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主体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肯定是需要由民事法庭的相关工作人员来主持的,
可参与民事诉讼的主体在民事诉讼法当中却有着非常明确
的规定。本身民事诉讼的主体也非常的好理解,但可能还是
有一些法律意识特别薄弱的公民对于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
主体的规定是非常模糊的,如果身处民事诉讼当中却不知诉
讼主体的话,就显得非常讽刺了。
民事诉讼肯定是需要由民事法庭的相关工作人员来主
持的,可参与民事诉讼的主体在民事诉讼法当中却有着非常
明确的规定。本身民事诉讼的主体也非常的好理解,但可能
还是有一些法律意识特别薄弱的公民对于民事诉讼法关于
诉讼主体的规定是非常模糊的,如果身处民事诉讼当中却不
知诉讼主体的话,就显得非常讽刺了。
▲一、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主体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
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
1、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
活动,是当然的主体。
2、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
包括诉讼代理人。
3、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民事
诉讼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保证民事诉讼活动合法
有效地进行。
我们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
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上诉人、被上
诉人。合格的当事人直接关系到诉讼的结果。我们在法庭上
有时会遇到被告反驳原告称“你不能告我”,或者“你没有
实体权利,你不能当原告”,法院要对当事人主体资格进行
审查并作出判断,这就是当事人诉讼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
即案件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是否是本案正当当事人。
▲二、如何认定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需要根据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来判断,但当事人适格又
与实际上的实体法律关系主体不同。一般认为,诉讼实施权
的基础为管理权和处分权。按照处分权原则,当事人就诉讼
标的可以进行放弃、承诺、和解等诉讼行为,并受既判力拘
束。如果无处分权或管理权的人为这些诉讼行为就毫无法律
意义。一般而言,争议法律关系的主体,通常就该法律关系
具有诉讼实施权,即是适格的当事人。如果对合同无任何关
系的第三人要求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而提起诉讼,则是不适
格的原告。但对他人的权利或法律关系有管理权或处分权的
第三人,就该权利或法律关系,也具有实施诉讼的权能,是
适格的当事人。
法院认为,作为民事主体要成为诉讼案件中的适格主
体,必须要与诉讼案件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即直接利
害关系。
在本质上,直接利害关系是一种权利、义务的尖锐冲突,
是一种法律上的利益关系。通常情况下,与案件没有直接利
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但可以作为原告的委托
人帮助其处理与案件有关的事务。诉讼的结果直接受当事人
合格与否的影响。
包括诉讼主体的具体对象,还有法庭在确认诉讼主体的
时候也有相关的法律依据的。诉讼主体一般和民事案件的审
判结果是有关系的,也应该配合法庭的庭审程序。比如代理
人、证人等,都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驶自己在民事法
庭审理的责任和义务。
本文发布于:2022-07-18 19:50:4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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