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作证罪的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妨害作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和公民依
法作证的权利。采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妨害证人作证的,还侵害了
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复杂客体。
证人证言是最普遍使用的证据,对司法机关及时查明案件事实,
正确适用法律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和作用。
妨害作证罪依法作证是证人的一项法定义务。既然法律规定证人
有作证的义务,那么就应该依法规定证人相应的权利,其中之一
便是证人应该享有能够顺利及时依法作证的环境和条件,也即证
人作证享有不受外界非法干扰的权利,享受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
和依法自由作证的权利。对此,我国有关法律也作了规定,例如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
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我
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当支持证
人作证为了维沪法律的尊严,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障司
法机关工常的诉讼活动和秩序,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在本
法中增设妨害作证罪已实属必要。
关于妨害作证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我国立法机关也有所认识,也
认为对于妨害作证行为,构成犯罪的,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例如,我同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
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
条第(二)项所列的行为之一便是“以暴力、戚胁、贿买方法阻
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我国行
政诉讼法第49条也作了相同的规定。可见,根据目前我国法律
的规定,妨害证人作证的行为,只要达到相当的社会危害性,
就构成犯罪,就应该追究刑事责任,为了便于司法实践准确适
用刑事法律,及时有效地打击犯罪行为,本法增设妨害作证
罪。
客观要件
妨害作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采用暴力、威胁、贿
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依法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妨害作证行
为,
(1)行为人非法劝止、阻止证人依法作证,具体可采用暴力方式
如等方法使证人人身自由受到严重限制甚至丧失自由而无
法作证;或者以暴力作后盾对证人进行威胁使证人不敢作证;或
者采用
金钱、财物或其他利益,或许诺钱财或其他利益使证人不愿作证
或者采用引诱、唆使、劝说来说服证人不要作证:还有利用职务
等身份迫使从属部下不要作证等等。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只要主
观上具有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妨害证人依法作证的行为,妨害了
司法机关的正常的诉讼活动,就构成妨害作证罪。证人是否被劝
止或被阻止而没有作证,或者证人是否接受贿买的金钱、财物,
对行为人构成犯罪没有影响。
(2)行为人实施希望他人(不一定是证人)作伪证的行为。行为
人具体可用胁迫的手段来实施,可以采用贿买的办法,也可以
采用唆使、引诱的方法,还可以采用具他手段如利用职务迫使
下属作伪证等。不管采用何种打法、手段,其实质都是一样
的,即都是行为人希望他人作伪证,在客观上侵害了司法机关
的诉讼活动,因此都是妨害作证的行为,行为人依法构成犯
罪。在刑事案件侦查或审判过程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以各
种手段致使证人作伪证这种方式来妨害作证,如果构成犯罪
的,应以妨害刑事证据罪论处。
妨害作证罪是举动犯,只要实施了妨害作证的行为,均构成犯
罪,情节严重是妨害作证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
指行为人实施的妨害作证行为严重,侵害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
动,甚至使之无法进行;或者采取的手段极其恶劣:或者产生严
重的后果,如造成冤、假、错案:或者行为人经批评教育后,
仍继续实施妨害作证行为,等等。对于那些妨害作证行为情节
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能认定构成妨害作证罪。例如证人的
亲朋好友怕证人作证后遭报复叫证人不要作证,这种作法虽然
是错误的,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妨害作证罪。
对于妨害作证罪来说,还有几点必须指出:其一,行为人只要实
施了符合上述构成要件,妨害作证的行为,就构成妨害作证罪且
为既遂。至于证人是否被劝止、阻止没有作证,或者是否接受贿
买或者接受贿买后是否作证,对成立妨害作证罪无实际意义,同
样他人是否因行为人的指使作伪证,或者是否接受贿买或接受贿
买后是否作伪证对成立妨害作证罪也无实际影响。以上这些情节
只是量刑时考虑的因素。其二,妨害作证罪发生的时间、空间较
广,既可以发生在诉讼提起以后的诉讼活动中,也可以发生在诉
讼提起之前,因为在这一阶段,行为人实施有妨害作证的行为,
同样会影响以后即将发生的诉讼活动,也即实质上仍会侵害国家
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同样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在性质
上与在诉讼提起后实施的妨害作证的行为和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
没有两样。其二,妨害作证罪可以发生在刑事案件、民事案件
中,也可以发生在经济案件、行政案件中,这里所说的案件皆是
指法律诉讼上的案件,不包括没有进入诉讼的违纪案件、行政案
件等。
主体要件
妨害作证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
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妨害作证罪的主体。司法工作人员
犯妨害作证罪的,从重处罚。
主观要件妨害作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
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妨害证人作证的行为会妨害国家司法机关正
常的诉讼活动和他人的作证权利或人身权利,仍决意实施妨害
作证行为,希望这种社会危害性的发生,行为人往往出于个人
利益或他人利益之动机
动机可以多样,但不影响妨害作证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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