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实用版

更新时间:2024-11-06 23:21:26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19日发
(作者:两步彩)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决定聘请乙方作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同意接受该聘任并按照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和律师之道德标准和行为准

则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为此,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法律顾问服务

第1条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1.1法律风险监控报告

1.1.1工作内容:应甲方要求,每服务年开始的一个月内对甲方进行一次法律

风险调查,并在完成调查工作后的1个月内向甲方提交《法律风险监控报告》。

1.1.2工作成果:每年一次的《法律风险监控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

事务现状说明、分析存在的法律风险的原因、需要采取的控制措施建议、结

论)。

1.1.3时间计算:《法律风险监控报告》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入法律顾问工作

时间。

1.1.4为避免疑问,本条约定的法律风险监控报告系指甲方与乙方就法律风险

防范体系另行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完毕后的第一年开始实施。

1.2重大合同审查或起草

1.2.1工作内容:应甲方要求,对甲方拟签订各类重要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担

保合同、贷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使用合同、

物资的采购协议、产品经销协议、产品服务协议、劳动合同、劳务合同,进行

法律审查或起草合同文本,但属于专项法律服务内容的除外;

1.2.2乙方成果:应甲方要求,审查合同并向甲方提交合同法律审查意见书或

合同修改稿或提交起草的合同文本。

1.3制度审查

1.3.1工作内容: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内容涉及甲方与其员工、经销商、供应

商或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例如:环境法规、消防法规、会计法或会计规

则、财政税法等)要求建立的,重要规章制度进行法律审查;。2.1.2乙方成

果:甲方重要制度的法律审查意见和建议。

1.4法律意见

1.4.1工作内容:应甲方要求,就甲方业务活动和内部经营管理中涉及的法律

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1.4.2乙方成果:根据甲方的要求和需要,提供书面的法律意见书或口头的法

律意见。

1.5发出律师函

1.5.1工作内容: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在业务活动及内部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

的各类纠纷提供咨询意见或建议,在不违背律师执业利益冲突的原则下对相关

对象发出律师函证;

1.5.2乙方成果:了解纠纷发生经过情况,拟订并根据甲方要求向相关对象发

出律师函,并将该函件提供甲方备案。

1.6法律知识培训

1.6.1工作内容: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运用技巧的

培训或举办法律讲座;

1.6.2乙方成果:根据甲方提出的需求,制定培训教案并提交甲方,现场或通

过双方约定的其它方式进行培训。

1.7文件的法律审查

1.7.1工作内容: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对外发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或以承担一

定义务为内容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公示、声明、广告语、对外承诺、

招标文件等,进行法律审查或拟定相关文本。

1.7.2乙方成果:乙方出具的法律审查意见书。

1.7.3应甲方要求,乙方律师提供的其它法律事务服务,但不包含专项法律服

务和诉讼仲裁业务,但甲方可以就专项法律服务和诉讼业务向乙方提出一般性

咨询请求(不包括出庭或出具正式法律文书),乙方应当按照本条约定的范围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相关费用按常年法律顾问计时标准计入常年法律顾问工作

时间。

第2条法律顾问服务费用与支付

2.1法律顾问服务实行按小时收费:国内法律事务费用为每小时人民币(大

写)(¥元);涉外法律服务

为每小时美元(大

写)($元)。

2.2每半年为一个服务期间。甲方应每服务期间开始后5个工作日内预付人民

币(大写)(¥元)给乙方作

为提供服务的备用金。如每一服务期间甲方所支付的备用金不足,则甲方应当

依据本合同约定及甲乙双方核实的乙方工作小时数在该服务期间届满5个工作

日内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差额部分。

2.3每服务期间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实际工作的时间进行结算。如届时实

际结算金额多于备用金数额,双方可以协商选择

(1)将结算差额同下一服务期间的法律服务备用金一并支付;或,

(2)在结算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予以支付。

如届时实际结算金额少于备用金数额,双方可以协商选择(1)将结算差额纳入

到下一服务期间的法律服务备用金中;或,(2)在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由乙方

予以返还。

2.4其它费用约定:乙方应甲方要求,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办公的,差旅费由甲

方承担,报销标准按照甲方一般中层管理人员待遇标准报销,且甲方应当在乙

方提交报销单据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2.5结算方式:1款至2.3款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费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2.4

款约定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实报实销,以现金方式支付并存入甲方总协调律师指

定的银行账户。

第3条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3.1为减少甲乙双方费用,双方同意乙方提供法律服务主要通过电话、电子邮

件、传真方式进行沟通,具体见附件。应甲方要求,乙方律师应当到

甲方或其指定的场所办公。

3.1.2甲方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应当由本协议中甲

方指定的联系人发出,且应当发至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律师。

3.1.3甲方通过电话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涉外法律问题乙方指

定律师作为电话联系人,非涉外法律问题

乙方指定律师为电话联系人,诉讼仲裁问

题乙方指定律师为电话联系人。

3.2如甲方要求乙方到指定办公场所提供法律服务,则甲方应当提供电话、电

子网络等办公条件和能够达到保密与安全要求的办公环境。

3.2.1律师和联系人指派:为完成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乙方指派

由律师作为总协调律师,就法律事务服务

与甲方指派的联系人进行沟通,协调法律事务工作。如果,(1)为及时处理甲

方紧急法律事务,乙方所指派的律师(见第6.1条之约定)不能及时提供服务

的,或(2)乙方认为另行指派专业律师能提供更好的服务,在征得甲方同意后,

乙方可以指定本所具备相当资质的律师作为甲方的暂时服务律师。

3.3如未另行约定,本协议第1、1.2、1.3.、1.4、1.5、1.7以及1.8部分内

容,一方应当委派两名执业律师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3.3.1销售合同、采购合同,代理/委托协议、分销协议、服务协议;

3.3.2质量保证合同、保险合同、产品说明书;

3.3.3技术转让协议、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开发合同;

3.3.4商标许可协议、专利许可协议;

3.3.5股权转让协议、重大资产处置合同、担保金额达

到万元的重大担保合同;

3.3.6重大商业行为意向书、合作协议、合营合同、合资合同、投资合同;

3.3.7董事会/股东会召集、召开、决议文件等;

3.3.8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甲方普遍适用的劳动合同;

3.3.9甲方对中国(用户)律师声明;

3.3.10赔偿协议、纠纷解决协议或条款;

3.3.11标的超过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其他合同或标的额虽然未

超过万元但是属于甲方经营管理中经常使用的其它合同;

3.3.12其他双方认为对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律师服务。

3.4档案制度:乙方应当就其提供的法律服务为甲方建立档案备查,并在年度

法律服务期满之日起30日内将办理完毕的法律工作档案移交甲方联系人签收。

3.5日志制度:乙方应当就其为甲方提供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撰写律师工作日

志备查,并将工作日志作为内容之一编列于档案目录。

3.6年度总结(1份/10页以上):乙方应当在每年度法律服务期满之日起30

日内撰写年度常年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并提交给甲方。

第4条法律顾问计时制度甲乙双方确认,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应当按照如下

约定建立完整、真实的工作小时记录制度,以便甲方对乙方的法律服务工作做

出评估:

4.1工作小时乙方应甲方要求或者按照本协议约定或为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服务

内容所必需进行的工作,以及不时达成的协议(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约定工

作(非专项法律服务及/或非诉讼服务)而耗费的下述内容的时间计为工作小时:

4.1.1进行法律调查、调查取证、公证等。

4.1.2审查、审核、起草任何形式的合同、协议、调查报告、建议书、法律意

见书、规章制度、律师函、公告、公示、声明、广告语、对外承诺、招标文件

等任何书面文件;笔译包括但不限于本条约定的任何法律文件。

4.1.3审查、审核、起草法律培训(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或通过双方约定的其它

方式进行的培训)讲座讲稿、培训教案等。

4.1.4一般性咨询(无论采用电话还是其他何种形式);起草总结;为完成甲

方工作进行必要的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章、文献或资料的查询。

4.1.5在途时间按半价计做工作小时,自乙方工作人员登上主要交通工具(如

北京市内服务时指出租车或地铁等交通工具,外地服务指飞机)开始起算,至

乙方工作人员到达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或甲方指定(或按照甲方标准预定的)

住所止的实际在途时间。

4.1.6口译或同声传译的工作小时和报酬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1.7参加座谈、会谈、谈判、磋商、会议等。

4.1.8其他双方可能约定的工作内容所耗费的时间。

4.2工作小时计数:

4.2.1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的工作小时按照实际耗费时间计做工作时数。

4.2.2乙方为完成4.1条规定计做工作时数。

4.2.3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差旅驻外期间的工作时数按照每整天8小时计算,

每半天4小时计算;差旅期间的加班按照实际加班时间具体计算为工作小时。

为避免重复计费,本4.2.3条的适用将排除驻外期间所产生的含第4.1条所列

内容的时间计入服务工作小时。

4.2.4乙方接受甲方电话咨询每次不足0.5小时的按照0.5小时计算,超过

0.5小时的按照实际咨询时间计算。

4.3工作小时记录:

4.3.1乙方的工作(限于本合同第6.2条确定的律师团队所包含的律师或根据

第3.2条甲方同意更换的相当资质律师)计时应当列于工作日志内,并应在工

作日志中记明工作内容。

4.3.2乙方应当在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每年度

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包括工作内容和小时数量的工作日志以方式

发给甲方联系人确认。

4.3.3甲方联系人应当在收到乙方含有工作小时记录的后5个工作日

内以方式回复乙方联系人,对该工作小时数予以确认或提出异议。如

甲方届时未回复或在回复中未提出任何异议,则该工作小时数视为甲方认

可。

第二部分双方权利义务

第1条双方权利义务

1.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甲方对于乙方的工作享有知情权,可以查询乙方的工作记录、工作档案

和向甲方询问工作进展等。

1.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完成甲方委托事务之后的工作档案移交甲方。

1.1.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另行聘请其它法律服务机构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1.1.4乙方违反第2.1、5.2.3或5.2.5条之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

不承担任何责任。

1.1.5甲方应当向乙方充分披露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背景信息,并向乙方提供必

要协助,提交乙方办理任何法律事务所需必要的资料、文件、权证、证照等文

件、资料,并对前述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除非另有书

面指示,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文件、证据均应为复印件或复制品,原件应

由甲方妥善保管。以上资料应当排除基于甲方与第三人之保密约定而排斥甲方

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1.1.6甲方应理解并尊重乙方的执业准则和习惯。在需要乙方律师处理有关事

务时,除非突发事件,否则应提前合理时间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出安排。

1.1.7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支付律师费、其它费用。

1.1.8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提供一切必要的配合和条件。

1.1.9任何需要乙方出席的会议、座谈、访谈、谈判,甲方应当尽早通知乙方

并提交前述活动的必要的书面文件,告知前述活动内容、背景、联系人、时间、

地点、出席人员名单等,前述活动的通知和材料提交最迟不得迟于活动开始前

5个工作日。

1.2乙方权利和义务

1.2.1乙方应当对提供甲方的法律服务的报告、意见、建议、律师函件等工作

成果的合法性负责。

1.2.2在甲方提前合理时间通知的情况下,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按时处理甲

方委托之事项。如系紧急事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在可能的第一时间赶

赴指定地点处理甲方委托之事项。

1.2.3乙方总协调律师及其律师团队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应当按照本合同、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勤勉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

服务。

1.2.4如果甲方逾期30日不支付律师费、其它费用等有关费用,乙方有权中止

或单方解除本合同、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并向甲方追索其应付费用。

1.2.5如乙方律师违反法律或本协议约定、职业道德造成甲方经济或名誉损失,

乙方应在甲方已支付的律师费用范围内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6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乙方应当退还甲方服务期间内已支付费用。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对乙方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事项造成损失的,乙

方应在甲方已支付的律师费用范围内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7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接受同一交易中除甲方客户之外的其他当事人

的委托。

1.3如甲乙双方中一方中途提出正当理由和依据要求终止本合同,双方应协商

予以解决,必要时签定书面协议。

1.4甲乙双方在法律事务合作中互负保密义务,对于合作过程中知悉、了解的

任何信息均应当承担保密责任,非经对方同意或法定机构、享有法定职权人士

依法要求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5对于一方发出的、任何文件、材料,对方应当在两日内回复,确

认收取。

第三部分一般性约定

第1条一般性约定

1.1为完成法律服务,乙方指派由律师作

为固定联系人和总协调律师以及由律师

(主要负责国内法律事务的处理)律师

(主要负责涉外法律事务的处理,同时承担部分国内法律事务的处

理)、律师为成员的律师团队就法律服务

与甲方指派的联系人或甲方指派的其他人员进行沟通协调法律事务工作。乙方

应当提供由其指派的律师的简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2甲方基于本合同或基于本合同可能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或诉讼仲裁代

理协议而支付给乙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服务费,应当支付到以下

帐户:

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甲方基于本合同或基于本合同可能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或诉讼仲裁代理协

议而支付给乙方差旅费以及其它杂费,应当支付到以下帐户:

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1.3乙方提交的所有文件均需至少提供一份可编辑的word电子文本。

1.4甲方应尊重乙方律师的劳动成果。甲方确认乙方律师为完成委托事项所起

草之所有文件的著作权均属乙方所有,但乙方在行使其著作权时不得侵犯甲方

的合法权利。

1.5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法律意见和其他有关文件用于非经

双方同意的目的。

1.6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合同有

效期届满,不影响第3、3.3、3.5、6.2条的效力,该等条款自相关内容履行完

毕之日起失效。

1.7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尽可能由合同双方协商解

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提交仲裁委员

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1.8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本合同附件有:列入常年法律服务范围的甲方子公司或关联机构目录。

签署时间:年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月日

我国合同的订立方式具体包括了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等等,

但不管是以哪种方式来订立合同的,此时都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了

解注意的。

第一、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有些公司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

会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买卖合同文本,

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第二、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

有些公司在买卖合同中,标的是多类商品,但却只在合同中明确各类商

品的总价款,而不确定具体每种商品的单价,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

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价款。

第三、在合同中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计算方法

《合同法》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或赔偿金,

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法院就会视为双方当时放弃违

约金权利,而不予支持。增加赔偿实际损失的举证难度。

第四、确定管辖法院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

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直接约定有难度,也可以约定:“如发生

争议,双方均可向各自经营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注意用词严谨

例如合同中常见的约定:“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但是一方只

签字没有盖章,在法院对方就可能会提出由于合同只签字没有盖章,因

此合同还未生效的主张。因此此处应当约定:“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人签字或单位盖章后生效。”

第六、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

当前,经营单位的性质、种类、背景比较复杂,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

现象比较普遍。在此情况下,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非常有

必要考虑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主体资格

方面应当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不能仅

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

因为有的企业因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很有可能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

照。

第七、合同条款必须对等性

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

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规定我方违约要如何处理而无对方

违约如何处理的内容。同样,也不要签订权利多、义务少的、责任轻的

合同,否则另一方可能以该合同违背公平原则对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辩。

第八、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

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

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实践中如把定金写成订

金,因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功能。

第九、注意项目分包合同的特殊要求

公司承揽的有些项目是从其他承包商那里分包而来,此类合同涉及一个

重要的问题是发包方是否允许承包商对项目进行分包。根据合同法的规

定,分包要经过发包方的同意,否则分包行为无效。因此一定要注意原

合同的约定,应当向承包商提出此问题并要求其征得发包方同意将工程

分包给我方。

第十、仲裁机构名称要写具体、明确

合同中也可以约定由仲裁委处理双方的争议,仲裁的优点是速度快、效

率较高,费用也比法院为节省。约定仲裁机构应当明确。仲裁为一裁终

审制,不再允许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发布于:2022-07-19 15:40:5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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