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法律服务方案
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阅读我们出具的《典当行法律服务方案》。本方
案中如有未能清楚表达及贵司有意垂询之处烦请再联络,我们将立即安排专人向
您澄清或说明。依托安必信全所的专业资源,凭借处理法律事务的丰富经验,借
鉴以往成功案例,有针对性的提供解决方案。我们非常希望能和贵司建立合作关
系。我们深信如能与贵司合作,我们将会有效地为贵司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支持和
保障。
顺颂商祺!
湖南安必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卫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典当行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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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法律体系中,涉及典当行业的法律法规有许多,如规范典当行业
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而《刑法》、《治安管理处
罚法》、《反法》等法律法规则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金融管理秩序以及司法
秩序等视角来打击典当行业不规范行为乃至违法犯罪行为。而现时对于典当行业
来讲最为重要的是年月日施行的商务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典当管理办法》。
《典当管理办法》第六条开宗明义地规定“典当行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
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如果典当行在经营过程中
未注意到这一点,可能会产生法律风险,并导致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这些法律
风险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主体资格法律风险
《典当管理办法》对于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设定了相关
条件,并设定了典当行业准入的许可证制度,主要是加强典当行业市场准入以及
监管。虽然《典当管理办法》是部门规章,而部门规章按照行政许可法原则是不
能设定行政许可的,但在现行法律体制下,典当行还是需要防范主体资格存在缺
陷的法律风险。
二、经营范围风险
《典当管理办法》第四章明确规定了典当行可以经营的业务以及禁止经营
的业务,并以例举法规定了典当行不得收当的财物的种类,并规定了典当行资金
筹集和使用的禁止行为。典当行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将形成重大法律风险。典当
行超范围经营、乱拆借资金、发放信用贷款、恶意收赃销赃等等,所有这些违法
违规的经营行为都会引发法律法规的惩戒风险。轻者遭受经济处罚,重者吊销典
当经营许可证,触犯刑律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收当风险
典当行业的法律风险集中体现在收当过程。《物权法》、《担保法》对于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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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担保及质押担保都有明确的规定,典当法律关系从实质上讲就是有抵押担保或
动产(财产权利)质押担保的借贷法律关系,只是在债权实现方式上有所区别(绝
当)。《典当管理办法》对于不得收当的财物规定在第二十七条。典当行在收当过
程中要特别关注当物的法律性质,比如收当了赃物和来历不明的物品而典当行不
能举证自己是善意时,不仅可能导致典当合同无效,产生经济损失,更为严重的
是在触犯刑律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如当物为共有物(特别是房产),当
户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当,也有可能导致典当合同无效,使典当行承担不利的
后果。另外,对于未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抵押典当、证券、股权质押典当,
如果交易条款没有合理设计,操作过程没有严格把关,也将导致典当行产生无法
实现债权的法律风险。
四、绝当法律风险
有的典当行在典当合同中约定,如果逾期未赎当也未续当的,绝当物归典
当行所有,这是法律绝对禁止的“流质条款”。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判决该
条款无效,由此产生法律风险。
五、资产管理法律风险
《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对于典当行的资金管理进行了规定。典当行
经营过程中的资产管理应符合该条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安必信律师事务所简介
详见附件《安必信律师事务所简介》
法律服务方案
一、完善治理结构
帮助典当行寻适合自身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依法规范典当行的管理行
为,保证典当行的管理活动法制化。
制定适合典当行实际的股东会、懂事会、监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议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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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和表决方式。出席股东会,出具律师见证书,起草股东会决议。
列席典当行董事会,对董事会议题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论证,对重大
决策的执行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
治理与下属子典当行,分典当行的关系,完善管理机制
二、完善内控制度
协助典当行完善内控制度,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以及严格的流程控制,全
程监控和防范法律风险。
三、合理设计交易方案
协助典当行开展新种类当品典当业务,如证券、股权质押典当、应收账款
典当、知识产权典当、在建工程典当等业务,通过合理设计交易方案,合理规避
法律风险,帮助典当行不断开发新的营利点,拓宽营利渠道。
四、合同管理
、建立、完善典当行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的管理与使用。
、参与重大合同谈判,制定谈判策略与方案。
、审查典当行的重大经营合同,应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提供合同管理培训
五、绝当时通过最有效的手段实现债权,迅速回笼资金,确保资金流动性。
通过在典当合同中合理设计债权实现方式(如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
合同中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条件,发生此条件的情形下,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
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进一步,
可以在合同中将《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明确约定,直接请
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或参与调解、和解,
维护典当行合法权益。
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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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消贵行对于我所提供的法律服务的顾虑,我们可约定两个月的试用
期,试用期满如贵行觉得满意,届时可再商洽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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