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第一部分概述
1.1规范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意义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公路交通的重要管理手段,它是通过图
形、符号、颜、文字形式传递规范化信息,为公路上行驶的交通流
提供了应遵循的交通法律、将交通管理的命令和要求传递给公路使用
者,是管理和疏导交通的重要设施。例如:禁令标志明确交通管理中
不被允许的交通行为;部分指示标志指示道路使用者应当采取的交通
行为;不同形式的交通标线设置了限制交通流的路权等。这种传递的
信息具有法律强制性,是进行执法的法律依据。
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是公路设计、施工、运营和养护管理中,交
通工程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能否科学合理地设置交通标志标
线,直接决定着向公路使用者传递信息的有效性。正确完善地设置公
路交通标志标线,不仅能体现道路交通法规和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的
落实,同时能更大程度上提高公路通行率和有效增强交通安全性。
1.2标志标线设置原则
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规定,使用和设
置标志标线应遵循的主要原则如下:
原则一: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应传递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以
引起公路使用者的注意,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应的时间。
原则二: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应传递与公路交通无关的信息,如
广告信息等。
原则三: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传递的信息不应相互矛盾,应互为
补充。需要说明的是原则三,在标准的使用中,包括公路使用者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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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者有误解,认为标志和标线表达含义应完全一致,标志的设置要体
现在标线上,标线的设置要体现在标志上。一般情况下,这样做最好。
但是有些情况下,这样要求可能很难做到或没有必要。如下列一些情
况:
情况一:没有设置条件,做不到。在标志和标线的配合使用上,
GB5768-2009是有一些建议的,比如,平面交叉口进行停车让行或
减速让行控制的,标志和标线应同时设置,但是有些支路是砂石路,
没有铺装,无法施划标线。
情况二:标准已经明确了,不要求同时设置。如人行横道,设有
信号灯的场所,只设标线。(路面未铺装或积雪等原因,标线设置管
理有困难,只设标志。)
情况三:因为管理复杂,要通过标志标线表达相同的管理意图可
能做不到,或者标志标线设得很复杂,反而影响驾驶人的理解和设置
作用的发挥。如专用车道标志,标准规定是统一的,重点在于驾驶人
一看就明白某种车辆的专用车道,不需要反映实际路面上的标线。
图片:机动车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标志
但是,国家标准GB5768-20091总则部分明确指出:当道路临
时交通组织或维护等原因,标志和标线信息含义不一致时,应以标志
传递的信息为主。这一条不属于原则三范畴。
1.3.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基本内容
1.3.1分类:公路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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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主标志
⑴警告标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道路交通;
⑵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
⑶指示标志:指示车辆、行人应遵循;
⑷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
⑸旅游区标志:提供旅游区景点方向、距离;
⑹道路作业区标志:告知道路作业区通行;
⑺告示标志:告知路外设施、安全行驶信息和其它信息;
B)辅助标志:附设在主标志下,对其进行辅助说明。
1.3.2明确标志颜的基本含义
制作标的反光膜有很多颜,标志的颜是标志的一个重要因
素,它和标志的形状一起构成给道路使用者的第一感知。
⑴红: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用于禁令标志
⑵黄或荧光黄:表示警告,用于警告标志
⑶蓝:用于指示标志、一般道路指路标志
⑷绿:用于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指路标志
⑸棕:用于旅游区标志
⑹黑:用于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和部分标志的边框
⑺白:用于标志的底
⑻橙或荧光橙:用于道路作业区标志
⑼荧光黄绿:表示警告,用于注意行人、注意儿童的警告标
GB5768.1-2009增加了荧光黄、荧光黄绿和荧光橙。荧
光反光膜有一种独特的耐候性荧光因子,可以提高反光膜在黄昏、黎
明和一些恶劣天气(雪、雾)的反光亮度。
3
注意儿童标志施工绕行诱导标志
1.3.3标志形状
交通标识的视认性和显示程度是否良好与交通标志的形状有重
要关系.
3.1.3-1我国标志形状的一般规定
颜
三角形
圆形
方形
八角形
一般规定
我国采用正等边三角形为警告标志的几何形状,在减速让行标志中采用倒三角形。
我国将圆形用于禁令示志和指示两种标志的几何形状
包括正方形和长方形,用于指路标志、指示性(部分)、旅游区及辅助标志的几何形状
用于“停车让行”禁令标志
叉形用于“铁路平交道口叉形”标志
1.3.4文字
交通标志的字符应规范、正确、工整。(交通标志专用字体)按
从左到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一般一个地名不写成两行或两列。
指路标志汉字高度一般根据设计速度选取。汉字字宽和字高一般
要求相等,但因极其重要的原因经研究论证必须缩小标志板尺寸时,
文字高度可适当减小或采用高宽比为1:0.75以内的窄字体,但不得
改变版面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
文字性警告标志的字高按表1.3.4-1确定。特殊情况下,经
论证可以适当降低,但最小不应小于表2.1.4-1字高下限值的0.6
倍。
1.3.4-1汉字高度与速度的关系(表1)
速度(km∕h)
汉字高度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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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20
60-70
71-99
50-60
40-70
35-50
﹤40
25-30
指路标志原则上仅使用汉字。当标志确定采用中、英两种文字时,
英文部分中地名采用汉语拼音,首字母应为大写,其余小写;专用名
词采用英文,首字母应为大写,其余小写,根据需要也可全部大写。
1.3.5图形
图形也是交通标志和标线传达的信息内容之一,人眼对形象的感
受往往比文字要快。
图形化指示标志通过指示箭头建立了目的地指示或编号与行驶
方向及路网的关系。
图片1:高速公路互通区标志
图片2:普通公路平面交叉指路标志
1.3.6版面
交通标志版面由颜、文字、箭头符号、编号、图形符号、边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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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要素组成,版面尺寸规格取决于上述要素的组合。一般情况下,应
根据公路的设计速度确定汉字高度,再根据版面字数是否与其它文字
并用,版面美化等因素,确定最终的标志版面尺寸。
圆形标志的直径最小不应小于50CM,三角形标志的边长最小不
应小于60CM,八角形对角线长度不应小于50CM。
一般值:圆形60-120CM,三角形70-130CM,(减速让行标志:
70-90);八角形60-80CM。
1.3.7位置
在选择交通标志设置地点时,首先应保证交通标志的信息有足够
的可辨性,可识别性和易读性,以便顺利完整地向公路使用者传递信
息。在交通标志设置时,应尽可能达到高度醒目。
纵向位置设置:警告标志、禁令指示标志。纵向标志设置的间隔
距离不能太密,标志间不能相互遮挡。标志的最小间隔距离应不影响
第二个标志的视认距离。一般情况下,设计速度大于或等于80km/
h的公路交通标志之间的间隔不宜小于60m,其它公路交通标志之
间的间隔不宜小于30m。
横向位置设置:一般情况下,交通标志应设在公路行进方向盘的
右侧或车行道上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左侧,或左右两侧同时
设置。
竖向位置设置:公路交通标志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公路建筑界限
以内,悬臂、门架式等悬空标志净空高度应预留20-50cm的余量。
1.3.7-1标志板下缘距路面的高度(cm)
标志分类
主
标
志
警告标志
禁令标志
指示标志
指路标志
150-250
路侧柱式、附着式悬殊臂式、门架式、高架附着式
应符合公路建筑限界的要求:高
速、一二级公路不小于500;三、
四级公路不小于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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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标志应符合公路建筑限界的要求
1.3.8交通标志安装角度
路侧安装时,为避免标志板面对驾驶人的眩光,标志板面的法线
应与公路中心线线平行或成一定的角度。禁令标志和指示标志为
0-45度。指路标志和警告标志为0-10度。采用悬臂、门架或附着式
支撑结构时,标志的安装角度应与公路中心线垂直。在积雪地区,门
安装时,标志板可前0-10度。
1.3.9交通标志的并设
(1)为保证视认,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标志时,可以安装
在一个支撑结构上,但最多不应超过4个。标志板在一个支撑结构上
并设地,应按禁令、指示、警告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地排列。
(2)原则上要避免不同种类的标志并设。解除限速标志、解除
禁止超车标志,是对前面正在执行的禁令标志的一种否定,要结束前
方标志的禁令,传递这种信息,应单独设置。
(3)设置会车先行标志、会车让行标志可以确保困难路段的车
辆有序通行,也应单独设置,但受条件限制无法单独设置时,一根标
志柱上最多不应超过两种。
(4)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属于平面交叉通行权分配的
标志,应设置在路口醒目的位置,与平面交叉路径指引标志分开设置。
1.3.10交通标志的材料选择(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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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光材料的选择新国标不直接推荐等级,仅给出选择的原则、应
用的目标;反光膜一般选用原则:交通标志板采用反光膜材料时,高
速公路、一级公路上宜采用一、二级反光膜,二、三级公路的交通标
志宜采用三、四级以上反光膜,四级公路宜采用四、五级以上反光膜。
在条件许可的的情况下,尽可能提高反光材料的使用等级。至少
在指令标志、警告标志、置顶标志上的反光膜,要使用逆反性能最好
的反光膜,以增加安全提示类标志的发现机会,延长警告标志的提前
设置距离,提高安全。
门架、悬臂型等悬空类交通标志,宜采用比路侧交通标志等级高
的反膜。
第二部分公路交通标志设置基本规定
2.1警告标志
警告标志可以使用公路使用者注意以公路本身及沿线环境中不
能预期或不易被及时发现的一些情况。警告标志的设置数量应越少越
好,因为设置不必要的警告标志会降低驾驶人对所有标志的遵从程
度,从而所有标志的有效性大为降低。
非常设警告标志:
事故易发路段标志易滑标志慢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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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危险标志路面不平标志
路面高突标志路面低洼标志
以上标志属于临时应急性标志,在设置标志的同时,公路管理养
护机构不得延缓路面修复工程和其它处理措施。
施工标志:只有当公路施工作业时设置,公路施工
作业完成后,施工警告标志应随之取消。当设置有完
善的道路施工标志及诱导设施时,可不再额外设置施
工标志。
2.1.1公路平面线形警告标志
急弯路标志、反向弯路标志、连续弯路标志
2.1.2公路横断面变化的警告标志
由于公路形状发生变化,交通管理或施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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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的原因,使公路某路段的通行条件发生变化,应设置窄路、窄桥、
双向交通、注意障碍物、施工等警告标志。
窄路标志设置:“当公路两侧车道数同时减少,或当公路两侧路
面宽度同时缩窄至6m以下时,应设两侧变窄标志。当公路右侧或左
侧车道数减少或路面宽度缩窄至6m以下时,应设右侧或左侧变窄标
志。
窄桥标志设置:公路桥梁桥面净宽较两端路面宽度窄,且桥面净
宽小于6m时,应设置窄桥标志。部分桥梁与路基
段相比,车道数及车道宽度虽未减少,但将硬路肩的
宽度缩窄,桥两侧增加了人行道,并高出路面。由于
高出路面的人行横道伸入到硬路肩内,在桥梁两端对
行车有一定的危险,也应按窄桥对待。
注意障碍物标志:公路行车道是的障碍物一般是指不能移走的古
树、古迹、墩柱等建筑以及渠化的交通岛。为了引导
车辆顺利绕行,应根据公路上障碍物的位置,车辆绕
行情况,设置左侧(右侧)绕行、左右绕行标志。(跨
线桥)
2.1.3与交叉路口有关的警告标志
表示公路平面交叉口基本形状的标志共有10种,其中十字交叉
10
2种、Y形交叉4种、T形交叉3
开交叉1
本包括了
叉口类型。
种、环
种,基
各种交
两条相交公路间不能保证停车视距构成的
通视三角区时,应设置交叉路口标志。当一条主要公路在平曲线路段
与另一条次要公路相交,且次要公路位于平曲线外侧时,主要公路上
的超高可能会遮蔽路面次要公路上的驾驶人难于发现交叉口。
已设置信号灯控制的平面交叉口,或已设置大型指路标志、减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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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行标志或停车让行标志的平面交叉口,可不再设置交叉口标志。如
被交公路为等外路,则可设置道口标柱。
2.1.4与沿线设施有关的警告标志
注意信号灯标志:
由于平曲线、竖曲线或其它路上设施造成信号灯控制交叉口视距
不良,驾驶人在停车视距的范围内难以发现信号灯而继续以较高速度
行驶。
由高速公路驶入一般公路的第
交叉口前,宜设置注意信号灯标志,
行车规则的改变。
因临时交通管制或其它特殊情况设置活动信号灯的路口,宜设置
注意信号灯标志作为临时性标志。
2.1.5与沿线环境有关的警告标志
注意行人标志:在公路经过村镇街道化路段、行人密集、路面交
通比较复杂,驾驶人又不易发现行人横道线的位置,应设置注意行人
标志。人行横向联道处已设信号灯时可不再设置注意行人标志。
注
意儿童标志:设置在街道化路段的小学、幼儿园、少年宫等儿童活动
场所出入所路段两端适当位置。
2.1.6其它警告标志
建议速度标志:在弯道、出口、匝道等适当位置,
此标志不单独使用,宜与其它警告标志联合使用或附加
辅助标志,以说明建议速度的原因、或路段位置、长度。
一个信号灯控制
提醒驾驶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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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禁令标志
禁令标志表示禁止、限制及相应解除的含义,公路使用者应严格
遵守。禁令标志的功能可以分为三类:
(1)与交通管理有关的禁令标志,如禁止超车标志、禁止鸣喇
叭标志。
(2)与公路建筑限界及汽车荷载有关的禁令标志,如限制宽度
标志、限制轴重标志。
(3)与路权有关的禁令标志,如停车让行标志和减速让行标志。
2.2.1禁止超车和解除禁止超车标志
凡在双向两车道公路或其它无中央隔离设施的公路上,超车视距
不能得到满足,或车道数减少,路基宽度缩窄,进入隧道口前的路段,
横向风强劲的路段等,车辆实施超越行动可能危及其它车辆安全时,
应设置禁止超车标志。
禁止超车路段的终点,应设解除禁止超车标志。
解除禁止超车标志必须与禁止超车标志联合使用,并与禁止跨越
对向车行道分界线配合使用。
已设有公路中心实线和车道实线的路段可不设此标志。
2.2.2限制速度和解除限制速度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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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速度标志设置条件:在一般公路限速作为重要的安全处置手
段。需要限速的路段有:急弯路段、视距受限制路段、路面状况差(包
括路面损坏、积水、溜滑等)的路段、长距离陡坡路段、路侧险要路
段、非机动车和牲畜横向联合向干扰严重路段;小学、村庄、集市等
繁杂路段,受特殊天气影响较大的路段。
注意事项:
⑴对于公路特征或周围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路段,应至少每隔五
年对所设置的限速标志进行一个再评估。
⑵限速值一般应以为10的倍数。
⑶以另一块不同限速值的限速标志表示前一限速路段结束时,可
以不设解除限速标志。
⑷限速标志可以与警告标志联合
2.2.3与路权有关的禁令标志
停车让行标志、表示车辆必须在停止线前停车瞭望,确认安全后,
方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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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速让行标志:表示车辆应减速让行,告示车辆驾驶人必须慢行
或停车,观察干道行车情况,在确保干道车辆优先,确保安全的前提
下,方可进入路口。设于交叉口次要道路路口。
为避免公路交叉口处出交通拥堵,使一个方向的交通流能有效地
与其他方向分离开,根据交通量的大小和相交公路的功能、地位,可
采取两种措施:一种是有信号控制的方法,以达到有效的路权分配下
的交通控制;另一种是对两个相交方向的交通量相对都比较小或其中
一个方向的交通量相对比较小的情况,通过设置非信号控制的交通标
志来完成路权的分配。
注意事项:
主干道不设置停车让行标志,确保主路优先。
环行交叉口所有入口处右侧应设置减速让行标志;当进入环行交
叉口的公路车道数多于1条且入口左侧设置有隔离时,则在驶入环
行交叉口的左侧和右侧均应设置减速让行标志
2.3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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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示标志表示指令车辆、行人行进的含义,公路使用者应遵循。
根据所表达的内容不同分为四类:
⑴与行驶方向有关的指示标志,如指示某行驶方向的标志、立体
交叉行驶路线标志和环岛行驶标志。
⑵指导驾驶人驾驶行为的指示标志,如最低限速成标志、鸣喇叭
标志等。
⑶与车道行驶有关的标志,如车道行驶方向标志或专用车道标
志。与路权有关的指示标志,如交叉口优先通行标志或会车先行标志。
单行路标志
表示该道路为单向行驶,用来提示驾驶人前方公路只准一个方向
通行。
设置条件:当前方公路或相交公路为单向行驶公路时,应设置
单行路标志。单行路标志需要结合其他标志共同设置。
设置位置:在无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处。单行路标志一般设置在
与单行道相交公路的两则,可以配合禁止左转、禁止右转标志一起使
用。在有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处,单行道标志一般可以设置在信号灯
附近。在T形交叉口处,单行路标志一般平行设置在单行路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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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一般公指路标志和其它标志
指路标志的版面信息主要由公路编号(名称)、目的地名称、地
理方位和距离等四大信息组成。路线编号(名称)信息具有导向意义,
应优先选用并与控制性地点(即基准地区)配合使用。在1999的国
标的使用过程中,公众对于指路标志提出的意见较多,主要是因为指
路标志不能成功的指引公路使用者顺利到达目的地。通过分析,我们
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指路标志的信息选取不够科学、信息
发布不够合理,没有形成有效的指引系统。因此,在2009国标的修
订过程中,着重对指路标志的信息选取与发布方法进行规定,补充了
指路标志的设置目的,指路标志信息分级和选取原则,信息选取方法,
明确了指路标志中箭头的含义和设置位置,明确了指路标志中距离的
表示方法。
(1)明确了指路标志的设置目的
指路标志的服务对象定位为对路线不熟悉的驾驶者,即既不是熟
悉路线的当地驾驶员也不是对路线一无所知者。
(2)指路标志信息分级和选取原则
指路标志信息依据重要程度、道路等级、服务功能等因素分为三
级:
一级信息:指高速公路、国道、城市快速道路,直辖市、省会、
自治区首府等控制性城市,及其它本区域内相对重要的信息;
二级信息:指省道、城市主干道路,县及县级市,及其它本区域
内相对较重要的信息;
三级信息:指县道、乡道、城市次干道路、支路,乡、镇、村,
及其他本区域内的一般信息。
指路标志信息选取应遵循以下原则:
本文发布于:2022-07-18 02:34:4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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