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补偿的法律关系及其发展现状和问题
作者:张语琪
来源:《西部论丛》2019年第06期
摘要:从法理学的角度看,生态补偿是通过法律的设计来寻求生态环境的利用和保护,
协调人类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最终实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生态公平与社会公正。建立生
态系统是缓解生态环境恶化的有效措施。科学的发展离不开生态的发展,生态文明的建立也離
不开科学的发展,只有两者达到平衡,才能建立一个和谐社会。
关键词:补偿生态法律
1.生态补偿的法律内涵
法律概念是法律制度构成的基本要素之一。为法律制度的确定和适用提供了前提。因此,
正确界定生态补偿的法律概念是研究和构建生态补偿法律体系的出发点。生态学的意义上是建
立系统平衡理论,其重点是生态系统内部的功能和功能的关系。针对生态系统与自然属性的研
究中,我们认为生态系统在外界活动在遭受到破坏后,具有自我调整和自我恢复的能力。但人
类活动却损害了生态系统的这种功能。人类追求经济学和经济效益最大化,大肆破坏生态环
境,保护生态已经变得刻不容缓。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学者们对法律的认
识水平的不断提高,法制的内涵和张力也在不断变化。
1.1生态补偿的法律意义
法律的概念和内涵是时刻变动的,在早期的环境法中,生态补偿的内涵与外延就与生态环
境加害者的支付赔偿是基本一致的,不利于生态补偿法的构建及定性。但伴随着森林生态效益
补偿基金制度的制定及实施,生态补偿又添加了许多机制。环境致人损害是一种侵权行为。民
法中规定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既有的,可适用的民事责任制度。既然是制度,就应该发挥
它解决目前生态实践发展的困扰的作用。生态补偿,侧重于从公平、权利和义务的角度对于人
类在进行社会生产和生活时超出自然环境系统的承载能力的人为干扰的补偿,是如何进行人工
处置和控制时所担负的一种支出所做出的要求,以达到减轻和分担自然环境系统压力的目的。
生态补偿是通过结合相关利益主体以补偿,调整生态保护背后有关利益方的补偿。为了恢复、
维护、改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的调整和利益相关者的保护,实现社会公正,国家、政府或受
益人依照环境资源,利用生态环境,或是为了让生态环境得到保护,从而损失的经济和非经济
赔偿法律的行为,可以算作生态补偿,通过补偿的本质对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或者部
门的利益,实现环境公平和分配,最终形成促进自然资源、环境、和人类和谐发展。
2.生态补偿的法律关系
本文发布于:2022-07-18 20:04:1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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