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文模拟写作:法与情(附写作指导及范文点评)

更新时间:2024-11-07 15:38:50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8日发
(作者:二手车评估方法)

高考作文模拟写作:法与情

阅读下面的文字,按要求作文。

2016年8月25日,四川绵阳一男子潜入朱女士家中盗窃,没到钱,肚子又饿,就

拿了根香蕉放入包中,因太困在朱女士家中睡着,后被警方当场抓获。经审理,男子虽只

盗窃了一根香蕉,但已构成盗窃罪,被判拘役2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有人觉得,只偷了一根香蕉,判这么重的罪,是不是太过了?但也有人觉得不管偷了

多少,他本身的目的是为了偷钱,只是因为偷钱不成所以偷了香蕉,但他的行为已经触犯

了法律,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对此,你怎么看?

要求:选择一个角度构思作文,立意自定;除诗歌外,文体自选;标题自拟;不要脱

离材料内容及其含意范围作文;不少于800字。

思路引导

材料紧扣热点,贴近生活,能够引发学生的共鸣。题目是典型的驱动型作文题,强调

考生得自己理解、分析和思考材料,具体构思时,要紧扣材料,条分缕析,从多个角度展

开构思:

一是民众亟待加强法制教育。抓住材料的关键信息“但已构成盗窃罪”,是对法律的轻视,

表明其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淡薄。由此横向拓展,对比联想,高校中时不时曝出的残害

同学、毒殺室友和大学生“刀”向父母等恶性事件。

二是法制社会建设是人心所向、社会所需。维护社会秩序,保障财产安全,这须臾离

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法治是人类社会文明的一种标志,是民主的保障,也是社会有序运

行的保障等。

三是法律的罚与情。国家权力的维系,在于法律的执行,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标尺,它

不能被随意歪曲,改变,或是松散的执行,偷一只香蕉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理应受到法律

的惩罚,即使是一根香蕉,也不能因为注重人情而破坏法律的规则。

阅读这则材料会使我们想到并思考下列的问题:生命、人权、生态、法制、社会、文

明、和谐、善良、平等、学校教育等等。围绕这些去生发并立意作文,应该都是所给材料

的题中之意。

范文展示一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陈达

康德曾说:“我敬畏者唯二,一为头顶深邃星河,二为胸中道德准则。”孟子曾说:“不

以规矩,不成方圆。”然而面对只偷一根香蕉而受到处罚的男子,有人说,处罚量刑过重。

在我看来,这种说法不仅是对善良与正义的背叛,更是对规则和约束的漠视。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限制之中。”卢梭在《社会契约记》中阐发了关于约束与规则

的真谛。由于人类基因中与生俱来的性,我们成为了少数深谙利他原则的种族。而正是

人类有别于低等生物的道德意识,将所有善行约定成为规矩。遵守乃至维护规矩,我们是

宇宙间唯一的会思想的苇草;违反乃至漠视规矩,人类则无异于衣冠禽兽。如果今日我们

因为怜惜这位男子只偷了一根香蕉而赦其应有的处罚,明天,我们又将纵容何种恶的蔓延?

因为规矩不容置疑,所以罪行无法被原谅,这是人类为自己的尊严设置的底线。

执法严格,才能体现法律的威信。“治乱世用重典”,而对危害极大的犯罪活动,只有严

惩,才能让游走在理欲边缘的人醒悟。苏格拉底在被雅典公民们杀死之前有三次逃走的机

会,而他都拒绝了。因为他认为作为一个雅典公民,他有义务遵从法律,如果苏格拉底——

一名贤者让法律无法执行,那么雅典人民自诩的法典就将是一张废纸。蕉的量刑,正

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明白了即使这位男子只偷了一根香蕉,但他的行为已经触犯

了法律,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若使人无欲,则人人为君子,然而人性是善恶并存的,必须用法律澄清,才能使流水

清澈,不污世,不浊尘。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位蕉的男子是不幸的。他将为自己的恶

念付出代价,而对于我们来说,又是有幸的,因为这个人不是在座的每一個人,而我们也

能借此明白法律的道义,明白只有正法,才有清流。

“读史明志,面向未来”。我们珍惜这个遵守规矩的时代,重视法律的权威;加入世贸组

织,我们懂得合理利用规则可以创造收益,获取好处;签订《核不扩散条约》,我们谨记

规则对全体人类的深远意义。这是一个规则的时代。

蕉事情虽小,但是“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尊重规则,铭记规则,书写规则。最终,

你会受益于规则。

点评

“情与理”本是老生常谈,然而作者却能从中受到启发,反其道而行之,提出一个“不以

规矩,不成方圆”,形象易懂,一语中的。值得称道的是,本文引经据典,信手拈来,运用

自然,丝毫没有障碍隔膜之感。作者以真情、真心、真思想贯通全文,故而能以典故来做“我”

之注解,左右逢源。写文章当有一“我”在,以“真”运笔,方能出言有力,气脉酣畅。

范文展示二

法则,理胜于情

邓思涵

四川绵阳一男子,潜入一女子家中行窃未遂只拿了一根香蕉充饥,因太困在女子家中

睡着,后被当场抓获,判刑两个月。有人为其鸣冤,认为法律太过严苛,而我认为不然。

法者,理胜于情。男子虽只“拿”了一根香蕉,犯罪情节轻,本不该给予重罚。乍一看,

两个月的监禁也的确让人难以接受,为其鸣冤也可以让人接受,可追其缘由,男子入室行

窃,明显带有严重的犯罪目的。所以,并非法律严苛,也并非执法者不近人情,法律当前,

理胜于情。

孟德斯鸠说:“对一个人的不公就是对所有人的威胁。”诚然,犯罪之后倘若只是从轻发

落,那是对法律的不顾,更是对所有人的威胁。当然,罚的目的,也从来不是让人受尽折

磨,也不是为了限制他人的自由。而是有了法,才有法律高悬于顶的尊严,才有人时刻警

醒的敬畏。法律,更像唤人回头的老者,一段谆谆教导将误入歧途之人拉回正道,故法律

既有铁面无私的理,又有润物细无声的情。

法律,理胜于情。面对罪行,秉公执法,不掺杂人情,此谓理;面对罪人,施以教诲,

此谓情。法律如一座天平,于情于理,适当适量,不过分也不过轻,适度的处罚恰好唤回

浪子最后的良知。为男子鸣冤的人,更是出于同情,出于單方面的考虑,只有心中揣着理

与情的天平,才能做到于情于理,适当适量!

严明处罚,方有法律的尊严,严明处罚,方有人心的敬畏。没有严罚的法律如纸上空

文。只有严明处罚,才能整顿社会的不良风气,只有由法伸罚,才能有政治清廉的一天。

新加坡对环境破坏之徒处于重罚,随地吐痰的代价是2000元,15天监禁,如此严法

成就了“世界花园之都”;美国颁布的史上最严环境保护法,汽车不安置处理器的司机,罚金

相当于一个家庭一年的收入,处罚之重让人咋舌,于是条条大路无黑烟。可见,严罚从来

不是故意加于犯罪者折磨,更不是故意为法律镀上神威;法者,虽理胜于情,却从不将情

抛之脑后,而是为了建设更加清明的社会。

法者,对微小犯罪防微杜渐,对巨大犯罪打击并杜绝。法者,理胜于情,别为它的铁

面无私而心怨,也别抱怨它的不近人情,为一个更加清廉的社会,请原谅它将理置于情之

前。

点评

文章的论据新颖而精当,表现出作者丰厚的积累。文章具有思辨性,如作者提炼法律

下的人情的观点,从法与情需要兼顾的角度展开,并引用大量热点材料加以佐证,论证深

入。本文另一个亮点在于立论的中正严谨,并非非黑即白式地肯定“法”,否定“情”,而是在

肯定了法的意义之后,高屋建瓴地论说“情”的价值。


本文发布于:2022-08-28 16:20:0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2/9027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法律作文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