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常见法律问题解答

更新时间:2024-12-14 13:02:49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9日发
(作者:个人信息联网)

高校毕业生就业常见法律问题解答

1、国家现行的哪些法律法规涉及调整劳动保证关系?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涉及对劳动保证关系调整的较多,除全国普遍

适用的外,还有各省、市制订的地点性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现就部分

重要法律法规列举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就业服务与就业治理规

定》、《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

《浙江省职工差不多养老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差不

多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浙江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方法》、《浙

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方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

年休假实施方法》、《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等。

2、遇到有关劳动保证的问题,能够从哪些途径来了解?

能够上网查询,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证网(://

)或其他相关网站;能够拨打劳动保证投诉举报咨询

12333;能够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证部门咨询等。

3、初次就业,要注意什么?

要通过正规途径工作,不要受骗上当;要了解用人单位的差不

多情形,包括有无工商登记注册、是否合法经营单位、单位地址、法

定代表人或要紧负责人姓名、主营业务等;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

同,就双方的权益义务达成约定;签订劳动合同后,自已要持有一份。

4、假如遭遇劳动纠纷,如何寻求解决?

第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也能够通过工会或劳动争议调解

委员会调解,假如协商不成,也不能达成调解,则能够向当地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能够向人民法院

起诉;假如认为自己合法权益遭受侵犯的,也能够向当地劳动保证监

察机构投诉要求维权,对劳动保证监察机构处理不服的,能够依《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5、劳动者应享有哪些差不多权益?

劳动者除应享有《宪法》和《劳动法》所规定的差不多权益外,

还享有:⑴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益;⑵取得劳动酬劳的权益;⑶

休息休假的权益;⑷劳动安全卫生爱护的权益;⑸同意职业技能培训

的权益;⑹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益;⑺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益;

⑻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益;⑼参加职工民主治理的权益;⑽依法解除

劳动合同的权益;⑾对用人单位治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

拒绝执行的权益;⑿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益。

在就业权益方面,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鄙

视。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益。用人单位在录用劳动者时,除国家

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和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

者提高录用标准。

6、劳动者应履行哪些差不多义务?

劳动者除应履行《宪法》和《劳动法》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外,还

应履行以下义务:敬业爱岗,按时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

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自觉服从用人单位

依法制订的有效治理规章制度。

7、劳动合同履行期间能够“跳槽”吗?

“跳槽”是指在合同未履行完毕前自己另工作单位。能否“跳

槽”要看具体情形、自身条件、企业进展等多方因素,综合考虑,认

真对待。一样而言,用人单位假如能履行劳动合同,执行国家有关劳

动法规,劳动者就应诚信履行合同,不能随便“跳槽”。假如遇到了

更适合自己进展的工作单位,确实需要“跳槽”的,那么,劳动者也

要与用人单位充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尽量减少因“跳槽”而可能给

用人单位造成的缺失,按用人单位的要求办理好工作移交手续。假如

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或有明显违抗国家有关劳动法规的情形,

通过交涉无效,劳动者能够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另工作。要注意,

不辞而别,擅自离职是不可取的行为。

8、我国的社会保险包括哪些?

我国的现行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

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使劳动者在遇到年老、患病、

工伤、失业、生育等劳动风险时,能够获得一定的物质关心和补偿,

从而保证其差不多生活的一种法律制度,具有强制性和互济性。用人

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不是依用

人单位或劳动者自愿选择决定是否参保。

9、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通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同意,符合平

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一样来说,用人单位会提供格式合同样本

给劳动者,劳动者在签订时,应注意:

⑴要看清合同条款,注意内容是否公平合法;⑵双方的权益义务

是否明确,文字表达是否含混不清或有歧义;⑶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

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宅和法定代表人或要紧负责人,劳动合同期

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刻和休息休假,劳动酬劳,社会保

险,劳动爱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⑷双方能够约定试用

期、培训、保守隐秘、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条款;⑸双方能够

依照具体情形作专门约定。

――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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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就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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