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局在哪里
【篇一:劳动保障局职能】
劳动保障局职能
(一)局机关
一、办公室
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
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
档案、保密、机要、对外联络、接待、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督
察、提案办理、会议组织、后勤服务等工作。
2.草拟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3.草拟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办法。
4.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编制本局管理的各
项经费预、决算并监督实施,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机构经费的运营,
对局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5.承办劳动和社会保险的行政复议、应诉等事项。
二、人事教育科
人事教育科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本科全面工作,制定本科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局机关党建、人事、工资、职称、妇女、计生等管理工作。
3.负责全局纪检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负责思想教育宣传工作。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伤医疗科
工伤医疗科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全市医疗、工伤保险的综合管理工作,草拟改革方案和发展
规划并组织实施。
2.草拟医疗、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办法,监督保险基金的征缴政策与
管理。
3.草拟保险费社会统筹办法、个人帐户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4.草拟补充保险管理办法和政策规定。
5.组织拟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医疗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
的目录及支付标准。
6.草拟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
7.组织拟定定点医院、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
8.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工作。
9.草拟城镇企业职工工伤停工期间的待遇政策及标准。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培训就业科
培训就业科的主要职能是:
1.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草拟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和办法,审查认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机构资格。
2.拟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草拟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
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办法和措施。
3.草拟全市技工学校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
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市技工学校招生和就业工作,指
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技工学校
和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学研究、教材建设和评估认定工作。
4.负责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工作。
5.贯彻国家有关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城乡就业措
施并监督实施。
五、劳动工资科
劳动工资科的主要职能是:
1.编制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承担全市劳动保障统计信息工作,发布统计公报及发展预测报告。
3.草拟全市劳动关系调整的有关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
实施办法。
4.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
5.承办市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和省级、国家级企业劳动模范推荐工
作。
6.综合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保障工作。
7.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
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企业工资管理和内部分配。
8.草拟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草拟行业工资收
入调节措施和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措施,审核市属企业的工资
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劳动争议处理科
劳动争议处理科的主要职能是:
1.劳动合同鉴证。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
3.劳动仲裁。
七、监察监督科
监察监督科的主要职能是:
1.草拟全市劳动监察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监督检查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3.依法行使劳动监督检查权。
4.制定
劳动监督检查规范。
5.指导和监督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6.拟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办法。
7.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
8.建立健全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
9.组织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情况。
10.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
11.受理投诉举报。
12.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违纪案件。
13.资机构运营社会保险基金的资格。
14.关机构承办的补充养老保险。
15.医疗保险业务资格并对其承办的补充保险基金实施监督。
16.动和社会保险信访工作。
(二)企业养老保险事业处
企业养老保险事业处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与支付工作,承办个人
帐户管理运营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
2.承办企业退休手续的核准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和社会保险登记工
作。
(三)机关养老保险事业处
机关养老保险事业处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与支付。
2.负责离退休人员及遗属待遇的审核。
3.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
4.负责社会保险档案的记载与管理工作。
5.依法对缴纳社会保险费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进行社会保险
稽查。
6.对县区机关事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四)医疗保险事业处
医疗保险事业处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
2.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合同,
并对其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结算和支付;编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预
算、决算。
4.行政主管部门赋予的其他职责。
(五)工伤保险事业处
工伤保险事业处的主要职能是:
1.拟定经办工伤保险事务的流程。
2.负责办理市直单位工伤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
3.市直单位工伤保险基金的收缴、管理,拨付工伤保险待遇;确定
定点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及对其进行管理。
4.指导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经办事务的管理工作。
5.参与我市工伤保险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与修改,组织工伤保险办
法的实施等工作,并对各县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六)农村保险事业处
农村保险事业处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农保工作的规划和方案制定。
2.负责起草制定全市农保工作的规定,办法和管理制度。
3.负责指导全市农保的投保交费工作。
4.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农保基金的运营,退转、支付等管理工作。
5.指导和检查全市农保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七)劳动就业办公室
劳动就业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管理劳动力资
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根据《山东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开展职业介绍,组织劳务输出,维护劳
动力市场用工秩序,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充分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
就业,推进农村劳动力跨区域就业有序流动。负责办理失业登记,
就业登记,录用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等项事务。审批开办职
业介绍机构及对其开展年度审验工作。
2.收缴、管理和发放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
《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1998]258号),办理失业保险费
的征收,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按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并开展对申请
小额担保贷款人员的认定工作。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对失业人员进
行登记、调查、统计、分析,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等。
3.认定和发展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制定劳服企业的地区发展规划。
根据《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令[1990]66号),
组织和指导劳服企业开展产品创优、企业升级、新产品鉴定。对劳
服企业进行认定、年检、协调管理,落实国家税收减免扶持政策。
组织生产自救,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和富余职工。
4.全方位开展就业训练工作,提高求职人员的就业能力。根据《山
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就业训练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
[1994]35号),实施“先培训、后就业”制度,建
立、认定培训机构,指导、开展城乡劳动力就业培训、下岗失业人
员再就业免费培训工作。
5.提供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为自谋职业人员和无主管部门企业
职工、破产企业职工代存代管档案,代缴社会保险,提供劳资代理
服务,协助到达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等,解决下岗失
业人员和流动就业、自主创业人员各种社会保险的后续问题,促进
企业改制和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6、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促进下岗失业
人员再就业。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免费核发《再就业优惠
证》,作为享受扶持政策的凭证;对享受优惠政策的各类服务型、
商贸型、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企业开展认定及年检工作;落实再就
业资金,制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有关扶持政策,使各项政策
尽快落实到位;负责向省、市提报就业经费和就业资金扶持方案,
争取省级就业扶持资金。
(八)职业介绍中心
职业介绍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就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面向社会、公开
招收、双向选择、平等竞争的原则,组织职业介绍工作。
2.制定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对劳动力市场运行进行综
合管理。
3.统一管理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及时发布劳动力需求信息,综合
分析劳动力需求信息,为领导决策服务,逐步建立起省、市、县
(区)信息微机联网。
4.审查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以及民营
工商企业和居民招工简章,并监督各用人单位招工,为各类求职人
员,下岗、失业职工以及不包分配的各类毕业生、进城务工的农村
劳动者和符合就业条件的外国人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发放有关证件,
定期组织用工洽谈会,组织招聘工作。
5.指导各县、区职业介绍工作,在全市形成职业介绍网络。
6.开展劳资代办业务,为自谋职业、无主管部门企业职工代办劳资
业务、代存职工档案。
7.监督检查有关劳动力市场法律、法规的实施,及时查处纠正违法
行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劳动监察支队
劳动监察支队的主要职能是:
1.宣传、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检举和控告。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责。
(十)技能鉴定中心
技能鉴定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职业分类、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
技能竞赛的实施。
2.开展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技能竞赛等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
服务。
3.负责对申请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实
施对全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年检及业务指导。
4.负责对考评员的资格培训、资格考核、聘用、管理和年度考核。
5.参与本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有关政策的研究拟定工作。
6.负责组织编印国家或省暂未建立和颁布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的职业
工种试题,并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定备案。
7.负责制定全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计划,安排鉴定公告的发布,
审查、汇总鉴定的有
关材料。
8.负责全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考务管理工作和组织评阅试卷。
9.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组织全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质量督
导工作的实施。
10.参与全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监督检查工作。
11.负责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编制全市通用工种证书统一编号,以
及证书的购置和管理。
12.负责全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信息统计报表及备案工作。
13.负责全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和企业在职职
工培训所用教材、资料的征订发行工作。
14.承办领导及培训就业科委托的其它工作。
(十一)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
1.承办劳动能力鉴定的日常工作;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授权,对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和劳动能力鉴定
医疗机构进行管理、考核和监督;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
4.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
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信息网络服务中心
信息网络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
1.金保工程的规划、实施、管理、应用和维护工作。
2.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规划、计划,负责系统设计工作。
3.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标准和工作制度、技术规范并组织
实施。
4.全市数据库的建设和系统维护工作(会同有关单位进行)。
5.全市劳动保障业务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推广、技术管理服务
工作。
6.县区劳动保障部门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
7.12333及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8.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篇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电话(上海劳动局、上海社保局)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865号
电话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中心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865号
电话021-12333
松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上海市松江镇人民北路90号1层113室
电话
宝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上海市友谊支路79号3楼东面
电话
嘉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金沙路28号
电话
南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上海市南汇区惠南镇跃进路14号203室
电话
崇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东门路178号
电话
静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上海市武宁南路241号
电话
青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青浦镇公园路200号
电话
杨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上海市江浦路549号10楼
电话
虹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上海市曲阳路191号
电话
金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人民路275号
电话
闸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上海市柳营路291号
电话
奉贤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科技路63号
电话
黄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上海市车站后路10号
电话
卢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100号
电话
徐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上海市虹桥路432号
电话
【篇三:北京市各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地址、电
话及乘车路线】
北京市各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地址、
电话及乘车路线
1、朝阳区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办公新址:朝阳区大柳树甲100号。
行车导航:可从东四环路窑洼湖桥上化工路,第三个红绿灯前行50
米,丁字路
口左转200米路西侧即到。
交通导航:30、34、348、457、637、677、687、561、753路公
交车在朝阳区大
柳树站下车,沿路示进入官庄路前行200米路西侧即到。
局机关电话:64671732
职业介绍中心电话:64630472
劳动监察大队电话:64678220
朝阳区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办公电话:64623491
2、海淀区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社保:
地址:四季青桥北
受理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和劳动仲裁立案
电话::8858
地址: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
3、丰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监察大队、社保中心:
地址:丰台区北京西站南路168路(丽泽雅园小区)丽泽桥向东走
600米路北,一
层是综合服务大厅;三层:丰台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大厅;五层:丰
台区劳动仲裁
委员会
电话:
邮编:100073
交通导航:丽泽桥长途站附近。458,395,958丽泽桥东站,944
丽泽桥南站。
4、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菊儿胡同1号
电话:
乘车路线:108路,124路,803路,104路等交道口南站下车。
5、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20
号西城区社保大厦
电话:.邮编:100035
乘车路线:公交,乘105、111、808、7路公共汔车在西内大街站
下车或44、26、
694、387、618、845、820路公共汔车在西直门南站下车;地铁,
西直门站下。
6、宣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宣武
区南菜园街51号政府办公2号楼4层乘车路线:公交,744、819、
59、800路、运通102路大观园站下;56路、423
路南菜园站下;5路、939路、604路菜户营桥北站下。电话:
7、昌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1
号
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积水潭站下车,乘345路(或919路)昌平南
大街站下车,
步行。:
8、大兴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东大街5号
乘车路线:公交,帝园商城、大兴长途站下车,步行;驾车,京开
高速,京开路,
龙河路,黄村东大街行驶。
电话:邮编:102600
9、顺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仓上街16号
乘车路线:三元桥站换成915路支2仓上小区站下车,步行至顺义
区劳动和社会
保障局。
电话:邮编:101300
10、石景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东
街66号(石景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对面)乘车路线:58路,399内
环,325路,472路,958路,621路,杨庄路西口站下车往东走
电话:—1102邮编:100043
11、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受案范围:北京城八区注册的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
: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
乘车路线:乘坐地铁长春街站下,往南500米,向西100米
:6318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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