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卷第6期
2010年11月
铜仁学院学报
Journal‘of Tongren University
浅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律保障
王劲松
(铜仁学院人事处,贵州铜仁554300)
摘要:构建和谐社会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受到民众的广泛认同。本文提出,法律机制是构建社会
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途径,法律机制应该以人为本,充分尊重个人的意愿,使其享有人之为人所应享有的基本
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享有广泛的行为自由。法律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作用和功能发挥,应当通过法
律各系统的和谐加以实现,以一种系统的整体协力共同推进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关键词: 和谐社会; 法治; 法律机制; 系统工程
文章编号:1673—9639(2010)06—0012—04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一致通过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开宗
明义第一句话:“社会和谐是中国特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
总书记对和谐社会的内涵更是进行了精辟闸述,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
和创造的法律机制,公正合理协调利益的法律机制,重建确
保社会信用的法律机制,维护生态平衡、天人和谐的法律机
制,保证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的法律机制,反腐倡廉、守护
认同的法律机制,定分止争、化解纠纷的法律机制,建构和
谐世界的法律机制。
从法治机制来看,法治应当具体包括:法治的利益表达
和利益协调机制;法治的社会保障机制;法治的行为规范引 研讨班上,他全面地阐述了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及其基本特
征,这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
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这些基本特征,既包括社会关系的
和谐,又包括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
一
导机制;法治的社会调控和社会稳定机制;法治的矛盾调处
机制:法治的公共安全预警机制;法治对违法犯罪的预防、
惩处和教育机制;纠纷解决的法律与非法律机制等等。我们
还应当加强对信访、调解、法律救济、权利救济的研究,加
强对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 、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
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和谐社会并非是没有矛盾、没有纠
纷、没有冲突的“乌托邦”社会,而是可以通过法治机制等
方法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作用发挥机制的研究,寻求利益
诉求和纠纷处理的法律渠道。【J
方式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和冲突,恢复社会法律秩序的法
治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是妥善处理各种矛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原吉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
师张文显也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十大法律机制。他撰文写到,
盾,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法律
作为调整社会利益、规范权利义务、整合社会资源、促进安
定有序、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无疑是实现社会和谐的
强有力保证。
可通过构筑民主与共和的法律机制、尊重和保障权利和人权
的法律机制、激发活力和创造的法律机制、公正合理协调利
益的法律机制、确保与重建社会信用的法律机制、维护生态
平衡、天人和谐的法律机制、保证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的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李林认为:“在
制度规范层面上,构建和谐社会面临的大量问题,多是法学
或法治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需要研究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治
(法律)机制及其理论原理”。
他提出,从法律机制来看,法治应当包括:民主与共和
的法律机制,尊重和保障权利和人权的法律机制,激发活力
收稿日期:2010.10.2O
律机制、反腐倡廉守护认同的法律机制、定分止争、化解纠
纷的法律机制、建构和谐世界的法律机制等来完成构建和谐
社会的目标。
可见,学界对建构和谐社会倚重于法律机制有着广泛共
识(见上文所叙李林与张文显之观点)。本文基于对法理学的
肤浅认识,试图聊作论述。
作者简介:王劲松(1971.),男,苗族,铜仁学院人事处副处长,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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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劲松:浅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律保障
一
、法律机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途径
第 ,法律机制是最具权威性、主导性的社会调节机制。
通过设定各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从深层次上协调自
F日与秩序、权威与服从、公平 效率、政府与公民、中央与
地方、地方与地方、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他人利益与自身
利益等方面的关系,从而为那些凭借经济的、行政的和道德
的于段所难以解决的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提供一种合理、有
效和安全的解决途径。
在稳定有序方面,法律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秩序是法
从法律之最初产生看,任何法律,皆源臼一定的权威和权力。
古罗马著名的政治家和思想家马尔库斯・图留斯・西塞罗
(Marcus Tullius Cicero)在《法律篇》一书中写道:“法律统
治执政官,所以执政官统治人民,并且我们真正可以说,执政
官乃是会说话的法律, 法律乃是不会说话的执政官。”Lj J
古希腊著名思想家业里士多德认为“在我们今日,谁都
承认法律是最优良的统治者”。
的一个基本的价值。秩序是构成人类理想的要素,同时也是
人类社会活动的基本 标和一切活动的必要前提。法律原则
现代社会更多地依赖于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一方面,
在现代社会,个人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发展,社会更加原子化,
人与人之间更加陌生和疏远,从而导致集体意识减弱,宗教
对于社会良性秩序的建构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助于造就一种
稳定、持久又开放的社会秩序;借助于法律规则的抽象性、
普遍性、非人格性、明确性等特点而促成社会秩序的稳定性
和连续性。
在公正平等方面,公正平等是法律最重要的价值日标,
意识谈化,道德、伦理、宗教等措施的社会控制能力下降,
由此留下的功能空白,需要法律来填补;另一方面,现代社
会科技进步,经济发达,J一泛实行社会化大生产。然而,这 也是法律的伦理价值基础。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
倡导的社会公平,是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提出
的基本原则,即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等。
种方式需要广泛的协调与合作,需要准确的预测与规划,而
法律的规范性、普遍性和明确性,正好有助于现代社会所需
秩序的达成。
简而言之,法律已经成为调整社会关系的最基本手段。
法律一经制定和颁布,就成为全社会所有成贝部必须遵守的
准则。普通公民必须守法,围家机关和r作人员也必须依法
“正义只有通过良好的法律才能实现”,“法是善良和正
义的艺术”。这些古老的法学格言体现了法在正义实现过程中
的至关重要性:第一,分配权利以确立正义。即把分配的正
义的原则法律化、制度化,并具体化为权利、权力、义务和
行政,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法律具有至高
无上的权威。正如美图思想家潘恩(Thomas Paine)所说:“在
专制政府中国王就是法律,同样地,在自由国家中法律便应
该成为困王,而日_不应该有其它情况。”
与我围古代封建社会曾出现过的某止 暂时的“太 盛世”
相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开放、多元、能动、民主、法
治的社会,而非封闭、集权、守旧、专断和人治的社会。因此,
责任,实现对资源、社会合作的利益和负担进行权威性的、
公正的分配。第二,惩罚罪恶以伸张正义。第j,补偿损失
以恢复正义。
在人本自由方面,法律本身就蕴涵着人本自由的精神。
和谐的社会状态以安全和平为显著标志,安全对应着秩序,
和平排拒暴力,人权有着建立秩序和消除暴力的功能。人权
的政治表现为民丰,法律表现为法治。在法治条件下,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