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StatutoryInterpretationandLegalPracticeof"
EcologicalRed-line"
作者:陈海嵩
作者机构:中南大学法学院,长沙410083
出版物刊名: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页码:29-35页
年卷期:2017年第4期
主题词:生态保护红线;《环境保护法》;生态安全;地方立法
摘要: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29条将“生态保护红线”从原先的政策范畴提升至法律范畴,体
现了国家强化生态保护、保障生态安全的坚定决心。在法律解释层面,为避免概念的重复和混乱,“生态
保护红线”仅包括生态空间保护领域,不涉及环境质量与资源利用领域。在法律实现层面,目前国家层面
的相关立法和一系列政策文件已经就生态保护红线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与技术指引,各地也通过制
定地方立法、规范性文件、发布相关法律文件等方式积极推进并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落地”,取得了良
好成效。下一阶段需要提高相关地方性规则的法律效力与法律位阶,实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与管理工作的
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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