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更新时间:2024-11-09 09:32:37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8日发
(作者:平面设计外包)

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本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规

定,按照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学校负责的原则,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

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以及与我一起共同生活的亲属(共同居住人),没有患过新型冠状病

毒肺炎、不是无症状感染者,也不是上述两类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入校前14天

没有因为发热、干咳等症状到医院就诊过。

二、我以及与我一起共同生活的亲属(共同居住人)近14天没有外出到北

京,没有前往有疫情的中高风险的地区及国家。

三、我以及与我一起共同生活的亲属(共同居住人),近14天没有接触过从

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家来皖及入境人员。

四、我一旦发现自己或者共同居住的亲属、同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

第一时间向导师、辅导员报告。

五、返校后,严格遵守学校疫情管理规定,配合证件查验、体温检测、往返

信息登记等工作,未经学校允许不进入临时封闭区域。

六、如本人属于走读学生,事先合理规划往返行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

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途中避免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逗留,保

留好所有公共交通工具的时间、线路等信息,减少聚集,不到人密集的地方聚

会、玩耍。离开湖北地区,事先向学院报备。

七、如本人属于在湖北地区租房居住,租房行为已事先征得家长同意。校外

居住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学校

声誉和大学生的自身形象。本人及家长自行承担安全责任,在校外发生的安全责

任事故与学校无关。

本人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并已阅读《返校学生告知书》,保证遵守学校以及

卫生健康部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以上情况如有瞒报、谎报,造成新冠

肺炎疫情在学校传播的,一经查实,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手签):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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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疫情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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