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证据要求
继承纠纷案件诉讼指引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
1、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户口簿、身份
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
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三、证明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证明法定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证明是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应提交收养关系证明书;
〔3〕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
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或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的,应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被继承人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
2、遗嘱继承的,除应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外,应提出如下
证据:
〔1〕公证遗嘱的,应提交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2〕代书遗嘱的,应提交代书遗嘱书并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
系的在场见证人;
〔3〕自书遗嘱的,应提交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
日的自书遗书;
〔4〕以录音形式成立遗嘱的,除提交有关录音带外,应提供两
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5〕口头遗嘱的,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在场见证人。
四、证明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
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
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
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被继承人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
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被继承人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
的证据佐证。
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指引
一、诉状书写要求:
诉状应用钢笔、签字笔、毛笔书写或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
笔书写,不能用复写纸,签名要用钢笔、签字笔、毛笔。
所有起诉状均提交原件,原告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
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不能提交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名〕,
起诉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业主作为原告,同时标明
自己的身份。身份证一份。证据份数与起诉状同等。起诉状、身份证明、
证据均用A4纸。诉状上必须写明当事人身份证号码。
二、证明当事人〔原、被告〕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和户
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社团法人登
记证、质检部门编制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当事人名称在讼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
更登记资料。
三、提交的证据:
〔1〕必须提交的证据
书面借据。如果不能提供书面证据的,必须提供必要的能够证
明存在借款关系的事实根据。
〔2〕可以提交的证据
其他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指引
一、诉状书写要求:
诉状应用钢笔、签字笔、毛笔书写或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
笔书写,不能用复写纸,签名要用钢笔、签字笔、毛笔。
所有起诉状均提交原件,原告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
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不能提交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名〕,
起诉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业主作为原告,同时标明
自己的身份。身份证一份。证据份数与起诉状同等。起诉状、身份证明、
证据均用A4纸。
二、管辖确定:
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证明当事人〔原、被告〕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
口簿、暂住证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和质检部门编
制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关系发生后有变更或
分立、合并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四、提交的证据:
〔1〕必须提交的证据
证明双方有建设工程合同关系的证据,如施工合同等。
〔2〕可以提交的证据
a.合同违约的证据;
b.受损失的证据;
c.其他证据。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商业秘密案件诉讼须知
一、商业秘密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应当在证据交换前书面提
出。
二、权利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明确其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及秘密点。
三、对可能涉及商业秘密的证据材料,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保密范
围和保密程度。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本院确定。
四、当事人在提交证据时,对要求保密的证据材料应另行提交并明确保
密的具体范围、阶段和方式。
五、诉讼中,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及可能
接触到涉案商业秘密的其他人,应向本院作出书面的保密承诺。
六、证据交换时,当事人对涉及商业秘密的证据材料,可向本院申请不
交付给对方,由本院主持下对该局部证据材料进行核对和质证。
七、商业秘密涉及专业技术问题的,当事人可以申请相关技术人员或有
相当专业知识的人员作为证人出庭核对和陈述有关技术问题。
八、当事人申请本院调查、收集或保全另一方当事人的证据材料,被申
请人认为其中可能涉及本方商业秘密的,应明确该证据材料的涉密内容
及保密措施。被申请人要求该涉密证据材料不交给申请人的,可在本院
主持下进行核对和质证。
九、如需申请技术鉴定,申请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明确鉴定目的、对
象、保密范围等,在本院指定期限提交有关材料,由本院召集双方当事
人确定送检内容后交鉴定部门鉴定,申请人未在指定期限内提交有关材
料,按其撤回申请处理。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家事纠纷案件诉讼指引
1、经济困难并符合?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中山市法
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2、经济困难并符合司法救助规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
免诉讼费用,并应在起诉时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确有经济困难的证
明材料。
3、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
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4、原告可以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成认或反驳诉讼请求,有
权提起反诉。
5、遭受家庭暴力的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平安保护。假设当
事人人身自由受限制,可由成年家属〔亲属〕或基层组织代为向人民法
院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6、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证据的当事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但
应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7、当事人不得伪造、隐匿、消灭案件证据,或指使、贿买他人作伪证。
8、除客观原因不能到庭外,当事人应亲自到庭参加诉讼。
9、必须遵守法庭规那么和法庭纪律,不得干扰办案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10、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
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11、当事人不得向办案人员和法院其他干警送礼、请吃或以其他方式行
贿、说情。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举证指引
鉴于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性、技术性强,诉讼难度大,本院特
对局部知识产权案件进行举证指引,以利于当事人诉讼。
一、权利凭证证据
〔一〕著作权及邻接权纠纷
1、作品〔包括未发表的〕底稿、原件、原著、创作素材、史料;
图书出版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等提供的合法出版物;
2、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件,提交软件源程序、目标程序及文档;
3、著作权证明文件〔包括计算机软件登记证明文件及作品发表
的报刊、杂志、图书、网页、数字化制品、版权证机构的认证书及其他
合法载体〕;
4、合作作品创作过程和完成创作时间的证据;
5、著作权转让、许可合同;
6、其他证据。
〔二〕商标权纠纷
1、商标注册证书、商标公告、续展注册证书、商标权人变更名
称文件以及其他证明商标权属的证据;
2、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商标行政部门登记公告文件;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的类型〔独占、排他、普通〕、商
标行政部门的登记备案文件;
4、支付转让、使用费的支付凭证;
5、撤销注册商标决定的文件;
6、其他证据。
〔三〕不正当竞争纠纷
1、商业秘密纠纷
〔1〕商业秘密的载体;
〔2〕说明商业秘密的内容或者秘密点的证据;
〔3〕说明商业秘密开发形成过程的证据;
〔4〕商业秘密转让、许可使用合同;
〔5〕保密措施的证据〔如保密合同、保密承诺书、保密规章制
度等〕;
〔6〕其他证据。
2、假冒、伪造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
〔1〕提交该商品在一定市场上为公众所知悉的证据;
〔2〕与已有名称、包装、装潢有明显区别的说明;
〔3〕使用在先的证据;
〔4〕其他证据。
二、侵权证据
1、被控侵权人侵权的时间、地点的证据;
2、侵权实物;
3、鉴定结论、行政处分决定书、公证书;
4、被控侵权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或非法披露、使用、传播涉
案商业秘密的证据;
5、其他证据。
三、损害赔偿证据
1、权利人因侵权受到损失的证据;
2、被控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利的证据;
3、定额赔偿的依据〔如知识产权的类型及影响力、评估价值、
侵权持续的时间、许可使用费等〕;
4、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如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
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及律师费等〕;
5、其他证据。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指引
一、诉状书写要求:
诉状应用钢笔、签字笔、毛笔书写或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
笔书写,不能用复写纸,签名要用钢笔、签字笔、毛笔。
所有起诉状均提交原件,原告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
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不能提交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名〕,
起诉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业主作为原告,同时标明
自己的身份。身份证一份。证据份数与起诉状同等。起诉状、身份证明、
证据均用A4纸。诉状上必须写明当事人身份证号码。
二、证明当事人〔原、被告〕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和户
口簿、暂住证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质检部门编
制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关系发生后有变更或
分立、合并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三、证明买卖合同关系及附属的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买卖合同;
2、订〔定〕货单;
3、证明邀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
、电子数据交换、等〕;
4、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
证等。
四、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发票等。
2、货款收支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
3、证明拖欠货款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方案、还款承
诺书、其他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案件诉讼指引
一、诉状书写要求:
诉状应用钢笔、签字笔、毛笔书写或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
笔书写,不能用复写纸,签名要用钢笔、签字笔、毛笔。
起诉状提交二份,均为正本,身份证、证据份数与起诉状同等。
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据均用A4纸。诉状上须写明当事人身份证号码。
二、证明当事人〔原、被告〕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和户口本等。
2、应提交被告方居住地或暂住地公安机关或流动人口管理办公
室出具的在辖区内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
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三、提交的证据:
〔1〕必须提交的立案证据
a.提供居委会或相关部门证明双方同居的事实的证明;
b.子女出生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以及对抚养子女的意见;
c.争议财产清单及争议财产权属证明;
d.有债权债务的,提供债权人姓名、地址、借款用途及处理意
见。
〔2〕可以提交的证据
a.曾经有过纠纷并请求其他组织做了调处的,提交其他组织出
具的证明;
b.其他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诉讼指引
一、诉状书写要求:
诉状应用钢笔、签字笔、毛笔书写或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
笔书写,不能用复写纸,签名要用钢笔、签字笔、毛笔。
起诉状提交二份,均为正本,身份证、证据份数与起诉状同等。
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据均用A4纸。诉状上须写明当事人身份证号码。
二、管辖确定:
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证明当事人〔原、被告〕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和户口本等;
2、应提交被告方居住地或暂住地公安机关或流动人口管理办公
室出具的在辖区内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证明;
3、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4、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
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四、提交的证据:
〔1〕必须提交的立案证据
父母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父母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的协
议书;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提交判决书、调解书;
〔2〕可以提交的证据
户口本复印件;村委会、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出具的被
抚养人和抚养义务人之间的身份关系证明。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诉讼指引
一、诉状书写要求:
诉状应用钢笔、签字笔、毛笔书写或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
笔书写,不能用复写纸,签名要用钢笔、签字笔、毛笔。
所有起诉状均提交原件,原告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
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不能提交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名〕,
起诉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业主作为原告,同时标明
自己的身份。身份证一份。证据份数与起诉状同等。起诉状、身份证明、
证据均用A4纸。诉状上必须写明当事人身份证号码。
二、管辖确定: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
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证明当事人〔原、被告〕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和户
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质检部门编
制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关系发生后有变更
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四、提交的证据:
〔1〕必须提交的立案证据
a.物权证明,如:所有权证明、使用权证明、占有手续、租赁
合同、购物手续、有关证明等证据材料;
b.物权受到损害的证据材料,如图片、证据材料、鉴定结论等;
c.侵权人侵权的证据材料。如照片、有关组织或证人的证明、
认定结论、侵害物的物权证明等证据。
〔2〕可以提交的证据
a.物被损害程度的鉴定、价值评估、照片;
b.物的价值证明;
c.与诉讼请求有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指引
一、诉状书写要求:
诉状应用钢笔、签字笔、毛笔书写或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
笔书写,不能用复写纸,签名要用钢笔、签字笔、毛笔。
所有起诉状均提交原件,原告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
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不能提交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名〕,
起诉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业主作为原告,同时标明
自己的身份。身份证一份。证据份数与起诉状同等。起诉状、身份证明、
证据均用A4纸。诉状上必须写明当事人身份证号码。
二、管辖确定:
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
辖。
三、证明当事人〔原、被告〕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和户
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质检部门编
制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关系发生后有变更
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四、提交的证据:
〔1〕必须提交的证据
证明有承揽合同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书等。
〔2〕可以提交的证据
a.证明违约的证据;
b.受损失的证据;
c.其他证据。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居间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指引
一、诉状书写要求:
诉状应用钢笔、签字笔、毛笔书写或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
笔书写,不能用复写纸,签名要用钢笔、签字笔、毛笔。
所有起诉状均提交原件,原告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
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不能提交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名〕,
起诉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业主作为原告,同时标明
自己的身份。身份证一份。证据份数与起诉状同等。起诉状、身份证明、
证据均用A4纸。诉状上必须写明当事人身份证号码。
二、管辖确定:
居间合同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
辖。
三、证明当事人〔原、被告〕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和户
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质检部门编
制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关系发生后有变更
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四、提交的证据:
〔1〕必须提交的证据
证明居间合同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合同、文件等。
〔2〕可以提交的证据
a.证明违约及损失等事实存在的证据;
b.其他证据。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诉讼指引
一、诉状书写要求:
诉状应用钢笔、签字笔、毛笔书写或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
笔书写,不能用复写纸,签名要用钢笔、签字笔、毛笔。
所有起诉状均提交原件,原告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
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不能提交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名〕,
起诉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业主作为原告,同时标明
自己的身份。身份证一份。证据份数与起诉状同等。起诉状、身份证明、
证据均用A4纸。诉状上必须写明当事人身份证号码。
二、管辖确定:
不当得利纠纷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三、证明当事人〔原、被告〕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和户
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质检部门编
制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关系发生后有变更
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四、提交的证据:
〔1〕必须提交的证据
证明不当得利纠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可以提交的证据
a.证明受损人的损失的证据;
b.其他证据。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起诉指南
【起诉的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
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作为原告;
·有明确的适格被告〔被告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递交的材料】
起诉状正本和副本
正本一份,副本的份数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递交。副本尾部
“起诉人〞签名及盖章不能复印。
起诉所依据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证据材料清单
证据材料清单上注明证据材料名称、份数、是否原件、证明的
对象和内容等。证据材料的份数与起诉书的份数相同。起诉证据材料一
般包括:
·证明被告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
·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原告在行政程序中曾经向被告提
出申请的证据材料。
·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原告因受被诉行政行为侵害而
造成损失事实的证据材料。
·其他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证据材料。
原告诉讼主体资格证明
·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委托
他人递交起诉状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
明材料;如果原告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法定
代理人代为诉讼的,递交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
·原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经工商或职能机关登记的营业
执照或有关登记成立资料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
材料。
涉外、涉港、澳、台诉讼需注意的事项
·原告为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亲自来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应出示
证明其身份的证件〔例如护照,港、澳、台居民通行证等〕,并提供复
印件。原告委托他人递交起诉状的,应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当事人从我国领域外寄交起诉书、授权委托书及证据材料的,或者
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材料是在我国领域外形成的,起诉书、授权委托书及
证据材料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
者履行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从港、澳、台地区寄交起诉书、授权委托书及证据材料的,
或者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材料是在港、澳、台地区形成的,应当办理相关
公证手续。
·起诉书、证据材料及授权委托书等是外文的,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本;
如果需要向外国当事人送达材料的,还应同时提供被送达当事人所在国
的官方文字译本。
本文发布于:2022-08-28 17:55:5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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