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四金立法法押题背诵
立法体制
类别主体调整对象
基本的、全局性的社会关系
在立法体系中的地位
居于基础和主导地位的
最高立法权
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有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
会;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会
地方立法权地方性的社会关系
包括中央行政立法权和地方行政
立法权
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调整特定的
社会关系
源于宪法,低于国家立法
权,具有独立地位
属于自治权范畴
附属立法权
行政立法权
民族立法权
授权立法权
(委任立法权)
立法权限范围
国家行政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
立法机关授权的特定国家机
关
最根本、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最高法,授权法和母法
宪法
:全国人大。解释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保障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
1.法律绝对保留事项: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
【禁止授权给国务院,只能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来】
2.全国人大有权制定和修改基本法
3.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非基本法;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对基本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法律
但是不得与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常委会无权修改特区基本法和宪法,其他常委会都可以修改】
4.人大不解释、不备案
1、自己权力
2、执行法律规定
3、授权立法(相对保留可以授权国务院)
行政法规【注意】授权立法不属于行政法规,其效力比行政法规高,与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相同
授权立法的要求:1.明确性;2.期限:不超过五年;3.严格按照授权范围;4.禁止转授权
5.6个月报告(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前,向授权机关报告实施的情况);6.可以继续授权(延长期限,但
要由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地方性法
规
民族自治
法规
1.省级人大、常委会
2.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针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需
要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经批准】
1.制定主体: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自治机关包括:人大和政府,但立法的只有人大,没有常委会】
2.内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不行使自治权,制定普通的法规,就不需要经批准】
3.自治区: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经批准】
4.自治州和自治县: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经批准】
【注意】立法是对社会资源、社会利益进行第一次分配的活动。立法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最重要、核心的
权力。
1
立法程序
1.全国人大主席团相同的:
1.两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
2.两高(+最高人民检察
向全国人大
提案
征求意见
2.全国人大常委会
3.全国人大一个代表团
4.30名以上代表
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10人以上常委
可行性评估和征求
意见
1.专业问题(可行性评估):论证会
2.重大分歧、利益:听证会
院)
3.专门委员会
原则:应当公布、征求意见,例外:不公布
原则:“三读”(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例外:1.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两读”;2.调整事项比较单一或者部分修改
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一读”
1
审议
常委会审议
两个应当邀请:
1.常委会应当邀请有关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2.法律委员会应当邀请有其他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其他都是:可以邀请(例如:可以邀请专家)
通过
公布
一般:过半数通过
宪法的修改:2/3以上的多数通过
宪法修正案(全国人大主席团);法律(主席);法律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行政法规(总理)
公布的地方:
1.公布规律:都要在3个地方:本部门公报(标准文本)+网站+报纸
2.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网站需要增加中国人大网,故有2个网站【本级人大网站+中国人大网站】
3.政府的统一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不需要在本级政府网站】
以上地方公布的前缀都是跟:应当。
其他地方公布前缀都是:可以(可以在图书馆、、本级政府网站等地方公布)
【见下表,下表不用背,记住上面规律】
名称
法律
行政法规
1.本级人大常委会公报(标准文本)
2.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2个】
3.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公布
1.《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标准文本)
2.中国人大网
3.全国范围发行的报纸
1.《国务院公报》(标准文本)
2.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3.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
省级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自治州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部门规章
1
1.《国务院公报》(标准文本)或者《部门公报》(标准文本)
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不是听证会】
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
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2
2.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1个】
3.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
地方政府规章
1.本级《人民政府公报》(标准文本)
2.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1个】
3.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
正式立法的监督(批准、备案)详表
名称批准备案(按照口诀)审查上级审查手段
法律
全国人大改变、撤销
(全大/全常)
行政法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
(国务院)
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
全国人大常委会
省法规
省人大改变、撤销
(省人大/省常)国务院
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
市法规省、自治区的全国人大常委会
省人大改变、撤销
(市人大/市常)
常委会国务院
自治区自治和单行条例全国人大常委
全国人大撤销
(民族自治区人大)会
自治州、自治县自治条例
省、自治区的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
和单行条例
常委会国务院
(民族自治州/县人大)
部门规章
国务院国务院改变、撤销
(国务院组成部门)
国务院改变、撤销
省级政府规章国务院
省级人大常委会撤销
(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国务院改变、撤销
市规章省人大常委会省级政府改变、撤销
(市政府)省政府
市级人大常委会撤销
市人大常委会
【上表要求能默写!参照下面的技巧】
内容
不适当
不合法
不合法
不适当
不合法
不适当
不合法
不合法
不适当
不适当
不适当
1.记住三个批准的情况
地级市的地方性法规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州/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批准机关
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
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
批准时审查的内容
合法性审查(是否同上位法矛盾)
合法性审查(是否同上位法矛盾)
合法性审查(是否在变通事项之内)
2.备案按照口诀:备案上级、人大不备案、批准当自己、规章只到国务院(规章不全国人大常委)
3.审查的上级
领导关系
监督关系
人大——常委会
上级政府——下级政府
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人大常委会——政府
上级人大常委会——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授权机关——被授权机关
上级审查下级的适当性(合法性+合理性),
既可以改变,又可以撤销
上级审查下级的合法性,
只能撤销
(1)事前经过批准的立法,当做批准机关自己的立法来处理。
(2)人大除审查与本级人大常委会有关的规范性法文件之外,不直接审查政府和下级人大的规范性文件。
需要审查时,由其常委会出马。
3
九宫格记忆法【跟课程掌握原理】
人大
国
全国人大
(法律)
省
省人大
(省法规)
市
市人大
(市法规)
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
(法律)
省人大常委会
(省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
(市法规)
政府
国务院
(行政法规)
省政府
(省规章)
市政府
(市规章)
4.改变、撤销的原则:
常委会后都是:撤销。因为常委会只能监督其他机构,不能领导其他机构
人大后面都是:改变、撤销。因为人大只能领导本级常委会。
国务院后面都是:改变、撤销。因为国务院只能管自己的下级政府和部门(领导关系)
省政府后面也是:改变、撤销。省政府只能管市政府(领导关系)
例外:
民族都是撤销【没有改变】,并且都是不合法
5.不合法和不适当(合法性/合理性)的原则:
改变、撤销后面:不适当
撤销后面:不合法
例外:
规章后面都是不适当【不管前面是改变撤销,还是撤销】民
族都是不合法
立法效力
上位法高于下
位法
1.位阶主要是看背后的制定主体,是否有上下级领导/监督关系
2.授权立法的位阶属于法律,比行政法规位阶高,授权立法有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处理
3.民族、经济特区变通性规定优先于上位法
同一位阶
同一机关
1.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2.新的一般法和旧的特别法冲突:由制定机关裁决
原则:共同上级(包括领导关系、也包括监督关系的共同上级)
例外: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冲突:国务院适用外人(地方性法规),国务院说
了算;国务院适用自己人(部门规章),国务院说了不算,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不能判断位阶
不同机关
正式立法的审查
建议审查
任何人都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
(不能建议下级审查上级立法)
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省级人大常委会【背】
可以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常委会必须审查
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可以对备案的法律法规进行主动审查
要求审查
主动审查
4
本文发布于:2022-08-29 14:11: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2/9148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