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律关系的区别与联系

更新时间:2025-01-13 22:34:26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7日发
(作者:买单出口)

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律关系

的区别与联系

TheStandardizationOfficewasrevisedontheafternoonofDecember13,2020

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律关系的区别与联系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关系的参加者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一种权

利义务关系。

特征:1)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

2)它具有意志为主导、意志为主体的特征

3)具有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特征

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

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特征:1)劳动关系是在现实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有着直接的联系。

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劳

动者所在单位。

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单位的成员,要遵守单位

内部的劳动规则以及有关制度。

两者的联系

1)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形成的客观依据。劳动法律关系建立在劳动关系之

上,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变现形式。没有劳动关系,就不会有劳动法律关

系的出现,劳动法律关系正是劳动法对劳动关系进行调整的直接后果。

2)劳动法律关系对劳动关系具有一定的“反作用”。劳动法律关系并不是仅仅消

极地反映来的关系,国家可以通过劳动法律规范这一媒介对现实的劳动关系

施加积极的影响(如阴道、矫正、协调现实的劳动关系),从而维护和促进

劳动关系的稳定发展。

两者的区别

1)前提条件不同。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劳动者实际提供的劳动为前提,劳动法律

关系的形成则以调整这一关系的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每一个具体的

劳动关系之所以成为劳动法律关系,必定有规定和调整这一劳动关系的劳动

法律规范的存在,否则,劳动关系只是一种客观事实,不可能在劳动者和用

人单位之间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2)内容不同。劳动关系以劳动力的运用为内容,劳动法律关系则以当事人之间

特定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也就是说当事人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力,并且拿

到用人单位所付报酬,就形成了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介于这之上,当

事人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的规定,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不

一定产生了劳动关系就一定产生了劳动法律关系。

3)性质不同。劳动关系是社会产生关系的组成部分,是一种物质社会关系,属

于经济基础的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则既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又体现了双方当事

人的意志,是一种意志社会关系,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

结合实际:一个公民被某一个用人单位考核录用,此人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

力。用人单位给予此人薪资报酬,他们之间就形成了劳动关系。双方根据《劳

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依据该劳动合同,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享

有领取劳动报酬、获得劳动保护、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等权利,负有忠实于雇

主、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等义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则享

有分配生产和工作任务、依法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等权利,负有按劳动者提供的

劳动量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保护条件、为劳动者办理及缴纳社会保险等义

务。这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所建立起来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一种劳动法

律关系。

法律系专升本

万青

20


本文发布于:2022-08-27 19:14: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2/8953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法律的区别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