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所实习日记范文-管理资料

更新时间:2024-11-06 23:37:07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18日发
(作者:食品营业执照)

法律服务所实习日记范文-管理资料

实习日记一7月6日

一大早我就坐公车来到了律师事务所,希望给事务所的其他同事、

领导留下好印象,

他热情的接待了我,并和我聊起了我的专业学习情况。尚律师由

于工作较为繁忙,他特别指定了一个有丰富知道实习生经验的律师

助理来帮助我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这位律师助理姓刘,是个很热情风趣的,她和我谈起她当年

到律所实习的经历,鼓励我要自信应对实习中面临的各种问题,遇

到疑难一定要积极请教,才能更快进步。也许是同龄人的关系,和

她聊天非常轻松愉快,我也从她的介绍中对律所的工作内容、流程

有了基本了解。

实习日二7月7日

我出于对民法的兴趣选择了民事代理案件的卷宗。结果发现最多

的是债务纠纷,其次是一些侵权索赔纠纷,其中有不少当事人竟然

是未成年人。刘师告诉我,这类案子总是很棘手,一般虽能以双

方和解告终,但过程总是反反复复。有些时候,往往“犯事”的未

成年人往往来自疏于管教的家庭,游离于学校之外,甚至与家庭基

本没有断绝关系,导致受害人家庭索赔艰难。我觉得,如今青少年

违法犯罪率连年上升,一个孩子的错误,赔上两个甚至几个家庭的

痛苦,不能不说是家庭教育责任和社会帮扶责任的缺失造成。

实习日记三7月8日

实习日记四7月9日

今天是周五,明天是周末了,所以早上尚律师抽空把我们实习生

叫到跟前,和蔼地询问我们实习一周来的感受和遇到的难题。他还

让我们讨论了一个律所最近接受的一个离婚诉讼代理案件,考验我

们的逻辑思维和法律知识储备。我非常紧张,说来一些自己的观点。

在听取了尚律师的代理意见后,我感到了我的应试思维与他的灵活

经验和阅历之间的巨大差距,暗下决心今后要注重实际案例的分析。

实习日记五7月12日

实习日记六7月13日

昨天的经历让我意识到虽然来到律所实习了一周,我对律师始终

不是很了解。过去总觉得律师只要在庭上动动嘴皮子就可以了,如

今看来庭审才知道,律师在庭审中的自如应对靠的是之前辛苦准备

大量辩护材料,到各处搜集取证,反复揣摩推敲辩护意见,并与委

托人反复沟通才能做到。我把我的所思所想告诉刘师,她带我到

几个主要律师的办公室参观。我发现他们真的非常忙碌,电话基本

没怎么间断,一直在跟不同的人打交道,周旋在几个利益方之间,

为委托人争取有利的材料。若是没有电话的,坐一会就离开办公室

到外边取证或是忙交涉去了。律师行业果然是个高压力、高劳力、

高风险,虽然委托费不算少,但大部分都归律所所有,总的来说是

一个很辛苦的职业。

实习日记七7月17日

这几天来,主要是跟随尚律师去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劳动仲

裁委等部门调查取证。在市里几个区来回奔波,我觉得有点疲劳。

有些时候有些想偷懒,但想到这些对尚律师来说是家常便饭,作为

年轻人的我却因体力而怯场,实在惭愧,于是我决定坚持下去。跑

一些公共机构取证总要走一堆程序,办不少手续,有些时候还得被

摆脸,相比于个人取证,麻烦甚多。我总算明白为什么很多纠

纷宁可调节几回,也不愿走诉讼这条路的原因——耗时、耗力、耗

材,结果还不定让双方满意。

实习日记八7月20

随着我渐渐熟悉了律所的基本工作,我开始跟随刘师以及其他

助理律师处理一些纠纷相对简单的案件。

实习日记九7月21日

今天尚律师比较有空,跟我们实习生谈了很多。他用了一个很经

典的“受贿案”,作为案例给我们说明律师的职责和作用,

实习日记十7月23日

上周律所接了一个案子,这周案子快审结了,尚律师让我和另一

位实习的同学一起讨论并发表意见。一位老大爷和自己的养女签订

了此协议,由养女负责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种事情,而在其死后由养

女继承自己的遗产,而老大爷的亲身女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

身具有赡养权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

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

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赋有赡养的义务,

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

价”予以对等。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

私法的范畴,且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到底是认可这种协议

还是按照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我们倾向于认可此

种协议,考虑的原因是:老大爷与本身享有赡养自己的养女签订此

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大爷的

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

假设老大爷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而老大爷又想享受细

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择中最佳的。

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解除协议,此种对于子

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

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

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己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

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

本案代理律师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阐述,并详细

说明了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

的原则应是此案的最好见证。最后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

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

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于现实社会。

实习日记十一7月24日

今天所里接到了一起关于家庭暴力的案件,涉及到两个未成年子

女的抚养权归属和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案件内容如下:

8月3日,当事人亲属到律所咨询上述由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

件,主要涉及到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和夫妻财产分割问题。

当事人长期经受家庭暴力,于最近一次惊动110,遂产生离婚决心。

但是由于当事人已经38岁,学历低,一直没有工作经验,且因长期

经受家庭暴力导致劳动能力受损,所以要求两个孩子抚养权都归其

丈夫。当事人在当地法院立案,法院也发出了传票,但是当事人丈

夫躲避在外,传票无法送达。当事人前来咨询,并且希望自己

的8000元债务(尚未到期)划归到其丈夫身上。

实习日记十二7月27日

今天,刘师跟随尚律所出外办公,我一时无所事事。磨了一会

洋工,我决定到别的助理律师那里旁听他们接待委托人。虽然不能

发表什么实质性意见,但学学他们与委托人交流的技巧还是很有收

获。

实习日记十三7月28日

实习日记十四7月29日

我到文档处理办公室观摩律所行政人员的工作。他们主要负责打

印、制表、装订材料等工作。正好有一个打字员因病请假未来上班,

我也就马马虎虎暂时代替她的工作。真正坐到电脑前,我才发现之

前一直不甚在意的录入工作实在也不简单。在画WORD表格的时候我

遇到了很多阻碍,多亏其他工作人员的耐心指导,才勉强把成果做

了出来。想到自己的OFFICE技术,还是经不起实际工作的考验,不

仅汗颜。

下午我基本就坐在电脑前研究Word和Exel,有了不少收获。

实习日记十五7月30日

又是一个工作日的末尾,经过一周的工作,我又积累了许多经验。

在跟尚律师分享我的本周实习心得时,感觉能说的内容多了,也自

信多了。下午我还在打字室的教导下,学会了试用传真机和扫

描仪。

实习日记十六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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