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单
1、申请人身份证
有()缺()
2、代申请人身份证
有()缺()
3、代申请人有代理权的证明(下列三项之一)
(1)夫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
(2)监护权证明(户口本或村居委会证明)
(3)委托书
有()缺()
4、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
有()缺()
注:申请人有下列证件、证明材料的,无需提交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
(1)低保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农村“五保户”供养证
(2)人民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决定
(3)农民工申请工伤、劳动报酬的案件
(4)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出资供养或由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证明材料
(5)残疾证及申请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
(6)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证明材料
(7)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证明材料
(8)军人军属
5、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案件材料
如:责任认定书、起诉状、公诉状、判决书、裁定书等
有()缺()
注:2、3项仅代为申请法律援助的需要提供。
福建省法律援助中心
告知时间:被告知人:
本文发布于:2022-08-28 13:15:3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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