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
法律:法律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进行社会管理,维持社会秩序,规范人们生活的基本规
则,也是一个社会,国家的民众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共同生活所必须遵循的普遍规范,具有
多种功能。
法律权利:法律权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为或不为某种
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
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责任
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历史类型是按照法所据以产生和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和体现的
阶级意志的不同,对人类社会的法所作的分类。
法律规范:是指通过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或者认可的,用以指导,约束人们行为的行为
规范的一种。它是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基础
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是运用特殊调整方法调整一定种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
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律渊源:法的渊源的含义的规范化表述,是指由不同国家机关制定、认可和变动的,具
有不同法的效力或地位的各种法的形式。
违法:是指特定主体实施了与现行法相冲突的行为,引起相应的损害事实,法律对之进行
否定性评价的状态。这是是作为产生法律责任的原因之一的违法。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
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
法律制裁: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而实施的强制惩罚措施。
法律意识:人们对于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
辨析题:
1.凡具有强制力的行为规则就是法律。
答:绝对错误,法律确实有强制力,但不是所有的强制规则就是法律例如:足球比赛规则
2.法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伴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答:对!法律是统治阶级管理国家的工具。法律的定义是由统治阶级制定和发行,反映统
治阶级利益,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由此可见只有出现了阶级,出现了不
同的利益集团,才产生了国家,而统治阶级为了更好的围护自己的利益才制定了法律。所
以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是伴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的。
3.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准则。
答:对。法律规范:是指通过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或者认可的,用以指导,约束人们行
为的行为规范的一种。它是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基础
4.法律渊源是指法律的起源问题
答:错。法律的渊源是指按照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的不同,从而以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不
同进行划分的一种法律类别。
法律的起源是指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适应特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要求而产生
的社会历史现象。
5.法律实施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把法律规范的规定运用于
具体的主体或场合,解决具体问题的专门活动
答: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法律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法律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在社会生
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法律实施不仅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规范的活
动,而且还包括社会团体和公民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
6.仅有思想而无行为不构成违法。
答:对。这种说法是正确的。人的行为无论采取什么形式,都受到一定思想的支配。但是
仅仅是思想而没有见诸行动,不能构成违法,因为仅仅是思想而没有行为不会改变任何客
观事物,因而也不可能造成任何危害社会的后果。
第2章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
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指法律法规要完善,做到解决问题能有法可循,是后三者的基本前
提和基础。
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即指一切国家机关,党派团体、社会组
织和任何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
执法必严:执法必严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关键;即指执行的司法机关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
按法律的规定实施法律,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
违法必究: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保障。即指任何公民只要是违反了法律,必须受到
追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
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
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法治:以民主政治为前提和目标,以严格依法办事为理性原则,表现为良好的法律秩序,
并包含着内在价值规定的法律精神的一种治国方略。
德治:第一、要求统治者集团以身作则,注意修身和勤政,充分发挥道德感化作用。
第2、重视对民众的道德教化,“为政以德”,德主刑辅。
辨析题:1.资本主义国家实行依法治国,社会主义国家同样也可以而且必须实行依法治国。
答:
2.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答:1.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2.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国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3.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
政治保证,和支持
3.不要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制,绝不是社会主义法制;不要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绝不是社
会主义民主。
答:对。民主是法制的基础。民主是法制产生的基础,也是法制发挥力量的源泉。
法制是民主的保障。法制以法的形式确立了人民民主的地位;法制保障了民主的实现;法
制为人民行使民主权利指明了方向。
4.从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
答: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因为要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样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协
调有序地运行,必须将其纳入法制轨道,促使市场经济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依靠法律制度
约束规范的经济秩序就是法制经济。市场离不开法制,所以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5.社会主义国家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各级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
答:错,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
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
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6.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
答:对。法治离不开德治,它需要道德基础;德治离不开法治,它的实现需要依靠法律。
可见,纯粹的法治是不可行的,而纯粹的德治又是不可靠的。没有德治对人类良知的呼唤,
法治是不可实现、不可维持的空想;而没有法治及其所设定的外部制约,道德自律必然是
一句空话
第三章宪法
宪法结构:宪法文本结构指宪法文本内容的具体组织和排列形式,分为形式结构和内容结
构。形式结构指将宪法规范予以合理排列的顺序、方式.
宪法规范:宪法规范是宪法最基本的要素和最基本的构成单位。宪法规范则是将宪法基本
范畴和基本理论与宪政实践直接联系起来的桥梁。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
本政治制度。
多党合作制: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
与共”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
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是指根据宪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
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
平等权:平等权是中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意指公民同等地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政治权利:政治权利又称参政权或政治参加的权利、民主权利,是人们参与政治活动的一
切权利和自由的总称。
人身自由: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
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基本义务:基本义务是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所产生的给付义务,包括主给付义务和
从给付义务
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是一国统治阶级通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和国
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
国家机构:国家机构是一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职能而建立起来的进行国家管理
和执行统治职能的国家机关的总和。
公有制经济:公有制经济,是指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
集体成分。
宗教信仰自由: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即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
的自由。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代表,也是国家机构之一。
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军事领导机构,
简称(中共)中央军委。其主要职能是:直接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其组成人员由中国共产
党中央委员会决定
辨析题:1.在我国,宪法解释权和宪法修改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
答:错.宪法的解释权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都有.
宪法的修改权只有全国人大才拥有.
2.宪法规范不是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