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文化部等关于组织开展“关爱
他人——助残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文化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2.04.24
•【文号】文明办[2012]15号
•【施行日期】2012.04.24
•【效力等级】团体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文化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中国残联关于组织开展“关爱他人--助残志
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文明办[201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教育厅(教委、教育
局)、文化厅(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
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文化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决定,组织开展
“关爱他人--助残志愿服务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
样的助残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为留守儿童和残疾人排忧解难,为迎接党的十八
大胜利召开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志愿服务行动
1、开展亲情关爱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通过“爱心妈妈”、“代理家长”等
方式,对留守儿童进行生活照顾和亲情关爱,让留守儿童定期与父母通过视频进行
亲情互动。组织志愿者利用寒暑假,开展夏令营、冬令营等活动,创造条件让留守
儿童与父母团聚,加强亲情沟通,帮助流动儿童尽快融入城市生活,促进同伴交往
及社区融合。推广“一对一”、城乡儿童“手拉手”等活动,倡导邻里互助、结对
帮扶,使留守流动儿童得到帮助和照顾。
2、开展教育辅导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通过组织家庭教育
进社区、家庭教育流动车、巡讲团,开设家庭教育热线等,动员志愿者深入城乡社
区,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提升留守流动儿童家长教育子女的责任意识和能
力。积极推进社会教育志愿服务,依托社区、农村的公共服务设施、妇女儿童之
家、校外活动场所、心理援助站等,组织志愿者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健康教育、托
管服务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教育活动,建立完善学校、家庭、社区有效衔接的
教育网络。壮大“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教育引导儿童远离不良信息影响,
营造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组织学生志愿者到农民工子弟学校和寄宿
制中小学校,为留守流动儿童提供学习辅导和兴趣培养。
3、开展权益保护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对留守流动儿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安全自护教育、预防犯罪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动员
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开设法律等,为留守流动儿童及家庭提供切实有效的维
权和司法援助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宣传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知识和政策,引
导留守流动儿童自立自强,做品学兼优的好孩子。以传统节日、“六一”儿童节等
为契机,组织志愿者对留守流动儿童进行慰问,使他们感受社会的关爱。
三、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助残志愿服务行动
1、开展社区家庭助残志愿服务。以社区为依托,以有专业技能的社区居民、
社区工作人员、低龄老年人为主体,依托辖区内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社会资
源,广泛开展康复医疗、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维权咨询、居家照料、心理辅导等
志愿服务,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信息及需求调查。组织志愿者帮助残疾人办理城镇
居民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二代残疾
人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申请、申领等相关手续;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
残疾人家庭,尤其是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家庭办理低保、临时救助、
生活补助、护理补贴的申请和落实手续。组织残疾人力所能及地参加志愿服务活
动,让更多的残疾人在得到志愿帮扶的同时加入志愿服务行列。
2、开展康复医疗助残志愿服务。组织康复和医疗专业技术人员义务开展送医
送药送辅助器具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康复医疗服务。组
织心理疏导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服务,预防心
理疾患的发生。组织医疗卫生志愿者为残疾人尤其是截瘫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等残
疾人提供卫生、护理常识咨询志愿服务,以及义务健康体检和常见病诊治。
3、开展支教就学助残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手拉手红领巾志愿助残”活动,
积极推动志愿助残精神进校园、进课堂,培养广大青少年的志愿助残意识。鼓励大
中学校学生志愿者与困难家庭的残疾孩子或残疾人家庭子女结对子,利用课余时
间、节假日开展义务家教活动,提供学习辅导。开展“扶残助学·送教上门”志愿
服务,针对不能到学校接受正常教育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脑瘫儿童、多重残疾儿
童,以及残疾人家庭的辍学或在读子女,组织教师和高校学生志愿者上门进行教育
辅导。结合“阳光助学计划”,组织开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志愿服务。组织开
展针对文盲半文盲青壮年残疾人的志愿扫盲活动,提高他们的识读能力和文化水
平。组织开展手语学习和培训志愿活动,为有需求的聋人朋友提供手语志愿服务。
4、开展就业培训助残志愿服务。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为残疾人提供免费职
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和社会竞争能力。组织志愿者开展企业用工
需求调查和残疾人就业需求调查,收集人力资源市场信息,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政策
咨询、信息引导等服务,为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提供信息搜集、手续办理等服务。组
织志愿者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
5、开展扶贫开发助残志愿服务。积极动员农村基层组织、干部、众、致富
能手等与农村贫困残疾人结对子,通过“一帮一”、“多帮一”等形式,帮助残疾
人脱贫致富。大力开展种养殖实用技能培训志愿服务,鼓励种养殖专业技术人员指
导农村残疾人发展种植养殖业。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
“四进社区”等活动,依托现有青年志愿服务工作项目,动员青年志愿者参与助残
志愿服务,积极为残疾人排忧解难。
6、开展文化体育助残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帮助盲人到盲文图书馆、阅览室
等场所读书看报、借阅图书,开展“陪盲人看电影”活动。结合“残疾人文化进社
区”项目,开展为残疾人“送歌声、送图书、送知识、送欢乐、送爱心”志愿服
务。组织动员文艺院团演职人员、退休人员、艺术院校(系)师生,深入城乡社区
和残疾人较为集中的服务(福利)场所,依托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开展丰富多彩的
文化助残志愿服务。积极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优秀运动员、教
练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为残疾人提供健身指导咨询志愿服务。
7、开展权益维护助残志愿服务。组织法律工作者、法律院校师生,义务宣传
普及涉残法律知识,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咨询、代书、调解、代理、辩护等法律
服务,增强残疾人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开展“残疾人出行和
信息无障碍”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宣传普及无障碍知识,劝导阻碍和破坏无
障碍设施的行为,帮助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营造残疾人安全出行的无障碍环
境。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各方资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关
爱他人--助残志愿服务行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与敬老、帮农民工志愿
服务结合起来,作为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
分,作为弘扬雷锋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的重要抓手,摆上精神文明建设的
重要位置,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纳入文明城市和城市文
明程度指数测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全社会兴起“关爱他人--助残志愿
服务行动”热潮。
2、突出思想内涵,营造浓厚氛围。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贯穿到
“关爱他人--助残志愿服务行动”全过程和各方面,广泛普及学习雷锋、奉献
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弘扬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引导
人们在参与中培育高尚道德情操。志愿服务要坚持以人为本、儿童优先的理
念,以亲情关爱、教育辅导、权益保护、扶贫助困等为重点,积极为留守流动儿童
送温暖、献爱心,不断优化留守流动儿童成长环境。助残志愿服务要大力弘扬人道
主义思想,围绕生活救助、潜能开发、障碍补偿等内容,突出人文关怀,多办好事
实事,努力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3、建立长效机制,务求取得实效。积极探索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志愿服务的有
效模式。推广“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机构+志愿者+企业(个人)赞助”、“青
少年宫+智障儿童+志愿者”等模式,发挥好“爱心亭”助残服务联络站点的作
用,整合助残志愿服务活动资源。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建立完善注册登记、动态
管理、激励保障机制,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活动项目的有效衔接,不断提高爱
幼助残志愿服务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
文化部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中国残联
2012年4月24日
本文发布于:2022-07-23 08:26:4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3/3073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