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手抄报简笔画

更新时间:2024-11-09 00:12:33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8日发
(作者:政务警告处分)

法律是每个人都要遵守的,正所谓“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法律的存在就是用来规范我们的行为,从而使这个社会变得井井

有条。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图片及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图片欣赏

图一

图二

图三

图四

图五资料1:青少年法制案例案例:

口角纠纷引发杀人惨案。一天晚上,某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

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

杀者竟然是他的同学。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某与刘某因锁事发生

口角纠纷,陈某动手打了刘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某失去理智,

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某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

陈某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

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某抓获归案。

分析:

1

爱冲动是一种性格缺陷,青少年学生更是由于心理不稳定容

易冲动,有时酿成大错。沉痛的教训告诉我们:青少年学生、学

校、家庭都要重视加强道德、心理素质修养,不使性子,遇事冷

静,才能更健康成长。

资料2:青少年权益保护常识1、卫生部门对于未成年人的健

康有哪些规定

卫生部门和学校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

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疾病预防工作。卫生部门应当做

好对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

费;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

管理,加强对幼儿园、托儿所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对于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法律有何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救助场所,

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公

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护送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

年人到救助场所,由救助场所予以救助和妥善照顾,并及时通知

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领回。

2

3、国家对于生产、销售未成年人的药品有何规定

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

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

的安全和健康;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

4、教唆未成年人侵害他人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教唆或者帮助10周岁以下、完全没有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实

施伤害他人人身、损坏他人财产的行为的,应当对造成的损害后

果进行全部的赔偿。完全没有行为能力的未成人及其监护人不需

要承担赔偿责任。教唆或帮助10周岁以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未成年人实施伤害他人人身、损坏他人财产的行为的,则应当和

未成年人一起对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赔偿。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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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手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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