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法律服务协议书
甲方(村委、居委):
乙方(律师事务所):
丙方(辖区司法所):
为贯彻落实《清远市司法局关于。。。》以及某市《。。。工作实施方案》的具
体要求,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的合作关系,订立服务协议如下:
一、甲方职责
(一)为乙方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包括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等;
(二)为乙方律师(包括法律服务工作者,下同)开展工作提供支持与协助,
使乙方律师尽快熟悉村居情况并开展工作;
(三)为律师的法制宣传教育等专项活动提供便利;
(四)通过微博、、短信、、QQ等电子平台,及宣传栏、显
示屏、宣传小册子、海报、横幅等媒介宣传律师公益服务进村居工作,提前
在便民公告栏或法制宣传栏公告律师服务时间、地点;收集、汇总辖区众
的法律问题,为律师进村居开展公益服务做好前期准备,并引导村(居)民
开展咨询活动;
(五)及时向辖区司法所反映律师开展工作的情况,包括好的做法以及存在
的问题。
二、乙方职责
(一)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提高“两委”班子依法管理和服务村居公共事务
的水平,为村居决策、承包合同、分配方案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1、对选举程序、文书把关,协助规范选举,从法律层面提出意见;
2、通过编印、发放换届普法小册子和警示案例,开展各类型法制宣传活动
的方式,宣传党委、政府关于换届选举的重要部署精神及相关政策法规(经费由
各村(居)自筹自决);
3、通过现场宣传、咨询以及电话、网络咨询的方式解答村(居)民有关选
举的法律问题;
4、在选举日派出律师代表作为第三方参与对村(居)选举过程的监督。在
授权的情况下,作为第三方,对选举各环节进行监督,对选举投票结果进行现场
见证;
5、对村(居)经济合同、分配方案进行审查把关。主要对山林、鱼塘、果
林、家田、厂房出租等经济合同和收入分配方案进行审查把关;
6、起草或审查村(居)的村规民约
(二)参与村居民主自治工作。协助村居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
督;
(三)为村(居)委会和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每月不少于八小时到村
居值班接受法律咨询,同时在村居公布,解答村(居)委会、村(居)
民的法律问题;
(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季度至少一次为村居、辖区学校、单位、
企业、众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村(居)民依法维权,提高
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
(五)协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参与村(居)委会及辖区司法所的矛盾纠纷
化解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六)协助做好安置帮教和村居社区矫正工作。为特殊人提供法律帮助;
(七)协助做好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工作。引导困难众向有管辖权的法
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三、乙方活动开展方式
(一)在村居设法律服务工作室,每月定期(不少八小时)指派律师到村居
值班处理法律事务,接待辖区组织、单位、企业及众的法律咨询;
(二)与村居、司法所共同组织座谈、论坛、有奖竞赛、晚会、讲座等方式,
让更多众了解和参与律师公益服务;
(三)公布便民法律热线、法律咨询网站、QQ等、或登录政府门
户网站、村居QQ解答法律咨询;
(四)律师在村居受理有偿法律服务案件的,须报律师事务所备案;
(五)建立相关登记统计台账,每月3日前将相关工作报表、典型案例及工
作信息报送辖区司法所,各司法所报送县司法局。
四、丙方职责
(一)协助律师尽快熟悉村居法律服务情况;
(二)检查督促辖区律师公益服务在村居工作,指导检查律师在村居服务中
的登记、记录工作;
(三)每月5日前将辖区村居开展“律师公益服务进村居”的工作报表、典
型案例及工作信息汇总报送县司法局。
五、服务期限
暂定一年,自年1月1日到年1月1日止。服务期届满前半个月,双方再
行协商续签协议。
六、费用及其划拨
丙方每年向乙方支付X万元(¥X元)作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经费。
七、终止服务形式
乙方指派的律师服务不到位或不能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时,甲方可向
乙方要求更换指派律师;因乙方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或甲方出现不配合乙方开展工
作的情况时,双方均可向县司法局报告解除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县司法局各留存一份,自三方签
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指派律师:
丙方:(盖章)
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本文发布于:2022-07-19 16:02:4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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