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全国律协-北大法宝‘助力成长’计划”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02-25 12:41:22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16日发
(作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全国律协-北大法宝

‘助力成长’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公布日期】2008.04.02

•【文号】律发通[2008]11号

•【施行日期】2008.04.02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全国律协-北大法宝‘助力成

长’计划”的通知

(律发通[2008]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

自2007年3月1日起,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

员”)实习管理工作已经全面开展,目前这一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为了提高实习人

员的法律检索能力,经与北大法律信息网协商,决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在全国

范围内开展以“携手、勤奋、进步”为主题的“全国律协-北大法宝‘助力成长’

计划”,为持有《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实习人员免费发放北大法律信息网

法条联想型数据库-《北大法宝》会员账号,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可以通过获赠的

账号免费使用不超过500篇的文件全文。请各协会讲本计划的相关内容及操作流程

及时告知本地区实习人员,以方便实习人员获得《北大法宝》会员账号,结合培训

教材的学习,最大程度的提升法律检索能力。

附件1:《全国律协-北大法宝“助力成长”计划》

附件2:《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基本信息表》

附件3:《法条联想型数据库--《北大法宝》简介》

附件4:《北大法宝》会员帐号使用指南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二00八年四月二日

附件1:

全国律协-北大法宝“助力成长”计划

一、项目背景

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综合职业能力,包括法律知识能力、

职业思维能力和驾驭法律信息资源的能力。驾驭法律信息资源的能力即指法律信息

获取和检索能力。实习是每一名律师成长的第一步,是律师职业生涯开始的关键时

期,如何快速地适应律师工作、完成从实习人员向执业律师的转变,如何成为高素

质的律师人才、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

提高自身的法律信息获取和检索能力。“全国律协-北大法宝‘助力成长’计

划”,旨在为实习人员提供实际使用法律信息数据库的机会,使其在接受培训同时

增强实践操作的感性认识。

二、“助力成长”计划的具体内容

持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统一印制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且发证日期

为2007年度或2008年度的实习人员,均可参加本计划。

符合条件的实习人员有资格免费获赠一个北大法律信息网的法条联想型数据库

-《北大法宝》会员账号,账号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全文浏览篇数最多为500篇。

三、实习人员获得《北大法宝》会员账号操作流程

方式一:实习人员登录北大法律信息网“全国律协-北大法宝‘助力成长’计

划”系统,填写《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基本信息表》,并上传《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

习证》(带有发证机关和实习人员头像的那一页)扫描图片或相机拍摄的照片。

所有申请在与实习律师备案核实后,会员账号将通过或短信的形式发

送给实习人员本人。

方式二:实习人员可把填写好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基本信息表》(见本通知

附件2)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带有发证机关和实习人员头像的那一

页)的复印件传真到************或邮寄到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52号北大太平洋

科技发展中心14层(100080)。并请务必注明:“全国律协-北大法宝‘助力成

长’计划”收。

所有申请在与实习律师备案核实后,会员账号将通过或短信的形式发

送给实习人员本人。

方式三:实习人员可直接到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52号北大太平洋科技发展中

心14层(100080)北大法宝“助力成长”组,填写《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基本信息

表》(附件2),申请实习账号。

所有申请在与实习律师备案核实后,会员账号将通过或短信的形式发

送给实习人员本人。

四、联络咨询

“全国律协-北大法宝‘助力成长’计划”由全国律协培训部负责指导,北大

法律信息网负责执行具体工作。在这一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汇总上报至全国

律协培训部。

北大法信息网“全国律协-北大法宝‘助力成长’计划”:

网址:http:///zlcz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52号北大太平洋科技发展中心14层

邮编:100080

电话:************转125

传真:************

:************************

请传真至“全国律协-北大法宝‘助力成长’计划”收

附件2:

申请律师执业人基本信息表

注:请准确完整填写以下信息

姓名○先生○女士

实习律师事务所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手机

邮编

事务所网址(没有可

不填)

复印处:(仅复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带有发证机关和实习人员头像

的那一页即可。)

附件3:

法条联想型数据库--《北大法宝》简介

北大法律信息网的法条联想型数据库--《北大法宝》突破了传统法规数据库仅

用各种检索方式查到法条为最终结果的局限,在全面、丰富、及时地收录各类法律

信息和实现各种便利检索方式的同时,进行了大规模的知识整理加工,形成“法条

联想”功能,在检索到所需法条之后,还能够参考相关法规、司法解释和案例,并

且包括论及该条的学术文章。这些联想到的相关资料能够极大地提高理解运用法律

的准确性、灵活性及全面性,为提高法律文书的知识含量和法律服务的专业水平提

供了强大的工具。长期使用《北大法宝》能够为知识更新和业务水平的提高起到很

好的潜移默化的促进作用,不仅能够满足全面的法律信息查询需求,而且给法律职

业者提供了一个终身学习和应用法规信息与法学知识的平台。

2003年12月,经过长期筛选试用和仔细论证,审判委员会决定

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始配备以《北大法宝》为基础的《中国审判法律应用支持系

统》,充分肯定了该系统对于提高广大法官在审判工作中的业务水平和法律应用水

平的独特作用。目前已在北京、上海、天津、广东、广西、福建、山东、贵州等全

国多个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安装使用,许多法院更换了原

有的法律数据库。该系统在全国法院推广后,在审判工作中使用效果和反馈良好,

得到广大法官的高度评价。2004年10月,北大法宝--《中国审判法律应用支持系

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从全国选送的八千多个电子出版物中评获第三

届国家电子出版物奖,为国家电子出版物最高奖,也是唯一获奖的法律电子出版

物。

目前,全国各地律师协会已经、正在建立自己的律师协会网站为律师提供快捷

的信息化服务,但由于条件所限,网站中提供的可供律师查询的专业化法律信息规

模较小。针对提高各地律师协会网站作用和律师工作的实际需要,北大法律信息网

推出了“《北大法宝》全国律师推广政策”,即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

下设的较大市律师协会的网站链接使用北大法律信息网的法条联想型数据库--《北

大法宝》,专门为律师从事法律应用工作提供全方位支持。《北大法宝》可以节省

律师大量的翻书查阅资料、研究、分析和制作法律文书的时间,能够极大地提高工

作效率,同时对于改进法律文书质量、提高律师整体的素质以及实现与法院审判工

作的信息资源对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目前,北大法律信息网已与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10个地方律师协会合

作,这10个地方的执业律师都已经用上北大法律信息网的法条联想型数据库--

《北大法宝》。

附件4:

“北大法宝”会员账号使用指南

1.登录网址:http:///

2.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在“会员登录”处填写“用户名”和“密码”,可以

使用“记住用户名”和“记住密码”或“本机自动登录”功能,“请选择登录产

品”处,请选择“中文法规”(“助力成长”计划所发账号不能查询“英文法规”

和“法学期刊”),点击“登录”即可开始查询“中文法规”内容。

3.可查内容:“中文法规”内容包括以下17个库:中央法规司法解释、高法

公报案例、条文释义、合同范本、地方法规规章、裁判文书精选、实务指南、法律

文书样式、中外条约、经典案例评析、法学教程、立法背景资料、外国与国际法

律、仲裁裁决与案例、法学文献、香港法律法规库、台湾法律法规库。

4.功能介绍:支持跨库检索、单库高级检索、逻辑运算符检索;同时可以使

用“收藏夹”、“下载”、“打印”、“转发”、“调整文字大小”、“页内查

”等功能。

5.特殊功能:“法条联想”在检索到所需法条之后,还能够参考相关法规、

司法解释和案例,并且包括论及该条的学术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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