质不同,计量检
(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
定可分为(强制检定)(非强制
级。
检定)。
27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
6.按照管理环节不同可分为(周
民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规定,
期检定)(出厂检定)(修后检定)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1.
(进口检定)(仲裁检定).
(药品标准,食品卫生标准,兽
7计量检定的体制是(经济合理)
药标准)2.(产品与产品生产、
(就地就近)
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标
8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的不同
准、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运输
之处(见论述第2题)
安全标准)3、(工程建设的质量、
9计量的基本特征(统一性)(准
安全,卫生标准与国家需要控制
确性)(社会性)(法制性)
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4、(环境
10、我国的计量标准按其法律地
保护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
位、使用和管辖围的不同,可分
质量标准)5.(重要的通用技术
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
术语,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
标准)(事业单位)(企业)使用
6.(通用的实验,检验方法标准)
计量标准
7.(互换配合标准)8.(国家需
要控制的重要产品质量标准)
28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对
象,主要是指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贯彻
执行情况。其中,强制性标准包
括(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地方标准)是标准实施监
督的重点容。
29标准化行政处罚措施(停止
销售)(没收产品)(没收所得)
(撤消认证证书)()
30《标准化法》的基本特征:(我
国标准化法改变了单一的强制
性标准体制)(下放了企业标准
的审批权)(明确地方标准的法
律地位)(把采用国际标准放在
突出位置)(明确规定了国家推
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31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
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对标准
进行监督)
32标准复审的结果:(予以确认)
(修改或补充)(修订)(废止)
33企业对有(国家标准)或者
(行业标准)的产品,可以向国
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授
权的部门申请产品质量认证。
34标准实施监督的种类:(国家
监督)(行业监督)(企业自我监
督)(社会监督)
35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形
式主要有三种:(合格证书),(合
格标签)和(合格印章)。
36销售者因过错使产品纯在缺
陷,是指进货时产品不纯在缺
陷,主要表现是,(销售者未采
取必要的措施,使产品失效或变
质)(销售超过安全使用期的产
品)(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
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
品冒充合格品,致使产品存在危
与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不
合理危险)。
37、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与违
反合同质量约定的责任区别(必
须以受害人与侵害人之间存在
合同关系为前提),(违反合同质
量约定造成的损害只限于财产
损失,不包括人身伤害)而(缺
陷产品造成的损害包括财产损
失,也包括人身伤害)(追究违
反合同质量约定的责任,适用过
错责任原则,而产品缺陷损害赔
偿责任实适用无过错原则)
38、《产品质量法》主要适用于
(产品生产)和(销售)这两个
环节发生的质量问题。
39、实行合格认证的产品必需符
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
标准)要求。
40、《产品质量法》对我国产品
质量认证管理体制的原则主要
有(统一管理)(只搞国家认证,
不搞部门认证和地方认证)(实
行第三方认证制度)三原则。
41、《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
“(国家对可能危与人体健康和
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
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
与(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的
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
42、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问
题的处理重点是坚持以下(公
告)(曝光)(整改)(处罚)(通
报)五项制度。
43、我国质量标志有(产品质量
认证标志)(免检标志)(原产地
域产品专用标志)与采用(国际
标准标志)等质量标志。
44、销售者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
方式主要有(修理)(更换)(退
货)(赔偿损失)四种。
45、销售者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
条件有(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
实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包装上注
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不符合
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
明质量状况的,销售者应当负责
2/7
.
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
的销售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
当负责赔偿损失)。
46、处理产品质量民事纠纷的四
个途径有(协商)(调解)(仲裁)
(诉讼)。
47、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有三种
(定期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
(复查换证)。
48、构成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
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产品存在缺
陷)(受害人受到人身伤害和缺
陷产品以外的财产损失)(产品
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
关系)。
49、不具备法人,不能独立承担
相应的产品质量检验
50、pr认证标志用于中国(电
子元器件)。
51.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
必严)(必究)
52.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以
下三个:(1参与法律关系的主
体,即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为
权利主体)(2构成法律关系容
的权利和义务)(3法律关系主
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
象,即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权
利客体)
53.社会主义法律关系客体:
(1、物)(2、行为)(3、和人
身无关的非物质财富)
5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几
个主要法律部门(民法和商法),
(经济法),(社会法),(行政
法),(刑法)
55.法律事实极其种类(1.法律
事实是指法律规规定的能够直
接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
消失,以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
情况)(2.法律事件是指不已有
关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换儿
发生的客观现象)(3.法律行为
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
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的自觉活
动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56.我国陆续颁布的规行政机
关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行政
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
偿法》《行政处罚法》
57.法律是否具有溯与既往的效
力(从旧原则)(从新原则)(从
轻原则)(从新兼从轻原则)(从
旧兼从轻原则)
58.法律解释分为(立法解释)
(审判解释)(检查解释)(司法
解释)
59.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最核心的
容是(保障计量单位制的统一)
和(全国量值的准确可靠)
60.不是计量工作都要立法,也
就是说,主要应限定在对社会可
能产生影响的围,教学示中使用
的(计量器具)或(家庭自用的
的计量器具),就不必立法调整。
61.计量法规体系:(计量法律)
(计量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
(计量规章、规性文件)(计量
技术法规)(计量地方法规)
62.我国的计量标准,按其法律
地位,使用和管辖围的不同,区
分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
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
较量标准)
63.国际单位制基本单位
单位符
量的名称单位名称
号
长度米m
千克(公
质量kg
斤)
时间秒s
电流安[培]a
热力学温
开[尔文]k
度
物质的量摩[尔]mol
发光强度坎[德拉]cd
64.计量检定的分类:按照管理
环节的不同,可分为(周期检
定);(出厂检定);(修后检定);
(进口检定);(仲裁检定)。
按照管理性质的不同,计量检定
还可以分为(强制检定)和(非
强制检定)。
65.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必
须是列入强制检定《目录》中的
工作计量器具,是直接用于(贸
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
(环境监测)方面的工作计量器
具
66.计量检定印、证包括:(1.
检定证书)(2、检定结果通知书)
(3、检定合格证)(4、检定合
格证印:錾印、喷印、钳印、漆
封印)(5、注销印)
67.我国计量检定规程有(国家
计量检定规程)(部门和地方计
量检定规程之分)
68.计量器具依法实施监督管
理,一般分为:(制造)(修理)
(进口)(销售)(使用)五个方
面
69.计量授权的形式:(1、授权
专业性或区域性的计量技术机
构作为法定计量鉴定机构);(2、
授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3、授权有关单位对其部使用
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执行强
制检定)(4、授权有关计量技术
机构承担法律的其他检定、测试
任务。)
70.计量法律种类:进口国务院
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
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
其他计量器具的(在责令其停止
进口)(没收进口计量器具和全
部所得),可并处相当其(所得
10%—50%的)
71.标准化法律体系的构成(1.
标准化法律)(2、标准化行政法
规)(3、标准化行政规章)(4、
标准化地方性法规与规章)(5、
标准化技术法规)
72.标准化管理体制主要包括标
(准体制)和(标准化工作管理
体制)
73.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
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
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74.标准实施的五个步骤(计划)
(准备)(实施)(检查)(总结)
75.认证所采用的标准,是我国
(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他们既可以是(强制性国家标
准)或者(行业标准),也可以
是(推荐性国家标准)或者(行
业标准)
76.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
(长度,米,m)(质量,千克[公
斤],Kg)(时间,秒,s)(电流,
安[培],A)(热力学温度,开
[尔文],K)(物质的量,摩[尔]
mol)(发光强度,坎[德拉],
cd)国际单位的辅助单位(平
面角,弧度,rad)(立体角,球
面度,sr)
77.国际标准的方法(等同采用)
和(修改采用)
78.标准化行政处罚措施(停止
销售)(没收产品)(没收所得)
(撤销认证证书)()(责令
停止生产)
79.产品质量法规体系的构成选
择(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行
政法规)(产品质量部门规章)
(产品质量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80.认证分为(安全认证)和(合
格认证)
81.《产品质量法》认证原则(统
一管理的原则)(只搞国家认证,
不搞部门认证和地方认证的原
则)(实行第三方认证制度)
82.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围(可
能危与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
全的产品)(影响国计名生的重
要工业产品)(消费者,有关组
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83.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问
题的处理五项制度(公告制度)
(曝光制度)(整改制度)(处罚
制度)(通报制度)
84.发证后的监督管理(定期监
督检查)(不定期抽查)(复查换
证)
85.生产者的默示担保义务(生
产者生产的产品具备产品应当
具备的使用性能)(生产者生产
的产品应当不存在危与人体健
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
险,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
86.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证明的形
式主要有三种(合格证书)(合
格标签)(合格印章)
87.生产销售产品不得违反法
律的禁止性规的义务:①禁止生
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②禁止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
③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
杂、掺假。④禁止以假充真,以
次充好。⑤禁止以不合格产品冒
充合格产品。⑥禁止伪造产品的
产地。⑦禁止伪造或者冒用他人
的厂名、厂址。⑧禁止伪造或冒
用产品质量标志。
88.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的
概念与构成条件:①产品缺陷损
害赔偿责任,也称产品责任,是
指产品存在缺陷给受害人造成
人身伤害或产品以外的财产损
失所产生的法律后果。)②条件
a产品存在缺陷;b受害人受到
人身伤害或缺陷产品以外的财
产损失;c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
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89.生产者关于免除赔偿责任
的条件:①未将产品投入流通
的,生产者不承担产品缺陷损害
赔偿责任②产品投入流通时,引
起损害的产品缺陷尚不存在的,
生产者不承担赔偿责任③将产
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
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生产
者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0.产品缺陷的损害赔偿的围:
产品缺陷的损害赔偿,指产品缺
陷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缺
陷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对受
害人的赔偿。(一)对人身损害
的赔偿。①一般伤害应当赔偿。
a医疗费,b护理费,误工费。
②致人残疾,除应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和误工减少的收入外,还
应赔偿。a生活补助费,b残疾
人生活自助具费用,c其抚养人
必需生活费等费用,d残疾赔偿
金。③致人死亡的,还应赔偿a
丧葬费,b生前抚养的人必需生
活费等费用,c死亡赔偿金,d
抚恤金。(二)、对财产损失的赔
偿。《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
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
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
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
重大损失,侵害人应当赔偿损
失。”
91.处理产品质量民事纠纷的途
径:①协商,是指当事人双方在
自愿、互谅、互让的基础上,依
照法律的规定,自行磋商,分清
责任、分担损失,以解决纠纷的
活动。②调解,指发生产品质量
民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协商
不成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
请,在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或者其
他单位或个人的主持下,通过说
服教育等方法,使双方在分清责
任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解决纠纷
的协议。③仲裁。指发生产品质
量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双方自愿
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他们选
定的仲裁机构,由该仲裁机构按
照一定的仲裁程序进行审理,最
后作出具有强制力的仲裁裁决。
④诉讼。指在发生产品质量民事
纠纷时,当事人未达成仲裁协议
或者仲裁协议无效,向人民法院
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最
后作出判决。
92.标准的级别分为(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
标准)4级
93.标准化法分别对(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和(企业产品标准)
的制定规定了向标准化行政主
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
报备案的要求
94.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行政处分
是(警告)(记过)(记大过)(降
级处分)
95.三要素说为(假定)(指示)
(法律后果)两要素说为(行为
模式)和(相应的法律后果)
96.依法行政必须遵守的几部行
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
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
97.法律的基本原则(以事实为
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民在
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执法机
关依法独立行使法律使用权)
(专门机关的工作与依靠众
相结合)(实事,有错必纠)
98.法对人的效力(属地主义)
(属人主义)(保护主义)
99.土地面积计量单位(平方公
里100万平方米,km2)(公顷1
万平方米,hm2)(平方米1平方
米,m2)
100.计量标准分为(社会公用计
量标准)(部门)(企业)(事业
单位)
101.可以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
门申请临时形式批准的(展览会
留购得)(确属急需的)(销售极
少的)(国暂无定型鉴定能力的)
102.处理纠纷的两种重要方式
(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
103.强制性标准的对象包括(保
障人体健康的标准)(保障人身,
财产安全的标准)(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
104.强制性标准包括(药品标
准,食品卫生标准,兽药标准)
(产品与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
中的安全,卫生标准,劳动安全,
卫生标准,运输安全标准)(工
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
与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
设标准)(环境保护的污染物排
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重要
的通用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和
制图方法)(通用的实验,检验
方法标准)(互换配合标准)(国
家需要控制的重要产品质量标
准)
105.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
分为(等同采用)和(修改采用)
106.产品质量法调整的法律关
系主体包括(产品的生产者,销
售者与有关经营者)(产品的消
费者)(法律授权的行政管理机
关)
四.填空
1.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有
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必究)
2.依法行政必须遵守(行政诉讼
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
(行政处罚法)
3.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主体)
相互之间在法律上的一种(权
利)和(义务)关系
4.社会主义法律关系客体一般
认为有三种:(物)(行为)(和
人身相联系的非物质财富)
5.凡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
又采用(同一种)调整方法的法
律规的总和,就构成一个独立的
法的部门.
6.所谓是指有(责任能力的自然
人)(法人)所实施的一种违反
法律规定的,对社会有危害的行
为
7.的种类分为(刑事)(民事)
(行政)(违宪)
8.计量立法原则为(统一立法)
(区别管理)是经过长期调查研
究和充分论证之后确定下来的
9.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最核心的
容是保障计量单位制的(统一)
和全国量值的(准确可靠),这
是计量立法的基本点
10.计量法调整围在中国境,凡
是建立(计量基准)(计量标准),
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
销售,进口,使用(计量器具),
以与《计量法》规定的使用计量
单位,开展(计量认证),实施
(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进行计量监督管理,都必须按照
《计量法》的规定执行
11.计量法侧重调整的是(单位
量值)的统一以与影响(社会经
济秩序)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计量问题。
12.计量的基本特征:(统一性)
(准确性)(社会性)(法制性)
13.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根据需要,在统筹规划(经济合
理)(就地就近)利于管理,方
便生产的前提下,可以授权其他
单位的计量机构或技术机构,执
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
务
14.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根据需要,在统筹规划,经济合
理,就地就近,利于管理,方便
生产的前提下,可以授权其单位
的(计量机构或技术机构,执行
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
务)
15.政府机关,人民团体以与各
企事业单位(公文)(统计报表),
从1986年起必须使用国家规定
的法定计量单位
16.计量器具包括(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工作计量器具)
17.计量基准器具即计量基准,
是指用以复现和保存(计量单位
量值),具有现代科学技术所能
达到的最高准确度,经国家监督
通过并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
批准,作为统一全国(量值最高
依据)的计量器具。
18.经国家检定合格,完全符合
建立计量基准所规定的条件,则
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审批并
颁发(计量基准证书),方可开
展量值传递。
19.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
不得随意(拆卸)或(改装)计
量基准
20.计量标准器具是指(准确度)
低于计量基准,用于检定其他计
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
器具
21.凡不用于检定而只用于日常
测量的叫(工作计量器具)
22.我国的计量标准,按其法律
地位,使用和管辖围的不同,区
分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
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计
量标准
23.计量检定按管理环节的不
同,可分为(周期检定),(出厂
检定),(进口检定)和仲裁检定
24.计量检定规程是指对计量器
具的计量性能,检定项目,(检
定条件),(检定方法),(检定周
期)以与检定数据处理等所作的
技术规定
25.计量检定法规定,计量检定
必须按照(计量检定系统)进行
26.对计量器具依法实施监督管
理一般分为(制造)(修理)(进
口)(销售)和(使用)
2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
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计
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8.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
准的单位,应当向主持考核该项
计量标准的有关人民政府计量
行政部门申请(周期)检定
2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
行政部门对(贸易结算)的计量
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0.制造计量器具的单位,必须
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
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制造
计量器具许可证)
31.制造计量器具的单位生产本
单位从来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
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样机进行(样
机试验)并取得(样机试验合格
证)
32.对计量器具新产品进行(定
型鉴定)或(样机试验),实行
形势批准,对计量器具产品实行
出厂前的监督检查等措施
33.国防计量工作在业务上接受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的指导
34.与来弄个认证的有效期为
(5)年,计量授权证书的有效
期最长不超过(5)年
35.仲裁检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有关计量
检定单位)进行,在全国围有重
大影响或争议金额在一百万元
以上的计量纠纷,当事人可以直
接想(省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
申请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节。
36.《中华人民国标准化法》自
(1989年4月1日)起施行,
共分(6)章(74)条
37.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指定
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
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38.企业产品标准应当在发布后
(30)日办理备案
39.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
(5)年
40.我国产品质量认证分为(合
格认证)和(安全认证)
41.经认证合格的产品,准许在
(产品)或者(包装)上使用规
定的认证标志
42.计划,准备,实施,检查,
总结是(标准实施)工作的五个
步骤
43.根据标准实施监督的性质和
形式不同,标准实施监督包括
(国家监督)(行业监督)(社会
监督)企业自我监督等形式
44.在我国,采用国际标准的程
序可分为(等同)采用,(等效)
须用和(非等效)采用
45.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制度
实质上是企业对其产品达到(国
际标准)的自我声明形式
46.企业在使用采标标志时,其
采标产品必须达到(批量)生产
能力
47.产品质量法法律授权的行政
管理机关,主要包括(产品质量
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8.产品质量监督的原则为:统
一监督与分工监督(层次监督与
地域监督),(政府监督与社会监
督)相结合
49.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监督
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
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
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
济秩序,制定《产品质量法》
50.《产品质量法》调整在产品
生产,销售活动中发生的(权
利),(义务)责任关系
51.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主体包
括(生产者)(销售者)
52.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包括承担
相应的(行政)责任,(刑事)
责任和(民事)责任
53.承担产品质量民事责任包括
承担产品(瑕疵担保)责任和(产
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54.判断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依
据是产品的(默示担保)条件,
(明示担保)条件或者是产品缺
陷
55.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
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
的(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的
(厂名),(厂址)。
56.禁止在(生产),(销售)的
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
以次充好
3/7
.
57.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
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
产品
58.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
厂址是指(非法制作)标注他人
厂名,厂址的标识,或者(擅自
使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名称的
侵权行为
59.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
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
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重大损失的,侵
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简答:
0、法的特征?答:1法是由国
家制定或认可的.2法由国家强
制力保证其实施3法律规具有
高度的规性4法规定了权利和
义务5法有其确定的创制和表
现形式
1、法的作用?答:指法对社会
发生影响的体现.一切社会的法
都可以有规作用和社会作用之
分.1)法的规作用.根据行为的
不同主体,法的规作用可以分为
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
预测作用和强制作用五种2)法
的社会作用.法的社会作用大体
上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既维护
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2、法律规的逻辑结构:答:法
律规的逻辑结构是指法律规的
构成因素,即部结构1、三要素
说;1)假定:指法律规中规定的
适用的该规的前提条件或情况
的那部分;2)指示:是指法律
规中规定的行为规则本身3)法
律后果是指法律规中规定的遵
守、违反该规时所应受到的鼓励
或处罚的那一部分;2、两要素
说:有些人主法律规应由行为模
式和相应的法律后果两个要素
构成。前者包括有权怎样行为,
必须怎样行为,不能怎样行为三
种模式:后者包括肯定式和否定
式两种法律后果。
3、社会主义法律规分类、答:1
依照法律规表现的强制程度可
以分为强制性规、任意性规;(1)
强行性规,又称强制性规,命令
性规,是指法律规规定的权利与
义务必须履行,不允许人们以任
何方式加以变更或。(2)任意性
规,又称允许性规,是指允许人
们具体的法律关系中有权自行
确定本身的权利的和义务的容,
法律规本身不做硬性规定。2、
依照法律规本身性质不同,可分
为义务性规、禁止性规和授权性
规(1)义务性规是指法律规规
定人们必须依法作出一定的行
为,承担一定的义务的规。(2)
禁止性规是指法律规明文规定
禁止人们作出一定的行为,要求
人们抑制一定的行为的规(3)
授权性规是指授权或者允许人
们可以这样行为的法律规。
4、社会主义法律关系客体:答:
1、物2、行为3、和人身无关的
非物质财富
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几个法
律部门:答:1、民法和商法2、
经济法、3、社会法4、行政法5、
刑法
6、我国陆续颁布的规行政机关
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答:《行
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
赔偿法》《行政处罚法》
7、适用法律的基本要求:答:1、
正确2、合法3、与时4、合理5、
公正
8、适用法律的基本原则:答:
适用法律的基本原则,就是指行
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
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准则。1、以
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2、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3、
执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法律适
用权;4、专门机关的工作与依
靠众相结合
9、法的效力围:答:也称法的
适用围,是指法适用于哪些地
方,适用于什么人,在什么时间
生效1、法的时间效力:法的时
间效力,是指从何时开始生效,
到何时终止生效,以与对其生效
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与力
的问题2、空间效力:法对哪些
人有效,是法的效力的核心问题
3、对人的效力:所谓法的空间
效力是指法律在哪些地域发生
效力的问题
10、构成行为的要素:答:1、
行为的客体:就是被行为所侵犯
的、由法律所调整和维护着社会
关系2.行为的客观方面:是指
违反法律所引起的危害后果3、
行为的主体:指实施了行为的组
织或个人4、行为的主观方面:
量的名单位符
单位名称
称号
长度米M
千克(公Kg
质量
斤)
时间秒S
电流安[培]A
K
热力学
开[尔文]
温度
物质的Mol
摩[尔]
量
发光强Cd
坎[德拉]
度
指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即必须是
一种行为人有主观过错的行为。
11、的种类:1、刑事2、民事3、
行政4、违宪
12、计量的基本特征:1、统一
性2、准确性3、社会性4、法
制性5、可靠性、溯源性
13、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最核心的
容:1、保障计量单位制的统一;
2、全国量值的准确可靠
14、土地面积计量单位名称:平
方公里、公顷、平方米。
15、按照计量学用途,计量器具
分为:1、计量基准器具2、计
量标准器具3、工作计量器具
16、我国计量标准按照法律地
位、使用和管辖围不同区分为:
1、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部门3、
企业、事业单位
17、标准物质定级的只要依据是
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稳定性)
(均匀性)和(准确性)
18、《计量法》规定了社会公用
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事业单
位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与用
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
(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
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
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
19、计量检定印、证包括:答:
1.检定证书2、检定结果通知书
3、检定合格证4、检定合格证
印:錾印、喷印、钳印、漆封印
5、注销印。
20、对计量器具依法实施监督管
理,一般分为:(制造)、(修理)、
(进口)、(销售)和(使用)五
个方面。
21、计量器具的制造围:杆秤、
戥秤、直尺、折尺、角尺、平板、
量提。
22、计量授权的形式:答:1、
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的计量技
术机构作为法定计量鉴定机构;
2、授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3、授权有关单位对其部使用的
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执行强制
检定4、授权有关计量技术机构
承担法律的其他检定、测试任
务。
23、《标准化法》的基本特征:1、
改变了单一的强制性标准制度;
2、下放了企业的审批权3、明
确了地方标准的法律地位4、把
采用国际标准放在突出的位置
5、明确规定了国家推行产品质
量认证制度。
24、标准化法律体系构成答:1.
标准化法律2、标准化行政法规
3、标准化行政规章4、标准化
地方性法规与规章5、标准化技
术法规。
25、标准化法分别对(行业标
准)、(地方标准)和(企业产品
标准)的制定规定了向标准化行
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
门申报备案要求。
26、标准复审的结果:1、予以
确认2、修改或补充3、修订4、
废止
27、标准的实施工作大致可分为
(计划)、(准备)、(实施)(检
查)、(总结)五个步骤进行。
28、认证所采用的标准,是我国
(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9、国外先进标准:答:指1、
国际上有影响的区域标准2、世
界主要经济发达国家制定的国
家标准3、其他国家某些具有世
界先进水平的国家标准4、国际
上通行的团体标准以与先进的
企业标准。
30、标准化行政处罚措施:答:
1、停止销售:指标准化行政主
管部门停止违反标准化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的行为人销售某种
产品的制裁措施;2、没收产品:
指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主管
部门,依法没收违反标准化有关
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所生产、销售
和进口的某种产品的制裁措施;
3、没收所得:指国家法律授权
机关对违反标准化法的行为人
因其行为而获得和占有的财产
给予没收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
4、撤销认证证书:指国家法律
授权的认证管理部门对因不符
合标准化要求已丧失某种认证
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商户
有某种资格的行政制裁措施;5、
:指国家法律授权机关征收
违反标准化法律规定的行为人
一定金额货币的制裁措施;6、
责令停止生产:该措施适用于生
产建设过程中违反强制性标准
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31、产品质量法规体系的构成(4
个层次):答:1.产品质量法2、
产品质量行政法规3、产品质量
部门规章4、产品质量地方性法
规和规章。
32、《产品质量法》主要适用于
产品(生产)和(销售)这两个
环节。
33、产品质量法调整的法律关系
主体:答:1、产品的生产者、
销售者与有关经营者;2、产品
的消费者3、法律授权的行政管
理机关。
34、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的管理体
制的原则:答:1、统一管理的
原则2、只搞国家认证,不搞部
门认证和地方的原则;3、实行
第三方认证制度。
35、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问
题的处理:1、公告制度2、曝
光制度3、整改制度4、处罚制
度5、通报制度
36、生产者的默示担保义务:答:
1、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具备产品
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2、生产
者生产的产品应当不存在危与
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
合理危险,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的要求。
37、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形
式主要有三种:(合格证书)、(合
格标签)和(合格印章)。
38、销售者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
方式(4种方式):答:1、修理:
是指已经售出的产品具有瑕疵,
并且销售者在销售时未事先公
告声明,那么销售者对具有瑕疵
的产品进行的修复工作;2、更
换:是指对应当符合规定质量要
求二未达到该要求的产品,用同
一种类,一样规格、型号且无瑕
疵的产品进行替换;3、退货:
是指对具有瑕疵的产品进行回
收原物、退还货款的行为;4、
赔偿损失:是指由于消费者购买
的产品存在瑕疵,并因此进行修
理、更换、退货过程中,给购买
产品的人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对
损失以货币或实物形式进行赔
偿的行为。
39、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答:1、有法可依:这是实现和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社会
主义法制要求国家机关、社会团
体、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必须
依法办事,遵守法律。2、有法
必依:这是实行社会主义法制,
做到依法办事的核心,任何组织
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过宪法和法
律的特权;3、执法必严:这是
实行社会主义法制,做到依法办
事的关键。这是专门指执法机关
和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法律,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坚持维
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4、必究:
这是实行社会主义法制,做到依
法办事的保障。国家机关、组织、
公职人员或公民如果违反了法
律,都毫无例外的按照法律的规
定,承担法律责任,受以法律制
裁。
40、社会主义与法制的关系?
答:社会主义与法制是相互依存
和相互促进的。1、社会主义是
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与其基础;
2、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的
体现和保障。
41、简述我国的立法体制?答:
立法体制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体
系,立法权限划分,立法程序和
立法监督等项制度的总和。依据
《宪法》和《立法法》有关法律
规定,我国现行的是一元多层次
的立法体制。1、从纵向上看,
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分为中央
立法和地方立法两个层级;2、
从横向上看,我国现行立法体制
又分为权力机关立法和行政立
法两个大系统。
42、法律关系的特征与其要素?
答:特征:1、法律关系以现行
法律规存在为前提;2、法律关
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为
容的社会关系;3、法律关系是
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关系。
构成要素:1、参与法律关系的
主体,即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
为权利主体;2、构成法律关系
容的权利和义务;3、法律关系
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
对象,即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
为权利客体。
43、法律事实与其种类?答:1、
法律事实的概念:是指法律规规
定的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的
产生、变更和消灭,以至发生一
定法律后果的情况;2、法律事
件:是指不以有关当事人的主观
意志为转换而发生的客观现象;
3、法律行为:是指能够引起法
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
有意的自觉活动,包括作为和不
作为。
44、什么是法的效力围,包括哪
些方面?答:法的效力围也称法
的适用围,是指适用于哪儿些方
面,适用于什么人,在什么时间
生效。其包括:1、法的时间效
力:是指法从何时开始生效到何
时终止生效,以与对其生效以前
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与力的问
题;2、法对人的效力:法对哪
儿些人有效,是法的效力的核心
问题3、法的空间效力:是指法
律在哪儿些区域发生效力的问
题。
45、法律解释的概念与其划分?
答:法律解释是指法定国家机关
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对法律
规的容和含义所做的说明。法律
解释可以分为法定解释和非法
定解释:1、法定解释又称有权
解释,正式解释,是指特定的国
家机关按照宪法和法律所赋予
的职权,对有关法律所进行的解
释。(1)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常设
机构的解释(2)国家最高行政
机关的解释(3)国家最高司法
机关的解释;(4)国家地方行政
机关的解释2、非法定解释:学
理解释和任意解释。
46、我国计量法的鲜明特点:答:
1、实行统一的立法,区别管理
的原则;2、加强工业计量的调
整;3、适应改革需要的放权和
授权。
47、计量法规体系构成:答:1、
计量法律2、计量行政法规、法
规性文件3、计量规章、规性文
件4、计量技术法规5、计量地
方法规也是计量法规体系的重
要组成部分。
48、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构成:
答:1、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
2、国际单位制中具有专门名称
的导出单位和辅助单位2、国家
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4、由
以上单位构成的组合形式的单
位5、由词头和以上单位所构成
的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
49、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的表
格
50、计量标准的考核得容和要求
答:1、要求计量标准设备齐全,
配套,技术状态良好,即计量性
能,技术指标和运行状况均符合
技术规的要求,并经主持考核的
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
定的计量机构检定合格,才能使
用2、要有计量标准正常工作所
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
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条件和工
作场所。3、保存、维护、使用
计量标准的人员必须称职,经考
核合格取得计量检定证件4、必
须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
实验室工作制度,计量标准使用
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周期检定
的制度等保证检定工作得以正
常进行必要制度。
51、计量检定的概念与分类:答:
计量检定是指为评定计量器具
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合格所
进行的全部工作,包括检验和加
封盖印等。按照管理环节不同分
为(1)周期检定(2)出厂检定
(3)修后检定(4)进口检定(5)
仲裁检定。按照管理性质的不同
可分为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
两者又统称为计量法制检定。
52、制造计量器具的管理有哪些
规定?答:1、我国《计量法》
第12条规定,制造计量器具的
企事业单位,必须具备与其制造
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
和检定仪器设备,并经县级以上
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方
可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未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工商行政
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2、按
照计量法规定,凡是制造计量器
具新产品,必须对其样机的计量
性能考核合格,方准成产和销
售;3、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
门批准,不得制造国务院规定废
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
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它计
量器具;4、制造计量器具的企
事业单位,必须对其制造的计量
器具进行检定,保证产品计量性
能合格,并对合格产品出具合格
证;5、制造计量器具的有效期
限为5年。
53、修理计量器具的管理主要法
律规定?答:1、凡是开展修理
业务的单位,应该向当地县市级
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出申
请,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修理
计量器具许可证》,然后才能向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
照2、必须具备与所修理的计量
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
仪器设备等条件3、修理计量器
具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对修理的
计量器具进行检定,保证产品计
量性能合格,并出具合格证4、
修理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54、使用计量器具的管理:答:
1、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
使用单位应向主持考核该项目
计量标准的有关人民政府计量
行政部门申请周期检定2、实行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使用
单位和个人应当地县(市)人民
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周期检
定3、使用强制检定以外的其它
计量标准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
单位应当自行进行依法管理,即
可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
量检定机构检定4、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
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
周期以与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
器具5、使用计量器具还必须做
到不得破坏其准确度,不得伪造
数据,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
益。
55、我国计量监督管理体制是什
么?答:我国的计量监督管理实
行按行政区划统一领导、分级负
责的体制。全国的计量工作由国
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实施统
一监督管理。各行政区域的计量
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
部门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计量
设置的计量行政机构,负责监督
计量法律、法规在本部门的贯彻
实施。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科
研和经营管理的需要设置的计
量机构,负责监督计量法律法规
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
56、计量认证的概念与其程序?
答:根据计量法规定,为社会提
供公正数据的产品检验机构,必
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
政管理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
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称之
为计量认证。程序:1、申请:
根据计量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申
请向省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提
出;2、组织评审员现场评审3、
审批发证:经考核合格的质检机
构由接受申请的技术监督部门
审查批准,发给计量认证合格证
书,并准予使用计量认证标志。
57、计量法律责任的概念与三种
形式:答:计量法律责任是指违
反了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形式:
1、行政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
罚和行政处分2、民事法律责任,
当行为构成侵害他人权利,造成
财产损失的,则要负民事责任3、
刑事法律责任,已构成犯罪,由
司法机关处理的,属于刑事法律
责任。
58、按照《计量行为处罚细则》
的规定,我国计量行政处罚的形
式归纳为六类:答:1、责令改
正2、责令停止生产、制造、营
业、出厂、修理、销售、使用、
检定、测试、检验、进口;3、
令赔偿损失4、吊销证书5、没
收所得、计量器具、残次计量器
零配件与非法检定印、证6、罚
款。
59、简述我国的标准体制?答:
所谓标准体制,即是与实现某一
特定的标准化目的有关的标准,
按其在联系,根据一定要求所形
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在我国,
标准化法中,对标准体制从标准
的级别和标准的性质两个方面
做了规定。(一)标准的级别分
为1、国家标准是对全国技术发
展有重大意义,必须在全国围统
一的技术要求2、行业标准是指
全国围各行业统一的技术要求
3、地方标准是指对没有国家标
4/7
.
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
治区、直辖市围统一的工业产品
的安全、卫生要求4、企业标准
是指企业所制定的产品要求标
准和在企业需要协调、统一的技
术要求和管理、工作需要所制定
的标准(二)标准的性质:1、
所谓强制性标准是国家要求必
须强制执行的标准2、所谓推荐
性标准是指国家鼓励自愿采用
的具有知道作用而又不宜强制
执行的标准。
60、标准化工作的任务?答:标
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
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
行监督。这三大任务是标准化活
动中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有机
环节。1、制定标准是将科学成
果、技术进步纳入到标准中去的
过程,是标准化工作的基础2、
组织实施标准是有组织、有计
划、有措施的将标准贯彻到生产
和生活活动中去的过程,是标准
化工作的目的3、对标准的实施
进行监督,则是国家行政机关对
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
检查、处理的活动,是保证标准
得以正确、与时地实施的重要手
段。
61、制定标准的程序几步骤?
答:1、标准项目计划的确立2、
标准的起草3、标准草案的征求
意见4、标准草案的审查5、标
准草案的报批6、标准的审批和
发布
62、标准备案的概念与其目的?
答:所谓“备案”就是向主管机
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考察。标准
备案是指一项标准在标准发布
后,负责制定标准的部门或单
位,要在规定的期限,按照规定
的要求,讲该项标准文本与编制
说明同发布文件各一份,送标准
化行政主管部门与有关行政主
管部门存案并报告事由,以备查
考。目的:1、当制造者和用户
之间由于执行标准问题发生纠
纷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
依据所备案的标准进行仲裁检
验2、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
通过标准的备案,了解各级标准
的制定情况3、有利于各级标准
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协调各
级标准的制定、修订情况,避免
标准的重复制定。
63、标准复审的概念与其目的
答:标准复审是指对使用一定时
期后的标准,由其指定部门组织
由用户,生产,科学研究与有关
部门的专家组成的标准化技术
委员会根据我国科学技术的发
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对标准的
技术容和指标水平所进行的重
新审核,以确认标准的有效性。
64、标准实施监督的概念与其种
类?答:标准实施监督是国家行
政机关对标准贯彻执行情况进
行监促、检查、处理的活动。种
类:1.代表国家进行的执法监
督,亦称国家监督2.有关行政
主管部门的监督,称行业监督
3.企业自我监督4.社会监督。
65、采用国际标准的方法有哪
些?答:我国标准采用国际标准
的程度,分为等同采用和修改采
用。1.等同采用,指与国际标准
在技术容和文本结构上一样,或
与国际标准在技术容上一样,只
存在少量编辑性修改2.修改采
用,指与国际标准之间允许存在
技术性差异和编辑性修改,但必
须清楚的表明这种差异和修改
并给出差异的解释。
66、成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
义务?答:生产者产品义务方
面,法律规定四方面:1.保证产
品的在质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
求2.保证产品质量标识符合法
律规定的要求3.保证产品的包
装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4.遵守
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得生产假
冒伪劣产品。销售者产品质量义
务方面法律规定了四个方面:1.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2.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3.保证
销售的产品标识符合法律规定
的要求4.遵守法律的禁止性规
定,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67、简述产品质量法适用的围?
答:1.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
的产品。未经过加工的矿产品、
初级农产品、初级畜牧产品、水
产品等,或者未投入流通的产品
都不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2.建筑工程使用的产品。建筑工
程材料,特别是建筑工程中使用
的建筑材料、建筑构成配件和设
备以与其他产品3.军工单位生
产的民用产品4.在中国境销售
的属于产品质量法所规定的产
品围的进口产品。
68、强制性国际标准编号、行业
标准编号、地方标准编号、企业
标准编号。答:国家GBxxxxx-xx,
GB/Txxxxx-xx;强制(推荐)性
国家标准代号,标准发布顺序
号,标准发布年号。行业
xxxxxxx-xx,xx/Txxxxx-xx;强
制(推荐)性行业标准代号,标
准顺序号,标准审批年号。
DBxx/xxx-xx,DB为强制性地方
标准代号,后3个x为标准顺序
号,年号。Q/xxxxxx-xx,Q为
企业标准代号,前3个x为企业
代号,后3x为标准顺序号,年
号。
69、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概念与
依据。答: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是
指依据GB/T19000质量管理体
系列国家标准,经过国家认可的
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对企业的质
量体系进行全面审核与评价,对
于符合条件要求的,通过颁发认
证证书的形式,证明企业质量管
理能力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活
动。依据:国家根据通用的质量
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
证制度。因此,企业质量体系认
证的主要依据是:
GB/T19000-ISO9000《质量管理
体系要求》
70、产品质量认证的概念与依
据。答:产品质量认证是指依据
产品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经
认证机构确认并颁发认证证书
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种产品
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
的活动。依据:相应的产品标准
与其补充的技术要求,是产品质
量认证的基本依据。产品质量认
证依据的标准应当具有国际水
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标
准的容除应包括产品技术性能
指标之外,还应包括产品检验方
法和综合判定准则。当现行国家
标准或行业标准容不能满足产
品质量认证需要时,还应当制定
补充技术条件。
71、产品质量认证的程序。答:
(1)申请。1.申请的条件:中
国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与其他申
请人,只要符合规定的申请条
件,都可以向相应的认证机构提
出认证申请。2.申请的办理(2)
工厂审查和产品检验。企业的产
品质量认证申请被处理后,应当
对申请认证的生产企业进行质
量体系审查,对产品与时进行检
验。(3)审批和颁发证书。工厂
审查和产品检验结束后,认证机
构负责对工厂审查组报送来的
“企业质量体系检查报告”和检
验机构报送的“样品检验报告”
进行全面审查。
72、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围。答:
①可能危与人体健康和人身、财
产安全的产品。②影响国计民生
的重要工业产品。③消费者、有
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73、如何处理拒检企业?答: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拒绝接受政
府对其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
督检查的企业①首先是给予警
告,并责令其改正。②对于拒不
改正的,可给予企业责令停业整
顿的行政处罚。③对于情节特别
严重的,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74、实行产品质量监督免检制度
的条件是什么?答:规定对产品
质量长期稳定、市场占有率高、
企业标准达到或严于国家有关
标准的,以与国家或省、自治区、
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
三次以上抽查合格的产品,经规
定的程序批准,予以免除产品质
量监督检查。免检产品在一定时
间,免于各地区、各部门各种形
式的检查。免检期限3年。
75、产品质量检验中介机构的概
念与特点?答:概念:产品质量
检验中介机构是产品质量检验
机构的组成部分,它是按照企业
法,公司法等民商法规定成立
的,与政府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
没有任何隶属关系,与从事产品
生产,销售的经营者没有产权关
系,隶属关系,在社会上独立进
行产品质量检验,自主经营,自
负盈亏的中介机构。①产品质量
检验中介机构是产品质量检验
机构的组成部分。②产品质量检
验中介机构在产权、行政隶属关
系上有别于依法设置、依法授权
的其他产品质量检验机构。③产
品质量检验中介机构独立开展
产品质量检验工作,以自己的财
产、信誉出具产品质量检定结
论,独立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检
验责任。
76、生产许可证法规调整的产品
围。答:①必须是危与人体健康
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②必须
从产品目前的生产状况,质量状
况,生产能力,供求关系等方面
分析研究,论证发证的必要性,
确定其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③
必须具有较强的可行性④对于
一些制造技术要求很高,其产品
质量,产业政策实施都由国家严
格控制或其他手段得以保证,不
列入生产许可证管理围(5)原
材料的生产一般不列入生产许
可证管理围(6)其他质量监督
管理手段能够控制的产品不列
入生产许可证管理围。
77、生产许可证发证后的监督管
理。答:根据《试行条例》规定,
国家和地方生产许可证管理部
门应对获证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其主要方式有三种。①定期监
督检查。定期监督检查是生产许
可证有效期按《产品实施细则》,
对获证企业的产品质量和生产
条件进行检查的一种事后监督
形式。②不定期抽检。是在生产
许可证有效期根据需要按《产品
实施细则》,对获证企业的产品
质量和生产条件随时组织抽查
的一种事后监督形式。③复查换
证,是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的
前,按新的《换证产品实施细则》
对换证企业的产品质量和工厂
条件重新检验和审查。
78.生产者保证产品在质量的义
务是?答:《产品质量法》规定
①不存在危与人身、财产安全的
不合理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
人身、财产安全的国际标准、行
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的要
求;②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
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
能的瑕疵做出说明的除外;③符
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
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
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
状况。默示担保义务是指依法产
生的义务,义务的设定不依照或
者不取决于买卖双方口头或者
书面合同的约定。
79.生产者默示担保义务。答:
《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应当承
担默示担保义务作了两项具体
规定,即:一是具备产品应当具
备的使用性能;二是不存在危与
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
合理危险。①生产者生产的产品
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
即生产的产品应当适用于产品
的一般用途,具有适销性和有用
性。②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应当不
存在危与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
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符合安全、
卫生标准要求。
80.生产销售产品不得违反法律
的禁止性规的义务。答:①禁止
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
品。②禁止销售失效、变质的产
品。③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
中掺杂、掺假。④禁止以假充真,
以次充好。⑤禁止以不合格产品
冒充合格产品。⑥禁止伪造产品
的产地。⑦禁止伪造或者冒用他
人的厂名、厂址。⑧禁止伪造或
冒用产品质量标志。
81.掺杂、掺假不同于其他产品
行为,其主要特征是。答:①掺
杂、掺假行为以牟取非法利益为
目的,行为的动机是故意的。②
掺杂、掺假的对象是符合质量要
求的产品,行为的方式是破坏产
品正常的组成成分或有效成分
比例。③掺杂、掺假行为的结果
是使产品的成分或含量发生一
定的变化,但并不排除被掺的产
品中仍有有效成分。
82.销售者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
条件。答:《产品质量法》①不
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
而事先未作说明的;②不符合在
产品或者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
品标准的;③不符合以产品说
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
情况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
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
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
损失。这便是销售者承担瑕疵担
保责任的条件
83.销售者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
方式。答:《产品质量法》①修
理。指已经售出的产品具有瑕
疵,并且销售者在销售时未事先
公告、声明,那么销售者对具有
瑕疵的产品进行修复的工作。②
更换。是指对应当符合规定质量
要求而未达到该要求的产品,用
同一种类,一样规格、型号且无
瑕疵的产品进行替换。③退货。
是指对具有瑕疵的产品,进行收
回原物、退还货款的行为。④赔
偿损失。是指由于消费者购买的
产品存在瑕疵,并因此进行修
理、更换、重作、退货的过程中,
给购买产品的人造成了如运输
费、交通费等损失的,责任人对
损失以货币或实物的形式进行
赔偿的行为。
84.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的概
念与构成条件。答:①产品缺陷
损害赔偿责任,也称产品责任,
是指产品存在缺陷给受害人造
成人身伤害或产品以外的财产
损失所产生的法律后果。②条件
1产品存在缺陷;2受害人受到
人身伤害或缺陷产品以外的财
产损失;3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
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85.生产者关于免除赔偿责任的
条件。答:①未将产品投入流通
的,生产者不承担产品缺陷损害
赔偿责任②产品投入流通时,引
起损害的产品缺陷尚不存在的,
生产者不承担赔偿责任③将产
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
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生产
者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6.产品缺陷的损害赔偿的围。
答:产品缺陷的损害赔偿,指产
品缺陷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
失,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
对受害人的赔偿。(一)对人身
损害的赔偿。①一般伤害应当赔
偿。a医疗费,b治理期间的护
理费,误工费。②致人残疾,除
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和误工减
少的收入外,还应赔偿。a生活
补助费,b残疾人生活自助具费
用,c其抚养人必需生活费等费
用,d残疾赔偿金。③致人死亡
的,还应赔偿a丧葬费,b生前
抚养的人必需生活费等费用,c
死亡赔偿金,d抚恤金。(二)、
对财产损失的赔偿。《产品质量
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
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
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
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侵害
人应当赔偿损失。”
87.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四种途
径。答:①协商,是指当事人双
方在自愿、互谅、互让的基础上,
依照法律的规定,自行磋商,分
清责任、分担损失,以解决纠纷
的活动。②调解,指发生产品质
量民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协
商不成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
请,在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或者其
他单位或个人的主持下,通过说
服教育等方法,使双方在分清责
任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解决纠纷
的协议。③仲裁。指发生产品质
量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双方自愿
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他们选
定的仲裁机构,由该仲裁机构按
照一定的仲裁程序进行审理,最
后作出具有强制力的仲裁裁决。
④诉讼。指在发生产品质量民事
纠纷时,当事人未达成仲裁协议
或者仲裁协议无效,向人民法院
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最
后作出判决。
88.法律解释的种类与划分答:
法律解释的形式多种多样,其解
释的效力和作用也是不同的。在
我国,法律解释可以分为法定解
释和非法定解释两类。1法定
解释:法定解释,又称有权解释,
正式解释,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
按照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权,
对有关法律所进行的解释。他同
被解释的法律具有同样的法律
效力。我国的法定解释包括以下
四种:(1)国家最高权利机关
上常设机构的解释。(2)国家
最高行政机关的解释。(3)国
家最高司法机关的解释。(4)
国家地方政权机关的解释。2
非法定解释:非法定解释又称无
权结实,非正式解释,是指法定
机关以外的主题对法律的容和
含义所作的解释(1)学理解释
(2)任意解释。非法定解释不
具有法律效力
89、.法人应具备哪些条件?答:
法人应当具备四个条件:《1》依
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
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
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
90、.法的形式答:任何一个国
家的法律都有自己的表现形式。
我国法的形式包括宪法,法律,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
规,特别行政区法,部门规章和
地方政府规章以与国际条约和
国际惯例
91、.法律关系概念与构成要素
有以下三个:答:法律关系是指
法律规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
所形成的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关系(1)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
即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为权利
主体(2)构成法律关系容的权
利和义务(3)法律关系主体之
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
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权利客体
92.法的部门概念与划分标准
答:一国现行法律规按其所调整
的不同的社会关系,以与与之相
适应的不同调整方法所作的一
种分类。法的部门的划分主要是
以社会主义法律调整对象既不
同的社会关系为依据的。法律的
调整方法也是划分法的部门的
一个重要因素。
93.计量基准具备的条件答:1
经国家鉴定合格,即由国务院计
量行政部门主持鉴定通过,或由
有关部门鉴定合格并经国务院
计量行政部门审查认可。不经过
国家鉴定和审批,即使计量器具
的准确度是全国最高的,也不能
作为计量基准使用2要有该计
量基准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
包括工作场所、温度、湿度、防
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
3保存、维护、使用计量基准的
人员,必须经过考核合格。4要
有完善的计量基准的管理制度,
包括保存、维护、使用制度和操
作规。
94、强制检定的概念与特点答:
强制检定是指对社会公用计量
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
用的最高计量标准,以与用于贸
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
环境监测四个方面的列入强制
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由县
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
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
的计量技术机构,实行定点,定
期的检定。特点:1这种检定由
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指
定法定的或授权的技术机构去
具体执行2固定检定关系,定
点送检。3检定周期由执行强制
检定的技术机构按照计量检定
规程,结合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95.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原则
答:1作为同意全国,本地区,
本部门,本单位。单位量值的依
据和对社会实施计量监督的计
量标准器具,属于强制检定围。
2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必
须是列入强制检定《目录》中的
工作计量器具,是直接用于贸易
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
境监测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
96.非强制检定与强制检定的一
样点与不同点答:非强制检定是
法制检定的一种形式,其技术行
为仍具有法制性,也要受法律约
束,同样要执行计量检定系统表
和计量检定规程1强制检定由
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直接管理;非
强制检定则由使用单位依法自
行管理2强制检定的送检渠道
一般是固定的;非强制检定则具
有灵活性,使用单位可以自由送
检,自求溯源3强制检定的检
定周期由执行强检的技术机构
确定;非强制检定使用单位可在
计量检定规程允许的围自行规
定4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
就其规的属性来说,两者均具有
强制性,只是强制的程度有所不
同
97.计量检定印,证的概念与种
类答:计量检定印,证是指计量
器具经过检定合格后,由检定单
位所出具的检定证书,检定合格
证或加盖的合格印;经检定不合
格的,由检定单位所出具的检定
结果通知书或加盖的注销印等。
计量检定印,证包括:1检定证
书;2检定结果通知书;3检定
合格证;4检定合格印:鉴印,
喷印,钳印,漆封印;5注销印
98.销售计量器具的管理主要法
律规定答:根据计量法与其实施
细则的规定,销售计量器具应按
下列四方面加强监督管理。1未
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不
得销售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
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
院禁止使用的计量器具2没有
产品合格印,证的计量器具,没
有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
以与没有许可证标志的计量器
具,一律不得销售3残次计量
器具零配件不得销售4进口的
5/7
.
计量器具未经省级以上政府计
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的,不得销
售
99.计量授权的概念与形式答:
计量授权是指政府计量行政部
门通过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将
贯彻实施计量法所进行的计量
检定,技术考核,定型检定,样
机试验,计量认证,仲裁检定等
技术监督管理权限授予经过考
核合格的其他技术机构形式:1
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的计量技
术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2
授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
授权有关单位对其部使用的强
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
定4授权有关计量技术机构承
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
务
100.《标准化法》的基本特征答:
1我国标准化法改变了单一的
强制性标准体制2下放了企业
标准的审批权3明确了地方标
准的法律地位4把采用国际标
准放在突出位置5明确规定了
国家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101.标准的实施程序答:1.计划
2.准备3.实施4.检查5.总结
102.生产者,销售者产品质量义
务和责任规定答:(1)在生产者
产品质量义务方面,法律规定了
4方面的义务,即:保证产品的
在质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保
证产品标识符合法律规定的要
求;保证产品的包装符合法律规
定的要求:遵守法律的禁止性规
定,不得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2)销售者产品质量义务,法
律规定了四个方面:建立并执行
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保持销售产
品的质量;保证销售的产品标识
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遵守法律
禁止性规定,不得销售假冒伪劣
产品。
(3)在产品质量责任方面,法
律明确了有关产品质量违约责
任承担的法律后果是:修理,更
换,退货和赔偿损失。另外,法
律规定了我国的产品侵权损害
赔偿制度,即产品责任制度。针
对产品质量行为,法律设立了罚
则,规定了行为所应受到的行政
处罚和刑事处罚
103.产品质量法调整的法律关
系主体答:(1)产品的生产者,
销售者与有关经营者1.产品的
生产者,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从
事产品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2
产品的销售者,是指在中华人民
国境从事产品销售活动的单位
和个人3有关经营者(2)产品
的消费者(3)法律授权的行政
管理机关
14.标准体制大流量,大溶量,海洋等18个
国字级专业计量站和34个专业
1、论述我国如何开展计量法制计量分站。根据地区需要现已授
检定的?答:(一)计量法制检定权东北,中南,西北,华东,华
顾名思意对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北,华南,西南等建立各大区计
具必须依法进行检定我国的法量测试中心,各地方政府计量行
制检定按照统一立法,区别管理政部门,同样可以根据本地区的
的原则分为强制检定和非强制需要,授权地方有关部门建立本
检定。我国的法制检定按照统一地区的专业计量机构,也可以建
立法,区别管理的原则分为强制立几个县(区、镇)公用的区域
检定和非强制检定。强制检定指性计量技术机构。第二种,授权
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即可授
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权有关部门或企业、事业单位的
准,以与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计量标准作为-社会公有计量标
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四个方准,承担当地政府,计量行政部
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门不能覆盖的某一项或几项量
计量器具,由县级以上政府计量值传递任务。第三种,授权有关
行政部门措定的法定计量检定单位对其部使用的强制检定的
机构或者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如在业
实行定点、定期的检定。强制检务上属水利电力部门管理的各
定的主要特点表现为:1、政府企业事业单位部使用的强制检
计量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指定法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授权水利电
定的或授权的技术机构去具体力部门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
执行。2、固定检定关系,定点检定,第四种,授权有关计量技
送检。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术机构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
由当地县(市)级政府计量行政定测试任务。这是一种广意的授
部门安排;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权,在具体应用时,包括计量标
标准,由主持考核的政府计量行准考核,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
政部门安排;3、检定周期由执证的考核,定型鉴定,样机试验,
行强制检定的技术机构按照计仲裁检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
量检定规程,结合实际使用情况计量认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
确定。行的非强制检定,以与政府计量
强制检定的原则:1、作为统一全行政部门授权面向社会开展的
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量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量值传
值的依据和对社会实施计量监递。
督的计量标准器具,属强制检定被授权单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围。2、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
①相应的计量标准,必须接受计
具必须是列入强制检定《目录》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中的工作计量器具,是直接用于的量值传递;②执行检定,测试
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任务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单位考
环境监测方面的工作计量和执核合格;③承担授权围的检定测
法监督使用的工作计量器具。试工作,要接受授权单位的监
组织实施强制检定是法律赋予督,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保证其正
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确性和公正性;④-旦成为计量
1、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要制定纠纷当事人一方时,在双方协商
强检的目录,各地应确定自己实不能自行解决的情况下,要由政
施强检的项目。各地也应按单位府计量行政部门进行调解和仲
分别确定公布,便于单位执行。裁检定。
2、负责执行强检任务的机构,3、试论标准化工作已成为建设
应配备相应的技术手段和检定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国民经济
人员并经考核合格。3、使用强的一项基础工作。答:标准化法
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位,应按规第3条规定:“标准化工作的任
定登记造册,向当地政府计量行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
政部门备案,并申请强制检定。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这三
4、承担检定的单位要根据计量大任务是标准化活动中互相联
检定规程的规定,结合使用性情系,互相制约的有机环节。制定
况,确定强制检定周期,并通知标准是标准化工作的基础;组织
使用单位按期送检。5、使用强实施标准是标准化的目的;对标
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位,应制定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是保证标准
使用、维护、保养制度,设置专、得以正确,与时地实施的得要手
兼职人员。6、县级以上政府计段,标准化的预期达到的目的和
量行政部门对强制检定的实施作用,都将通过制定标准和组织
情况,应经常监督检查。实施标准来实现,而对标准实施
非强制检定是法制检定的一种的监督则是其得以实现的基本
形式,其技术行为具有法制性,保证。为了使标准化工作更好地
也受法律约束,同样要执行计量为国民经济服务,为社会主义物
论述.
检定系统表和计量检定规程。质文明,精神文明服务,要求把
1、论述我国如何开展计量法制
非强制检定的组织实施:1)国务标准化工作纳入到国民经济和
检定的?
院计量和行政部门应制定依法社会发展计划中去。在制定国民
2、试论计量授权在我国的应用
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2)企业事经济发展远景规划目标和方向
3、试论标准化工作已成为建设
业单位计量检测设施、人员、管时,要考虑标准经的远景目标和
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国民经济
理制度,检定周期,以与计量器发展方向,从而把标准化的发展
的一项基础工作。
具明细目录,保证非强制检定的经费,工作条件和专业建设计划
4、试论我国标准化的基本特征?
计量量值准确可靠。3、企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5、试论我国标准化法的行政处
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帮助和的一部分,才能有计划,有步骤
罚措施
督促所属单位加强技术基础建地得以发展。因此,在我国标准
6、试述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的管
设和计量管理工作,政府计量行化总则第3条中,规定标准化工
理体制
政部门要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作任务的同时,也规定了:标准
7、试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如何
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化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
调解产品质量纠纷
2、试论计量授权在我国的应用会发展规划。发展过程中的一种
8、为什么坚持社会主义法制是
答:我国己制定《计量授权管理旨在提高商品信誉的手段,也是
社会主义的的体现和保障?
办法》全国己授权三千多个中央促进企业积极提高产品质量的
9、论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
和地方各部门的技术机构,承担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和发展需要行政法的调整
授权围的各项检定、测试任务,4、试论我国标准化的基本特征?
10、论述产品缺陷的损害赔偿的
其授权的形式采取以下四种形答:我国标准化法的制定过程
围
式。第一种,授权专业性或区域中,一方面总结多年标准化工作
11.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性计量技术机构作为法定计量的改革经验;另一方面把经过科
12.适用法律的基本要求
检定机构,如根据专业需要,现学论证,认为切实可行的改革方
13.制造计量器具的管理主要法
已授权铁道、水电、石油、海洋案,在标准化中作出明确规定。
律规定有哪些
等部门建立了轨道衡、高电压,第一,我国标准化法改变了单一
的强制标准体制。过去我国的标
准都是强制性的是与计划经济
体制相适应的,随着我国由计划
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标准
的属性也必须改革,因此,我国
标准化法把标准划分为强制性
标准与推荐性标准两类,明确了
推荐性标准的法律地位。第二,
下放了企业标准的审批权,过去
企业产品标准必须由企业主管
部门审批,这已经不适应经济体
制改革。扩大企业自主权的需
要。因此,标准化法规定:在没
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下
企业应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
生产的依据。这一规定有利于企
业转换经营机制,促进商品经济
发展。第三,明确了地方标准的
法律地位。增加地方标准,对促
进地区经济的发展将起到积极
的作用。第四,把采用国际标准
放在突出的位置。这是与我国对
外开放政策相适应的,有利于克
服国际间技术壁垒,扩大产品出
口发展对外贸易,同时,也利于
提高国标准制定水平。第五,明
确规定了国家推行产品质量认
证制度,标准化法规定,企业对
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产
品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
管部门或授权的部门申请产品
质量认证,认证制度是国际上行
通行的做法是市场经济。
5、试论我国标准化法的行政处
罚措施?答:我国标准化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的行政处罚措
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容:1、
停止销售,指标准化行政主管部
门停止违反标准化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行为人(包括公民和
法人)销售某种产品的制裁措
施。它主要适用于企业、事业单
位和个体工商户,己经授予认证
证书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
行业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
销售的,产品未经认证或认证不
合格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出厂
销售的,以与销售不符合强制性
标准规定的产品的,都是违反标
准化法的行为,政府标准化行政
主管部门有权给予其停止销售
该产品的行政处罚。应注意停止
销售只是违反标准化法规定的
产品,而不是停止单位或个人所
有的产品的销售。2、没收产品,
指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主管
部门,依法没收违反标准化法有
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所生产,销
售和进口的某种产品的制裁措
施。它适用于违反有关强制性标
准规定而生产,销售或进口产品
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适用的产
品围包括不符合强制住标准而
在生产,用于国销售的一切产品
(包括配套设备)。3、没收所得。
指国家法律授权机关对违反标
准化法的行为人因其行为而获
得和占有的财产给予没收的一
种行政制裁措施,它适用于己经
获得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认
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
售的;产品未经认证或认证不合
格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
售的;产品未经认证或认证不合
格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
售的;或者销售违反强制性标准
的商品的;并己有所得的单位和
个人4、撤销认证证书。指国家
法律授权的认证管理部门对因
不符合标准化要求己丧失某种
认证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
体工商户给予撤销承认其具有
某种资格的行政制裁措施。根据
标准化法规定,己经获得认证证
书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
行业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
销售的,一经查出,标准化行政
主管部门有权令其停止销售,并
处,其情节严重的,由认证
部门撤销其认证证书。5、
指国家法律授权机关征收违反
标准化法律规定的行为人(包
括公民和法人)一定金额货币的
制裁措施,是一种要式行
为,处罚机关必须作出正式书面
处罚,明确的数额和交纲期
限,并按规定给予被人的申
诉和诉讼的权利,应注意措
施是与其它行政外罚一并进行,
不单独使用。此外。还补充了“责
令停止生产”的行政处罚措施,
它适用于生产建设过程中违反
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对轻微失职行为或违反务纪律
的所属人员的制裁港施主要包
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
降职、撤职、通报批评、责令限
期改正等。
6、试述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的管
理体制答:1、管理体制的原则:
①统一管理的原则,即国家质量
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组织协调
全国产品质量认证工作。②只搞
国家认证,不搞部门和地方认证
的原则。③实行第三方认证制
度,以保证认证工作的公正性。
也体现了三方认证的国际通行
准则。2、主要的职责:①统一制
定方针、政策、规划、计划和管
理规章。②统一审批职责。③授
权有关认证机构,检测机构开展
强制性安全认证检测任务。④归
口管理有关认证的国际活动的
职责。⑤对各认证机构的工作实
行监督。⑥指导地方对列入《产
品安全认证目录》中的产品进行
监督,统一批准年度监督计划。
3、认证机构具体实施:①负责制
定本认证机构实施认证工作的
具体办法,实施方案和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并提出其他可用
于认证的标准或补充技术条件,
经国家质量监督局确认后实施,
定期报送获准认证企业和产品
名录。②负责认证工作具体实施
的职责。③监督职责,对产品质
量和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
监督检查,对有行为的企业依法
撤销认证证书,收回认证标志,
处理有争议的问题,受理企业,
消费者对认证工作的投诉。4、
地方技术监督部门的产品质量
认证工作的职责。①负责查处,
进行执法的职责。②配合进行监
督检查的职责。③负责对认证机
构,检测机构与认证检测人员而
场行为的监督查处工作。
7、试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如何
调解产品质量纠纷答:1、调解
程序①当事人申请。发生纠纷
后,当事人必须在规定时间持书
面申请或口头向有关部门申请
调解,并提交相关文件材料。②
调解部门受理。调解部门应首先
查清纠纷是否属实,对超法定期
限的不予受理,但当事人有正当
理由或事先确实难以预料的复
杂情况可以受理,同时查清有关
材料是否齐全,对上述条件具备
的即可办理受理手续。③调解进
行。进行调解要在遵守合法,自
愿、事实清楚,认清是非原则的
基础上,分清双方责任,明确是
非对双方摆事实,讲道理,在合
理合法和自愿的前提下,促使双
方达成协议。④达成协议后,制
定调解书。在调解机关和部门的
主持下,达成协议后,应由调解
面关或部门负责制作调解书。2、
调解纠纷的有关规定①产品质
量民事纠纷的调解管辖,民事纠
纷调解应由被申诉人所在地市、
县基层质量监督部门负责,认为
需经上一级技术监督部门进行
调解的可报请上级部门调解上
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为有必
要的有权处理下级部门的民事
纠纷。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有
争议产品需进行质量检验,鉴定
的应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指
定检验鉴定。其费用由负有责任
的一方承担。③办理调解要高
效、便民、自接到申诉材料后5
日之通知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
应在接到书面材料之后30天完
成对于较复杂的争议可延长30
日,调解不成要与时终止调解,
告知双方通过其它途径解决纠
纷。④调解书的效力。在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主持下成立的调解,
不具法律上的强制效力,靠当事
人自觉履行,如当事人翻悔,不
履行调解协议,有权向仲裁机关
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经
仲裁机关调解或经法院调解达
成协议的,调解书一经送达,即
具有法律效力。
8、为什么坚持社会主义法制是
社会主义的的体现和保障?答:
第一,社会主义法制就是法律
化、制度化了的社会主义,体现
社会主义的要求,并使之具有不
可侵犯的性质如工人阶级在国
家政权中的领导地位,人民国家
政权中的主人翁地位,以与人民
政治、经济以与文化生活中的要
求,都需要以法律的形式体现出
来,并严格依法办事,社会主义
才能获得具体体现和保障,从而
使人民的要求成为现实。第二,
社会主义法制为人民行便权利
提供组织形式,方法和程序,从
而把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和其他
各项权利落到实处。第三,社会
主义法制依法追究和制裁危害、
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行为,
保卫社会主义也是防止国家公
职人员滥用国家权力,侵犯人
利,损害社会主义制度的有力错
施。第四,实行社会主义法制才
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制度化,法律化的过程
也就是把实践中实现社会主义
的行之有效和较成熟的经验定
型化为法律,使之获得普遍遵守
的效力,从而起到完善社会主义
的作用。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和社
会主义法制存在着辩证统一关
系,我们不能脱离社会主义实行
社会主义法制,否则社会主义法
制便不能正确反映社会主义的
要求,因而也不能保证社会主义
法制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同时也
不能脱离社会主义法制而空谈
社会主义,否则,社会主义便没
有切实的保障,只有把两者结合
起来,社会主义法制才是体现社
会主义要求的法制。
9、论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
和发展需要行政法的调整
答: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
康发展的需要来看,一个健全而
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
制度,主要应该包括和涉与五个
法律部门的法律,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的建立与发展,还需要作为
合法的行政法的调整,因为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即
需要政府的组织与推动,还要求
政府转变职能,提高管理水平,
改变旧的管理方法,适应市场经
济的需要,政府对经济从直接管
理到间接管理,由经营性的具体
管理到宏观的管理;从行政隶属
管理到依法定职能管理的转变,
势必对政府的工作从客观上提
出更高,更多而且崭新的要求,
因此进一步健全行政法就显得
极为迫切与必要,应当尽快制定
公务员法,以提高公务员的素
质,强化公务员考核与管理,应
当制定货政组织法,使我国国家
机关的设立,职权,编制均由法
律制定,从根本上推进和巩固机
构改革之成果。应当制定行政程
序法,以保证行政工作的高效,
透明合法,要用法律把高级公务
员的财产申报制,任期制,回避
制等好的制度规定下来,杜绝公
6/7
.
务员以权谋私,总之,要对我国
行政法加以完善,使政府管理工
作高效,廉洁,合法从而保障我
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10、论述产品缺陷的损害赔偿围
答:产品缺陷的损害赔偿,是指
产品陷缺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
损失,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
者对受害人的赔偿。分为对人身
损害的赔偿和对财产损失的赔
偿。对人身损害赔偿:1、一般
伤害应当赔偿:(1)医疗费,包
括医药费,交通费,营养费。住
院费等;(2)期间的护理费;
(3)困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工
资,津贴,奖金等。没有工资收
入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
营户的误工收入,应以他们未受
到伤害时的平均收入或者以他
格依法办事3.与时:这是指在
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要求全部
办案活动和办案的各个环节都
要讲究效率
4.合理:这是指执法机关在使用
法律的过程中既要严格按照法
律的规定来处理案件,又要在法
律许可的围选择合理的处理方
式5.公正:公正执法是指执法
人员在办案活动中要秉公执法。
13.制造计量器具的管理主要
法律规定有哪些答:1我国《计
量法》第12条规定规定,制造
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
须具备与其所制造的计量器具
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
设备,并经县级以上政府计量行
政部门考核合格,方可取得《制
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未取得制
怎样处理?
4、对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
准的商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应怎样处理?
5、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
准,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
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
院禁止使用的其他
计量器具的要怎样处理?
1、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
准,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
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
院禁止使用的其他
计量器具的要怎样处理?答:①
责令其停止进口;②没收进口计
量器具;③没收全部所得;④可
并处相当其所得10%到50%的罚
款。
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
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
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
正,没收生产、销售的产品,并
处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
以下的;有所得的,并处所
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
照。”,作出以下处罚决定:①责
令公开更正;②并处产品货值金
额693*19=13167元;③并处所
得13167元,
共计26334元
理由:
①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②
适用法律准确;③对于生产者而
言,其假冒行为本身就证明其故
意的主观状态,依照国家技术监
督局有关规定,只要行政相对人
故意的,就可以认定者的全部经
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为准。误工造许可证的,工商行政部门不予2、四十七条规定:未取得制造营额为所得。
的工日应从医生开具的体检证办理营业执照。2按照计量法规计量器具许可证或修理计量器
明为准。2、致人残疾:除应赔定,凡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必具许可证的单位擅自制造、修理
偿医疗费,护理费和误工减少的须对其样机的计量性能考核合的处罚。答:①责令其停止生产、
收入外,还应赔偿:①生活补助格,方准生产和销售。3未经国停止营业;②封存制造、修理的
费,根据受害人的残疾程度,以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制计量器具;③没收全部所得;④
与残疾后可能减少收入情况确造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可并处相当其违所得10%到50%
定费用的标准。②残疾人生活自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的。
助具费用,如假肢,轮椅。③其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4制造3、对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抚养人必需的生活费用,包括扶计量器具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对产品的,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
养的直系亲属的生活费。扶养人其制造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保怎样处理?答:①责令其停止生
口必需的生活费。应当以当地证产品的计量性能合格,并对合产。②没收产品。③监督销毁或
众的平均生活水平为准。④残疾格产品出具产品合格证。5制造作必要的技术处理。④处以该批
赔偿金。3、致人死口的还应赔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5产品货值金额20%—50%的,
偿:丧葬费,以当地一般丧葬所年对有关责任者处以五千元以下
需费用的标准确定②生前扶养14.标准体制答:1所谓标准体的
的人必需生活费等费用③死亡制,即是与实现某一特定的标准4、对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
赔偿金。(由司法机关规定)④化目的有关的标准,按其在联准的商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抚恤金。4、对财产损失的赔偿:系,根据一定要求所形成的有机应怎样处理?答:①责令其停止
《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整体。它是有关标准分级和标准销售;②限期追回已售出的产
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属性的总称,反映了标准之间相品;③监督销毁或作必要的技术
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处理;④没收所得;⑤处以该批
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在联系。产品货值金额10%至20%的罚
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2在我国标准化法中,对标准体款。⑥对有关责任者可处以五千
失”。根据这一款规定,恢复原制从标准的级别和标准性质两元以下。
状或折价赔偿,是指对直接损失个方面做了规定。3标准的级别:5、对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的赔偿;对受害人因此造成的其按照标准的适用围,我国标准分产品的,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
他重大损失的赔偿是指间接损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怎样处理?答:①封存并没收该
失的赔偿,例如:餐馆营业厅中准和企业标准四级;国家标准是产品;②监督销毁或作必要的技
的电视机因存在缺陷发生爆炸,对全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术处理;③处以进口产品货值金
并引起火灾烧毁了用具和建筑义,必须在全国围统一的技术要额20%至50%的。④对有关
物,即为受害人的直接财产损求;行业标准是指全国围各行业责任者可处以五千元以下。
失。电视机的生产者应当恢复用统一的技术要求;地方标准是指案例分析题:
具和建筑物的原状或者折价赔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1、案情:2001年3月甲市技术
偿,由于建筑物的损毁造成餐馆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围监督局在对农资市场检查中对
停业,正常营业本来可以得到的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某公司销售的杀虫剂进行了抽
利润丧失了,即受害人因电视机求。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使样检查,检验结果为不产品。经
存地缺陷造成的其他重大损失,用;企业标准是指企业所制定的调查,该批不合格杀虫剂共10
电视机的生产者也应对此给予产品标准和在企业需要协调、统吨,货值12000元,已售出5吨,
赔偿。一的基石要求和管理、工作要求售价1250元/吨。
11.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所制定的标准。4标准的性质:问:请作为正确的处罚意见,并
答: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将过去单一的强制性标准体制简述所适用的法律条文。答:根
严,必究1有法可依这是实现和改革为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据产品质量法第49条处理意见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社会准相并存的体制。所谓强制性标如下,①没收杀虫剂。②并处所
主义法制要求国家机关,社会团准,是国家要求必须强制执行的得,1250*5=6250元。③并处销
体,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必须标准,即标准所规定的技术容和售产品货值金额2倍,
依法办事,遵守法律。2有法必要求必须执行,不允许以任何理12000*2=24000。
依:这是实行社会主义法制,做由或方式加以违反、变更。根据共计6250+24000=30250元。产
到依法办事的核心.所有政党,我国标准化法的规定,强制性标品质量法第49条规定:生产、
组织,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也必准的对象包括三类:第一,保障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
须在法律规定围活动,不得有超人体健康标准。第二,保障人身,身、财产安全的国际标准,行业
越法律的特权执法必严:这是实财产安全的标准。第三,法律,标准的产品,责令停止生产、销
行社会主义法制,做到依法办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售,没收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
的关键.这个专门指执法机关和5所为推荐性标准,是指国家鼓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
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法律,严励自愿采用的具有指导作用而上三倍以下的;有所得的,
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坚持维又不宜强制执行的标准。即标准并处没收所得;情节严重的,吊
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4必究:所规定的技术容和要求具有普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
这是实行社会注意法制,做到依遍的指导作用,允许使用单位结追究刑事责任。
法办事的保障."必究"是指国家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加以运2、案情:1998年6月12日,
机关,组织,公职人员或公民如用。市技术监督局接到举报,该地区
果了法律,都毫无例外地按照法某矿泉水厂冒用“某某”集团厂
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受以案例分析:[案例中关于对《计名、厂址生产某
法律制裁量法》和《标准化法》的应用]某牌纯净水。市局执法人员对某
12.适用法律的基本要求答:1.1、对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矿泉水厂进行检查,认定冒用了
正确。这是使用法律最根本的要产品的,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某某”集团名字、该厂负责人
求。其含义是指:(1)要正确怎样处理?承认罐装693箱,
认定事实,作到事实清楚,证据2、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批发销售300箱,零售93箱,
确凿。(2)对案件定性要准确。或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每箱销售19元。
(3)案件的处理要适当。2.擅自制造、修理的处罚。问:请作出正确的处罚意见,并
合法:就是要求法律使用机关在3、对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简述所适用法律理由。答:根据
处理案件的整个过程中都要严产品的,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产品质量法第53条规定,“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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