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精选【三篇】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
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
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众在党
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
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实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
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
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主权利在内的各
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
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
所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增强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
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
“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
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
作保障。
法律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
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没有
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
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
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
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能够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
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
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
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对应的法律
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性。
【篇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
国。全会公报的这个重要表述,具有长远的历史意义和极强的现实意
义。
突出了坚持依法治国,必须依据宪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没有
人民权益的切实维护,依法治国就背离了根本。因权利而有法治,为
保障权利而实行法治。人民的权利权益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出发点,
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着力点。宪法确立的公民各项基本权利,是
各个部门法所保障的公民权利的源泉。保障民权,首先理应从宪法中
寻依据。部门法规定的公民的各种权利,都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
权利的具体展开。贯彻落实宪法,就要求全面落实部门法所规定的各
项保护公民权利的规则和制度,完善权利保障的体系和机制。同时,
法律中如果存有对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不足或者不当限制的情况,必须
依据宪法予以纠正。行政机关在行使公权力的过程中,不得违反宪法
和法律的规定,侵害和妨害公民的基本权利。只有严格依据宪法保障
公民基本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才能够让宪法深入人心、走入人民众,保障人民众对美好生活的
向往和追求。
强调了坚持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执政。确保党依宪治国执政,
这是实行依法治国的关键。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
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党依据宪法法
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前提是坚持“宪法至上”,
“法律至上”。一方面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
法律范围内活动,通过宪法法律来治国理政,以确保国家政权运行的
制度化、规范化、有序化。另一方面,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必须符
合宪法法律的规定。最近中央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实行的清理,
检验的就是我们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宪法和法律相一致的
问题,凡与宪法和法律不一致的地方,需要修改和废止,以保证党规
与宪法、法律的一致性。做到党规与宪法和法律相一致,是我国宪法
原则的体现,是依法执政和依宪执政的要求。只有让党规既符合党章
又符合宪法法律,才能保证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我国是一个坚
持*领导的具有中国特的社会主义国家,是*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民
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作为执政党的执
政行为,既要按照党章、党规办事,更要按照宪法和法律办事,这就
体现了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
明确了坚持依法治国,必须健全宪法的实施和监督制度。这是四
中全会的亮点。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
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权利,但以前都是没有激活的。四中全会公
报提出,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
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这是对宪法监督机构提出的一项非
常重要而具有现实意义的要求,侧重点就在于规范建构对具体法律、
法规具有监控和审查意义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使宪法具体条文及其
整体精神能够贯穿进宪法以下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根本上保障宪法
有效实施和法律、法规合宪,保障行政、司法行为符合宪法。只有宪
法解释和宪法监督机构真正担负起捍卫宪法的神圣职责和义务,才能
为宪法全面有效实施提供最可靠、最根本的保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
结合宪法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解释权和宪法监督权的规定,建构
出具有明确法律地位、运行程序、管辖规则和行为效力的宪法解释和
宪法监督的具体机构及其制度安排,以实现全国人大常委会此项职权
的具体化、机构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篇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建设有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
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在我们迈进充
满希望的21世纪最初几年的关键时刻,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实行依法
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庄严命题,并将其写入宪法。这不
但是*同志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思想的深化和发展,也是治国方式的进一
步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
一、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动社会生产力发展
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贫穷与落后绝不是社
会主义。而要发展社会生产力,使经济发达,社会进步,国家强盛,
就必须改革。即逐步取消行之多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把社会
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设起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
经济的自主、平等、诚实信用等属性,必然从客观上要求法治。市场
不是万能的,也存有消极的一面。要求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保
障和服务,否则就会成为无政府经济。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
完善的过程,实质上是经济法治化的过程。只有有了健全而且有效的
实施市场经济法律,市场经济才能健康有序地运行,否则,经济活动
中的种种弊端和不良倾向就会滋生蔓延,如投机倒把、假冒伪劣、坑
蒙拐骗、欺行霸市,直至权钱交易,*现象猖獗。特别是我国加入WTO
后,我国的经济需要与国际市场接轨,这就要求按国际经贸和民商事
领域的通行规则和惯例办事。而这些惯例和通行规则已成为各成员国
制定经济贸易法律、法规的基础。所以中国的经济要融入世界经济的
大潮中,法律还必须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这样才能平等地参与
竞争,不至于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被判罚淘汰出局。
完全能够说,没有依法治国,没有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就
不可能有给人民带来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不
可能有社会生产力持续、协调、高速的增长。
二、依法治国,是促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
主的根本保证
建设中国特社会主义是13亿中国人民的伟大事业。它和人民
当家作主紧密相联,休戚相关。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没有社会主
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坚实基
础。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又是民主、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早在
80年代初,*同志就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增强社会主义法治,
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
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而民主的制度化、法
律化,从治国方略的高度来讲,就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所以
只有如此,人民才能按照法定程序把自己信任的人遴选进国家机关作
公仆;才能依照法定程序撤换那些不称职的公务人员;才能通过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和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来参政、议政、管理国家事务、
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才能通过法定程序真正保证国家对重大问题
的决定符合自己的愿望和根本利益,才能使自己的一切权利和自由得
到切实保障,而一旦遭到侵犯,就能够即时获得法律的有效救助。所
以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
真正在中国落实,都必须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根
本保证。
三、依法治国,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促动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
需要
建设中国特的社会主义,是一个缔造崇高精神文明、推动社会
全面进步的伟大事业。不能想象,社会主义不是文明的,是野蛮的;不
是进步的,是落后的;不是发达的,是衰退的。要想使我们国家精神文
明发展,社会能够全面进步,就需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
树立崇高的道德情操,荡涤利己主义的浊水;培植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
消除公共生活中的无序状态;繁荣催人奋进的文学艺术,扫除精神垃圾;
坚持不懈地展开“扫黄打非”,打击和取缔腐朽没落的,卖
**娼,拐卖妇女儿童活动,这个切都需要增强法治。
四、依法治国,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是人民的利益。特别是今天,我们国家所面
临的形势是:在国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20世纪90年代遭受了严
重的挫折,西方发达国家控制着科学技术的制高点,强权政治和霸权
主义仍然猖獗,他们在政治上对我们搞颠覆、渗透,经济上搞制裁封
锁,意识形态上搞西化、分化;在国内,我们在改革开放中取得了伟大
成就,也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存有很多不因素。所以,
社会稳定,政局稳定,国家稳定尤其重要。历史经验表明,法令行则
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保持稳定最根本的最靠得住的是搞法治。因为
它有稳定性、连续性,不会因领导人变动而变动,不会因领导人的注
意力变化而变化;它有性,具有普遍约束力。在改革开放以前,党和国
家的权力过度集中于个人,这就使个人意志很容易左右党和国家的决
策。一旦掌握党和国家权力的个人理解发生错误,就很容易演变成决
策错误,整个国家也将走向误区。那时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
不听领导人的话叫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跟着改变。*就是在
这种治国方式下发生的社会*和民族灾难。历史教训表明,没有法治,
就难以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没有法治,就难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
就容易出现社会*。所以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稳定,长治
久安的关键所在。
本文发布于:2022-07-20 15:34: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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