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及问题
作者:陈鑫哲
来源:《科学与财富》2018年第36期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互联网商
业形式不断浮现,成为现代商业中的重要一部分。在商业中合同必不可少,电子商务的崛起极
大的推动了电子合同的产生与发展。目前,电子合同已成为一种法律认可的合同形式,根据我
国《合同法》的规定,电子合同与传统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电子合同毕竟与传统书
面合同有其形式上的不同,再加上电子合同是一个较为新兴的事物,人们对电子合同的接受程
度还有待提高,因此,针对电子合同的订立、施行与效力认定进行深入探讨,对电子合同的发
展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就电子合同的产生发展、法律效力、认定问题做出讨论。
关键词:电子合同;法律效力;合同;证据;电子公证人
引言:
随着现代商业的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进步,电子商务正逐渐成为现代商业的一项重要形
式,其发展速度令人侧目。相应的,电子商务中电子合同的签订数量也在不断增大,电子合同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逐渐成为一种人们了解并接受的合同形式。我国在《合同法》中也规定了
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但在电子合同签订、施行、效力认定中尚存一些问
题。对此,国家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文件,以规范电子合同从签订到效力认定的全过程流程,以
保障电子合同的合法性,从而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一、电子合同的概念与其法律效力概述
电子合同(Electroniccontract),又称电子商务合同,根据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电子商务示范法》、世界其他各国和地区的有关电子商务合同的有效法律条文以及结合我国
《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电子合同可定义为:电子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达成设立、变
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通过互联网,以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Data
Interchange,EDI)、(E-mail)、网页信息交换等手段来传递交易当事人的意思表
示而订立的民事合同[1]。由此可见电子合同尽管在形式上、签订方式上、效力认定上都与传
统书面合同有所不同,但本质上依然是“商务合同”。
根据签订电子商务的当事人的身份的不同,可以将电子合同分为三类,分别是:企业之间
的电子商务合同(B2B:BusinesstoBusiness)企业与消费者个体签订的电子商务合同
(B2C:BusinesstoCustomer)、企业和个人与政府签订的电子商务合同(B2G:Businessto
Government)[2]。
本文发布于:2022-07-17 08:50:4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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