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通常所说的打官司是指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
参与人为了解决某一案件所进行的全部活动也就是所谓打官司的全部内容。其
中,起诉、审判和执行是进行诉讼即打官司的三个最基本的阶段。
混用了叫被告人﹄和﹃被告﹄两个法律概念.一般讲,刑事诉讼中犯罪人是已经确定的,适用
﹃被告人﹄一词,而相对应的是f公诉人﹄或﹃白诉人﹄.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谁是谁非还
不确定,也许被告胜诉,也许原告胜诉,所以不宜采用r被告人﹂,而应适用﹁被告﹄一词,相对
应的是﹃原告﹄.但是,在法院开庭审理秋菊官司时,市公安局是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而出庭
的;法庭的被告席上却摆着﹃被告人﹄的牌子,这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其︸一,混用了﹃
法人﹄和﹃法定代表人﹄两其.﹃;棍淆了一个罪与非罪的界限.影片快结尾刚,如果不是李公
安说错的话,那么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伤害罪﹄判决村长王善堂行政拘留一5天,便又是一个
错误.王善堂既然构成了伤害罪,就应该进行刑事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不能以行政拘留来代替,否则,该治罪而不治罪,
这不是放纵....秋菊丈夫被村长踢中了要害,秋菊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医院证
实已造成轻度伤害,法院判决拘留村长十来天,但秋菊只想让村长道歉~~
如果这种事情放在今天会如何判决?会不会让被告道歉认错?
《秋菊打官司》——从一部电影走向一种符号。一个穿着红袄的农村女人给予中
国法治的思考:关于那个时代,关于法律职业,关于程序正义,关于法治环境。
一如张艺谋大多数影片一样,《秋菊打官司》同样有着浓郁的乡土气息,大红的
棉袄,大绿的头巾,挂满的辣椒,摇晃的手推车等。秋菊的丈夫和村长因为宅基
地的事儿起了争执,村长踢中了丈夫的要害。在农村,有很多这样的事大概都是
默默了之,可是秋菊不是。因着怀有身孕而体态臃肿的秋菊,为了一个“说法”,
从村里告到乡里,从乡里告到县里,从县里告到市里,又是调解又是起诉。这期
间,屋檐下的辣椒越来越少;这期间,腆着大肚子的乡下女人上过当受过骗;这
期间,胎儿都成了满月的婴儿。告状的艰辛,是秋菊无法想像的,她不相信,要
一个“说法”竟然会难上青天。代写书状老头的夸夸其谈,市公安局长的平和近
人,吴律师的法言法语,让秋菊一次次装满了希望,又一次次被无情地碾碎。但
秋菊是幸运的,在孩子满月酒的时候,她终于等到了、要来了这个“说法”,因
涉嫌伤害罪,村长被警车带走了。
白雪,红袄,警车的呼啸,茫然的秋菊。剧终。
影片里,村长是“公家人”,李公安是“公家人”,公安局局长也是“公家人”,
法院也是吃公家饭的,秋菊如何信得过他们呢?更何况,老百姓都知道“衙门八
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中国的衙门从来就没有什么好名声,即使“衙门”的
名字换成了“法庭”,照旧换汤不换药。因此对于秋菊来说,一个能够给她一个
“说法”的司法制度是很遥远的,对此,她甚至一无所知。
秋菊是幸运的,所以故事的结局还是“微笑”的,即使含着泪水。最后
呼啸而过的警车,终于给了秋菊一个说法,用一个看似最简单的价值评价标准
——对和错——来判断:村长打人是不对的,秋菊是对的。
秋菊不图钱,也不是要送村长进看守所,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只是要一个“说法”。
这一个质朴的农村女人,曾天真的认为,村长踢了人会给一个说法,此事也就了
了。可是村长偏偏不认账,倔强的秋菊,开始到乡上,到县上,到市里,
一不小心,便是一季寒冬了。一不小心,便成了中国法制建设中的一道掠影。
律师的名声向来褒贬不一,有人说律师是正义的化身,有人说律师是魔鬼代言人。
在《波士顿法律》中AlanShore说:这是一种很肮脏的职业。秋菊认为律师是
收人钱财替人要说法的人。神圣化或者妖魔化律师都未免有失偏颇,“天天收人
家钱,天天替人家要个说法”,秋菊朴素的理解也许更为贴切,这就是一种职业,
专门做一件事情,就成了行业中的分工。很多时候人们常常倾向于把事情负责化,
一旦抽丝剥茧简单化了的时候,才大叹一声,原来如此!有人卖体力有人出脑力,
律师只是一种职业,跟其他职业一样,我为你提供服务,满足你的需求,我向你
收取费用。你有“要个说法”的需求,我就帮助你满足这个需求,但是你应该支
付一定的费用给我。
原来如此!
只是,这仅仅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而已。对职业的认识并不意味着对其的
认可。因此在见到吴律师后,秋菊有一百个疑问,犹豫再三,出门之后犹豫再三,
仍推门进去,“吴律师,那我自己的事情我就不管了?”“我乡里、县里、市上
都跑了一个冬天了,都没个说法,我到你这里来,你就能给我一个说法了?”秋
菊仍然眉头微蹙,“我还是不太明白这个事情。”
是什么让秋菊对律师的认可如此勉强?秋菊的勉强在于有的律师信口开
河、胡说八道,欺骗善良的民众;秋菊的勉强在于有的律师无中生有、起死回生,
凶残如刘涌者值得为其辩护吗?看似是对律师职业的一种误解,实则是法治建设
的不完全性。法治社会应该是现实的社会,而不是理论上的想象中的社会。秋菊
知道追求正义,是社会法律意识的觉醒,可是仅有意识是远远不够的,这样的正
义,只能是个“空中楼阁”,虚无缥缈。只有当秋菊大大方方的走进律师事务所,
对吴律师说“我想请你代理我的案子”的时候,才可以说当行动代替了意识,当
人们主动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时,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才会变的
真实。
秋菊打官司》的法律评价
《秋菊打官司》讲述了一个普通的农村女人为寻求心中的公道
而不断上诉的故事。秋菊的丈夫万庆来与村长王善堂发生了争
执,被村长踢中要害。秋菊怀着身孕去向村长讨个说法,村
长不肯认错。秋菊又到乡政府告状,村长答应赔偿秋菊家的
经济损失。村长把钱扔在地上,受辱的秋菊没有捡钱,而又
一次踏上了漫漫的告状路途。秋菊先后到了县公安局和市里,
但是都败诉了,秋菊不服,最后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除夕
之夜,秋菊难产。在村长和村民的帮助下,连夜踏雪冒寒送
秋菊上医院。秋菊顺利地产下了一个男婴,秋菊与家人对村
长感激万分,官司也不再提了。可当秋菊家庆贺孩子满月时,
传来市法院的判决,村长被拘留。望着远处警车扬起的烟尘,
秋菊感到深深的茫然和失落。
这部电影并不复杂,但是其中却蕴含了深刻的法律问题,引
人深思。
首先,这部影片反映出农村的法制建设并不成熟,农民们乃
至一些下层的政府工作人员很大程度上并不懂法。
我们看到虽然秋菊有上诉的请求,说明她知道利用法律武器
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很大程度上,她还是不懂法
的。从一开始我们就可以看出来,他们家要在自己的承包地
建辣子楼,村长不同意,他们就认为是村长从中作梗,跑去
跟村长争吵,这说明,他们的思想还停留在旧社会,认为自
己的土地自己可以随意使用。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农村的
土地全部归集体所有,如果依照法律的程序,和规定,办理了
相关的手续,是可以确定由不同的单位或者个人来使用的。但是
秋菊家并没有依法办理,他们认为是村长不批,其实村长是没有
这个权力的。可同时,村长因为秋菊的丈夫骂了他一句就动手打
人,这也是不正确的;后来,李公安为化解双方矛盾,私自买了
礼物代村长向秋菊赔礼,这虽然是化解矛盾的一种手段,但是在
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不合法的,调解是双方的事情,公安机关
作为一个处理纠纷的机关,应该要在充分考虑双方意见的情况下
让双方自己做出决定,而不是为减少麻烦而自己掏腰包解决;还
有后来,秋菊去县里告状,她听信他人的话花了30元写了一篇
文理不通的诉状,在当时的中国30元算是很大一笔钱,可秋菊
就是因为不知道法律程序,没有这方面的法律常识,而导致自己
平白无故损伤了一笔钱,后来,去市里告状时,她又去买礼物,
认为现在的政府还是和旧社会一样,进衙门总是要钱的,于是买
了镜子和水果,结果镜子在路上打破了,又损失了一笔钱,但是
最后局长并没有收她的水果;从这些事件中都可以看出,农民们
脑海中虽然有了法律的萌芽,但是,但是植根并不深,法治观念
都十分薄弱,还有很大一部分有旧社会的影子。向广大农民众
宣扬法律知识,让他们知法、懂法,也守法,同时,懂得正确地
利用法律武器来解决问题,为国家保护这弱势体应尽的义务。
其次,我觉得这部电影反映了法律在中国农村的失败,因为法律
并没有解决秋菊的问题,也没有满足秋菊的意愿,它留给秋菊的
是一个模糊的背影,是深深的茫然和失落。
在剧中村长算得上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他不批准秋菊家建辣
子楼,是因为国家有规章制度在上面,他没有办法,可是秋菊丈
夫恶语中伤他,使得他气不过踢了秋菊丈夫一脚,可是他没有踢
好地方,又遇上了倔强认死理的秋菊。后来秋菊不退反进,层层
上告,让村长在县里市里都丢了面子,可是后来除夕之夜,秋
菊难产。在秋菊性命攸关之际他挺身而出,在寒冷的夜里为秋
菊人送她就医,可以说,村长在这紧要关头充分的体现他作为
一个政府工作人大公无私、竭诚为民的优秀品质。可当秋菊家
庆贺孩子满月时,却传来市法院的判决,村长被拘留了。这
一切看来是多么的讽刺,此时的秋菊已经完全没有要讨说法
的想法,在她已经差不多要忘记这场纠纷时法律给的结果却
来了。
秋菊此时的心愿已了,她想要的说法虽然村长没有给,但是
村长却给了一份更大的人情,村长救了她和她孩子,她已经
满足了,对村长她心中只有感激;而法律,法律自然没有错,
凡是有法可依的,就因该依法行使,不容许有人情世故掺杂,可
是在农村,这个人情世故占大部分的地方,法律的冰与人性的暖,
法律的硬性与人性的弹性就有着尖锐的矛盾,如果依法行使,就
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法律是利用强制手段来解决人与人之间
的纠纷的,而此时法律不但不能解决纠纷,反而还会带来一些其
他的问题。因此,依法行事,罔顾人情,会给人们带来另外一些
更严重的问题;而同时,考虑人情,罔顾法律,这样法律就成了
一纸空文,就失去了让人遵守的基础,就是人治而不是法治,这
会给社会治安带来极大的困恼。
这是法律与人性的矛盾,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中国的农村,有
着自己的一套秩序规则,这是经过五千年锤炼出的道德观念和风
俗习惯,它更贴近人性,能更灵活的解决问题。而法律的现代化
则过分强调了与国际接轨,在运作中压制了民间法以及除了一些
约定俗成的道德观念。
在这个事件中,法律的介入除了指引、强制、评价、保护外并没
有给这个村子带来和谐与温暖,秋菊一家势必在将来一段时间内
遭到村民们的冷眼。人们看到了法律的力量,但是可能没有人再
敢利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因为法律带来的副作用不是每一个人都
承受的住的。
总之,从《秋菊打官司》一文中我们可以看出,一方面,在我国
的农村,农民的法制观念并不成熟,需要国家加以引导;另一方
面,在我们的广大农村进行法治建设任重道远,现在的法律并不
能够完全解决人们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为了我国建设法治社会和
和谐社会的目标,我们国家的法律还需进一步改善。
本文发布于:2022-07-20 06:35:1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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