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印章对公司有多重要
问:法人企业的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人力资源部章的
法律效力如何?
答: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用途不一样,公章的用途最多但不
能用于银行等与钱的业务,法人章与财务专用章统称为印鉴章,法
人章俗称私章,合同章用于签订商业合同,其它合同用公章,公章
也可以签商业合同,人力资源章属于内部章,一般情况下不对外使
用,用于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内部人事事务,但签订劳动/劳务合同时
常规生效的是企业公章,当然如果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存在的,部门章依然受法律约束。
相反,在仅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没有公司公章的情况下,文
件的效力就要受到质疑,目前没有任何法律规范从正面肯定法定代
表人签字的单独有效性,而在司法实践中,签字的效力往往需要其
他证据的佐证。
总之,公章可使文件当然生效,而法定代表人签字则不行,所以,
公章的效力优于法定代表人签字。而其他公司高管的签字,更与公
章的效力不具可比性。
发票专用章,单位用于开具发票时使用。
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
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
使用。
而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
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
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
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
出明确的限定。但这不说明使用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生效,公章签合
同不生效。实际上,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
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关于在审理经济
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1998年4月9日最
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4次会议通过法释〔1998〕7号)第四条
规定可以印证这一点。“个人借用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
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出借单位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
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给对方造成
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责任外,出借业务
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单位,依法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明知签订合同对方当事人
是借用行为,仍与之签订合同的除外。”因此,法人合同专用章和
公章在签合同时都是有效的,盖公章不影响合同效力。
同时如果能够提供旁证证明签约时单位出于自愿,即使使用了不
合格的章如财务专用章也可以认定合同等法律行为成立。此外,个
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代表单位的意志。
企业自行刻制的其它业务章,如物资进出库专用章等,还有企业
隶属各级职能部门、基层单位的公章等等,这主要是在企业内部使
用,一般来说,不能在企业的外部使用。这些内部章的加盖仅是该
事实的确认。如果档案专用章盖在合同上,就不产生签订合同的法
律效力。
电子签名章:随着社会的进步,网络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子签名法》也随即出台,其中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
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
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
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这部法律宣告了电子签名的在市场经济往来活动中的法律效力,标
志着能够表明企业法人法定身份和资格条件的方式有了一个新的突
破。这必将为今后的电子招投标活动即网上招投标活动,开拓了一
个新的、广泛应用的模式。
本文发布于:2022-08-29 17:12:4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2/9182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