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政务服务网业
务咨询投诉处理机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02.20
•【字号】云府办函〔2019〕10号
•【施行日期】2019.0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政务服务网业务咨询
投诉处理机制的通知
云府办函〔2019〕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云浮市政务服务网业务咨询投诉处理机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
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
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0日
云浮市政务服务网业务咨询投诉处理机制
为加快推进云浮市政务服务网热线建设,按照国家《2018年省级政府网上政
务服务能力评估工作方案》“一号对外、渠道联动、分类处置”的要求,依托云浮
市12345投诉举报热线平台资源,建设云浮市政务服务网热线平台(以下简称市热
线平台),提高咨询投诉处理效率和服务质量,有效降低热线运营成本,更好地服
务众、企业,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云浮市热线平台服务范围
市热线平台围绕云浮市政务服务网相关业务开展咨询投诉服务,其他投诉业务
仍由原来渠道解决。按照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的
要求,云浮市12345热线平台开展相应运营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承接本地网上办事咨询投诉,做好与省热线平台的话务分流对接和数据汇聚
工作,实现省市网上办事热线一键呼转,定期将本地网上办事咨询投诉数据上传至
省热线平台。
2.对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有关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对政府各
部门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3.非受理范围为:各种恶意攻击性的“信件”;内容重复、空泛或不具备答复
条件的“信件”;已进入司法程序的“信件”;与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明显不
符,或已明确公布的事项。对于涉及生命和财产紧急求助的,众应直接拨打
110、119、122或120等电话号码。
二、规范热线服务业务流转
(一)理清众咨询投诉业务流程。
1.本地众咨询投诉本地网上办事业务:众拨打本地12345,由本地12345
热线平台应答处置。
2.省内众咨询投诉省级网上办事业务:省内拨打本地12345号码,按照本地
12345语音导航提示接入省热线平台。
3.省内众咨询投诉跨地市网上办事业务:接听的地市话务员指引众拨打业
务所属地市区号+12345,由相关地市12345热线平台应答处置。
4.外省众咨询投诉广东省网上办事业务:省级网办业务拨打020-12345+9;
市级网办业务拨打所属地市的区号+12345,接入省热线平台,或由12345热线坐席
人员协助转接到省热线平台。
(二)明确业务处理流程。
1.云浮市热线平台客服人员根据业务知识库解答众来电诉求,可以解答的立
即解答。
2.客服人员不能立即解答的,通过系统将工单转派至相关责任部门处理。其
中,咨询类事项,2个工作日内办结;投诉、求助、建议类事项,7个工作日内办
结。部门收到工单后,7个工作日内未处理反馈的,超一天未处理反馈为黄牌,超
两天及以上未处理反馈为红牌,市行政服务中心将对逾期未处理反馈工单的单位进
行通报,并报市纪委监委。
3.县(市、区)各部门对接收的工单进行分类办理:属于本单位职责的,应当
在本规范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并回复众;认为不属于本单位职责或热线受理范围
的,2个工作日内可申请退回,并说明退回的理由和依据。
4.市电子政务和热线管理科对退回申请进行审核,同意退回的,进行职责界定
后再次转派;不同意退回的,说明理由,由承办单位继续办理,不允许再次申请退
回。
5.对职责不清的一般事项,由市电子政务和热线管理科通过快速协调机制确定
承办单位。
6.对涉及多个承办单位职责或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的疑难复杂事项,市电子政务
和热线管理科可征求市纪委监委或市司法局意见以确定承办单位。通过上述方式确
定的承办单位,应当遵照办理,不得退回。
7.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事项实行“首办责任制”。由首办单位牵头会相关会办
单位意见后办理答复。
三、培训支撑
1.县(市、区)相关业务单位定期对话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促进话务人
员熟悉了解业务办理情况,更好地解答众、企业的问题。
2.电子政务热线管理科对县(市、区)各部门处理12345投诉举报平台工单的
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帮助县(市、区)各部门业务骨干尽快熟悉热线管理
规范、系统使用、知识库维护和工单办理等。
3.县(市、区)各部门驻场业务支撑。根据以往话务统计情况,热线受理业务
量在前12位的市直部门至少派出1名业务骨干驻场,现场指导、培训话务员处理
复杂事项等。
四、组织与措施保障
(一)强化工作组织。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做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建立全市部门联络
员制度,联络员由各部门安排相关负责热线投诉工作的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
作的联系和协调。强化转派工单首问负责制,接收工单的主办职能部门负责统筹会
办其他职能部门完成工单的处理。
(二)协调工作落实。
各地、各部门按照统一格式要求提交有关知识库内容,确保业务运作顺畅。我
市投诉举报平台把相关业务数据上传至省数据研判中心,配合开展省数据汇聚。
(三)加强监督考核。
围绕打得进、转得顺、办得好、促提升的目标,推动市热线平台的7×24小时
人工服务。设置红黄牌机制,对市热线平台运营效能、县(市、区)各部门工单办
理效能进行考核。市有关部门对有关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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