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国建
出版物刊名:现代法学
页码:36-38页
主题词:内地与香港;区际法律冲突;香港立法;法律制度;现行法律;基本法;恢复行使主权;中国
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摘要:<正>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中国政府将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作为中国的一个
特别行政区,拥有一套与内地不同的法律制度,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域,因而,内地与香港自然人、法
人间的民、商事交往中,便会产生选择哪一方的法律来调整的法律冲突——区际法律冲突。一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英联合声明》的有关规定,中国政府恢复行使主权后,香港将
直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管辖;它享有高度的自治权,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享有
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现行法律除与《基本法》相抵触,或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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