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所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
工作者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章程。
二、名称:金堂县赵镇法律服务所
地址:金堂县赵镇幸福路279号
三、本所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经四川省司法厅核
准登记,设立在基层,面向社会开展法律服务业务的组织,是基层法
律服务工作者的执行机构,任务是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服
务活动,进行相关的管理、培训、服务等。
四、本所的宗旨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
照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面向社会提供全方位、高层次、
高效率的法律服务,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
五、本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接受司法行政
和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的管理和指导。
第二章业务范围
六、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乡(镇)、社区(村)
及其各行业行政管理单位法律顾问.
七、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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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参加非诉讼调解、
仲裁活动.
九、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
十、在本地区公证处的指导下,协助办理公证事项和法律工作者
见证事项。
十一、主持调解纠纷。
十二、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十三、协助基层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它有关业务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
十四、本所由全体法律工作组成,所务会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
策机构,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
十五、所务会行使下列职权:
(1)推举产生、罢免本所主任;(2)制定本所的发展规划和年
度工作计划;(3)制定本所的管理制度;(4)修改章程;(5)法律工
作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法律工作者会议做
出的各项决议均须二分之一以上的法律工作者同意方为有效;(6)
法律工作者会议一般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主任决定。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任期
十六、法律服务所主任是本所的法定代表人,由法律工作者会议
选举产生(报县司法局批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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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组织本所日常事务工作;(2)负责召开全所法律工作者会
议;(3)代表本所对外签定各项合同;(4)批准一般性财务开支。
第五章法律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
十八、法律工作者的权利:(1)参加法律工作者会议;(2)按
照本所章程和有关规定行使表决权;(3)提请修改本所章程和规章制
度;(4)监督本所的财务和法律工作者会议的执行情况.
十九、法律工作者的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
(2)严格遵守本所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3)严格执行法律工作者
会议决议;(4)严守法律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维护本
所及本所法律工作者声誉;(5)自觉接受主任的领导和管理,完成主
任交办的各项任务;法律工作者之间应当相互尊重,不得相互诋毁。
第六受案管理
二十、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1)案件受理实行统一受理统
一登记;(2)案件代理费实行统一收费;(3)办理案件过程中必做的
法律文书全部启用本所的法律文书。
第七章
本章程自本所报登记机关批准之日生效。
金堂县赵镇法律服务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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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所成立于一九八二年,二O一四年三月与成立于二OO二年
的成都市金堂县金诚法律服务所合并为“金堂县赵镇法律服务所”,
队伍从3人壮大为8人。其中专业法律工作者7人,兼职法律工作
者1人,法律专业本科生1人,法律专业专科生7人,曾经从事检察
院工作2人,司法局工作2人,劳动仲裁工作2人,其他2人。
该所全体法律工作者经考试、考核合格,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司法部颁发的资格证书和四川省司法厅批准授予的《基层法律工
作者执业资格证书》。入职以来,秉承执业,作风严谨、纪律严明,
正直诚信,求真务实,在工作中连续五年获得县司法局法律服务工作
先进个人1人,获得成都市优秀仲裁员1人,担任企业、村社区法
律顾问30余个。
我所以“诚信务实,优质高效为宗旨”坚持以质量求信誉,以信
誉求发展的开拓进取理念,面向城乡广大众宣传法律知识。擅长
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工伤事故等案件的
维权,对劳动仲裁案件更有独中.法律服务范围:担任国家机关、企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个人的法律顾问,代理经济、民
事、行政诉讼案件,代理仲裁及非诉讼案件,代理申请行政复议,
代理申诉,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代写法律文书,承办其它
法律事务。
基层法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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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
1、应聘担任法律顾问;2、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参加民事、
经济、行政诉讼活动;3、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4、
负责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5、在本地区公证处的指导下,协
助办理公证事务;6、办理见证:即应当事人申请,对一些内容单一、
权责明确、标的额小,履行期短的协议和合同给予审查和证明,并
监督协议或合同的履行;7、组织调解纠纷;8、开展法律援助工作;9、
协助基层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二、法律服务所主任职责
1、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
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下达的文件、决定等;2、负责本所的思想政治
工作,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
素质和业务素质;3、主持本所日常工作,负责管理本所行政事务;
4、组织本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学习,经验交流及重大疑难案件的讨
论;5、负责本所的财务管理。
三、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责
1、严格遵守《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做合格的法律服务工作者,
坚持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不断加强政治
思想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工
作水平;3、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杜
绝办错案、办假案、办人情案、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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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开拓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5、
努力完成所上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
四、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纪律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依
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公平、正义;2、
基层法律工作者应当诚实守信,尽职尽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3、基层法律工作者应当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掌握执业所应具备
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不断提高业务质量和执业水平;4、珍视和
维护职业声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注重陶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5、
保守国家机密,保守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6、尊重同行、
同业互助、公平竞争,共同提高执行水平;7、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为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提供法律援助;8、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五、法律服务工作者守则
1、遵纪守法,热忱服务;2、立足基层、服务社会;3、依法办
事、维护权益;4、爱岗敬业、诚实守信;5、廉洁自律、维护声誉;6、
认真学习、加强修养;7、勤奋工作、与时俱进.
六、服务承诺“六要六不要"
1、要坚持原则,联系众,遵纪守法,不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
2、要依法办案,文明执业,热情服务,不要冷横硬推,吃拿卡要;3、
要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耐心细致,不要偏听偏信,倚权压人;4、要
沟通上下,协助左右,办事公正,不要急事缓办,激化矛盾;5、要有
询必答,有案必接,有求必应,不要搪塞扯皮,上交矛盾;6、要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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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严谨作风,坚守岗位,不要混淆是非,擅离职守。
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收费项目
1、担任法律顾问.
2、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
3、代理参加法律事务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4、代写法律文书。
5、协助办理公证事项。
6、办理见证事项。
八、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1)为加强法律服务所档案的管理,根据国家档案法的有关规
定和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结合法律服务工作实际,制
定本制度;(2)法律服务所的业务档案,应当根据法律服务所的业务
范围和承办的各项法律事务的不同类别、分别立卷、归档;(3)案
件归档后,由承办案件当事人自行保管,以待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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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7-18 20:59:4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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