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4-11-07 20:50:27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1日发
(作者:山地出租)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法律法规、标准法规

1、建立获取、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1)获取的内容

①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如: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②法规:国务院和省级人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

③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和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文件;

④标准: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安全标准;

⑤国际公约:我国已签署的关于劳动保护的公约;

⑥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地

方和相关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技术标准规范等。

(2)获取的渠道

①各级人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是全国人

大公报、国务院公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②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获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标准化组织等;

③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取渠道是各上级主管部门;

④还可以与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

⑤通过报刊、书店、互联网等渠道。

(3)获取方式

①项目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②项目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

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各部门。各部门对法律法规、

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上报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项目部每年整理一次企业适

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4)法律法规更新

为使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各部门每年确认、登记、摘录获取的最新

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清单》,经领导批准后,提供给项

目部,再按按职责分工发放给相关部门。各部门对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

求及时标识,对新颁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补充。

(5)符合性评价

项目部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

价(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审表),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对于新近实施的

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应在实施之日前进行符合性评审。

2、各部门定期识别、获取本部门适用的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并向部门

汇总:

(1)安全管理人员应主动、经常地识别与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相关适用的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各级政府、团体、媒体、网络等方式获取最新信息。

(2)对获取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进行登记(适用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存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书库。

(3)安全管理人员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从业人员

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3、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并考核

(1)对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

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2)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为:

①“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相关员工教育和培训内容。如:从业人员规定、主要负责

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

②对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有

毒有害气体、触电、片帮冒顶、机械伤害等)

③“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从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的

要求、配备规定、佩戴要求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④班前班后会记录、设备运行、维护、检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监测记录、检验

记录、会议记录、隐患上报规定、事故上报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等证件的法律法规要求进

行培训。

⑥特种设备监测检验规定进行培训。(锅炉、钢丝绳、安全阀、铲车等)

⑦员工法律法规意识的调查表反映出的法律法规问题。

⑧国家新出台的安全政策、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3)对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考核,考核不达标者不得上岗作业。

4、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将相关要求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及时转化为

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相应的各项工作之中。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估、修订及操作规程

1、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放到有

关部门和工作岗位,严格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制定安全制度时

要注意以下问题:

(1)依法制定,结合实际。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

针政策为依据。要根据法规要求、结合企业具体情况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划分按照企

业生产管理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2)有章可循,衔接配套。企业安全制度应该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

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的空隙而无章可循

而无可适从。

(3)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别是操作规

程。如果制度不科学那将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执行。

(4)简明扼要,清晰具体。制度的条文、文字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

具体以便于记忆、易于操作。

2、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生产工作、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

组织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经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规范从业

人员的操作行为,控制风险,避免事故的发生。

3、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当发生事故、技术、材料发

生变更时,应及时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并确保

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4、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

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目标管理、安全

生产责任制度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领导现场带班、班组岗位达标、安全生产投入

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

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

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

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

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

5、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

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如锅炉、烟道、脱硫塔等)。

(三)加强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文件和档案管理

1、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对管理档案应做到:

(1)档案实行专人管理,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开启档案箱、橱。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录、擅自为他人查阅档案,不得向外传播和介绍档案、

资料内容及存放位置等情况。

(3)科学管理档案,档案查阅完毕,随时归还原处;档案按保管期结合年代排列存放,

资料按类别排列存放。

(4)档案箱进行统一编号,自门口开始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编号。

(5)维护档案安全,每个箱柜必须保持整洁,并放置防霉去虫剂。

(6)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交接手续。

2、对下列主要的安全生产资料进行档案管理:

(1)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

(3)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

(5)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6)授权作业指令单

(7)事故调查处理、事故隐患整改记录

(8)事故隐患整改记录

(9)安全生产奖罚记录

(10)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记录

(11)特种设备管理记录

(12)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记录

(13)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包括安装、运行、维护等)

(14)有关强制性检测检验报告或记录

(15)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

(16)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记录

(17)应急演习信息

(18)技术图纸

执行法律法规、落实标准规范

1.目的

为了及时获取并贯彻落实国家和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

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内各部门。

3.职责

3.1企业安全管理部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与识别的相关

事宜,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宣传贯彻。

3.2各部门负责与本部门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收集、保管、评估以

及更新培训等工作。

3.2.1根据本部门的职责范围,通过以下途径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1)电脑网络(安全生产信息网等)查询;

(2)标准情报站/所、报刊杂志、书籍查;

(3)政府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环保局、质量技

术监督局等)和其他渠道查询、了解。

3.2.2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所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认真识

别和适用分析。

3.2.3认真学习、理解、掌握新获取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结合

企业实际,制订学习、宣传和贯彻的措施计划。

3.2.4编制印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获取清单》,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

进行教育培训。

3.2.5当现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确认其适用性,并获取其最新版

本。

3.2.6每年进行一次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检查及有效版本的查询,及

时更新各部门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3.2.7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信息及时传达给各

相关部门、员工及相关方。

3.2.8确认后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统一由安全管理部按照《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要求进行发放控制与归档管理。

3.2.9其他相关部门得到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变更后的新文本后,应及时交回

旧版本。安全管理部负责审查、报批、发放、更新、作废、收回等控制管理

3.2.10每年对企业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和其它要求的符合性进行评价,确保法律和法

规和其它要求得到准确的执行并记录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表》。

4.相关文件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5.相关记录

《适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表》

《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确保企业生产运行,保障每位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明确各岗位成员职责,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规定了本企业各级部门、机构及员工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应承担的安全职

责。

2.2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级部门、机构及员工。

3.引用标准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

4.机构与职责

4.1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厂长、

党委书记、副厂长及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厂长任安委会主任,为安全生产

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厂长为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党委书记及分管其他工作的副

厂长,在其分管工作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4.2安委会的主要职责:对企业的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组

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定安全经费的投入,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

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能源部负责

处理。

4.3各部室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部门第一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

人,分管生产的副职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分别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二、第三责任

人。

4.4各部室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实施安全

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工作安排,确保生产安全。

4.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

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5.各级安全生产职责

5.1厂长安全职责

5.1.1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

责任。

5.1.2组织建立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1.3依据《安全生产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符合政策

规定。

5.1.4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在编制企业生产经营计划时,把安全措施列入计划,

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并监督安全生产资金的合理使用。

5.1.5督促、检查企业的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定期召开安全

生产会议,研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对重大问题及时做出决策,确保安全生产。

5.1.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管理,审批安全生产方面的奖惩制度

5.2安全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5.2.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

施计划,负责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

5.2.2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停

止生产作业。

5.2.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

组织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复事故发生。

5.2.4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责,经常检查安全部门的情况,不断提

高安全人员的素质,保持合理的结构,适应安全、消防工作要求。

5.2.5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组织生产例会,在昕取各部门生产情况的同时,听

取安全问题汇报,并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做出决定,及时解决。

5.2.6对企业重大设备、更新、维修、安装技术审定,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

5.2.7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

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2.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书,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5.2.9对实习、代培人员和新入企业的员工,贯彻"三级安全教育"的规定,按规定

组织全员安全教育。

5.3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5.3.1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审查企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

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5.3.2负责组织制定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

卫生标准。

5.3.3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的改进措施。

5.3.4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制定出安全技术规程,并对相关人

员进行"四新"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培训。

5.3.5对企业发生的重大事故提供技术支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调查分

析报告。

5.3.6职工在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

产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5.3.7职工要做到“四不伤害”,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5.4厂部办公室安全职责

5.4.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上级下达的安全文件及时报

企业有关领导批示并迅速传递。

5.4.2经常深入基层了解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组织落实安全指标与措施项

目,并按期检查其执行情况。

5.4.3对企业会议决定的安全生产项目认真组织落实,对所管辖的电脑、复印机及

有关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确定专人维护、保养、保持完好,符合安全要求。

5.4.4档案库存的防火用具,定期检查,保持良好有效,做好安全技术文件的归档与管

理工作。

5.5安全能源部安全职责

5.5.1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企业的安全教

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对新入职员工、变动工种(岗位)人员、实习、代

培人员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并指导各部门、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工作。

5.5.2组织制定、修订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安全生产资金使

用计划,提出专项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5.5.3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入使用等

工作,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5.5.4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按规定期限委托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对特种设备进

行监测,定期检查督促使用企业搞好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5.5.5负责安全生产检查,深入现场解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

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立即下

发隐隐整改通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

5.5.6负责危险源管理,组织开展危险辩识,制定控制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要建立应急

救援预案。

5.5.7按照国家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负责危险作业的审批,制订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与

管理办法,按规定供应,合理使用。

5.5.8负责各类伤亡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

调查处理工作。

5.5.9负责对有毒有害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建立定期维护制度,负责职业病防治工

作,掌握尘毒作业场所,定期进行测定,提供改善劳动条件和发放保健津贴的依据。

5.5.10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员工,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做好防止职业病和职业

中毒、中暑的宣传教育工作。

5.5.11负责对企业内部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及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

5.5.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经常进行消防教育和消防

训练。在危险区、点悬挂醒目的消防警示标志,负责明火作业报告,保持消防器材齐全、有

效。

5.5.13严格监督易燃、易爆、有毒及危险品的管理,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和效果评价,要经常进行检查和管理,加强企业内主要交通道路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5.5.14建立健全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及特种设备管理

台帐、档案,档案中要包括设计文件、制造企业、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安

装文件、注册文件等。

5.5.15保证电气设备具有良好接地或接零以及防雷装置,各种特种设备的改造、安

装要到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办理审批手续,并委托有资质的特种设备维修、改造、安装企业实

施。

5.5.16负责临时电源线的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电源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限期

拆除,并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5.6财务审计部安全职责

5.6.1将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纳入企业财务计划,予以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5.6.2对企业签定的各种形式的工程项目,在审核企业外包工程项目合同时,必须审

核是否有安全措施内容,没有安全措施项目不予结算和办理签订合同手续。

5.6.3对经企业级鉴定的劳动保护用品按规定拨款,否则不予支付。对事故的

应按规定实施。

5.6.4监督新、改、扩等工程是否经过“三同时”审批,未经“三同时”审批的不

给予拨款;已审批的项目则应保证项目完成后及时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5.7技术中心安全职责

5.7.1组织审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使其符合国家标准或行

业标准,严格执行“三同时”原则,开展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和试运行期间的调试、监测、验收

等工作。

5.7.2在实施新的工艺设备时,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对安技措项目中选购的

特种设备、危险设备及大型设备时,要对生产企业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5.7.3在产品开发和设计时,必须考虑在生产使用中的危险、危害因素,采取安全技术

措施,提高产品的本质安全。

5.7.4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提高产品的本质安全,教育员工提高设计工作中的

安全意识,在技术文件中要如实填写使用的材质、重量及产品包装重量,吊装位置等有关数据。

5.7.5积极开发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产品的本质安全水平,

在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贯彻"三同时"原则,必要时组织安全评价。

5.7.6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革新项目时,提出安全技术规程,针对生产

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开展合理化建议及技术革新活动,以适应和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5.7.7参与对产品、设备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工作,并提出处理建议,经常教育检

验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压力表要按要求及时进行检定确保其安全可靠,试验设备

和仪器、仪表要保持完好,定期检查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5.7.8按规定期限对压力表、安全阀、计量仪器进行检测,确保压力表、安全阀、计

量仪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7.9在制定和贯彻质量保证体系(IS09001)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在质量监督

中要注意发现与质量有关的安全问题。

5.7.10在质量分析会上对违章操作导致的质量事故要进行安全分析,并对违章作业

的责任者提交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5.8生产采购部安全职责

5.8.1建立特种(危险)产品供应方安全资质档案,并按期审核其资质的有效性、按

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5.8.2建立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严格对采购、保管、发放的管理,

对所管辖物资的安全状态负责管理、监督,做到定期检查、做到帐物卡一致。

5.8.3对全企业各类库房的安全负责,定期组织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

采取措施解决。

5.8.4对因采购商品的质量不合格,造成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5.9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5.9.1根据个人专业和身体条件,安排新进厂人员的工作。协同安委办对新进企业

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工作。

5.9.2会同各车间、部室加强对员工岗位责任制和劳动纪律的教育和检查。对严重

违反劳动纪律,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提出处理意见。对员工定级、晋级或技术考核时,

必须有安全生产方面的考核内容。

5.9.3依据定点体检医院对员工身体检查的结果,对不适合特种作业和尘、毒作业

人员要合理安排岗位,并监督各企业不得自行调换,更不能将弱、病、残人员安排在上述岗

位工作。

5.9.4对各车间、部室变换员工工种时,应及时通知安全门进行工种转岗安全教育。

5.9.5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女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5.9.6按照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文件规定对

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有计划培训、复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才能安排上岗。

5.9.7对外企业来企业实习、培训、参观学习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其遵守本企

业安全管理制度。

5.9.8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考核干部时,要考核安全管理知识,对无视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人员给予处理。

5.9.9对安全管理干部、专职安全技术人员的考核要与生产管理人员同等对待,鼓

励和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尽职尽责,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5.9.10督促有关部门对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定期健康检查。

5.10其他部室领导职责

5.10.1各部室的正职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5.10.2各部室的副职负具体安全工作的责任。

5.10.3各职能部门的主管领导要对其所管辖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意识教

5.11其它部安全职责

5.11.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

产教育,确保成品库存所堆放产品、配件的管理,要按库存物资管理标准堆放,不占用交通道,

不发生倾倒事故。

5.11.2对所管辖的部门生产区域电气线路、吊车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5.11.3加强交通运输设备的管理,严格贯彻执行维护、保养和出车前安全检查,使所

有交通运输设备符合安全要求,运输车辆不许带病出车防止发生人身事故。

5.11.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事业部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隐患采取有效

措施,责成有关人员落实解决,并做好记录。

5.11.5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电瓶车等)的安全管理,做好驾驶人员的培训工作,在企

业内、车间内的车辆要执行企业内规定的时速,不得超员、超载、超速行驶。

5.11.6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

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做好生产前准备工作,组织好均衡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避免疲劳作业。

5.11.7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生产调度会议必须讲安全,针对生产特

点提出安全生产措施或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对安全隐患整改项目,下达隐患限期整改。

5.11.8认真做好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工作。在下达生产任务时出现不安全因素、

险情要果断正确处理,并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5.11.9在编制和修订工艺文件,要保证符合安全要求,推广技术革新项目时,要严格审

查项目的安全性,设计工具、工装时要考虑使用中的安全性,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

5.11.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要贯彻安全生产“三同时”,调

整产品零部件加工路线、重新布置设备时,要符合安全要求。

5.11.11在编制装配工艺时,要安排确保安全试车的防护措施,对零部件、半成品及

成品传递,以保证安全,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要有防护和治理措施,保证安全的作业环境。

5.11.12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

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组织安全技术

考核,组织班组安全活动。

5.11.13组织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

护器材和急救器具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12班组长安全职责

5.12.1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企业、部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工艺流程中的危险点,指导工人安全生产。

5.12.2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定期组织好本班组安全生产

活动,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即三级教育的班组级教育);

做好各种安全活动记录。

5.12.3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对各种不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如本班组解

决不了,要及时向事业部和有关部门上报,并做好临时性保护措施,做好检查记录。

5.12.4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积极协助安全部门分析原因,做

好事故教育,措施制定工作,防止重复事故和新的伤害发生。

5.12.5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

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5.12.6对班组内成品、半成品及另部件、工具要严格执行定置管理,不得乱堆乱放,

不能占交通道,做到文明生产。

5.12.7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不违章指挥也拒绝他人违章指挥,不强令

工人冒险蛮干,发现违章现象要及时纠正,不昕劝告者按情节予以处罚。

5.13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5.13.1在生产组长和安技员指导下,组织班组生产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督促班组工人

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督促班组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5.13.2组织班组工人使用和维护安全装置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监督班组工人

搞好班组文明生产,班组的产品、半成品、材料、工具等物资摆放整齐,做好互相监督工作。

5.14部门专(兼)职安技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14.1在部门的领导下,做好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部门领导落实有关安全生产

方针、政策、法令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5.14.2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与业务学习,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业部进行

安全检查,并督促员工做好自检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和上级检查下达的隐患要登记建帐,并

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预防事故发生。

5.14.3负责部门安全装置、灭火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事业部危害因素及危险

源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5.14.4协助事业部领导进行日常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小组安全员开展安全生

产活动。

5.14.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并参加工伤事故

及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经部门领导审阅后

上报安技部门。

5.14.6做好部门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员工、复工、改

变工种员工的部门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5.14.7参加企业的安全检查及企业安排的安全活动。

5.15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5.15.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

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5.15.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

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5.15.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自觉地遵守本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交接班必须

交接安全情况,并做好纪录。

5.15.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中;对不能处理的事

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事业部领导报告。

5.15.5对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设施按时进行认真的检查,正确操作和精心维护设备,

保持良好的作业环境,搞好文明生产,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和报告。

5.15.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

种灭火器材。

5.15.7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

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5.15.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指令,对他人的违章作业有权加以劝阻

和制止。

5.15.9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目的

及时掌握安全生产信息、传达安全生产指令、解决存在的问题,以确保安全工作顺利进

行,使会议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会议和各部门、各班组安全生产会议的管

理。

3.职责

3.1安全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企业安全生产专题

会),研究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传达、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文件、要求和有

关会议精神。

3.2安全管理部负责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例会和安全员例会记录台帐,并负责组织召开安

全员例会。

3.3各部门组织召开各自归口管理范围的安全生产会议并形成记录并存档保存。

3.4班组长负责组织召开班组安全会并形成记录并存档保存。

4.要求:例会类别及工作要求

4.1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例会

4.1.1定期研究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完善,职工安全教育,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目标

责任制,安全检查和监督,安全事故的管理和预防,劳动保护,危险源管理,职业卫生与职

业病的防治,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等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传达、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有

关文件、会议精神,审议、决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并做好会议纪

录。(可以套会,但要有安全生产的专门议题,安委会成员要参加)《会议签到》。

4.1.2厂部安全例会及工作要求

4.1.3传达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总结上

月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运行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消防设施的检查维

护情况,提出下一步的工作安排,研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安全员例会台帐。安全

管理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门会议,并做好部门会议纪录。

5.各部门安全例会

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解决落实当前存在的安全问题,传达企业有关文件和要求,每

月一次召开安全例会并做好会议纪录、存档。(可以套会,但要有安全生产的专门议题,相

关人员要参加)

6.班组安全例会

6.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班组部署具体生产工作时必须把安全放到首位,部署生

产工作的同时不忘记部署安全工作,经常进行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每周

的班组会必须讲安全问题,讨论安全生产,并做好会议纪录。班组安全例会可以与班组日常

例会合并召开,不要流于形式,务必讲求实效。

6.2传达企业安全专题会的会议精神和会议决定;本班上周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本班

本周安全工作重点;听取并收集组员对安全工作的建议。

7.会议纪律及要求

7.1参会人员均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并实行签到登记。

7.2主持人须在会前和相关人员拟定好会议议程等,不开无准备的会议,做好相关记录

《会议纪要》

7.3每一次会议都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须包含:会议时间(起止时间格式为年/

月/日/时/分)、议题、主持人、记录员、参会人员、缺席人员、详细会议内容(发言记录)

、商议结果等。

7.4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

8.罚则

8.1无故迟到、早退,20元/次。

8.2未经请假,而无故缺席者30元/次。

8.3不遵守纪律、干扰会议者50元/次。

安全生产检查和例检制度

1.目的

及时发现并推广安全先进经验安全检查既是为了检查问题,又可以通过实地调查研究,

比较分析,发现安全生产典型,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开创安全工作新局面。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职能部门。

3.检查内容

3.1查思想:检查领导是否把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有无违章指挥。职工在生产

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是否真正得到执行。

3.2查管理制度:检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机构是否健全,有无安全生产责任

制,“三级教育”是否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工种有无安全操作规程。

3.3查现场隐患;查生产设备是否有防护装置,电器设施是否安全接地,消防、防尘、

防毒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规定。

3.4查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四不放过”要求出事故原因,并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3.5企业安全检查: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不定期的检查,对特殊设备安全检查,做好记录

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立即着手整改,落实整改情况纳入企业考核奖

励评分。

3.6各部门自查:领导及安全员组织全体职工查生产设备、工作环境安全及自身的安全,

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共同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3.7生产岗位检查:职工每天工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查,确定

安全可靠后才能进行操作。

3.8日常安全检查:生产值班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每日要到生产现场巡视,检查

安全生产状况。

3.9定期检查:部门、班组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企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

面大检查。

3.10专项安全检查:由企业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厂的项目或设备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

查。

3.11节假日安全检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由企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安全大检查

3.12临时突击性检查:根据上级有关紧急文件和通知,组织有关人员对企业进行安全检

查。

3.13隐患整改:对安全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定

项目、定时间、定人员)不准拖延,有关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做好计划,限期解决,

使各项隐患整改件件有落实,对无故拖延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到位的部门领导按有关规定给

予处罚。

3.14各级检查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措施做好记录存档,同时按要求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目的

一方面增强生产经营企业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对

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另一方面明确生产经营企业中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履行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以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和各部

门一生产方面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确保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各级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职责。

3.各级领导及员工安全职责

3.1厂长安全职责

3.1.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

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

纳入安全生产工作。

3.1.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1.3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参加安全培训考核。

3.1.4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

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确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1.5深入车间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不少于1次。严格落实

隐患整改措施,责任到人。

3.1.6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检查考核安

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1.7组织成立安全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3.1.8组织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

3.1.9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

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并严加监控,组织整改。

3.1.10积极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的

善后处理工作,发生事故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3.1.11将安全投入纳入预算管理,严格安全措施经费的提取,落实措施经费的使用,

确保安全设施完好,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3.1.12经常组织企业员工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1.13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完成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3.2副厂长安全职责

3.2.1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直接领导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

产工作。

3.2.2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3.2.3协助总经理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

组织实施。

3.2.4协助总经理组织成立安全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

期进行演练。

3.2.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2.6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一次,并负责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责任到

人。

3.2.7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积极参加安全培训考核,特种作业

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3.2.8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

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2.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各项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3.2.10负责设备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对发生的事故要立即上报并及时调查

处理。

3.2.11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有关安全经费的使用管理落实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

理。

3.2.1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设备系统安全管理环境制度和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

织实施。

3.2.13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督促检查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和规章制

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3.2.14定期召开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2.15组织制定外来施工检修人员的安全管理规定。

3.3厂长助理安全职责

3.3.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制

定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3.2组织并参加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供应销

售部门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3.3.3定期召开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

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3.4组织供应销售部门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

3.3.5贯彻“五同时”的原则,保证供应的原材料、配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应质

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4厂级安全员安全职责

3.4.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进行二、

三级安全教育,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好的安全活动。

3.4.2参加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经常对本企

业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4.3经常深入各岗位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重大险

情果断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3.4.4参加本企业扩建、改建工程设计的审查,验收工作;

3.4.5负责管理本企业安全、防火设施、检查监督本企业人员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3.4.6协助部门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使生产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3.4.7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按时参加各项安全活动;

3.4.8参加本企业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上报。

3.5机械事业部领导安全职责

3.5.1车间主任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5.2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本车间贯彻执行,把

职业安全卫生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3.5.3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计划。

3.5.4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

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

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

3.5.5坚持每天交接对运转设备、工作现场和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

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

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3.5.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并奖励安全生产

先进班组和个人。

3.5.7对车间发生的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并负责保护现

场,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3.5.8负责一级动火和固定动火点的申请,组织并落实好动火的安全措施。

3.5.9严格执行好安全值班制度。

3.6带班人员(班长)岗位安全职责

3.6.1树立以厂为家思想责任心强,精通全车间操作规程,熟练各工序业务,带好

一班人,保质量完成本班生产任务。

3.6.2执行厂部指定的考勤制度,班前点名,考勤要严要实,不许弄虚作假,月终

次日将考勤表交企业财务科。

3.6.3当班时经常查看生产各工序人员操作、卫生及机械设备运转情况,要严格把

好关,若有违反操作规程或机械运转不正常现象,要当急作出处理办法和措施。

3.6.4查看本班各工序记录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是否完整。

3.6.5检查本班有无脱岗、睡岗等现象,检查各工序有无浪费原料现象(其中包括

装料桶内原料是否卸干净)。坚持上岗人员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3.6.6杜绝和禁止非本厂人员进入车间

3.6.7兼管好各设备的正常运转。

3.6.8善于观察和发现情况,善于向上级提合理化建议从业人员安全职责。

3.7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3.7.1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在主管副厂长的领导下,对车间

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要求,严格落实厂部、厂安

委、安全科下达的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

3.7.2组织制定和健全各种安全制度及各工种安全规程,并检查督促确保执行。

3.7.3落实做好本车间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在计划、布置、检查、总

结、评比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7.4定期组织部门开展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对厂安委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及时

落实整改。

3.7.5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部门安全例会,总结上月安全工作情况,布置当月安全工

作,传达厂部有关安全工作要求。

3.7.6对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3.7.7督促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确保职工上岗前经三级安全教育。

3.7.8根据需要提出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培训取证计划,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

岗。

3.7.9发生人身、设备事故,要及时组织抢救、抢修,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上

一级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和厂有关规定,负责车间范围的各类一般安全事故的调查处

理。

3.7.10组织开展创建车间安全标准化建设。

3.7.11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3.7.12负责本部门人员、设备、设施、环境的安全管理。

3.8车间(部门)党支部书记安全职责

3.8.1协助车间主任(部门领导)做好日常安全管理、现场管理和劳动纪律,认真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要求,严格落实厂部、厂安委、安全科下达的安

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

3.8.2提高党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推进车

间(部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3.8.3组织做好综治工作,确保本部门职情稳定,确保生产经营安全、顺利开展。

3.8.4协助车间主任(部门领导)做好定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对厂安委检查发

现的事故隐患督促及时落实整改。

3.8.5参加部门安全例会、参与部门的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的研究与讨论,支持车间

主任(部门领导)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目标、安全决策,起到督促和保证作用。

3.8.6组织制定安全宣传工作计划,指导工段做好安全宣传工作,按计划出版黑板

报及组织安全稿件,指导分会主席开展劳动竞赛和劳动保护工作。

3.8.7指导本车间(部门)各工段、班组开展创建安全标准化车间、标准化班组活

动,并经常深入班组检查了解实施情况,解决在创建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3.8.8按“四不放过”原则和厂有关规定,参与车间(部门)范围的各类一般安全

事故的调查处理。

3.9车间副主任(部门副职)安全职责

3.9.1协助车间主任(部门领导)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

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要求,严格落实厂部、厂

安委、安全科下达的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

3.9.2协助车间主任(部门领导)做好定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对厂安委检查发

现的事故隐患督促及时落实整改。

3.9.3参加车间(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例会,向车间主任(部门领导)汇报分管

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一步的安全工作计划;参加部门的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的研究讨

论及落实。

3.9.4参与车间(部门)制定和健全各工种的安全规程制度,检查本车间(部门)

分管的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督促职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9.5按“四不放过”原则和厂有关规定,参与车间(部门)范围的各类一般安全

事故的调查处理。

3.9.6支持车间主任(部门领导)开展创建安全标准化车间活动,经常检查指导分

管部门的安全标准化班组建设。

3.9.7发生人身、设备事故,要及时组织抢救、抢修,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上

一级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和厂有关规定,负责提出车间(部门)分管范围的各类一般

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意见。

3.9.8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3.9.9负责车间(部门)分管范围人员、设备、设施、环境的安全管理。

3.10车间安全员安全职责

3.10.1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安全科指导,贯

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要求,严格落实厂部、厂安委、安全科下达的安全生产

的规定和要求。

3.10.2协助车间主任做好车间安全标准化的巩固和提高,健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规

章制度和安全基础资料。

3.10.3协助车间领导做好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通报、

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跟踪落实整改。

3.10.4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加车间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

“三同时”审查,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3.10.5负责车间安全设施、警示标志、消防器材、防护用品和应急器材的管理,掌

握尘毒、高温、噪声以及其他职业危害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10.6负责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特殊工种人员的管理、职业健康的管理、消

防安全管理。

3.10.7负责车间新员工和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指导工段、班组的安全教育工作,

并建立档案,杜绝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进入岗位。

3.10.8做好日常安全巡查,监督检查各岗位执行我厂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生产现场

安全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穿戴及使用,及时纠正处理违章行为。

3.10.9参加车间组织召开的安全例会,向车间主任汇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一步

的安全工作计划;参与部门的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的研究讨论及落实。

3.10.10发生人身、设备事故,要及时组织抢救、抢修,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

上一级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和厂有关规定,负责提出车间的各类一般安全事故的调查

处理意见。

3.10.11完成车间及安全科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11工会分会主席安全职责

3.11.1把安全生产列入分会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协助车间主任(部门领导)贯彻

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法规、法令和规定,对本车间(部门)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负有督促

检查的责任。

3.11.2贯彻执行上级工会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关心车间(部门)职工的安全与健

康,负责车间(部门)日常的劳动保护工作,提出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搞好安全生产的合

理化建议。

3.11.3参加车间(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和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参

加验收。

3.11.4发挥分会的核心作用,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

保护能力。

3.11.5参加本车间(部门)的安全标准化车间、安全标准化班组的创建及验收工作。

3.11.6做好女工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特殊保护工作。

3.11.7按“四不放过”原则和厂有关规定,提出车间的各类一般安全事故的调查处

理意见。

3.11.8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车间(部门)劳动竞赛中,切实把安全指标作为车间(部

门)的重要考核条件,并行使安全否决权。

3.12生产调度员安全职责

3.12.1在生产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当班的安全生产调度,确保本厂财产不受损失和

职工的安全健康,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3.12.2安排生产调度作业计划时应考虑生产设备承受能力、安全状况,与有关岗位

的值班长密切联系,合理分配水、电、汽、物料,做到安全、均衡稳定生产。

3.12.3经常检查各个生产系统的安全状况,发现有重大隐患应及时请示报告,并采

取果断措施处理。遇到紧急险情时,有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3.12.4发生火灾、中毒、爆炸事故时,对水、电、汽、人力、物力、设备等方面的

调度指挥,以避免或控制灾害和伤亡事故的蔓延扩大为处理原则,做到正确、果断、及时,

便于抗灾抢救工作的顺利开展。

3.12.5在了解、汇报、记录交接生产情况的同时,要了解、汇报、记录交接安全工

作。

3.12.6配合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

3.13车间(部门)工段长安全职责

3.13.1工段长是工段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在车间主任(部门领导)的领导下,

对工段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要求,严格落实厂部、

厂安委、安全科、车间下达的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

3.13.2协助车间主任(部门领导)组织班组开展安全工作,负责编制本工段安全技

术规程、安全工作计划。

3.13.3在安全生产的工作中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员工自觉遵

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3.13.4做好新入或转岗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3.13.5坚持执行班组安全日制度,坚持进行班组现场巡回安全检查,监督检查个人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及使用,及时纠正处理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3.13.6组织实施厂部、厂安委、安全科及车间(部门)下达对本工段的事故隐患整

改。

3.13.7定期组织召开工段周安全例会,并根据生产环境、生产任务和职工思想状况

具体布置总结安全工作,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3.8督促指导班组开好班前安全例会会。

3.13.9发生人身、设备事故,要及时组织抢救、抢修,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上

一级报告。

3.13.10负责本工段人员、设备、设施、环境的安全管理。

3.14技术员安全职责

3.14.1协助部门领导管理工艺、设备安全技术工作,确保各项技术方案的安全可靠。

3.14.2参与编制本部门的安全技术、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在编制设备维护检修、保

养、验收、试车制度和开停工、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对执行

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14.3参与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指导。

3.14.4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安全生产及设备技术练兵和考核。

3.14.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生产工艺和设备安全运行状况,协助部门领导处理生产中

的不安全因素。

3.15车间(部门)班组长安全职责

3.15.1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在工段长的领导下,对班组安全生

产工作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要求,严格落实厂部、厂安委、安

全科、车间、工段下达的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

3.15.2坚持每日召开班前例会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

3.15.3在安全生产的工作中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15.4认真执行安全值日制度,做好每班现场巡回安全检查,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安

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15.5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纠正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因素,负责及时落实整改上级

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荫芽状态。

3.15.6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对新员工、变换工种、复工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15.7遇到紧急险情时,有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3.15.8发生人身、设备事故,要及时组织抢救、抢修,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现场

及时向上一级报告。

3.15.9负责本班人员、设备、设施、环境的安全管理。

3.16岗位工人安全职责

3.16.1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16.2有责任劝阻他人违章作业。

3.16.3精心操作,严格工艺控制,记录整洁、准确、可靠。

3.16.4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3.16.5努力提高自己预防、处理事故的能力,高度重视并实施“不伤害自己,不伤

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的安全防范措施。

3.16.6按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和报告。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班组长,

在保护现场的基础上,积极抢救,防止事故继续扩大恶化。

3.16.7加强设备维护,经常保护作业场所整洁,确保自己所管辖范围的设备安全运

行,搞好安全文明生产。

3.16.8开展各种工作前,应慎重考虑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及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

施,确保无事故发生。

3.16.9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

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3.16.10有权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

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

1.目的

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逐级落实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23号)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事业部副部长以上人员,主要带班人员有:厂及领导、安全管理部副

主任、技术中心主任、通用机械事业部、环卫机械事业部、农业机械事业部、动力机械事业

部副副长。

3.定义

带班:是指企业副部长以上人员(含副主任)对当班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4.带班的工作内容

4.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天的安全生产情况,

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4.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岗位立即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必须下达隐患整改通知

单,限期整改,发现较大隐患的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安全管理部。

4.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相关规定,及时

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4.4解决生产中突发的安全问题。

4.5现场发现危及员工生命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要立即采取停产、停机、撤人、

排除隐患等紧急措施,并及时向安全管理部、厂长报告。

4.6巡查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后并在《班组安全记录表》中签名。

5.带班的相关要求

5.1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

带班人员实行每日轮换,带班人员在带班期间,尽量减少外出,深入现场,切实把安全工作

落到实处。

5.2带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的,须向厂领导请假,并通知安全管理部安排人员替换。

5.3带班人员值日期间要穿好工作服,要挂好“安全生产监察”牌和“安全值日”袖套,

不准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5.4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发现的问题,并由当班班组长签字确认后,于第二天早上

上班交安全管理部汇总。

5.5带班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违章行为,要立即制止,并通知当班班组长一起对违章人员

进行教育。

6.考核

6.1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或现场指挥、处置措施不当导致事故扩大的

按企业《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6.2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当班负责的,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第5条的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7.相关文件

《安全奖惩制度》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行为,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

从业人员特别是特殊作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在本企业从事施工生产活动和对其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适用于本制度。

3.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3.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2从业人员应当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及

各种机具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

理能力。

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目的及方法

4.1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旨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特别是特殊作业

人员的操作技术水平和自我防范能力,防止或减少安全事故。

4.2从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要保持精力集中,要有高度责任心,做到确保安全,要仔细

观察和思想判断,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智控制自己的情绪,避免外部因素的干扰而分散注意

力导致安全事故。

4.3各工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要认真学习,阅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充分掌

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内容。

4.4各工种从业人员在操作中要认真做到明确任务要求,检查好设备及防护装置有无异

常现象,派出设备周围的阻碍物品,力求做到准备充分,避免中途分散注意力,保持生产现

场的秩序井然,遵守劳动纪律,不得中途擅自离开岗位,切实做到文明操作。

4.5从业人员在操作中出现突然情况,不能过分紧张和急躁,应当沉着冷静处理突发安

全事件。

5.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度与管理标准

5.1项目部安质部负责对本制度的落实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突出重点。

5.2班组安全工作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基础。逐级落实,逐级监督,各级齐抓共管。

5.3班组的每个工种、岗位和所操作的机械和电器设备都必须有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人人熟知,严格执行。

5.4班组要根据施工生产设备等因素的变化、事故教训等情况及时检查规程制度是否健

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上报批准后执行。

5.5凡检修、抢修及临时性工作,班组都必须提前制定出书面安全措施,并由各队主管

领导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大、中抢修的安全措施逐级把关、逐级审批。所有安全

措施都必须在检修、抢修施工前认真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临时安全措施中要结

合施工现场、环境、季节、施工方案、危险区域、重点部位、互保联系信号、标志等实际情

况制定,使措施具有实际操作性。

5.6凡上级颁发的与本班组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操作证、表,在班组内必须健全,

并妥善保管,经常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5.7班组要保证每周必须抽考安全规程,抽考规程要全面,各班组每月每人至少被抽考

两次。抽考范围是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安全规程、相关操作规程、危险源控制措施、

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5.8结合当天工作实际,应学习、抽考相关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和相关的其它规程。

5.9班组应适时组织岗位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反事故演练,掌握处理各种故障能

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5.10班组各岗位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履行。

6.奖罚

6.1违反本制度的规定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

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给与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6.2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给与500~2000元的奖励。

6.3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企业和直接责任人追加1000~5000元。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综合治理,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

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本企业所有在岗职工。

3.事故隐患的含义

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

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

管理上的缺陷。

3.1事故隐患的分类

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3.2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3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

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企业自身难以排除的隐

患。

4.职责

4.1安全管理部(简称安管部)是企业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企业事故隐患安

全检查管理工作。

5.隐患排查范围

5.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5.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5.3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伤害。

5.4生产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5.6其它可能存在隐患的部位。

6.检查方式

月度检查、季度检查、国家法定节日安全检查、日常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不定期检

查。

7.隐患的排查

7.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

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7.2各部门按照自管辖区域内,由车间领导或安技员组织有关人员对部门进行各类隐患

检查并登记分类。在书面报告中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等写清楚,

一式二份,一份交安全部门,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

8.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8.1安全管理部门发现或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8.2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治理事故隐患过程中应当

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部门应进行监控。

9.奖惩

9.1各部门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按照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

10.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目的

为了促使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实负责,实现安全生

产,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每个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3.考核职责

3.1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绩效由安全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职责,考核各部门安全生产目

标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管理部。

3.2安全职责的履行考核实行月度考核,安全、文明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占8%。

3.3考核公式:年(月)实得总公分(%)=∑[年(月)产值、销售收入、额定利润或管

理费、养老保险、货款回笼率得分]+[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履行各项质量职责得分]+{安全、

设备、文明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得分}。

4.考核标准及评分标准

按照《安全生产考核评分细则》条款考核。附表:

5.奖惩

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考评不合格的给予处罚。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到位

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民主管理监督制度

1.目的

建立健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使全体员工都能参与企业管

理,保障员工的民主权利。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本企业所有在岗职工。

3.定义

职工代表大会制是在党委领导下,员工实行民主权利,参加民主管理的一种正常渠道和

法定的基本形式,对企业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对企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涉及员工切身

利益的问题作出决定,监督评议各级管理人员。

4.企业经理的民主监督职能

企业经理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

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的工作。

5.党委的民主监督职能

党委加强对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保证职工代表大会向正确的方向发展。

6.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职能

6.1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是员工发扬民主、调动员工工作积

极性、促进党干之间的团结的重要措施,是企业科学管理体制中职责权相统一的责任制。

6.2健全民主管理档案,定期向全体员工通报一次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6.3对换届当选的职工代表,必须就职工代表的权利、义务和民主管理权责进行专门培

训。在召开职代会前,结合本次职代会议题,工会都要组织职工代表就有关知识进行专门培

训。

6.4职代会召开前两周下发本次职代会的议题和征集提案通知。职代会召开前将提案汇

集、分类、立案,在职代会上作出提案处理落实情况报告,会后评选出优秀提案并存档。

6.5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职工民主评议干部活动,一般在职代会期间进行,采取无记名方

式,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民主评议,测评后汇总整

理,然后将测评结果张榜公布。

7.工会的民主监督职能

7.1民主管理工作日,工会主席负责接待职工来访,对职工提出的建议和反映的问题,

做到当时有记录,过后有反馈。尽力把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落到实处,若与现实情况有差

距,落实不到的问题,要向职工做出合理解释。

7.2每年工会要为企业领导和职工搭建一个双方平等对话、交流沟通的平台。对活沟通

的范围可涉及到方方面面,如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展方向、企业规章制度、劳动报酬、工

时、劳保、保险福利等。对话会要形成一个有则改之、无则共勉的和谐氛围。

7.3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对话、诚

心协商的原则,兼顾双方合法权益,共同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完毕后报

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然后报上级工会备案。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生效后,双方都要信守合

同,依法履行。

7.4在职代会上向职工报告企业生产经营计划、职工培训方案、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特

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报酬、工时、奖惩办法、保险福利等工作,规章制度一定向职工公

开。

8.员工的民主监督权利

8.1员工有权对其安全职责的履行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生产车间、

各班组、岗位间有权对日常生产中的不安全行为及违章违纪行为进行相互监督、制止。

8.2基层员工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发布的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考核办法,有权提出

意见、建议或批评,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员工建议进行合理调整。

8.3对于生产性安全经费的投入应进行公布,安全设施设备、防护装置、劳保用品、应

急救援器材的配备和设置应充分听取各岗位员工的意见,合理配置。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

操作规程,惩罚违章人员,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各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确保人身安全,

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在岗职工。

3.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任何部门在年度内工作中发生一起死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发以上伤亡事故

及引起重大环境污染的安全事故,取消该部门各项集体荣誉的评选资格。

4.考核内容

4.1各部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明确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制度。加强对员

工日常安全生产教育,采用不同的方式,认真做到月检,岗位自检,节日前安全检查,发现

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

4.2各类事故控制指标:无死亡、重伤、伤、火害、交通事故,轻伤率控制在3‰。

4.3一般考核由安全生产资源部负责,重大安全事故由企业考核审批,执行。

4.4附:部门安全生产考核细则表。

5.奖励、处罚

5.1应获奖励内容

5.1.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生产经营工作中,健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各

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操作,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了

重大事故的发生,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

5.1.2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工作有创新、

有特,被主管部门推广或采纳取得效果的。

5.1.3认真履行每日巡查制度,并积极协助主管部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

时进行整改,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釆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

国家财产免受和减少损失,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5.1.4安全.基础资料管理内容健全,记录及时、完整、规范,.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成

绩显著(包括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和各项安全活动)

5.2处罚

5.2.1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发现隐患不及时整

改,不落实企业有关安全文件要求,给予通报批评,对责任部门主要责任人进行300—500

元经济处罚。

5.2.2部门发生轻伤及火灾事故,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对部门第一责任

人,分管安全责任人和安全员、班组长,给予200-300元的,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

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5.2.3发生重伤、伤及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部门第一责任

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及班组长给予500-5000元经济处罚/5.2.4发生死亡事故及直

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给予部门第一责任人1000-10000万元经济处罚,有直接责任者或

情节严重者按法律法规执行。

5.2.5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不到位,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提出整改,不记录隐患内

容,安全工作督促不力,不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和批评教育,末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

行处理,安全培训不到位,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给予100-1000元处罚。

5.2.6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规违纪,安全检查工作不严,生产作业过程

中,不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照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消防灭器材,安全监督工作力

度不强,造成他人伤害,致使他人重伤、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在5-10万元以上,给予警告

和辞退处理,并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目的

为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

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员工教育和培训。

3.职责

3.1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由企业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由安全管理部制定教育培训计

划并具体执行落实。

3.2企业行政领导、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员资格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3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培训,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培训、考核。

3.3新员工进企业三级安全教育由安全能源部负责,各事业部进行二级教育

4.工作程序

4.1企业第一责任人和安全员的资格培训和取证工作,要根据企业需要,参加行业主管

部门的培训。

4.2特殊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培训,应视生产安排情况及时派员参加由相关上级主管部

门组织的操作资格培训。

4.3培训对象

4.3.1对新进员工进行企业、部门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4.3.1.1入厂教育企业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内容包括:国家有关

生产的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消防器材的使用、企业安全生

产特点、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的预防等知识,考试合格方

可分配到部门。

4.3.1.2部门教育由部门领导负责,内容包括:本部门生产工艺特点及流程、主

要设备的性能、主要技朮规程、部门管理制度、事故教训、防护用品、防护设施使用方法、

消防器材的使用、安全注意事项等,培训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

4.3.1.3班组(岗位)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内容包括:岗位生产、工作特点、主

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

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监测、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等,培训合格方可分

配到岗位。

4.3.1.4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考核情况,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

建立员工安全教育档案。

4.3.2全员安全教育

4.3.2.1由安全管理部组织实施。

4.3.2.2教育内容:

a、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方针及意义;

b、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保管;

c、安全技术知识;

d、工伤事故的紧急救护及自救措施;

e、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及教训。

4.3.2.3安全管理部负责记录并存档保存。

4.3.3中层(含中层)以上干部安全教育

4.3.3.1中层以上干部须接受由安全管理部安排的安全培训,并积极参加上级主

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

4.3.3.2培训内容:

a、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方针及意义;

b、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政策、方针及安全生产监察条例;

c、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d、工伤事故的分析、处理及“四不放过”的原则;

e、结合本企业事故隐患、事故案例开展安全意识与法制教育。

4.3.3.3培训率要求100%,无故不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须补课补考。

4.3.4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采取安全活动日、现场会、讲座、录像电视或专题板报

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4.3.5部门安全教育: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业务知识和规章制

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安全素质,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4.3.6其他安全教育

4.3.6.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投产使用前,各主管部门要编写新的

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从事新的岗位工作。

4.3.6.2对脱离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待岗等)六个月以上重

返岗位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工教育。

4.3.6.3员工在企业内内调动工作岗位变动工种(岗位)时,接受岗位应对其进

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工作。

4.3.6.4对严重违章违纪员工,由安全管理部进行单独再教育。

4.3.6.5参加特殊工种、危场所作业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

全教育。

5.培训安排

5.1全员安全教育(企业全体员工)日常教育全年不低于1次。

5.2中层以上人员安全教育全年不低于1次。

5.3岗前安全教育及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安排在上岗或换岗前。

5.4从事危险品作业的特殊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1次。

5.5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应急救援组织队伍,企业全体)每年1次。

6.相关制度、表格

6.1三级安全教育卡

6.2安全知识考试

6.3培训记录表

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工伤管理,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在岗员工。

3.工伤的定义

员工工伤是指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

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或在企业工作中造成职业病、负伤、致残、死亡的。

4.工伤事故的认定范围

4.1下列情形之一,认定为工伤:

4.1.1从事企业日常生产、工作或者企业责任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

虽未经企业责任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企业利益的工作的。

4.1.2经企业责任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企业有关的工作的。

4.1.3在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1.4在工作的时间和工作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

4.1.5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4.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

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4.2下列情形之一,视同工伤: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的。

5.伤亡事故的报告程序

5.1一般事故,立即报告本部门,并将事故报告送到安全能源部。

5.2发生重伤、中毒以上事故,向本企业负责人和安全部门报告,1小时内报主管部门

报告。

5.3死亡事故,必须经向本企业负责人和安全部门报告,1小时内报主管部门及市有关

部门报告。

6.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及处理

6.1轻伤事故,在安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企业组织有关人员调查处理,按“四不放过”

原则严肃处理,由安全部门组织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

6.2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由企业、安全部门与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

查分析,审理此案,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并办理各项相关手续,写出事故的书面报告

送上级部门。

6.3职工伤害事故发生后,要积极组织抢救或联系转院,医院要出具伤情报告诊断

证明。

7.职工伤亡事故的建档

职工因工伤事故要建立事故档案,安全管理部门要将事故资料及时上报,并将轻伤、重

伤、死亡事故的调查村料整理,处理、结案,材料分类建档保存。

8.事故材料包括

事故调查报告,分析原因,采取处理意见,安全防范措施,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医疗

机构的诊断证明书,事故现场调查资料,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旁证材料,事故工艺条件

及安全操作规程,班组考勤表,身份证复印件,事故调查组成名单(成员、职务、企业),

对事故责任者及有关领导的处理决定,上报安全主管部门及政府安全部门的批复。

9.预防与控制

9.1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员工掌握本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

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9.2加强“人-机-物-管理”体系的管理,预防常见工伤事故。

9.3规范作业,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9.4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0.事故申报

按有关要求将事故向社保部门申报。

11.医疗终结处理

事故发生医疗后,工伤者到保险部门拿工伤鉴定申请表,工伤医疗期满后,安全部门负

责带需要做工伤签定的伤者到指定医院做工伤鉴定,人力资源部负责跟踪落实保险企业的索

赔。

12.其他有关说明

12.1费用:先由部门向财务室借款垫付,待工伤理赔结案后向财务室办理退款手

续。

12.2工伤医疗期:由医院证明或工伤鉴定机构确定

12.3医疗期工资: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条款执行。

检修安全制度及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1.目的

根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在岗员工。

3.检修安全制度的内容

3.1检修项目要做到五定: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

修进度。检修计划必须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

3.2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任,对参加检修人员在交好任务的同时,还

要做好安全措施。

3.3检修项目必须办《检修证或生产任务通能单》,检修用的工具、设备要进行仔细检

查,做到工具设备齐备,安全可靠。

3.4外委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专人向施工企业进行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掌握

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协调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在签订合同,要有安全条款。

3.5参加检修的外企业人员,必须到安全部门接受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企业的有关安全

规章制度、注意事项,并对其承包的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责。

3.6按检修方案和工艺切断进出物料。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排放标准,有毒、有害物

料不得任意排放。

3.7对有毒、有害、可燃、易爆、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

处理方法有蒸气吹扫、热水蒸煮、酸碱中和、氮气置换、空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残渣、余

气,取样分析达到安全技术要求。与检修部位相连的设备、容器、管道系统要用盲板隔开。

3.8在检修中,对有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罐槽、塔、管线等设备,其出、

入口或与生产系统连接处要加盲板隔开,并挂上“内有物料,注意安全防火”的警告牌,必

要时要指定专人看管,确认没有残余物料后方可进行

3.9一切检修项目检修前必须办理好《检修证》,《检修证》中的各项内容必须认真填

写,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改变。若在检修过程时,发现安全措施有问题,必须

经原批准人修改后方可改变。

3.10检修安全职责,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及竣工验收,检查安措落实情况,对检修安全负

直接和管理责任,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等事故,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有权责令停止检修,

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并立即向领导报告。

3.11凡有两人以上同同时参加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检修人员必须穿

戴好工作服、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凉鞋、钉子鞋。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

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3.12检修中必须严格明火管理,如要动火须按程序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

3.13在易燃、易爆区域内检修,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拆卸设备,临时用电

设施或照明,必须符合电气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3.14凡进入有毒、有害部位(包括进入容器、设备内、下地槽排烟道、进下水道内)作

业,必须采取了有效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3.15电气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的其他规定,凡停电检查必须

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识牌,并安排人员督护,否则不能进行作业。

3.16在离地面2米以上位置的作业为高处作业,高外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多层、交叉

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同时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眩晕、癜痫

病者,不得进行高处作业,禁止从高外往下面乱扔工具、物件及杂物。

3.17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的电线保持二米以上距离,运送导体材料时,要防止触碰电线,

以防触电,脚手架的跳板和平面上,要做好防滑措施和扎好围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晚间作业要求照明充足。

3.18动火、焊接时,必须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3.18.1凡是动火项目,事先须按规定办好“危险作业审批表”;

3.18.2动火地点周围的易燃、易爆物质必须清除干净。含油污水系统的检查井、漏

斗要确实封死盖;明沟、地坑(包括其他下水井)、地面、平台、设备、管道外表的污油、

物料要吹干净,避免动火发生着火或爆炸;

3.18.3高压线下、管道下、重要设施附近禁止放置乙炔瓶,乙炔瓶、氧气瓶和动火

点之间的距离均应相距20米以上;

3.18.4氧气瓶勿靠近热源,不接触油脂,夏季禁止在日光下曝晒。氧气不可用尽,

应留有余压(不低于0.3~0.5Mpa)。安全附件要齐全,保持良好状态,搬运时严禁碰撞。

3.18.5在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时,,应穿绝缘胶鞋,要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在有

害、有毒气体处检修作来时,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在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时,应采取有效

的安全防护措施。

3.19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检修过的设备、管道内部不得遗忘的工具、杂

物等,同时必须清扫干净,经仔细检查确认后才能离开。

3.20开工前,由安全部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通风、消防、梯子、平台、栏杆、照

明等一切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开工安全。

4.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内容

4.1危险作业的定义:凡对操作者本人及周围其他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

称为危险作业。

4.2危险作业的范围:

4.2.1高处作业;

4.2.2带电作业;

4.2.3禁火区内或对忌火器、物进行明火或易燃作业。

4.2.4爆破或有爆炸、燃烧危险的作业;

4.2.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作业;

4.2.6清仓、清库作业;

4.2.7符合危险作业的定义的其它作业。

4.3危险作业规定

4.3.1凡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危险作业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办理审

批手续;特殊情况(如抢险或紧急处理事故等)允许事后补办手续,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4.3.2危险作业的审批视危险程度而定,特别危险作业由公司领导审批,危险较大

的作业由项目领导审批,危险性较小的作业由施工部领导审批。

4.3.3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数据,落实好相应

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

4.3.4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

老、弱、病、残人员参加。

4.3.5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

能够到安全地点或安全期间干的一定转移到安全地点或延迟到安全期间干;能用比较安全的

方法代替的一定采用较安全方式作业。

4.4危险作业的审批手续及权限。

4.4.1进行危险作业,应有申请作业部门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经

安全负责人现场检查,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4.4.2危险作业的审批权限。

⑴高处作业由班组领导(兼职安全员)或部门主管(兼职安全员)审批;

⑵在轻质物面上的作业(彩钢瓦顶)由施工主任或部门主管审批。

⑶禁火区或忌火设备、工器具、油桶、电气室等易燃场所进行明火作业,由项

目安全部门审批;

⑷有中毒或跌落深埋、窒息等危险作业(清仓、清罐、清库、煤仓(煤磨)检

查和维修,由安全办审批;

⑸带电作业由施工部安全员审查报项目审批;

⑹爆破或易燃、易爆场所(煤粉制备系统、油库、油罐、氧气乙炔瓶库)动用

火种、电气焊由项目安全办审查,项目经理签署意见上报安全环保监察部审批;

4.5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4.5.1年满18周岁。

4.5.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5.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

4.5.4作业前、作业中不准喝酒,不准吃速效感冒药、苯海拉明、非那根等能使人

打瞌睡、困倦或精神不振的镇静剂药物。

4.6危险作业安全要求

4.6.1作业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设备、辅件、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4.6.2作业区域内要整洁,道路要畅通,要有明显标志或告示。

4.6.3作业完成后应进行现场整理和清点,并及时向审批部门报告。

通风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除尘防毒设备的本质安全和完好,规范设备的管理和维修,确保职工的人身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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